学术堂首页 | 文献求助论文范文 | 论文题目 | 参考文献 | 开题报告 | 论文格式 | 摘要提纲 | 论文致谢 | 论文查重 | 论文答辩 | 论文发表 | 期刊杂志 | 论文写作 | 论文PPT
学术堂专业论文学习平台您当前的位置:学术堂 > 毕业论文 > mba论文 > mba财务管理论文

提高我国民办高校财务风险控制能力的建议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5-04-07 共5898字
    本篇论文目录导航:

【第1部分】我国民办高校财务风险控制策略研究
【第2部分】民办院校财务风险控制问题探讨绪论
【第3部分】财务风险理论回顾
【第4部分】我国民办高校财务风险控制现状
【第5部分】国内公办院校及美国私立高校控制财务风险的经验借鉴
【第6部分】 提高我国民办高校财务风险控制能力的建议
【第7部分】民办高校财务风控研究结论、不足及参考文献

  第 5 章 提高我国民办高校财务风险控制能力的建议

  5.1 整体把握财务风险控制目标和原则

  我国民办高校的财务风险控制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对自身财务风险的控制保证财务运行稳定,直接服务于民办高校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战略目标,使之能扛起提高社会效益的责任。将总体目标从细处着手可见,保证民办高校的财务能够安全稳定的运转是最直接的任务。我国的民办高校办学资金来源主要集中在投资者投入、学杂费收入、校办产业收入、银行贷款上。国家给予的财政拨款和社会捐赠资金占比很小。可见,民办高校要想在较短的里跟上发展的步伐,实现跨越式发展大部分都是依靠银行的贷款来满足资金筹集的需要。这些资金主要运用于学校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持学校正常运转所必须的日常开支。保证一切能够顺利运行的关键是对负债经营带来的财务风险的有效控制,力求能够在资金短缺的情况下收支平衡,到期能够还本付息,资金流运转顺畅,财务运转正常。

  从整体上分析,我国民办高校要实现财务风险的有效控制不能脱离政府和银行这些密切相关对象。民办高校的财务风险主要是来自于负债经营模式中潜藏的不安定因素,因此,适度的贷款,有效的负债管理能够达到控制风险的目的。这一目标的实现离不开银行部门的管理,更离不开政府部门法制化的监督,只有三管齐下,才能事半功倍。具体可以分解为以下几点:

  其一,民办高校从自身出发控制财务风险原则。民办高校作为负债经营的主体,风险的源头就在于此。因此,民办高校应该立足于本身,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充分挖掘自身优势,积极主动规避风险、控制风险。

  其二,商业银行加强贷款管理原则。商业银行作为贷款的发放者,保证放贷资金能够如约收回本息是其控制自身财务风险的手段。商业银行加强对贷款资金的管理,不仅对自身风险控制有利,对民办高校的管理也形成了外部的推动力。因此,有效的银行管理能够实现银校合作的双赢局面。

  其三,政府管理与服务并重原则。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是国家实现繁荣的基石。虽然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的政府能够支持高等教育的所有开支,但是对其给予政策上的支持势在必行。民办高校作为高等教育体系中很有发展潜力的一部分,政府应该做出积极的政策引导和财政支持,疏通民办高校在筹资之路上的困境,借助完善的外部监管制度,纠正民办高校在发展中盲目错误和激进行为,有效的控制其财务风险。

  5.2 加强民办高校自身的财务风险控制建议

  5.2.1 提高管理层风险控制意识

  我国民办高校要实现跨越式发展,永久的跻身于高等教育行列中,就必须有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思想。作为民办高校的管理者必须要有战略的眼光审视学校的发展,处理好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之间的关系,寻找稳定发展之路。在这条探索之路上,民办高校的管理者必须树立高度的风险意识,将风险控制作为管理的核心目标之一,贯穿于整个学校的管理活动中。上至学校的领导层,明确经营高校特别是民办高校与经营企业一般,存在很多不确定性因素,忽视这些因素将给学校带来不可预计的风险;下至每一个教职员工,认识到每一个工作细节中可能都蕴含着潜在的风险,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引发成较为严重的后果。至上而下的风险意识的灌输,使管理者们将注意投射在具体的风险管理上,盲目的投资能够得到制止,铺张浪费之风能够得到抑制,以安全稳定为基础的负债经营规模得到有效运用,资金规范化管理意识增强。风险意识融入学校的每个角落,每个管理活动之中,这种积极的主观意识能够为财务风险的控制制度化实施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管理的细节中融入了风险控制,带来了较好的风险管理效果。

  5.2.2 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强化贷款资金管理

  民办高校的管理体制需要进一步完善,明确各部门管理人员的权利和责任,以责任中心的思想为指导,设置部门考核指标,管理者对本部分负责,从上至下形成整体的负责制,责权利的关系明晰。

  有了清晰的管理体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就能较好的推行。利用内部控制的平台加强贷款管理的思路也就顺理成章了。依据内部控制的思路,民办高校的贷款管理应从建立专项管理领导小组着手,落实贷款的使用,保证贷款按照预先的计划分期进入项目,并对项目耗用资金进行严格审查,严防资金流失和浪费,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具体的操作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首先,贷款资金使用项目的严格审批。申请资金的项目必须符合学校整体规划建设要求,调查项目开发的必要性,反复进行规模的审核,确保无资源浪费的现象存在。其次,针对项目所需资金进行整体的规划,涉及到需要向银行贷款的部分,在整体把握全校总负债的基础上确定项目贷款规模。再次,对于申请下来的贷款务必做到专款专用,资金流动全程监控,防止随意挪用贷款资金,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资金使用量。只有这样才能做到贷款资金使用有章可循,有制可依,实现高效率的使用资金,降低民办高校的财务风险。

  5.2.3 建立民办高校的财务指标评价体系

  有效率的财务管理离不开定量的分析,对财务数据的系统化分析,能够指导我们做出正确的财务决策。民办高校要实现财务风险的控制目标,同样离不开评价风险的一系列的定量分析。构建民办高校的财务评价指标体系是控制财务风险的重要手段。通过对财务信息的整合,发现并解决财务中潜藏的问题,降低财务风险。民办高校的财务评价体系指标主要反应其三大能力。具体指标如下:

  5.2.3.1 评价民办高校获利能力指标

  民办高校的获利能力是其发展的根本,可以从以下三项指标对其作出评价。

  (1)总资产利润率=息税前收益/资产平均总额。

  该指标直指资产经过运营以后产生的收益,反映一元资产能够产生的收益,体现民办高校资产的盈利水平。

  (2)教学科研性资产利润率=教学科研收益/平均收益性资产。

  任何业绩低下、结余水平较低的民办高校,财务上必然缺乏安全保障。从民办高校自身角度看,该指标的好坏是财务杠杆能否发生效用的先决条件;从债权人的角度看,该指标如果超过贷款利率,其债权便有较大的保障;从教育主管部门角度看,它是民办高校资产保值增值目标实现的源泉。因此,观察该指标及其变动趋势对监测民办高校财务风险具有重要的作用。

  (3)安全边际率=(实际收入额-保本收入额)/实际收入额。

  该项指标反映的是民办高校经营的安全程度,从侧面反映高校的盈利能力。

  指标值大于 0 时,说明高校运营实现了收益,指标值越大,说明收益收益越大;反之亦然。

  5.2.3.2 评价民办高校偿债能力指标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该比率是评价短期偿债能力常用的指标之一,反映需要偿付的流动负债有多少流动资产给予保障。该项比率值越大代表,代表短期偿债能力越强,高校的经营风险越小,但是指标值过大,说明学校的流动资产闲置较多,未高效的运转,影响整体资产的收益率。若果该项指标值过小,说明民办高校的财务风险较大,如期偿付债务的能力欠缺。因此,民办高校应合理把握比值的大小,按照国外的经验,该项指标值保持在 1 至 2 之间较适宜。

  (2)资产负债率=负债/资产

  该比率是评价长期偿债能力的常用指标之一,反映总资产中源自负债部分比重。从资产的整体收益分析,如果资产的投资回报率大于负债的平均利率,财务杠杆效率就能得到充分体现。即负债规模越大,资产收益越高,反之亦然。

  因此,过大的负债规模蕴含的财务风险也是巨大的。一般选取的比率在 0.4 至0.6 之间。

  (3)利息保障倍数=科研事业收益/利息

  该项指标反映的是民办高校科研事业收入与其需要偿付的利息之间的比值,体现民办高校的长期偿债能力,同时也能作为衡量获利能力的指标。该项指标是正指标,越大越好,从民办高校长远发展看,该项指标的最小值应控制在 1 的位置。指标值小于 1 说明高校主导资产的盈利能力较差,偿债能力得不到保障,财务风险较大。

  (4)债务负担率=往年债务累计额/当年总收入

  这一指标反映了民办高校总负债存量与学校经济能力的关系。债务负担率越高,债务压力越大,学校可用该指标来确定当年贷款额度。

  (5)债务依存度=当年高校贷款额/当年总支出

  这一指标反映当年财务支出对当年举债的依赖程度。在达到举债高峰期时,债务负担率较高,在此之前,往往需要年年贷款,出现举新债换旧债,即以贷还贷现象。当债务依存度为零时,完全由学校自身收入来还本付息,贷款累计额逐年减少。

  (6)现实支付能力=(年末全部货币资金的结存额/全年月平均支出额)×100%

  这一指标表示年末结存资金可用于正常支付的周转月数。该指标越大,表明现实支付能力越强,还贷能力就越强;反之则越差。

  5.2.3.3 评价民办高校发展潜力指标

  民办高校进行财务管理的终极目标是为了能够拔萃翰林,跻身国内一流大学的层次,实现办学规模和效益的最大化。因此,民办高校的管理者应该充分挖掘其自身的潜力,实现宏伟的目标。根据国内对民办高校评级采用的评价指标可以发现,民办高校的办学规模及科研工作业绩是两大体现发展潜力的指标。

  (1)招生数和科研成果增长率=本期学生收费收入和科研款拨入额/上期学生收费收入和科研款拨入额该项指标保持一定的增长率说明民办高校处于高速发展当中,潜力巨大。

  (2)资产保值增值率=期末净资产/期初净资产该项指标反映了民办高校资产运营的效益与安全状况。净资产的数额反映所有者权益的总量,该指标越大,说明民办高校的所有者权益增长速度加快,证明学校的办学规模和社会效益越来越大。

  5.2.4 提高民办高校财务人员的管理素质,保障控制制度顺利执行

  管理以人为本,管理者的素质直接决定制度的执行效果。因此,民办高校急需建立一只专业素质过硬,财经纪律严明的财务管理团队。财务人员团队建设需要采用“两手抓”的思路,一手抓强化财务人员的财经职业道德素质,另一手抓其财务管理业务处理能力的训练。通过财务人员团队建设工程的培养,使财务人员在思想上爱岗敬业、诚实守信、严守财经纪律;业务上拥有依法理财和创新财务管理的能力。这不仅能为民办高校也能建设一支高效率执行财务风险控制制度的财务管理队伍,同时也能提升民办高校财务信息处理能力,为其提供更有价值的财务信息,为管理层决策服务。如此良性循是财务风险控制的有力保障。

  5.2.5 拓宽民办高校筹集资金的渠道,分散贷款风险

  民办高校要切实解决资金紧缺的问题,拓宽其筹集资金的渠道,资金量扩大了,自然就减轻了民办高校的还贷压力,降低了财务风险。根据目前资金来源状况分析可见,内部资金来源主要是学生缴纳的学杂费。民办高校在扩大自身招生规模的同时,通过相应措施提升学生的缴费率。学校的财务部门可以与各二级学院齐抓共管,切实将催缴学费的工作落实到位。另外,民办高校应积极争取国家给予高校学生的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项目,学工单位组织学生进行勤工俭学,减轻部分贫困学生的经济压力,收缴学费的难度也会因此降低。

  我国民办高校应该充分挖掘社会正能量,设立校友基金会,捐赠基金会等,积极主动的向社会团体和个人展示自身的社会价值,获得更多的公益性支持。同时对各种基金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投资理财活动,实现基金的价值增值。

  5.3 商业银行规范贷款管理,促进民办高校财务风险控制

  5.3.1 商业银行完善民办高校的信用评价体系

  商业银行作为民办高校的主要债权人与民办高校的命运紧紧相连。商业银行对民办高校的信用评价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防止出现“只要想借,就敢放贷”的现象。放松的外部评价必然滋生民办高校的侥幸心理,这会削弱民办高校主动控制财务风险的意识。商业银行应该联合起来商讨新的贷款高校评价体系,引入市场机制,由金融部门为主、教育部门和社会中介组织参与,,以确定学校信用等级为目标、以服务于银行向学校提供授信额度为最终目的的民办高校办学质量评价体系。商业银行根据市场给予高校的的综合评价作为审查的重要依据,确定其贷款资格并核定信用贷款规模。民办高校在核定的贷款规模内获得银行给予的信用贷款,超过规模的部分实行担保贷款或不发放贷款。这种方式的评价体系能够进一步保证资金的安全使用,也能给有发展潜力的民办高校一个腾飞的强有力的经济支持。

  5.3.2 严格审查贷款对象和项目,控制贷款规模

  商业银行在放贷资金时必须严格执行《银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放贷资金,保证能按时收回本息,将贷款风险降低。商业银行接受民办高校贷款申请时,必须严格审查其贷款资格是否符合相关制度规定,从源头上控制贷款风险。同时,对于其申请贷款的项目及贷款规模都要做详细的比对分析,考察其还款付息的能力,严格把控放贷规模。这样既可以避免商业银行自身的风险,同时也能控制民办高校超负荷贷款带来的巨大的财务风险。

  5.3.3 采用多元化的还款方式,实现双赢的局面

  参考美国政府给予私立高校的联邦教育贷款回收模式,我国的商业银行也可以采用灵活的多样化的还贷模式,寻找两全其美的方式。例如,考虑民办高校资金流动性的问题,商讨分期还贷的方式。当民办高校出现资金的暂时短缺时,双方针对还贷问题进行协商,灵活运用还贷方式,通过资产置换、资产共同控制、贷款展期等方式,既保证银行贷款的顺利收回,又避免民办高校应不能及时还贷而面临破产。

  5.4 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府配套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建议

  5.4.1 完善配套扶持政策,优化民办高校筹资环境

  政府对民办高校的扶持是其实现快速发展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国家对民办高校的存在予以了思想上的高度重视。因此,为了进一步促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政府应加大对民办高校的扶持力度,完善相关政策,给民办高校营造良好的筹资环境。例如,从银行贷款角度出发,明确民办高校的产权关系,准予其利用校内资产作为抵押取得银行的担保贷款。将民办高校的担保贷款行为合法性给予肯定,消除银行发放此类贷款的顾虑,增加民办高校的筹集途径。另外,政府还应从税收优惠政策上切实的鼓励社会团体和个人进行捐赠的行为。改变原有的捐赠制度,对于社会力量的捐赠所得予以减免税优惠,鼓励他们向社会教育事业添砖加瓦,减轻民办高校的筹资压力,降低其财务风险。

  5.4.2 加大对民办高校负债经营规模的监督管理

  政府作为高等教育的宏观调控者,有义务监督民办高校在负债经营中的失误决策,并采取措施予以警示甚至是制止。政府应建立贷款监督控制制度,按民办高校能够承受的最大负债规模设定最高限。实际执行中,每个民办高校的贷款规模都必须在此备案,当其贷款总数到达限定值时,政府应向相关银行发放警示通告,及时采取措施防范学校发生财务风险。对于控制额度内的大额贷款,政府部门应责成学校将贷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贷款额度、具体还贷计划和措施等相关材料报送主管部门备案;对于已超出偿债能力、财务风险达到预警线的民办高校,主管部门则应及时发出告诫,要求这些学校调整建设规划、停止对外举债;而对于资不抵债、面临破产的民办高校,政府应建立合理的退出机制,将危害最小化。

相关标签:
  • 报警平台
  • 网络监察
  • 备案信息
  • 举报中心
  • 传播文明
  • 诚信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