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完善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的建议
通过对供应链金融的全面分析,并对 X 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开展及风险防控的实践案例进行分析后,本文认为应注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进一步强化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的风险管理,促进业务健康有序发展。
5.1 加强供应链金融业务研究
商业银行应进一步加强供应链金融业务研究,从本质上把握供应链金融业务风险管理实质和操作要点,积极从各方面完善业务制度、流程、办法及实施细则等,确保供应链金融业务健康快速发展。
5.1.1 通过主体多元化加强供应链金融整体建设
供应链金融业务各个参与方在整个融资过程中都各自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决定了银行融资到期后能否安全收回。商业银行应通过供应链金融业务主体多元化解决目前各参与方各自为战的现象,有效避免出现供应链上的某个企业个体为获取局部利益而影响整个供应链融资安全的现象。商业银行应加强与供应链中的核心企业、物流监管公司及其他第三方管理公司的协调一致,通过战略合作方式对各利益相关方进行捆绑,形成一个有效的利益共同体,从而使供应链上各个参与方自觉加强对自身行为的约束以及对其他参与方行为的监督,从而提升供应链金融业务的综合效率,有效降低业务风险。
5.1.2 加强电子供应链融资业务的开展
目前,电子商务平台已经逐渐成为我国大宗商品集中交易市场的主流运营模式,商业银行应抓住契机积极推进电子供应链融资服务业务,拓展水平型供应链融资业务。与垂直型供应链金融业务相比,水平型供应链金融业务特别是电子供应链融资业务在融资便捷性、效率及额度方面所具备的优势,更能够适应和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并且业务风险相对更小,从而更有利于商业银行更为快速、有效的拓展业务市场。同时,电子供应链能够更为高效、安全、便捷的储存、加工和整合供应链上的各类信息,不仅有利于商业银行提高对供应链整体授信额度,同时还能够为商业银行对供应链运营情况的日常监控工作提供了数据基础,为银行管控业务风险奠定了基础,确保了融资的安全。
5.1.3 研究建立业务风险预警评价体系
商业银行应改变目前融资发放后主动性管理不够、被动等待和处置风险的现状,认真分析当前业务开展所存在的问题,积极研究建立健全供应链金融业务风险预警评价体系。商业银行要根据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实践出发,针对业务运行的每个关键节点相应设置监测指标,相应设定合理的预警阀值和控制阀值,并明确相关责任方在监测指标出现异动乃至超出预警阀值或控制阀值时所应采取的应对措施及报告路线,形成一套有效的供应链金融业务风险预警评价指标体系,从而有利于商业银行提前捕捉业务风险信号,及时采取应对措施进行控制和化解。
5.1.4 强化业务产品创新
在具体的供应链金融业务中,核心企业与其上下游企业的合作方式及管理方式都存在较大的差别,不同行业间的供应链运作模式也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同时,随着供应链金融业务的不断深入发展,市场同业间的竞争也更为激烈。单一化、同质性的产品过于集中,将会导致业务的过度发展而出现风险。因此,商业银行应进一步加强供应链金融业务创新研究,实施差异化竞争战略,不断进行产品创新,为客户提供个性化服务。商业银行应根据供应链的行业特点、市场特点、产品特点、交易模式等具体情况,为供应链上不同交易阶段和交易对象提供量身定制的专业化金融服务方案,以期促进供应链的整体优化,从而从侧面促进银行融资安全性的提高。
5.2 研究开发有针对性的授信评级体系
商业银行应在现有传统信用评级体系和授信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建立完善一套适应供应链金融业务特点的评级授信体系,以有效应对供应链金融的发展需求。与传统授信评级管理体系不同的是,商业银行应紧密把握供应链金融中商品交易自偿性的特质,按照客户信用评级与债项评级相结合的方式,不再单纯评价企业自身资产状况、经营情况及担保情况,着重考虑企业历史交易情况、申请债项的交易方式、自偿程度以及供应链整体运作情况等。商业银行还应研究发展供应链整体授信评价的模型方法,建立相应的信用评级模型和基础数据信息库,对供应链各方间的相互关系赋予一定的信用值,将整个供应链作为一个整体综合考量,注重考虑供应链总体规模、链上核心企业的资信状况、核心企业与其上下游企业合作情况、包括供应链财务管理水平、信息化管理水平在内的各类管理水平等多种因素,系统评价供应链的综合竞争力,对供应链整体进行综合评级授信,充分体现供应链“1+1>2”的优势,充分发挥供应链金融业务在风险管理上的优势。
5.3 建立完善“大数据”信息平台系统
为有效整合供应链物流、现金流及信息流,有效监控业务风险,充分发挥供应链金融的优势,商业银行还应加强与供应链上各参与方的配合协作,依靠自身科研实力强、硬件水平高的优势建立完善“供应链金融大数据”信息平台系统。
信息平台系统应有效整合供应链上有关交易状态、买方指令、授信额度、融资类别、交易额度等相关信息。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信息平台系统还应与供应链上核心企业的 EPR⑨系统、物流监管企业的 EDI/OMS/WMS/TMS⑩等相关系统实施有效对接,进行实时数据交互,获取核心企业关于供应链的生产经营规划、原材料购置规划、商品生产规划及销售规划信息以及核心企业对其上下游企业的债务、债权财务信息,获取物流监管企业关于商品运输、储存及进出库信息,实现银行、融资企业、核心企业和物流监管公司的信息共享,使商业银行能够对供应链整体运作情况进行完全监控。同时,商业银行还应在信息平台系统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完善“信息直连交互+专属业务通道+系统自动处理”的不落地业务处理模式,大幅提升融资业务的处理效率,充分节省时间和成本。
通过强化供应链金融业务信息化水平,使商业银行能够全面和深入掌握供应链相关信息,进一步增强市场和风险敏感性,确保商业银行业务进入退出的时效性,从而使商业银行在提高营销能力的同时有效确保融资安全。
5.4 提高组织人员保障力度
商业银行应组建专业化运作部门及由专业人员组成的专业化运营团队,以适应供应链金融的快速发展,有效防控风险。
传统的组织机构模式已无法适应供应链金融业务空间跨度大、产品设计及业务流程与传统业务差异较大的特点,商业银行可以通过成立独立的经营事业部促进业务的健康快速发展。事业部由市场营销人员、信贷审批人员、贷后管理人员及其他必要管理人员组成,赋予其独立自主的人事聘用、财务决策、市场营销及风险控制等权利并独立核算利润。必要时,商业银行在事业部内还可再根据业务在各行业的发展情况进一步进行专业化细分。事业部由总行实行垂直管理,并在总行授权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集中审批、集中运作,在降低风险的同时大大提高了商业银行的营销、运作及风控能力。
同时,商业银行还应进一步加强业务人员专业素质的培养。针对供应链金融的特点,商业银行应对专业化团队的业务人员进行综合化素质培养,着重在供应链行业发展、运营模式、交易模式、物流模式以及各环节风险管控方面强化业务培训和考核,建成一支具有专业素质的供应链金融团队,以积极应对供应链金融的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