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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群众路线的伦理途径

时间:2016-03-30 来源:未知 作者:小韩 本文字数:597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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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目】群众路线的哲学基础与伦理思想探究
  【引言】党的群众路线的伦理学分析引言
  【第一章】群众路线思想与中国民本与西方民主思想之比较
  【第二章】群众路线的发展历程与哲学基础
  【第三章】群众路线的伦理内涵与特征
  【第四章】践行群众路线的伦理途径
  【结论/参考文献】群众路线的伦理内涵研究结论与参考文献  

   
  第 4 章 践行群众路线的伦理途径

  群众路线思想作为我党的根本思想,其先进性不言而喻,但是再好的指导思想,如果不贯彻落实,那也只是空谈,毫无意义。那么应该如何更好地贯彻群众路线思想呢?笔者认为主要应通过以下几个途径践行该思想:

  4.1 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人皆有理想,但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够自发的树立起崇高的理想,如果企图要求每个人都按照高的道德标准来约束自身的行为也是不现实的。故而应该加强群众路线的道德理想教育,切实使群众路线思想深入到每一个道德主体的内心,提高每个公民的道德素质。为了更好地落实群众路线的道德理想教育的方针,以达到贯彻群众路线思想的目的,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

  第一,要加强群众路线思想在人们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三观形成过程中的道德灌输作用,不能任其发展,要有组织地予以引导。不仅要注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群众路线思想道德理想教育所起到的关键作用,更应该注重群众路线道德理想教育与人民群众的双向共鸣,不能一味的生搬硬套单项输入,更需要人们积极的接受,主动提高对道德重要性的认识。对于广大人民群众来说,社会教育不仅担负着借鉴与融合优秀道德理论的使命,还肩负着传播崇高道德理想导向作用任务。如果没有道德理想的导向作用,人们就会迷失方向,误入歧途。由此可知,群众路线的道德理想教育要注重启发人民的自觉性,从而达到群众路线思想的道德理想教育与人民群众的双向共鸣。

  第二,为了更好地落实群众路线的道德理想教育的方针,达到群众路线思想与道德理想构架相适应的目的,还要树立与各个行业相关的道德典范,即培养一批道德理想高尚,能作为广大人民群众的榜样并带领人民群众前进的先进分子。既要树立优秀的共产党员为共产事业奉献自己一生的优秀典范,还应树立优秀的中国公民的优秀典范。因为对于普通的人民大众、社会成员来说,群众路线思想过分抽象,看不到摸不着,故需要通过直观的、贴近生活的道德典范来潜移默化地影响人们,并让群众认同效仿。对于道德典范的树立,也不可能是完美无缺的,对于普通人民大众来说,向过于完美的典范学习也是不现实的。因而,对于道德典范的树立,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防止弄虚作假,夸大事实,真人真事才能触动人民群众的内心深处。各级领导干部所树立的道德典范对社会尤其有很大的影响力,其影响力不仅仅只对于干部,对于广大人民群众也能起到很大的教育作用。综上所述,在道德典范的确定问题上,要对症下药,环环相扣,不仅要挑选出品德良好的作为示范,又要充分发挥其榜样的效果,这样才能更好的实现道德教育的目标。

  综上所述,贯彻群众路线必须要加强道德理想教育,而加强道德理想教育不是一个被动接受的过程,而是广大人民群众主动提高自身认识,并积极学习效仿先进典型,自我提高的过程。

  4.2 完善党的执政理念建设

  采用不一样的执政理念来管理一个国家,必然会催生出不一样的管理效果,而这直接关切人民的利益。想要得到可行的无误的行为,就必须以准确无误的理念来指导。新形势下我们党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完善我国共产党的管理方式,同时还要参考国际、国内,以及党内、党外的政治情况,才能真正做到维护群众的权益,使我党一直保持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核心地位。在新形势、新环境的要求下,我们党应该如何完善和创新执政理念呢?本文作者认为我们有几点需要进行改进与创新:

  4.2.1 寻找适应中国实情的执政规律

  无论什么事情的存在与发展,都是在规律的作用下进行的。发现规律、认识规律、研究规律,并把握规律,才能更好的指导我们分析问题并解决问题。事物发展过程中的本质联系和必然联系就是规律,规律具有本质性与必然性。政党对一个国家的管理也是遵循一定的执政规律的,只有把握好社会事件与社会事件之间本质的、内在的、必然的联系,才能不断更新执政手段,使国家的建设更上一个台阶。我党的执政规律就是要在行使公共权力的过程中遵循政党的政治本质属性与法律规则,与规定、规范类似,法律具有客观性,不会随着人的意志的转移而转移,但是人的意识又具有主观能动性,能够把握实物之间的区别与联系。规律作为一种联系,在历史的变幻中也会被人类所发现,我党利用社会发展的规律,深入研究我国国情,不断改善对国家的管理。

  在历史发展的长河中,正是因为我党始终坚持实事求是,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才能取得革命、改革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胜利。只有善于思考、勤于思考的人民,才能培养出优异的民族及执政党。在我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中国共产党深刻分析了自成立以来的经验与教训,不断完善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并且用理论联系实际,积极发展群众路线,促进了中国共产党的进一步发展。有了这些宝贵的经验总结,我党才能够不断开创执政的新思路。

  4.2.2 实现党执政体制的完善与创新

  各党派在管理国家政权的时候,不断总结并改进,构成了执政体制。一个政党如果想要健康完善的成长下去,必须加强政党执政体制的建设。对于各执政党来讲,这是一项期限长、任务重的责任。

  自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至今,中国共产党无论是在国家政权管理上,还是在经济建设、文化建设以及生态保护上都取得了十足的进展。这与我党不断发展改革执政体制建设是分不开的。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新形势下,完善政党之争体系建设刻不容缓、势在必行。这要求我们做到以下两点:首先,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因此,不断完善促进科技发展的体制,从而提高科研创新能力。其次,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就要求我们不断开展经济建设,提高经济发展水平。

  4.2.3 认真落实“问政于民”

  在本世纪开始,我国执政党就把科学发展观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其核心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并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积极倡导“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高效、清正廉洁”,认真落实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

  在本世纪初,胡锦涛同志曾指出,我们党要坚持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这就决定了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对于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反腐倡廉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必须认真解决,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必须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时刻不能忘记;依靠群众、服务群众,让群众的力量成为党风建设的指向标,此次会议加强了我党对执政体制的认识,坚定了党领导人民继续走下去的决心与意志。

  4.3 提高党员干部自身道德修养

  党员干部也是一种职业,也应当遵守职业道德。伴随着干部的管理活动,权力的运用应运而生,因此,不同于其他职业道德,干部道德有双重性,可以这样理解:党员干部既要对自身的职业道德加以修炼,及时关注自身的道德修养,又要对不道德的干部行为进行及时的劝告与制止。

  4.3.1 深化法律的强制性

  我们日常中所见的道德行为规范,主要是依靠社会舆论来约束人们的行为,凭借如何判断事物的价值,以及大家的自觉、良知和责任感,并且还要通过人们对自己内心约束才能得以实现。因此,道德只能作为非刚性的控制社会的手段。作干部的既要受职业道德的约束,又要接受权力道德的约束。因此,如何维系与实现干部的道德需要我们考虑事物的特殊性。一方面,为什么我们对干部的行为要有更高的职业道德要求?因为他们的行为代表着国家荣誉和社会的利益。另一方面,常在河边站哪有不湿鞋,因权力能够给所有者谋取巨大利益,某些干部凭借权力的增值性与交换性,禁不住诱惑,变成了权力的俘虏。在我国有很多党员干部甚至高官,他们受过党的多年教育,曾经非常清廉,两袖清风,可是后来却因权力的无限腐蚀,而变得贪婪、堕落。因此,仅仅凭借社会舆论的监督来约束干部道德是不够的,依靠其的自觉性、良知感和责任感、自律性来维系也是远远不够的,国家和政府的法律保障势在必行。

  根据中国国情来推断,在规范干部道德建设中,加强法律的强制性,是十分有必要的。本文作者根据近年来的研究以及社会现象分析出以下三点:

  (一)道德法制化的初步体验

  “法对道德建设的强制作用首先是以法律义务的形式确定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公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会为自己或亲朋好友谋取利益,这就需要法律的强制性加以制止,以维护法律的权威性,以及社会秩序的稳定。但是,用法律来调节所有的干部职业道德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然而,通过无数次的实践证明这是切实可行的,并且受到各人民群众接受和拥护,因此,有必要将干部的职业道德予以法制化。

  有关法律有十分清楚的规定:国家通过普及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律教育,通过在城乡不同范围的群众中制定和执行各种守则、公约,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这一法律条款的颁布,成为了很多蓄意违法的干部的道德行为法律化的行为准则,而且也使得某些干部的行为在法律上有了依据。只有使那些让群众非常不满的干部行为受到法律的威慑,才能让各党政干部认真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只有有了国家强制力的实施,各种违法行为才能得到有效控制 ,某些干部的不法行为才能得到控制,才能培养干部自觉守法的意识。
  
  (二)加强法律对道德的引导

  实现社会的平等和正义是法律的存在意义与价值所在。我国的法律是为了保障大多数人的利益而设立的。但是,这远远还不够,我们必须加强法律对道德的引导,其含义是,“法必须告诉人们什么是可值得珍贵的,什么是不值得珍贵的或者应该轻视的,从而进一步明确善恶与利害的关系。”从理论和实践上来说, 凭借着司法的独立性与公正性,法律的价值才得以实现。

  纵观当今社会,某些干部知法犯法,做出了很多违法事件,如以权代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随意干预司法活动,这无疑是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践踏,破坏了法律保障人权的价值指向,败坏了社会风气,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也没有得到保证。因此,为了建设一支自我约束力强、决策执行力高、道德品质完善的政党,我们应该做到严禁以下几种行为:(1)严重违反行政道德的行为;(2)严重以权谋私、损公肥私的行为;(3)严重腐败堕落行为。

  (三)加强普法教育

  法律能够实施其强制性是建立在大部分人具有良好的道德基础上的,而且,一旦人民群众具备守法概念,道德又会得到更进一步的彰显。视法律条文如废纸之人,其道德也不会有什么进展。近年来,某些干部对我国法律的认识浅薄,有甚者知法犯法。因此,加强法制教育非常有必要。我国共产党已经采取有效措施以制止这以现象的蔓延,例如,进入二十一世纪我国开展“四五”普法教育,并将干部教育放在核心位置。

  4.3.2 实现德育与法育相结合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德体系,必须建设出一支新型的、遵守职业道德的党员干部队伍。该体系根据社会实际生活的需要而制定,其实施受到普通百姓的认同与接受。这个体系具有强大的功能,如调节功能、激励功能、系统化功能,层次化功能,规范干部道德规范的功能。而且国家政府也可以依据此体系开展广泛的宣传以及系统的教育或者培训工作。只有使各干部们被动的道德要求转化为他们主动的道德需求,才能使各级党政干部有道德上的依据,并以此作为自己的道德行为规范。根据近年来的研究以及实地调查,本文作者得出干部道德建设应包含的几项内容:

  (一)遵纪守法,忠于职守

  党员干部代表的是国家的荣誉与社会的利益,各项法律条款的实施又是保障国家机器正常运转的重要工具。因此,党员干部必须在法律条款的规定内行事。现代社会中的每一位成员都要遵纪守法,党员干部尤其是要首先做到这一点。我国是社会主义的法制国家,我国实行依法治国,实现国家的完全法制化仍需各位党员干部以及人民群众的不断奋斗。

  党员干部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中坚力量,是人民群众的领导者。各级党政干部必须做到履行公务,忠于职守。只有做到这点,才能保证国家政府各项工作的顺利、高效进行。每一位党员干部都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肩负起建设社会主义新中国的艰巨任务。

  (二)康洁自律,不谋私利

  我国现已进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阶段,各级党员干部必须加强自律,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并努力增强以下“五种意识”:

  一是自我改造意识。积极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才能有效的进行反腐倡廉,加强党员干部的自身建设。

  二是公仆意识。要以为人民服务为一切工作的重点,努力增强公仆意识,永远把自己置身于群众之中,他们尊重群众、关心群众、了解群众、依赖群众,无论是在思想上、情感上、行动上,还是工作上,都要做到权力的取之于民、并且权利也要用之于民。

  三是法纪意识。想要廉洁自律,必须遵纪守法,而且遵纪守法也是提高廉洁自律能力的有效途径。我国政府针对新时期腐败特点和趋势,制定出党纪法规条例。只有各位干部自觉地学习和遵守各项党纪法规条例,才能逐步养成良好习惯,养成良好的自律能力。无论是独自工作、无人监督的情况,还是接受监督检查,都能够做到“慎独”,不做违纪的事情。

  四是自强不息意识。自强不息是我党时代相传的无往不胜的法宝,即使是在新时期的反腐,也能抵制住诱惑。在我们的现实工作生活中,某些干部因为丢了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精神,开始陷入吃喝玩乐,索贿受贿,贪赃枉法的犯罪邪路。

  五是积小善意识。量变引起质变是一切都要经历的变化过程。只有在小事上认真负责,在小节上多加留意,才能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才能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才不至于走上蜕变的道路。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只要有利于社会,有利于人民的事情,就要去实践。通过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努力为人民办好事、办实事,才能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心中常怀群众疾苦,才能使干部杜绝以权谋私的行为。

  (三)高效服务,勤政为民

  “为什么参加革命,当干部的职责是什么,身后留下些什么”是解决如何让干部勤政为民的关键问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各党员干部不可推卸的责任。人民群众的需要是所有干部工作的重心,每个干部都在不懈追求着为人民利益而服务,努力做好人民的好公仆。人民群众的需要是每一位干部的首要工作,而且要切实做到对群众的利益和疾苦负责,在日常工作中要给群众办实事、为群众送温暖,真正成为群众的贴心人。任何干部都不得以自己手中的权利为权柄,为自己的亲朋好友谋取私利。只有认真关心群众的切身利益,才能真正成为人民公仆,履行其职业道德。

  无数事实告诉我们,如果搞不清楚自己在领导岗位上究竟是什么角色,就没有办法认真负责地履行一个人民公仆应尽到的责任,就不会坚持为了人民的利益而奋斗。只有每一位干部对自己的职责有了清晰的认识,才能完成党和人民所交付的光荣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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