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伦理学论文(期刊特推版8篇)之第五篇
摘要:目前中国正处于工业社会后期, 呈现出高度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农业社会的高度集权使得中国的封建社会长期处于权治的笼罩之下, 统治型政府的治理模式存在数千年。工业化时代, 社会化大生产以及专业化分工使得社会迫切需要一种科学化原则、非人格化、等级控制为导向的的管理模式, 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 官僚制组织形式应运而生, 政府运用工具理性对社会进行有效管理。后工业化时代, 官僚制组织已经不太合时宜, “服务型政府”这个概念应运而生。在公共服务的过程中, 道德伦理的主题与政府总是相伴而行。行政伦理的本质在于追求行政过程的伦理价值及行政人员的道德完善, 即行政的道德化诉求。而行政的道德化包括制度伦理与个体伦理两个层面, 即行政伦理包括着两个维度:整体的制度规范维度与个体的自觉约束维度。本篇论文从制度伦理和个体伦理两个方面来阐述如何建构服务型政府, 实现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
关键词:官僚制组织,行政伦理,后工业化时代,服务型政府
一、引言
国务院在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中明确表明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放在突出位置, 主要领导要亲自抓, 鼓励地方积极探索创新, 一项一项抓好改革任务的落实。这就要求政府在“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能够真正的做到以人民为本位, 以公共利益为价值取向, 打破传统官僚制的的束缚, 建立一个全新的政府管理模式, 即服务型政府。
二、行政伦理与服务型政府
(一) 相关概念的界定
行政伦理指的是, 行政主体 (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 在行使公共权力, 从事公务活动中所应当确定和遵守的伦理理念、伦理行为、伦理规范等。行政伦理在我国的历史也是源远流长。在中国古代行政伦理思想中, 最早提出的要数孔子和孟子的理念和思想, 即“礼”与“德”。然而他们所阐述的理念大多只是停留在理论层面, 而董仲舒则把行政伦理思想引入到实践操作层面, 正式建立了一套封建性的伦理规范系统, 宋明理学则把行政规范更加规范系统化了。这些伦理思想与规范表现在治国方面就体现了德治的治国方略。在封建社会, 国家对社会的控制和管理主要是通过权治, 实现一种等级化的统治, 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 道德的约束制约作用没有发挥出应该产生的影响。德治只是作为权治的一种补充因素。这样的社会治理模式就是统治型社会治理模式。工业社会, 随着社会化大生产以及专业化分工的加强, 人们在经济发展繁荣的同时, 越来越重视政治地位以及权力的实现, 呼唤一种法律精神来实现自身的利益诉求, 这个时候所形成的就是一种法治文明, 道德虽然在一些启蒙思想家的思想理论中有所阐述, 但尚未到达构建国家层面, 这种道德因素只是作为法律因素的补充在社会中发挥作用, 管制型社会治理模式在这个时期发挥很重要的作用。在这个时期, 马克思.韦伯所倡导的官僚制, 尤其是他所提出的非人格化、等级序列、专业化分工等, 工具理性发挥着重要作用。进入到后工业化时代, 新型的社会治理模式及其制度的设计需要突破传统框架, 使政府获得正确引导社会实现从工业社会向后工业化时代的过渡。社会发展的不确定性以及复杂性, 要求人们不再固守成规, 而是灵活变通, 人们不再信奉官僚制的一切陈规, 关注的焦点从工具理性向价值理性的转变。政府的价值定位也不再是控制和管理, 更多的转向了服务与以公民为中心。
所谓服务型政府, 是指按照法定程序和公民意志组建起来的, 以服务社会和公民为宗旨, 以行使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为核心, 依法行使权力、维护公平正义、注重绩效的有限政府。“服务型政府”的产生是必然的, 我们必须用一种辩证的批判的眼光来实施一场变革进而提高我国专业的公共服务水平, 这个时候, 官僚机构权威的传统视角就会有所改变。
三、我国现阶段构建服务型政府的必要性
(一) 我国构建服务型政府的必要性重要性分析
服务型政府, 想当然, 以服务为主, 政府内部管理者不再以一个管理者或者控制者的身份出现, 他们更多的是以公民为本位。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方面的发展还不够完善, 社会问题不断出现, 尤其是政府与公民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化, 最终导致了人们对政府的极度不信任, 以至于各项国家政策以及国家意志没办法彻底的得到贯彻。
构建服务型政府, 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政府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公共治理和谐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前提和重要内容, 而现代政府是实施公共治理的主体, 在和谐社会的构建中发挥关键性的作用。因此, 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加快由“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我国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 在这一社会变革中, 我们必须提高政府行政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 以确保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
(二) 构建服务型政府的意义
目前来说, 服务型政府的构建模式成为了世界各国改革的主要目标模式, 在西方国家中, 虽然没有明确给出“服务型政府”的概念, 但是在政府的服务职能、服务精神、服务质量与服务效率的关注与追求, 无不凸显服务型政府的各个特征。构建服务型政府已经成为近年来全国范围内政府发展的重要趋势, 在这种背景下, 我国只有不断地改革创新制度安排, 以促进更加多元化的服务供给方式、更规范的服务行为、更高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的实现, 从而增强自身的竞争力。
构建服务型政府, 使得管理和控制逐渐边缘化, 服务占据中心, 有利于政府形象的提升, 促进公民与政府间关系的缓和, 同时也使政府管理人员明确自身的权责, 增强自身使命感和责任感。更加能够落实以人为本的发展观, 落实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创造一个和谐的社会发展环境。建设服务型政府, 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能够在最基础的层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其同时, 能够提高政府的公信力, 夯实政府的合法性基础, 促进人的现代化, 从而为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奠定坚实的政治基础。
四、行政伦理视角下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措施
在行政伦理下建设服务型政府, 首先就是要形成一套负责任的管理模式。行政伦理, 是实现行政责任的途径。建设服务型政府, 无论是组织制度层面来说还是行政管理人员来说, 都需要明确责任, 形成一定的伦理认同。这里形成伦理认同, 与一定组织的行政价值观和行政文化息息相关。
(一) 行政人员角度谈服务型政府的构建
在服务型政府构建过程中, 行政人员行动时, 发现自己总是处于客观责任和主观责任矛盾的境地。他们总是觉得自己的行为方式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但是又总是与组织的等级制度或者法律要求的责任存在矛盾和冲突。这种矛盾和冲突表现在三种类型中, 分别为:权威冲突、角色冲突和利益冲突。这种冲突性问题是一种实践问题。为了更好的论述行政人员的伦理问题, 就必须了解行政角色活动的社会和文化背景, 这对于找到现实可行的伦理问题处理方法是至关重要的, 我国目前处于现代化与后现代化的过渡时期, 后现代社会中的行政角色具有本质上的政治性和严重的自由裁量权, 自由裁量权不可避免的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 都是由于缺乏正确控制错误的行为, 缺乏有效的行为准则的引导, 同时还缺乏一定的道德和伦理自觉性。责任贯穿于行政伦理学的始终。当面临需要解决的问题时, 首先必须界定行政角色的责任。行政责任分为客观责任和主观责任两种主要形式。客观责任主要有两个方面:职责和应尽的义务。而主观责任根植于我们自己对忠诚、良知、认同的信仰。美国公共行政学会在2016年6月公布了公共行政伦理的规范, 提出了八条公共管理人员在实行行政管理和提供行政服务时应该遵循的准则。比如公共管理人员应该遵守法律和法规、努力推进并维护公共利益、促进民主参与、建设道德性组织等。这些伦理规范同样适应于我国。在这样的情况下, 首先, 行政管理人员应转变行政观念, 打破以往官僚制体制下行政管理人员的惰性以及不负责任的现象, 转变行政管理观念, 真正的做到以人民为本位。其次行政管理人员应当培育伦理自主性, 树立责任感, 明确主观责任和客观责任的的区别, 正确地解决这种矛盾性冲突。最后, 在行政管理人员与人民之间建立一种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 实现真正意义的上下互动。在这种背景下, 如何从行政人员角度构建服务性政府成为了一个关键性问题。
(二) 行政组织角度谈服务型政府的建构
在考虑服务型政府的构建时, 除了行政人员角度, 更不能忽视从组织管理和政策的角度考虑问题。要想实现服务型政府的目标, 首先, 必须改变传统的政府治理模式, 实现“互联网+政务服务”, 创新社会管理方式, 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新兴的社会资源, 实现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 同时还应该真正发挥“互联网+政务服务”在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中的积极作用, 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其次, 在治理主体方面, 打破传统的一元治理格局, 实现公共服务多元化。要想实现服务型政府目标就必须实行多元的社会治理。实现公共服务社会化, 政府必须广泛采用授权或分权的方式, 将社会服务与管理的权限通过参与或民主的方式下放给社会中的一些组织, 授权并运用政策鼓励社会中介组织、社区或私营机构承担一些公共服务事业和产品。在政府、非政府组织、甚至非营利组织中工作的人的首要职责是为公众服务, 因为他们都是公共资源的受托人。
结语
怎样建设服务型政府, 真正地实现人民当家做主是当前我国政府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要想实现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目标, 就必须转变政府治理模式, 实现从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在服务型政府模式下, 还要发挥行政伦理尤其是个人的伦理自主性的作用, 更加深入的探讨如何从个人的角度以及组织制度的角度来构建服务型政府。
参考文献
[1]何颖, 袁洪英.霍建国等.行政伦理与社会公正[M].吉林人民出版社, 2009:27[1]何颖, 袁洪英.霍建国等.行政伦理与社会公正[M].吉林人民出版社, 2009:27
[2]国务院.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EB/OL].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6-05/24/content_5076241.htm.2016-05-24[2]国务院.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EB/OL].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6-05/24/content_5076241.htm.2016-05-24
[3]周奋进.转型期的行政伦理[M].中国审计出版社, 2000:4[3]周奋进.转型期的行政伦理[M].中国审计出版社, 2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