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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道德冷漠现象的表现及成因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6-04-25 共1267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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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社会道德冷漠问题的伦理学分析 
【引言】道德冷漠的原因与治理研究引言 
【第一章】道德冷漠的内涵、类型及影响 
【第二章】当前道德冷漠现象的表现及成因 
【第三章】扭转道德冷漠问题的伦理对策 
【结论/参考文献】我国道德冷漠现象的矫正研究结论与参考文献


  二、 当前道德冷漠现象的表现及成因

  (一) 道德冷漠的表现

  1. 社会信任感低

  道德冷漠突出表现为在当今社会环境中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危机严重。信任作为人与人沟通的桥梁,是人际交往中本应具有的最基本的情感,然而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传统的信任体制被打破,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关系圈在一步步缩小,亲而信的现象成为普遍,陌生人间互不信任的情况也已经成为现实。在如此环境中,人们便很难对发生在身边的社会事件做出强烈的反应,很难感同身受。人们为了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道德冷漠就成了人们自我保护的一种方式。道德冷漠者所表现出的社会信任感低,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求助者不相信会有人帮助自己,即受助期望值较低。另一种情况是,施助者对求助者不信任,他们对请求帮助的人怀有戒心,选择冷漠。

  2014年10月29日苏州的街头发生了这样一幕,在苏州阊胥路,一位大妈在雨天骑车,不慎摔倒受伤,大妈倒在马路上的十分钟时间里,路过的来往车辆和行人不计其数,却无一人上前帮忙,无奈的大妈忍着疼痛对围观者大喊“我是自己摔倒的,我不会讹你们”,即使这样,也无济于事。由于扶摔倒老人被讹的事件时有发生,让我对摔倒老人缺乏基本的信任,想扶却不敢扶成了多数人的态度。“想扶”是道德力量使然,“不敢扶”是信任的担忧。

  2. 道德勇气的丧失

  勇气是一种力量,又不仅仅是一种力量,是需要心智和理性的。勇气就是人们在面临危难,心中有所惧怕的情况下,理智而果断地作出行为选择克服内心的惧怕,勇敢地去战胜困难的气概。“所谓道德勇气是个体在不利的道德情境下去践行正确的价值规范的一种道德力量。”[11]

  见义勇为者表现出的是巨大的勇气和力量,而道德冷漠的典型表现却是勇气的缺乏甚至丧失。孔子曾经说:“见义不为,无勇也。”(《论语·为政》)我们经常会从大众媒体里看到一些令人无法安心的报导,一个人或一个群体,面对他人生死存亡之际所需要的救助,面对众目睽睽之下的罪恶行径,视若无睹、麻木不仁,甚至像鲁迅笔下的看杀头的看客那样欣赏着发生的惨剧。通常我们会把这些袖手旁观的行为归因于缺少道德良知或缺少道德教育,然而一般情况下人们并不是没有是非观念,尤其是有些旁观者竟是受过高等教育者、国家机关公务人员,甚至国家干部,他们并不是不知道是非,并不是不知道自己的行为选择的善恶,而在多数情况下,他们所缺乏的是敢于面对的道德勇气。

  2004 年 3 月 20 日,四川省仁寿县因双休日幼儿园无人值守大门,3 名学前儿童进入仁寿县实验幼儿园玩耍,一名叫唐艺峰的 5 岁女孩不慎掉入水池,面对幼童所处危险境地,值班老师却“害怕”不敢下水,而是跑去叫来了孩子的母亲,孩子家人赶到后才将孩子救上岸,并开始简单的急救,折腾了几分钟,唐艺峰没有任何反应。县医院的急救车赶来时,医生确认唐艺峰死亡。这种事件的发生明显的表现出了这名教师勇气的缺乏。

  3. 道德义务的蔑视

  马克思说过人是社会关系下的产物,在一定社会关系中,个人需要对社会和他人承担一定的道德责任,这种应当承担的道德责任实际就是道德义务。作为社会成员,应当自觉地承担道德责任,履行道德义务,为他人和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履行道德义务被看做是一件崇高而神圣的事,是拥有高尚的道德品格的重要表现。如果因某种原因没有履行道德义务,行为主体会感到羞耻和愧疚。而如今道德冷漠现象中人们对应负的道德责任和义务表现出漠视甚至麻木的态度。当有人遇到困难需要帮助时,有些人可能会首先考虑到与自己的关系,有的人甚至会发出“与我何干”的感叹,这种对道德义务的漠视和拒斥正是当今道德冷漠的典型表现。

  2014 年 11 月 30 日上午 95 后少年曾鹏宇在微博上直播了他的自杀经过。曾谋从开始直播那一刻,就引发了网友们的大量围观,其中有网友规劝他不要冲动,曾鹏宇也曾一度减少了冲动绝望的情绪。在微博中也曾发出“谢谢大家的正能量和前女友的不懈开导,我睡觉去了”他也曾一度表示“我还不想死”.然而在大家觉得事态即将渐渐平息下来时,一些网友的言论又激起了曾鹏宇的悲观情绪,有的网友开始出现过激的言论,如有人在微博上恢复说“你必须得死”、“你到底死不死”等,这些“陌生人”的言论导致了曾鹏宇又一次陷入绝境之中,“真的结束了,没有多少空气了”这是这个少年在这个世界上留下的最后一句话。网络是一个“陌生人”的世界,也正是由于这种“陌生性”才导致了人们可以无所顾忌的发表言论,可以不对自己所说的话负任何责任。这种冷漠现象的产生是人们缺少基本的责任和义务感的表现。

  (二) 道德冷漠产生的原因

  1. 道德意识欠缺

  (1) 个体缺乏正确的道德认知

  道德认知是“个体在原有的道德认识的基础上,对道德范例的刺激效应感应,经过同化、顺应的加工, 而获得道德新知的心理活动过程。”[12]

  由此可见,道德认识实际上是道德主体接受道德新知的过程,是一个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过程,这个过程是主体在对道德初步感知的基础上,在内心形成相应的道德观念,进而产生了对道德规范的某种认同和对道德信念的坚定,从而引导人们进行正确地道德行为选择。在道德认知的整个过程中每个环节的发展都受主体主观性和外界环境的制约,由于主体的理解能力、价值观念、受教育程度等不同对道德认知的把握程度也不同。道德冷漠现象的产生与个体道德认知的缺乏密不可分。

  从道德冷漠和道德认知的关系来看,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种是道德行为主体本身道德认知不足,或者说是存在基本道德认知缺乏的现象。当道德主体缺乏道德认知时,他们极其容易受外界道德环境的影响,出现“人云亦云”“人行亦行”的现象。他们缺乏对道德的正确认识,没有形成正确的道德观念,缺乏对是非、美丑、善恶的明辨能力。

  因此,当危难来临,他人或社会处于危机时,他们会选择静观事态的发展,看看别人怎么做,再根据别人的行动确定自己的行为选择,而此时旁观者就产生了,道德冷漠现象也就随之产生。另一种情况是,道德主体有正确的道德认知,但“知”与“行”不合,或者说“知而不行”.这类人对社会基本道德规范和道德要求有明确的认知,并且对其表示认同,但当紧急情况发生,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时,他们心中明确知道此时此刻自己应该做什么,但由于种种顾虑选择了冷漠。

  (2) 个体道德情感的缺失

  同情心是人类在长期的共同生活中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种社会情感,是一个人作为社会一部分的最简单、最基本的特征之一。同情心是对他人的不幸遭遇和处境在情感上的共鸣,并给予支持和帮助的一种态度和行为。有关同情心的论述古今中外有许多观点,我国着名的哲学家孟子曾经说:“恻隐之心,人皆有之。”(《孟子·告子上》)孟子所说的恻隐之心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同情心,他认为同情心是每个人所固有的,不是外在因素强加的,同情心是人之所以为人的重要因素。休谟在他的着作《人性论》中对于同情有这样的论述“人性中任何性质在它本身和它的结果两方面都最为引人注目的,就是我们所有的同情别人的那种倾向。”[13]

  亚当·斯密也认为,同情是每个人都具有的情感,是一种特殊的道德情感。同情心是道德情感建立的基础,也是进行道德判断的基础。

  同情的本质是一种换位思考的能力,如果没有同情心个体就不会对他人的喜怒哀乐等情感产生共鸣,不会去关心与热爱他人,给他人慰藉和帮助,更不会有无私奉献与牺牲精神。心理学家将同情心的研究纳入亲社会行为的范畴,“亲社会行为是由那些对行动者无明显益处,但对接受者有益的反应组成。”[14]

  亲社会行为是类似于同情、分享、救灾、捐助、牺牲等无私奉献的精神,是与那些侵犯和否定性行为相对立的。同情心促使人们产生这种亲社会行为,而这些亲社会行为正恰恰是那些道德冷漠者所缺乏的,道德冷漠者缺乏亲社会行为的原因之一也是他们缺乏同情心。缺乏同情心意味着爱心的泯灭和人性的异化。

  冷漠和热情是一对反义词,出现道德冷漠的原因就是缺少道德热情,也就是缺少同情心。缺少同情心,人们在他人遇到困难和危险时,就不会站在他们的角度,把自己换位在他们的处境中,考虑他们的疾苦和困难,更无法体会他们的处境。这样一来人们很难做出正确的道德判断,对他人伸出援助之手。同情心缺乏使得人们很难对他人产生情感共鸣,对他人的幸福与不幸都很难有所感触,这就导致了道德冷漠的产生。

  正义,也称作“公正”.是指对政治、法律、道德等领域中的是非善恶的道德认识和道德评价评价。正义是一个道德范畴,它既是指符合一定社会的某种道德规范的行为,也指一种处理人际关系和利益分配的基本原则。在社会生活中正义主要包含两方面涵义:一方面是指按照同样的标准和原则对待同样情况的人,即我们常说的“一视同仁”;另一方面是指付出与所得相适应,即我们常说的“得所当得”.“正义感,即理解、应用和践行(而不仅仅是服从)正义理念,判断事物正义与否,并为这些判断提供理由的能力和愿望以及相伴的情感体验。”[15]

  对正义感为何物,学术界有着不同的见解,概括起来主要有两种:一是把正义感看成是人的一种美德,即人的行为所应遵循的道德准则。

  二是把正义感看成作社会的一种美德,即社会成员对公正制度的基本态度。

  正义为社会成员提供了一个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使人们能够通过自身努力过上幸福安定的生活的同时也维护了社会的稳定。正义感正是一种社会成员根据对社会正义的信任,而自觉产生的一种维护社会正义的道德情感。正义感是一个人有良好道德情操的体现,一个有正义感的人也是一个道德品质好的人。一个人的正义感通常表现为对他人的道德行为的支持和赞赏,对他人不道德的行为的否定和谴责,同时他们可以根据自己所掌握的社会道德标准对自身的行为进行约束。当得知他人陷入困境和危机时,正义感会促使人们奋不顾身的伸出援助之手;当遇到有人正在进行违法行为时,正义感会促使人们主动去阻止违法行为的发生。正义感使人们在原则和制度的规范下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可以说一个有正义感的人一般情况下不会对他人和社会的利益造成损害。

  “现代正义是在平等、自由的人伦关系的基础上进行思考所得出的结果。任何侵害基本权利的做法都不可能是正义的。”[16]

  换言之,正义应该是人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的统一,如果一个人一边抨击着人们的不道德行为,一边自己又做着这样的事情,这也是缺乏正义感的表现。如今我国社会正义感缺失是道德冷漠产生和蔓延的一个重要原因。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与此同时也带来了相应的问题,我国的道德环境遭到破坏,道德领域出现了一系列问题。社会中有一类人公然破坏社会正义,他们受错误价值观的引导,为了自身利益不择手段、见利忘义,这实际上就是我们说的那些“作恶者”.有一类人他们具有一定的道德素养和正义感,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他们不敢声张正义,默默地选择了明哲保身,在现实社会中这部分人数量庞大,就是我们常说的“不作为者”.还有一类人他们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关键时刻能够挺身而出,见义勇为,为了他人和社会的生命财产安全甘愿献出生命,通常这类人也是受伤害很深的群体,这就是我们常说的“见义勇为者”.那些“不作为者”一方面痛恨“作恶者”的恶行,一方面惧怕承担“见义勇为者”所付出的代价,选择了袖手旁观,甚至冷漠。像这种面对他人疾苦所表现出漠不关心和无动于衷的态度和行为,正是缺乏正义感产生的后果。

  (3) 个体道德信念的弱化

  “信念是人的精神活动的重要内容, 它是人们在生活实践中形成的对某种观念和事物的高度、真诚的信服, 并执着地追求和努力身体力行的一种精神状态。”[17]它是在某种基础上,产生的一种情感,这种情感可以把某种观念和事物作为自己的理想和奋斗目标。信念是意识的核心内容,它可以促进意志的形成和坚定。由于人们在实践过程中所获得的认识在程度上有所不同,因此,每个人的信念也各不相同。根据内容划分,信念有政治信念、理想信念、道德信念和艺术信念等不同种类。“道德信念是人们对某种道德理想、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的笃信,以及由此产生的履行相应的道德义务的强烈的责任感。”[18]

  它是人们的道德认识、道德情感和道德意志在道德实践基础上的统一,是道德质量的核心。道德信念具有稳定性,道德信念在实践的过程中一经形成,便成为了人们意识中一种根深蒂固的观念性的东西,这种信念可以指导人们的行为,且轻易不发生改变;道德信念具有超越性,信念是一种对未来理想的向往,是人们对尚未实现的某种目标的坚信,同时给人以强大的精神动力。道德信念是人的一种精神需要,它推动着人的活动,并通过理想和价值来自我满足,表达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道德信念使人们向往他人和社会的肯定、褒奖、尊重甚至依赖,并激励他们为之不懈奋斗;道德信念也可给困境中的人以勇气和希望;还能使人们抵制不良诱惑。道德信念可以控制人们的道德行为和道德选择。当面对人生中的不同选择和各种诱惑,道德信念可以引导人们克服诱惑以确保人们道德行为选择的正确性。

  市场经济和全球化带来的冲击,导致道德领域人们的道德信念的明显弱化,出现了道德冷漠现象。许多道德冷漠者并不是不知道自己的冷漠行为触犯了道德规范或法律的要求,他们是“明知故犯”,有人说:“我国现实生活中的道德失范,并不是发生在道德准则上,而是发生在道德信念上,不是发生在‘我们应当遵循什么样的道德’这一问题上,而是发生在‘我们为什么一定要遵守道德’这一更为根本问题上。”[19]

  道德冷漠者的出现正是由于缺乏坚定的道德信念,受错误价值观引导,选择了消极等待、袖手旁观的行为。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社会制度的变革,促使人们根据时代的变化改变自身的精神世界和生存状况。市场经济把人从相互依赖的关系中解放出来,而这种解放为生产力的发展、社会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做出贡献的同时也带来相应的问题,人们在追求经济利益的过程中,庸俗的功利主义得到了前所未有的膨胀,世俗化的价值观占据了人们的内心世界,物欲渐渐遮盖了人们内心的道德信仰,甚至使道德信念失去了它的约束作用。道德信念的弱化导致了人们内心道德情感的淡漠,人们不再笃信原有的道德价值体系,人们对高尚的道德人格不再钦佩和向往,对道德行为也不再支持和效仿,对不道德的行为不再否定和制止,而是任由其发生,采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道德冷漠便渐渐产生。

  (4) 道德意志不坚定

  所谓道德意志是“人们在履行道德义务或决定道德行为的过程中自觉、自愿地作出抉择、克服困难的顽强力量和坚强精神。”[20]道德意志是道德意识的内容,也是个人道德质量的要素。对于道德意志和品德的关系,着名学者王海明认为,道德意志水平和个体的品德是完全一致的,一个人的道德意志强,则其道德行为就高,道德质量也高;一个人的道德质量高,则这个人必定道德行为高且道德意志强。可见一个道德质量有问题的人,其道德意志必定也存在问题。道德意志可以明确道德目的,人的道德活动都具有各种目的,人在进行道德活动前都要先明确道德活动的目标,即要达到什么样的效果。

  这种目标的确立就需要道德意志发挥做用,道德主体在根据道德意志明确道德目标后,往往会自觉的依目标行动,且可以在道德意志的作用下积极主动的克服遇到的困难。道德意志对道德情感具有调节功能,道德情感和道德意志相互依存,道德意志可以对道德情感起强化作用,同时克服消极的道德情感;反之,则会对道德情感有所削弱。道德意志对道德行为还有控制作用,道德意志可以帮助道德行为摆脱各种主客观不利因素的影响,自觉地调节道德行为。一个有道德意志的人才能在道德实践活动过程中,自觉调节道德行为,克服各种困难,使道德行为得以持续,道德目标得以实现。

  道德冷现象是在个体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的共同做用下形成的,个体的道德行为受外部环境影响巨大。社会中的各种不良因素的影响,可以使人产生道德冷漠的情绪,这是由于个体道德意志发展受到社会各种因素的影响,没能形成正确的道德观念,导致道德意志日渐薄弱,在社会上各种状况发生时,没有稳定的道德观念的作为指导,有时会出现即使有人乐意信奉道德原则,却由于个体道德意志薄弱很难坚持或贯彻。道德冷漠现象随之产生。

  2. 多元文化的影响

  (1) 传统文化中消极因素的影响

  中国的传统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但是我国传统文化中既有精华又有糟粕。中华民族自古就有扶困济危、救死扶伤的传统美德,这与现代我们所倡导的价值观是一致的,但同时又有与之冲突的以封建血亲关系为基础的“熟人社会”观念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处世哲学。现代社会对那些传统美德的忽视和对那些消极因素的沿袭也是导致今天道德冷漠现象产生的重要原因。

  第一,以血亲为基础的“熟人社会”模式影响。中国古代上千年的自然经济形成了以血亲为基础的家族本位的社会。在我国传统的伦理学中将社会关系归结为父子、君臣、兄弟、朋友和夫妇五伦,父子、兄弟为天伦,君臣、朋友为人伦,夫妇关系处于天人之间,天伦是指天然的伦次,人伦是封建礼教规定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正如古人所言“使契为司徒,教以人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21]

  我国古代的人伦关系是从父子为基础推及到君臣,由兄弟为基础推及到朋友的,这种人伦关系就使得人与人间的关系亲疏远近有别。即便是倡导“仁爱”的儒家创始人孔子所讲的爱也是一种由亲疏远近推及而来的爱,是有差等的爱。受这种血亲和人伦关系的影响,人们之间的道德情感也产生亲疏远近之分,人们只在自己的熟人圈子在所谓的“熟人社会”讲究道德,遵守亲人朋友间的道德原则,而对陌生人和陌生环境的道德要求置若罔闻。社会主体根据是否有利于自己家族和集团的利益来判断道德行为的善恶,人际间的同情、关爱与信任被限定在了狭小的范围内。如果有人遇到困难需要救助且这些人的身份属于“自己人”,此时他们对自己处境有清楚的了解,他们会根据自己的同情心的驱使果断的展开救助,可以“奋不顾身”甚至“舍生忘死”.而当这些需要帮助的人成为了“陌生人”,他们便退避三舍,甘愿做一个冷漠的看客。进入现代社会以来,以血亲为基础“熟人社会”渐渐被“陌生人社会所取代”,对利益的追求使得人们奉行“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的原则,人际间的彼此的信任消失殆尽,以往适用于熟人间的道德原则和规范已经被削弱,而新的道德原则和规范尚未完全建立,使得人与人之间缺乏信任、同情和关心,人际间的情感淡漠和疏离,人际关系日渐冷漠。

  第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处世哲学影响。我国传统社会受社会生活的封闭性和统治阶级统治需要的影响,人们在传统道德中奉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处世原则,对他人疾苦漠不关心,以求自我保护。受这种处世哲学的影响,现代社会依然残存着这样的思想,民间一直有诸如:“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此类俗语的流传。一些现代人一边接受着现代道德教育的熏陶,一边沿袭着传统处世哲学所提供的处世原则,嘴上吆喝着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实际则采取逃避的态度。我国古代的传统道德强调个人道德发展,强调个体道德责任,缺乏对社会的关注,致使人们从个人本位出发,个体缺乏应有的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当他人遇到危难,面临人身和财产的损失时,一些人首先会考虑自身的利益关系,于自己无益又惧怕危险时,就会选择冷眼旁观。这种传统的处世哲学的对现代社会的影响依然存在,一些人受这种观念的影响,把个人利益放在首位,忽视了社会和集体的利益,遇到危难情况他们本着“少管闲事”的态度消极逃避自己应承担的社会责任。这种消极的观念削弱了人们的道德责任感和正义感,使人们面对“别人”的事情时自然而然的展现出与己无关的冷漠态度。

  (2) 西方文化价值观的冲击

  改革开放后,西方思想大量涌入中国。面对我国道德领域的种种问题,许多人开始接受西方道德规范,受西方价值观念的影响,我国思想道德领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

  西方人所追捧的个人主义、利己主义和xuwuzhuyi等思想渐渐被部分中国人所接受。个人主义是一种“高度重视个人自由、广泛强调自我支配、自我控制、不受外来约束的个人和自我”[22]的思想,个人主义者以自我为中心,过分追求自我满足,忽视他人和社会的利益。这种思想的蔓延使得社会人际间日渐疏远,人情淡漠,久而久之冷漠现象就产生了。利己主义者又过分的爱自己,他们关心和爱护自己高于其他一切。这种思想的传播使得人们在进行行为选择时忽视他人和社会因素,甚至会出现为了个人利益不择手段的情况。可以说个人主义会使公德的源泉干涸;利己主义会使一切美德的幼芽枯死。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我国的经济和文化渐渐与世界接轨。但由于一些历史原因,很多人并没有用批判的眼光看待外来思想,加之一些人心理承受能力差,个体人格独立性较差,就会形成错误的价值观念,认为西方的一切都是好的,都是值得学习的。这样一来社会主体在面对西方文化冲击时,渐渐失去了自我控制和自我调节能力。而此时西方价值观念和社会主义价值观念的冲突导致价值取向混乱,道德调控能力也被弱化,使道德主体无法正确处理道德和利益关系,甚至产生对道德的忽视和否定,久而久之道德冷漠就产生了。

  3. 社会道德环境因素影响

  (1) 社会救助制度不健全

  社会救助是指“不能以自己的能力为其提供生活费用或在特殊生活状况下不能自助,也不能从其他方面获得足够救济的人,获得与他的特殊需要相适应的人身和经济帮助的资格,以使他能够自助,能够参与社会生活,使其合乎人道的生活得到保障。”[23]

  一个较为完善的社会救助制度的建立,可以积极的对每一个社会成员特别是遭遇不幸和遇到困难的人实施救助,一方面可以使社会成员体会到道德关怀的温暖,一方面也有助于社会健康有序的运行。

  道德冷漠的主体包括受助者、施助者两部分。从受助者的角度来考虑,一方面如果社会上有较为完善的社会救助制度,一部分需要帮助的人,就可通过国家和相应机构的专业救助摆脱困难,这就从客观上缩小了需要社会上的个体去帮助的施助者范围,有利于减少旁观者冷漠的发生。另一方面如果社会上有完善的医疗救助制度,也会使受助者冷漠的发生大为减少。社会上偶有发生的受助者反诬施助者的行为,究其深层次原因无外乎其难以承受自身的医疗费用和因此带来的损失,试想在一个有免费医疗救助制度的国家中,一个在意外中受到伤害的人完全不需要为自己的医疗费用担心,这些责任由国家承担,他们大可不必去污蔑施助者,因为他们真正面临的困难由国家买单,这样也会大大减少受助者冷漠的现象发生。从施助者角度看,现在的道德冷漠现象的形成多数是由于人们害怕承担救助的风险,那些“英雄流血又流泪”的情况时有发生,许多英雄舍身救人后,自己身负重伤却无人问津,这种情况的出现使得人们害怕承担助人的风险而选择旁观。如果国家可以对这些助人英雄给予相关的社会救助,不仅可以使助人者摆脱困境也可以使人们减少顾虑,积极展开助人行动。

  今天我国社会救助制度还不健全,我国的医疗卫生水平虽然有显着的提高,但医疗方面的费用居高难下,加重了受助者和施助者的经济负担。虽然我国目前有中华见义勇24为基金会和一些地区性的组织对见义勇为者进行资助,但是这些组织的资金来源通常为社会捐赠,这些资金对数以万计的流血英雄可以说是杯水车薪。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健全,是导致道德冷漠现象蔓延的重要原因之一,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可以使每个社会成员感受到社会的道德关怀,感受到社会积极向上的力量,从而从根本上改变不良的社会风气,扭转道德冷漠的现象,增强人们的道德责任感和社会正义感。

  (2) 道德赏罚制度的不完善

  道德赏罚顾名思义,就是对善的奖赏和对恶的惩罚。它是一种社会道德评价和调控方法,以触及行为主体利益的方式来实现,其主要手段有舆论、经济、政治、法律等。道德赏罚的赏是在利益上对行为主体的行为予以肯定和支持;也是从利益上对行为主体的行为予以否定和制止。道德赏罚不仅可以明确社会上的善恶标准,使人们明辨是非善恶,也可以用利益的手段促使人们进行正确的道德行为选择,达到规范个体道德行为的作用。罗素对道德赏罚的作用这样看,“在不具备刑法的情况,我将去偷,但对监狱的恐惧,使我保持了诚实;如果我乐意被赞扬,不喜欢被谴责,我邻人的道德情感就有着同刑法一样的效果;在理性盘算的基础上,相信来世永恒的报答和惩罚,将构成一种甚至更为有效的德行保护机制。”[24]

  它具有扬善抑恶的作用,他可以用赏来激励人们进行善的行为选择,也可以用罚来使人们远离恶的行为选择。当个人的行为符合社会道德要求时,道德奖赏会给予其物质或精神上的满足,具有很强的吸引力,对善的行为起着鼓励和强化的作用;当个人的行为违背了社会道德要求时,道德惩罚会给予其物质或精神上的惩戒,这种惩戒无疑可以使那些道德素质低下、道德良心不发达的人们在这种强大的外在压力下弃恶从善。同时,由于道德赏罚和某些特定的道德行为直接联系,会使道德主体自觉地形成某些类似禁忌的道德良知,进而成为一种自我控制的道德力量。

  目前我国的道德赏罚制度还不完善。我国社会舆论对善的行为的宣传不够,而对那些恶的行为又过分渲染,这使得行为主体所做的善行得不到社会舆论的褒奖,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为善者的精神动力。国家制度上对善恶的奖惩制度不明确,我国长期以来对涉及到法律层面的恶行有所惩处,而那些处于道德层面的恶行并没有相应的惩罚标准,诸如道德冷漠一类的现象也只是舆论上的谴责,这种惩罚对那些内心麻木的人们来说无关痛痒,只有将这种惩罚上升到制度层面,让那些人感受到切肤之痛才能使他们引以为戒。与此同时,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不完善,我国在法律上并未对见义勇为者给予支持,也没有对那些冷漠的旁观者给予惩戒,使蒙冤的助人者的正义得不到伸张,道德冷漠者的恶习得不到纠正。

  (3) 大众传媒不良舆论导向

  现代社会,人们的生活离不开各种大众传媒,这些大众传媒在给我们的生活带来方便、快捷的信息共享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问题,如新闻媒体报道失实、对苦难的报道常态化和网络道德的欠缺等,这些问题不仅对社会公共生活领域造成了严重影响,还是当今道德冷漠问题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第一,媒体报导的偏离和失实。现代社会中大众媒体起着引导社会舆论导向的作用,大众媒体从客观的角度了解事实报导事实,让人们了解事实真相。而如今的部分媒体为了吸引人们的眼球,增加收视率,不惜夸大负面新闻的报导甚至扭曲事实真相,这种夸大和失实的报导不仅掩盖了事情的真相更使人们受消极价值观的影响盲目的选择消极自保加剧了道德冷漠现象。如今我们在大众媒体看到的负面新闻中,除了杀戮、暴力就是天灾和人祸,这写负面信息通过大众传媒的报导成为了老百姓茶余饭后的谈资。由于人们和这些事件的当事人没有直接关系,他们作为一个远距离的观众认为对于事件的发生自己无能为力,认为事件与自己毫无关系,于是他们成为了间接的旁观者,他们不是对此类负面事件引以为戒,而是将其作为茶余饭后的一种消遣娱乐,而当他们在现实中遇到此类情况时又会根据这些新闻报导中情形臆想自己可能的遭遇,选择逃避责任,选择冷漠。

  第二,人们对苦难频繁报导的麻木。在现代这样一个科技昌明的社会,电子传媒渐渐进入我们的视线。与传统媒介不同的是,电子媒介开始借助影像来强调新闻报道的戏剧化。如今的电子媒介正遵循着‘语不惊人死不休’原则,一个什么样的题材或内容才最能达到媒体要表达效果呢?那一定非苦难和灾难莫属!因此,当你打开电视或电脑,自然而然的就会有大量的和苦难相关的报道出现,并渐渐融入到我们日常生活中去。“犹如所有的传统事物,它们‘融入了世俗的日常生活',就失去了所有的震撼力。”[25]

  这种常态化的对苦难的报道在我们的生活比比皆是,那一幕幕令我们憎恶的暴行和灾难,从电子媒介兴起后就变成了小菜一碟。久而久之,人们对待苦难的态度由惊愕、同情和怜悯,变成了屡见不鲜和不值一提。这种日常性的报道使人们对苦难的同情扩大到了极致,人们的心理日渐麻木,那些本该值得我们怜悯的人或事却渐渐成了人们茶余饭后的一种谈资,人们开始在他人苦难来临时表现出越来越多的冷漠与无情。

  2006 年“彭宇案”发生后,媒体纷纷报导,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反响。“一个新闻点被炒热,与之相关的新闻点都被拿来做类比。”[26]一时间“河南彭宇案”、“广州彭宇案”、“第二个彭宇案”、“第三个彭宇案”等标签式新闻标题充斥于媒体的报导中。然而这些与之类似的报导很多却有着本质的不同,媒体为了追求新闻效果全部冠以“彭宇”的字眼,这不但无益于真相的揭露,还扩大了“彭宇案”的负面效应。媒体对类似事件的反复报导,向公众一遍遍揭露事件中的阴暗面,却没有正确的引导舆论,也没有提出明确的解决方法。自此,公众对于那些遇到困难需要帮助的人们多了一份戒心,人们谨记此前新闻报导中给他们敲响的警钟,一次次的选择了冷漠。“彭宇案”发生的 5 年后,一个叫小悦悦的佛山女孩引起了社会的极大关注,她在路上遭到汽车的连续碾压而路过的18 个路人都见死不救。这一事件又引发了媒体的跟风报导,引起了人们“世风日下”,“人情冷漠”的感叹。笔者认为,小悦悦事件的发生与之前“彭宇案”被过分报导、夸大报导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而媒体对于此次事件的发生也难逃其咎。

  第三,网络媒介道德的欠缺。网络道德建设的欠缺为道德冷漠现象的产生和蔓延提供了途径。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网络世界”日渐崛起,一个全新的生活空间和信息化的生活方式展现在我们的面前。20 世纪 90 年代,国际互联网的出现,标志着以计算机高新技术应用为核心的网络时代的到来。互联网的出现使人们的交往突破了时空的障碍,人际交往渐渐变得无种族、无国界,世界变成了“地球村”,形成了“网络社会”.

  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在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便捷的同时也带来一些不容忽视的道德问题。道德是对一定经济基础的反应,当我们的生活和交往的物质手段发生变化时,必然将会带动道德关系的变化。而网络恰恰是这个改变我们生活和交往的物质手段的因素,它必将对我们的社会道德产生相应的影响。

  网络是新时期人们用于生产和交往的媒介,在网络世界人与人之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关系,这就要求有用来协调这些关系的伦理道德的存在。网络道德就是在网络时空中用以调节人与人之间和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的行为规范。如今网络道德建设的欠缺使道德冷漠在信息时代有所蔓延。网络社会具有自由性、开放性、虚拟性和非人性化的特点。

  人们在网络社会可以自由的搜集信息和发布信息,没有国家和区域的划分,不仅打破了传统“熟人社会”的道德限制,也不受特定区域的管辖和控制;网络社会中进行信息可以超出地域限制进行交流,使全球的联系更加紧密,由于人们交流不再受时空的限制,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宗教间的交往和融合成为可能。网络时代的沟通方式改变了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方式,互联网连接着需要交流的人们,由于网络交往的便捷使得人们面对面的交往日益减少,这种看似促进人们交流的交往方式,实则使人们的情感交流产生了障碍,彼此间的关爱程度降低,社会责任感淡化,那种“熟人社会”的道德约束力随之减弱。在网络社会中人们的沟通似乎变得多了起来,但很难感受彼此的情感变化,使人际交往活动缺少人性化。个人在网络世界的行为是虚拟化的,每个人都带着自己的网络面具和其他的“面具”进行交往,在网络社会中人们“隐藏”于一个个计算机后面,那些现实生活中特定的如姓名、性别、年龄等身份特征在网络社会可以随意更改,人们变成了一个个虚拟的个体,人们感受不到彼此的情感,也无法预知对方沟通的目的,这会使人产生不信任的心理,而这种不信任的心理使行为主体被迫地“反馈”给对方虚假信息以维护自身利益,这种情感扩展到现实人际间的交往就会出现问题,人际间缺乏最基本的信任,道德冷漠现象就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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