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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财政激励高新技术产业集群的实证分析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6-03-24 共524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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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目】培育高新技术产业集群的财政政策研究
  【第一章】财政激励下高新技术产业集群构建绪论
  【第二章】培育高新技术产业集群的财政激励机制的基础理论
  【第三章】我国财政激励高新技术产业集群的现状分析
  【第四章】我国财政激励高新技术产业集群的实证分析
  【第五章】创新培育我国高新技术产业集群财政激励机制的策略
  【参考文献】财政学下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建设探究参考文献  

   
  第 4 章 我国财政激励高新技术产业集群的实证分析

  4.1 我国高新技术产业集群程度的实证分析

  4.1.1 测度方法、模型及数据选取

  产业集群的测度指标有很多,本文选取行业集中度来测度和分析。之所以选择行业集中度来测度,是因为它是最简单、最常用、数据最易获取的计算指标之一,同时还有注意分析得出主要的产业集聚区域。行业集中度与产业集群程度是呈正方向关系的,即集中度越大,则产业集群程度越大;反之。集中度越小,则集群程度越小。行业集中度表示规模最大的前 n 个地区所占的总产值份额。具体计算公式为:CRn=i i(4-1)式中,CRn代表高新技术产业中规模最大的前 n 个地区的行业集中度,Xi代表高新技术产业的相关经济数据,N 表示拥有高新技术产业的全部地区数。

  由于总产值可以反映各地区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水平和规模,研究数据选取总产值作为度量指标(Xi)。根据数据可获得性和数据口径的一致性,计算行业集中度的高新技术产业数据都是当年价总产值,即 1995~2010 年全国 31 省及直辖市的高新技术产业的相关数据。本部分所采用的高新技术产业数据均来源于国家统计局编辑出版的《中国高技术产业统计年鉴》(2002~2011)。

  通过行业集中度来分析我们高新技术产业的集群效应对于形象揭示我国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发展过程中的突出问题,以及针对问题提出创新财政激励高新技术产业集群的策略有重要的作用。

  4.1.2 高新技术产业总体的行业集中度情况与结论

  根据计算得到从 1995 年到 2010 年高新技术产业总体的行业集中度,具体结果见表 3.2.有数据可以看出,高新技术产业总体的集中度基本逐年升高,由 1995 年的0.5057 和 0.7100 增加到 2010 年的 0.6613 和 0.8121,可见产业集群程度逐渐加强,高新技术产业具有典型的区域集中的特征。但是最近几年,行业集中度不增反减,可能的原因是有些高新技术产业正在往集群外、区域外扩散,或者一些欠发达地区也逐渐建立起本区域的产业开发区,明显的证据是 2010 年 9 月 27 家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审批成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省及直辖市的情况,广东、江苏、上海稳居前三名,最近几年,该三个地区的高新技术产值已经占据全国整个产业产值的一半以上,其他省市如山东、浙江、北京、福建及天津也是高新技术产业比较集中的地区。

  可见,和我国区域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差异相似,反映在区域高新技术产业聚集效应,东部发达地区尤其是沿海地区强于中西部欠发达地区。
  
  4.1.3 高新技术产业各行业的集中度情况及结论

  表 3.3 为 1995 至 2006 年间高新技术产业五个行业的 CR4和 CR8的值。从计算结果来看,医药制造业的集中度变动不大,CR4基本上在 37%左右,CR8在 58%上下,但总体缓慢上升趋势。相比之下,医药制造业的集群程度明显低于其他几个行业,即医药制造业的整体布局相对分散,反映了我国医药制造业存在低水平重复生产的状况。航空航天制造业是高新技术产业中规模最小的行业,是典型的高技术壁垒、高成长领域,也是自主创新密集的领域。自 1995 年,CR4缓慢上升,CR8保持在 80%上下,但最近几年有不同程度的下降。陕西、黑龙江、江西、贵州、四川、辽宁等省份均是我国重要的航空航天器制造基地。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的集中度一直比较高,且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该行业属于地区高度集群的行业,广东、江苏、上海、北京、浙江等地区都有规模较大的电子及通信设备产业集群。电子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业集聚程度最强,并逐年递增。最主要集群地是广东,从 CR4和 CR8来看,该行业的总产值基本上是在前八个地区(广东、江苏、上海、山东、浙江、北京、福建、天津)实现的,并且向前四位地区集中的趋势。我国高新技术产业中总产值最高的前两个行业,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和电子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业,也恰好是行业集中度最高的前两位,这可以说明产业集群对于高新技术行业发展有明显的推动作用。医疗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业的行业集中度在个别年份有所下降,但总体开看,还是缓慢上升的趋势,产业集聚度适中。
  
  4.2 高新区产业增加值与财政激励的关系实证检验

  本文的第二部分从理论上对政府或财政参与高新技术产业集群的必要性以及路径选择进行了细致的分析,本小节将从实证的角度检验我国政府对高新区的财政支出对高新区产业增加值的积极作用。

  本部分的财政支出数据来源于《中国高技术产业发展年鉴》,考虑到要以培育高新区为主要方向,选取了科技活动经费、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配套资金、扶持创业投资机构资金和扶持担保机构资金四类财政支出的总和作为财政支出数据,同时由于产业增加值更能体现出高新区生产活动的成果和效率,所以选取该数据进行回归分析。回归使用的原始数据计算整理见表 3.5:利用统计软件 SPSS 17.0 对数据进行多次拟合,得到回归方程为:y = 317.031x0.636或者对数形式:lny = 5.759 + 0.636lnx回归的系数的 t 值分别为 14.419 和 18.786,均显着;R2= 0.939,调整后拟合系数 R2= 0.927,F = 77.188,说明拟合效果很好。

  实证结果表明,我国高新区产业增加值与以培育为方向的财政支出存在显着的正相关,当财政支出每增加 1%时,会引起高新区产业增加值提高约 0.64%,显然财政投入资金对高新区的发展有较强的正面影响。但是,弹性系数 0.636 小于 1,说明以培育高新区为方向的财政支出对高新区产业增加值是缺乏弹性的,并没有呈现出理论上的财政投入“乘数效应”,反映我国培育高新区的财政激励存在低效率和资金浪费的现象。

  4.3 财政激励中关村科技园区的案例分析

  4.3.1 中关村科技园区介绍

  中关村科技园区,是 1988 年 5 月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中国第一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过十几年的发展,中关村科技园区现已形成一区七园的发展格局,包括海淀园、丰台园、昌平园、电子城科技园、亦庄科技园、德胜园和健翔园,其中海淀园的主要功能是高新技术成果的研发、辐射、孵化和商贸中心,其他六园主要功能是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基地。七个科技园共同构成了沿京城四环路布局的颇具特色和充满活力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

  截止到 2010 年末,中关村科技园区共有企业 15720 个,从业人员数量达到1028640 人。2010 年,中关村科技园区实现总收入 15940.3 亿元,占国家高新区总收入 15.05%,遥遥领先于国内其他高新区,实现利润总额 1289.9 亿元,上缴税费 767.2亿元,出口创汇 227.4 亿美元。“十一五”期间,中关村企业在国家相关政策的扶持以及企业自身努力经营下,中关村园区总收入从 2006 年的 6744.9 亿元增长到 2010 年的 15940.2 亿元,年均增长率达到了 23.99%,企业经济效益明显提高,利润总额从2006 年的 434.36 亿元增长到 2010 年的 1298.9 亿元,翻了近三番,年均增长率达到了 31.5%.

  4.3.2 培育中关村科技园区的财政激励机制的分析

  一方面是制度安排。2010 年 12 月国务院同意中关村“1+6”鼓励科技创新和产业化的系列改革政策先行先试,此后中关村自主创新示范区十年规划又获得国务院批复。中关村“1+6”先行先试政策是政府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新的尝试,也是培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新型财政激励的制度安排,为中关村科技园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发展拉开了新的篇章,也为我国区域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尤其是政府扶持型产业集群)的建立和发展过程中政府作用和财政激励机制的实现提供了指导和借鉴作用。目前,中关村已经按照“1+6”政策的标准、原则和具体做法来开展工作,见图 3.2.

  (1)“1”--搭建首都创新资源平台

  首都创新资源平台由国家有关部门和北京市共同出资组建,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部际协调小组领导机制下,在进一步整合首都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央企业、高科技企业等创新资源,采取特事特办、跨层级联合审批模式,落实国务院同意的各项先行先试改革政策。该平台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5 个方面:一是研究和落实中央与北京市支持示范区发展的各项政策;二是开展政策宣传和辅导;三是开展联合审批事项的申报受理;四是组织跨层级、跨部门联合审批;五是加强信息沟通和报送工作。

  平台下设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审批联席会议办公室、科技金融工作组、人才工作组、新技术新产品政府采购和应用推广工作组、政策先行先试工作组、规划建设工作组和中关村科学城工作组等 7 个工作机构。

  (2)“6”--支持中关村深化实施先行先试改革的 6 条政策

  ①中央级事业单位科技成果处置和收益权改革试点政策该政策是推进科技成果处置和收益权改革,中央级事业单位处置科技成果,价值在 800 万元以下的可由本单位自主处置,同时抓紧研究制订处置收入的管理使用办法。本办法主要适用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中央级事业单位。

  ②税收优惠试点政策开展完善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对中关村区内高新技术企业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权形式奖励个人的,加大税收优惠力度。示范区各类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技术人员奖励的,技术人员在取得股份、出资比例时,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取得按股份、出资比例分红或转让股权、出资比例所得时,再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③股权激励试点政策中央有关部门会同北京市研究制订股权激励试点方案审批细则,明确审批主体、审批程序等。示范区内中央单位股权激励试点方案由中关村科技创新和产业化促进中心和中央部门指定的专门机构进行对接,开展联合审批。明确主体、简化程序、缩短审批时限。

  ④科研经费分配管理改革试点政策原则同意在中关村开展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改革试点,在科研和产业化项目招标、立项等环节中,加大对中关村园区内企业的支持力度,开展科研项目经费后补助等试点。在中关村开展以科技成果产业化为评价导向的科研项目经费分阶段拨付和后补助的试点。改变以论文为导向的评价标准,建立以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以及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为主要标准的评价体系。有关部委批准立项的研发和产业化项目,实行分阶段拨付经费,项目阶段性目标和产业化进展程度经动态评估考核合格后,再予拨付。鼓励企业牵头联合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承担科技计划项目。

  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试点政策在中关村先行开展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试点。重点研究解决新创办企业不能参加认定,核心技术知识产权全球独占许可的标准不符合实际,评价指标体系中专家主观评分占比高达 40%、难以客观反映企业创新能力等问题。

  ⑥建设全国场外交易市场试点政策在中关村代办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工作基础上,加快推进全国场外交易市场建设。

  中关村代办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工作开展四年多来,成效显着。为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拓宽科技创新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政府做好环境建设、配套服务和政策支持。另一方面是具体的财政激励手段。中央政府和北京市政府对于中关村科技园的培育是通过一系列支持和激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财政激励机制在这些政策的执行和实施中得到实现,具体同上文有关内容。财政激励在中关村的实践还有一个突出的特色--财政资金推动创业投资发展和创业企业的发展和壮大。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于 1998 年 10 月成立了北京中关村创业投资发展中心,后改组为北京中关村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主要通过母基金投资和联合投资等方式与境内外优秀创业投资机构开展合作,政府参股设立创投基金,引导社会资金投向中关村,支持企业做强做大。基金以市场化方式独立运作,政府不干预基金正常的经营管理,基金委托具有专业背景的管理机构按照章程规范运作。目前,活跃在中关村的创投机构已有 100 多家,管理的资金规模约 100 多亿美元。

  总的来看,中关村科技园区已经走在全国所有高新区的前列,在向市场化生产和经营的路线的转型过程中处于全国领先地位。北京政府对于中关系科技园区的支持也逐渐脱离以行政干预和主导为主,转而采用更市场化的方式--以培育和辅助扶持为主;同时整合了现有的财政激励手段和政策,以新的管理思路为指导,形成了合理的、长效的、培育性为主的财政激励机制,使得中关村科技园区真正发挥它的集群效应和规模效应,对全国众多高新区起到了先进示范作用。比较来看,其他地区的高新区,甚至包括一些国家级高新区,许多尚处于政府出资建立并行政性主导生产和经营,未形成市场化的、可持续的财政激励机制,对资源也没有形成有效整合和高效利用,使得这些高新区的集群效应不明显,主要还是以传统的粗放的、高消耗、低效率的方式开展生产活动。

  通过本部分实证研究,不仅可以检验并证明上一章所提出的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财政激励高新技术产业集群中存在的问题,而且提出了一些新的问题有待改进。

  为了解决以上问题,结合国外典型高新技术产业集群的财政激励经验,可以提出创新我国培育高新技术产业集群的财政激励机制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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