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丝绸之路”发展的障碍与战略选择(2)
来源:学术堂 作者:原来是喵
发布于:2016-11-02 共6795字
(1)地缘政治博弈愈演愈烈。从地理位置看,该地区连接着欧洲、亚洲和中东地区,是重要的地缘战略枢纽,掌控能源运输布局事关地缘政治。美俄两国在该地区具有传统的影响力,而随着中日的加入,大国能源博弈将更加激烈。美国在该地区的目标是遏制俄罗斯和伊朗的地域优势,阻止中国的扩张,削弱该地区国家对俄的依赖。未来,美欧等国必将凭借雄厚的资金、技术实力进一步加强对该地区资源的控制。俄罗斯则历来视中亚地区为其战略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利用独联体、集体安全条约组织、欧亚经济共同体等自身起主导作用的多边组织,进一步强化对中亚地区的自然资源及其运输通道的控制[9].中俄石油管道合作从安大线,到安纳线,再到最终的东西伯利亚-太平洋管线,即折射出大国地缘政治考量对地区合作的深刻影响。
(2)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能源“丝绸之路”的多边能源合作主要还是围绕中亚展开。然而由于历史原因,该区域国家在政治姿态、地域特征、经济水平、能源战略等方面都存在较大差异。特别是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高,而其他国家较为落后。在此条件下,各国较难形成一致的多边合作框架。另外,受经济发展水平制约,能源生产国普遍缺少开发资金,在开发技术方面也存在诸多短板,如不能满足其合作条件,这些国家将可能转向寻求区域外更有资金实力的合作伙伴。
(3)贸易投资环境差。作为主要能源生产国的中亚里海地区,多处于经济转型时期,市场经济体系尚不成熟,资源开发和税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健全,无序竞争及市场秩序混乱的问题比较突出。哈萨克斯坦、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等国甚至对能源等部门的合作还有一定限制。加之这些国家内部矛盾错综复杂,腐败行为盛行,导致投资风险巨大[8].其次,区域能源金融发育程度低,能源产业融资渠道狭窄,融资方式单一,也是影响区域能源合作的主要因素。
(4)对外开放程度差异较大。能源“丝绸之路”国家在能源对外政策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对外开放程度较高。俄罗斯油气资源丰富,产业链发育程度高,且资金、技术实力在区域内具有较大优势。近年来为了应对经济下行压力,俄积极吸引外资,调低外资准入门槛,还成立了“俄直接投资基金”[10].乌兹别克斯坦和土库曼斯坦在吸引外资方面也较为积极,出台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及优惠政策吸引外资进入,体现在免除税费、给予投资担保、保护外资权益等方面。哈萨克斯坦着力于强化对战略资源的管理,确立了国家在油气资产转让中的优先购买权和单方修改合同的权力;提高了地下资源利用税,重新修订税务制度,同时取消新签地下资源利用合同的产品分成协议等[11].导致了未来投资环境和政策的不确定性。
(5)区域组织间利益冲突加深。当前我国与“丝绸之路”国家之间开展沟通合作的主要平台是上海合作组织。随着本区域内其他机构的兴起和发展,不同组织在战略取向和利益焦点方面的分歧,有可能导致区域间合作分化。如 2010年成立的俄白哈关税同盟,哈俄对经哈境内向中国出口石油存在明显分歧。由于俄哈两国石油出口税差距巨大,哈萨克斯坦反对关税同盟统一石油关税。哈萨克斯坦加入同盟后,连续多次提高石油出口税,大幅增加了中国石油进口成本。长期来看,关税同盟国将制定石油产品统一标准,执行统一的运输关税税率及制定石油产品出口与内销不同税率标准,这无疑会影响到对中国的石油贸易。
3“丝绸之路”能源合作的战略选择
“丝绸之路”沿线能源合作是一个复杂、庞大的工程,面向未来发展,各国应在平等协商、互信互利、循序渐进的基础上,全面深化在能源贸易、生产、投资、技术、金融等方面的合作,逐步形成优势互补、机制健全、运行良好的多边能源合作体制,最终实现“能源丝绸之路”一体化的战略目标。我国作为本地区最大的经济体及能源消费国,应积极致力于推动这一目标的实现。面对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和诸多制约因素,为实现这一目标,须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有步骤、分层次、按阶段逐步推进。总体而言,可考虑分三步走:
第一步:战略扩张阶段
深化与周边国家能源合作,稳固我国在“丝绸之路”的能源战略布局,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
随着中亚区域能源合作的发展,对该地区潜在石油、天然气、煤炭储量的地质勘探,将成为中亚区域经济合作的重中之重。该区域能源生产国普遍缺少开发资金和技术,急需通过扩大投资、引进先进技术实现能源产业的升级改造[12].而我国在资源开发技术和设备制造方面具有优势。通过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合作,发挥互补优势,可为“丝路能源国”带来巨大收益。基于此,我国应把握有利时机,巩固近年来与周边国家在能源合作中取得的成果,进一步加快对外投资与合作步伐。深化合作模式,加快资本输出,全面提升能源勘探、开发、利用的合作水平,通过本土化经营,拥有更加稳固的市场份额。经营业务多样化,逐步从上游和中游的勘探、开发、油气储运,拓展到下游油气销售和化工领域。推进与中亚国家的炼化设施建设合作,保障能源稳定供给[13].扩展投资领域,逐渐从投资、合资组建模式扩展到工程服务、技术合作,协助相关资源国进行能源产业的现代化改造、积极参与该区域国家的油气加工企业和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地区能源产业链,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
第二步:战略推进阶段
拓展能源合作的深度和广度,推进能源贸易的便利化和自由化;在保障能源供给基本稳定的基础上,着眼于能源合作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
依托资源优势,中亚国家在发展过程中普遍选择了“油气兴国”的战略,是实现地区独立与安全的重要基础[14].我国能源进口多元化战略的成功布局,主要基于与周边国家的“优势互补”.近年来,由于大宗能源商品价格下跌,中亚国家开始重新审视发展模式,调整发展战略,逐步加强对资源和环境的保护。以资金和技术换取资源的模式正在转变。为了维持我国多元化进口战略,须进一步推动区域能源合作向更高层次发展。首先,推进能源产品市场化运作,采用更加灵活的国际石油贸易方式,如长期供货合同、份额油及现货期货贸易。在巩固现有现货交易的基础上,建立多种贸易形势的最优组合。把市场作为获得原油和油品的主要手段,积极参与原油和油品的期货和现货交易。利用长期供货合同能够保证获得油气资源的稳定性;利用份额油规避油价起伏带来的利益损失;通过期货交易降低交易者的价格风险[15].
其次,推进能源“丝绸之路”国家在新能源领域的合作。除了油气资源以外,中亚地区拥有丰富的风能、太阳能、生物能和水能等可再生能源资源,是非常有前景的太阳能和风力发电的新市场。从地理条件来看,中亚地处北半球风带,是世界上最适合开发风能的地区之一。哈萨克斯坦风能发电潜力达 1.8 万亿 k Wh,是其当前全国用电量的 20 倍[16].中亚地区沙漠广阔,且具有太阳能辐射量高、年日照时间长等特点,非常适宜建设大型太阳能电站。此外该地区还具有丰富的水能和生物质能资源。我国新能源产业蓬勃发展,以甘肃等西北地区为例,清洁能源已经占到甘肃电网总装机容量的 50%以上。经过多年的积累,我国的新能源技术和产品已在全球奠定了良好的竞争优势,新能源装备制造业产值也节节攀升,为中国的新能源企业走出去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周边各国政府在发展绿色能源方面具有很高的积极性,受到资金和技术的制约,尚未开始大规模开发,但已开始积极引进外资和技术。我国应凭借在新能源产业方面的优势,迅速开始布局,以免错失良机。在发展思路上,因地制宜选择适宜的合作伙伴和形势。哈萨克斯坦已出台了风能发展规划,后续开发投资前景广阔。德国、芬兰等国已相继进入,促使我国加快对该地区产品和资金输出的步伐。在太阳能开发投资上,土库曼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已率先开放投资市场,可依托所建立的可再生能源技术园区等条件,选择光伏电池输出,合资建设光伏电站,也可选择建立光伏电池生产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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