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 章 营业税改增值税后饭店企业的对策建议
根据上述研究结论,营改增后饭店税负的增长取决于政府政策和自身经营状况因素。在政府政策既定的情况下,饭店可以通过调整自身的经营策略,从成本和市场两方面进行管理创新,以在改革中获利。
5.1 成本策略
饭店未来调整成本构成方面的管理创新举措主要倾向于三个方向,即降低企业内部的人力成本、调整固定资产购入时间和重新选择供应商。具体来看,饭店企业可采取以下对策:
第一,推进服务外包。饭店通过服务外包可以将企业内部的增值额转移到外部,从而减少自身的应纳税额。在缴纳营业税时期,饭店的税额只与其营业额相关,因此不论是其雇佣员工自行完成内部的工作,还是将服务外包到其他企业,营业税不变。但改为缴纳增值税后,饭店的税额与增值额相关,已经外包出去的业务不再作为其自身的增值部分,因此会有降低税负的作用。所以,在营改增后饭店继续实行大而全、小而全的管理模式,不利于降低成本,不利于提高经济效益。从提供外包服务的企业角度看,随服务业营改增全面实施,提供外包专业服务的机构也会被纳入营改增范围,饭店支付相关外包服务费能够取得增值税发票,进而降低税负。此外,饭店采用服务外包策略存在可行性。饭店人才需求多样化、各部门人才专业化、人力流动性强的特点,也会使推进服务外包成为企业的未来选择,这种内在需求与营改增后的制度推动力量相契合,所以饭店中的部分工种实施服务外包不仅可能也是大势所趋。
具体来看,饭店适合于实行服务外包的业务种类包括:卫生保洁类、布草洗涤类、建筑及水电维修类、安保类。上述四类业务具备的共同特点是非饭店核心业务、工作个性化水平低、非满负荷工作、存在资源浪费。
卫生保洁类工作可以外包至专业公司完成。卫生保洁类的工作范围包括庭院、大堂、走廊、卫生间、房间、餐厅等。工作特点在于工作要求细致到位、工作时间集中,技术含量不高。一般来说,保洁员各岗位工作时间受约束,一般不超过每天 3 小时,其余时间剩余闲暇。如果由饭店自已雇佣员工来完成保洁工作,雇佣的人少难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雇佣人多又会导致工作完成后无事可做,造成劳动力浪费。如果饭店将上述工作外包给保洁公司,由于保洁公司会同时完成多个饭店的工作,因此可以调剂劳动力、尽最大可能满负荷工作。由此每个保洁员的工作量会加大,其个人收入也会有所提高。对饭店而言,保洁工作的人力成本也会相对降低,而且可以享受到增值税带来的抵扣优惠。
布草洗涤类工作也可以实行服务外包。饭店自设洗衣房,需要购买设备、洗涤材料、还要配备一定数量的员工。由于洗衣房仅为本饭店自身服务,一般不可能满负荷运转,会存在设备和劳动力浪费。如果饭店将洗涤业务外包给专业公司完成,可以提高劳动效率,降低成本,同时又能由于专业化而提高洗涤质量。
水暖电工程维修类工作可以外聘专业团队。水暖电工程维修类是饭店硬件设施良性运转的保障,是饭店运营中不可或缺的部门。这一类工作的专业性较强,水电锅炉工种均需持证上岗。但维修工作不属于常态性的工作,只有在出现问题时才会需要其进行处理,因此饭店自行雇佣维修类员工也会出现人力资源浪费的现象。未来为降低成本,饭店可以自行雇佣少量“万能工”,即对各类维修业务均有一定处理能力的员工,以应对临时的突发情况。其余的维修工作交由外部企业来完成。由于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已属于增值税覆盖范围,因此饭店在营改增后外购的这部分劳务可以在计税时实现抵扣,进而降低费用。
安保服务外包也是饭店可行的策略之一。饭店保安部工作人员一般至少十人。安保业务外包对饭店的有利作用较多。首先,饭店一旦出现安全问题,承担责任的一方由个人转为企业,饭店承担的风险有所降低;其次,安保公司的专业性较强,人员受过专业培训,而且以企业为单位承担安保责任社会威慑力也较强;最后,饭店可以降低部分管理成本,聚集精力于核心业务。在营改增以后,饭店外包安保服务还可以获得由公司提供的进项税发票,将这部分人力成功外化,减少企业自己的增值额,进而降低税负。
第二,拓展业务范围到相关产业链。部分有条件的饭店也可以发挥自己在上述几项适宜外包的业务上的优势,自行成立服务公司,优先拓展为饭店相关产业链上某一环节的专业化服务提供者。如洗衣房设备非常完善但难以满负荷运营的某家饭店,除承担自己饭店的洗涤工作外,可以对外承接工作。由于营改增会推动产业的细化分工,因此各饭店都会乐于将非核心业务外包出去。对于在上述适于外包的业务方面有优势的饭店企业,可以抢先成为服务提供者,培养新的利润增长点。
第三,提高饭店机械化、智能化程度。饭店可以通过提高机械化、智能化程度,以机器设备替代人力劳动,进而降低人力成本。实行增值税后,企业可以抵扣购入的机器设备中含有的进项税额,因此与营业税时期相比,饭店实质上使用机器设备的成本有所降低,而使用人力劳动的成本相对升高。具体来看,在饭店运营中不强调个性化的环节均可以推进智能化,如前台登记、客房打扫、布草洗涤以及餐厅后厨运营等。提高饭店的智能化应该在不降低服务质量的前提下,提升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缩减人力投入,降低运营成本。
第四,延迟部分机器设备购入时间。饭店适用增值税后,在购入固定资产时产品中包含的增值税可以扣除,但在适用营业税时购入的固定资产则不能享受到上述优惠。我国计划在 2015 年全面完成增值税改革,因此对饭店企业而言,不急用的机器设备可以推迟购买,以减少实际支出。在全面完成营改增后,建筑业也会适用增值税。对于有计划进行重整装修的饭店而言,延迟装修时间也是享受增值税优惠的策略之一。
第五,优先选择可以提供增值税发票的供应商。选择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也是饭店可以采取的策略。饭店采购量大、品种繁多,供应商的经营规模参差不齐,经营方式多种多样。在饭店购入的多种产品中,客备品、饮用品、粮油类、干货类食品、冷冻类食品等均已进入流通领域,饭店采购选择余地比较宽。实行增值税后,饭店会主动选择能够提供发票的供应商,能提供者进入选择范围,不能提供者则会出局。
对于鲜活食品原料,由于不易储存、一次性采购量小,因此多是由生产者直接供应或饭店委托他人在农贸市场零星采购。直接供应产品的生产者包括农民何人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受饭店委托代其采购的专业采购者大多是个体经营者,甚至未通过工商登记的个人,上述两类供应者都难以为饭店提供专用发票。
实行营业税改增值税后,饭店可以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或者农民个人建立长期的合作供应关系,定期(一个月)由生产供应商协助到当地税务局窗口开具增值税发票。由于农民销售自产农产品享受免税优惠政策,因此这种方式既不增加供应商的负担,同时解决了饭店增值税进项发票的问题,具备可行性。
针对受托代购零星鲜活产品的个体供应商,饭店可对当前市场上提供同类服务的供应者进行考量,选择实力较强、经营规范、能够提供发票的一家,建立长期合作关系。选择规范经营的供应商也有助于提升饭店自身的服务品质。
5.2 市场策略
实行增值税后,饭店企业会按照营业额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未来成为一般纳税人的饭店可以为购买其产品或服务的下游企业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小规模纳税人则不能。因此,未来饭店应根据自身情况锁定不同的目标市场。
第一,规模较大的未来可能会成为一般纳税人的饭店应该着重开拓公务、团队类市场。从理论上讲,增值税具有沿产业链环环抵扣的特点。实行增值税后,饭店成为抵扣链条中的一部分,下游企业从饭店购入的产品和服务中所负担的增值税也应该得到抵扣。公务客人、会议客人所在单位以及旅游团队客人所属旅行社是饭店的下游企业,有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求。未来将成为一般纳税人的成规模饭店可以发挥其能够开具专用发票的优势,积极寻找下游企业,并与之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以扩大市场提高收益。
第二,规模较小的饭店应发挥价格优势,注重开拓个人市场。目前饭店依然适用营业税,因此公务出行和个人出行的客人对发票的要求差异不大。但适用增值税后,公务出行的客人会倾向于选择能够提供专用发票的酒店。而规模较小的饭店由于不能够提供专用发票,所以对公务客人、团队客人的吸引力较弱。但通过前文分析可以看出,小规模纳税人在实行增值税以后,税负会有明显下降,因此与其他饭店相比,价格是其显着优势,而价格也是目前国内大多数自费旅游者更为关注的一点。因此,规模较小的饭店可以发挥价格方面的竞争优势,着重开发个人出游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