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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养老体制的现状、遇到的困境及其原因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5-12-10 共788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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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当前农村文化养老问题探究
【第2部分】农村养老文化体系构建导论
【第3部分】 我国农村养老体制的现状、遇到的困境及其原因
【第4部分】文化养老是我国农村养老体制实现突破的必然选择
【第5部分】建立农村文化养老体系的对策建议
【第6部分】农村文化养老机制建设研究参考文献与致谢

  一、我国农村养老体制的现状、遇到的困境及其原因

  中国是有着上千年文化的国家,对“养老”的理解一直遵循着儒家文化中以“孝道”为主要的养老理念,并且一直延续着以家庭养老为主的养老方式。然而,随着时代的变迁,改革开放的进程,人们的思想、生活方式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不仅如此,30年的计划生育使得中国人口老龄化日趋严重,以家庭养老为主的养老模式已逐渐不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在根据中国的具体国情和借鉴外国先进养老经验的基础下,中国逐渐建立了自己的养老体系,并根据世情国情的不断发展变化,中国养老体制也正历经着不断变革完善的过程。

  “文化养老”是一种体现中国传统文化与当代人文关怀的养老方式,是在满足老年人保障性养老的基础上,强调追求精神生活的满意度,通过搭建老年人进行情感交流、养生健体、学习娱乐、文化休闲的活动平台,使老年人建立一种积极的养老理念,走出自己封闭的空间,走向社会,融入社会,以达到心态开朗平衡,精神世界充实,实现自我追求,享受快乐生活,强身健体延年益寿的目的。①
  
  (一)新时期我国农村养老体制的现状

  1、我国养老体制的背景介绍

  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城镇人口养老主要靠退休金和子女赡养,农村人口则主要依靠土地和子女赡养,可以说,改革开放以前的老龄人口在养老方面是很没有保障的。而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特别是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人们的生活方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人口老龄化速度的加快以及计划生育工作在全国范围内的普遍推行,使得以家庭养老为主的传统养老方式渐现吃力。为了应对我国的养老问题,自1984年起,中国各地开始进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年,中国部分农村地区开始进行养老保险制度试点。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以“个人交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政府给予政策扶持”为基本原则,实行基金积累的个人账户模式。1991年,《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1]33号)规定: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建立起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制度。1997年,中国政府制定了《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开始在全国建立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保险制度。中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基本养老保险覆盖城镇各类企业的职工;城镇所有企业及其职工必须履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义务。1997年,《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中更进一步明确:各级人民政府要把社会保险事业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贯彻基本养老保险只能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的原则,为使离退休人员的生活随着经济与社会发展不断得到改善,体现按劳分配原则和地区发展水平及企业经济效益的差异,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大力发展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同时发挥商业保险的补充作用。目前,按照国家对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总体思路,未来基本养老保险目标替代率确定为58.5%.由此可以看出,今后基本养老金主要目的在于保障广大退休人员的晚年基本生活。

  虽然,我国逐渐建立并不断完善养老保障体制,面对不断发展的世情和国情,我国养老体制仍面临许多困境,仍有诸多问题亟待解决,尤其是农村养老体制还很不完善,提高对农村养老体制改革的重视,深入研究它所面临的困境和解决途径具有重大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2、对我国养老体制的类型区分

  对我国养老体制的类型区分,按不同的性质划分,可分为家庭养老体制和社会养老体制。按不同的内容划分,可分为经济养老和文化养老。家庭养老体制,即主要以子女对父母的赡养责任和义务为基础,以家庭为单位,子女根据自身的经济情况、与父母的感情维系、社会道德约束等一系列因素,对父母进行赡养的一种传统养老模式。社会养老体制,包含国民养老金制度、个人账户养老金制度以及各种商业保险制度。国民养老金制度是通过政府强制性收费或社会保障税等形式筹集资金,用来保障所有老年人最低收入水平。个人账户养老金制度,即将现行个人账户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剥离出来的,由个人和企业缴纳各缴纳一部分资金,两方的资金完全进入个人账户。中央政府对资金的运作制定专门制度,交由相关部门管理运作,并规定最低收益率。通过做大个人账户,使其逐步成为保障大多数劳动者的退休收入的主体。①商业保险制度,即自愿性的商业养老保险,主要起到一种补充作用,满足不同收入阶层养老的需要。通过国家制定相应的税收、提供金融优惠政策,鼓励建立多种形式的商业养老保险模式。这是新时期的一种新的养老趋向。

  经济养老,换言之就是提高老年人的退休收入,以提高物质生活条件为主。当前的社会养老制度的实施可以说都属于经济养老。文化养老,是一种满足老年人保障性养老的基础上,强调追求精神生活的满意度,同寸体现中国传统文化与当代人文关怀的养老方式,鼓励老年人树立一种新的养老理念,大胆走出封闭空间,走向社会,融入社会,实现自我追求,享受快乐生活,拥有积极心态的养老1人口己基本满足经济养老的需求,但要达到文化养老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3、我国“孝道”文化对现有农村养老体制的影响

  “孝道”文化是儒家文化的基础和核心,是中华民族的传统道德,它是中国古代产生最早且影响深远的伦理文化之一。中国传统“孝道”文化历经华夏数千年历史的变迁,不仅没有自行消失,而是一直延续至今并仍影响着人们的思想和行为。传统“孝道”文化是家庭自然经济和血缘宗法制度的产物,强调父母子女之间相互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尽管“孝道”文化在封建制度下存在着一些文化糟粕,但在社会历史车轮的转动中,诸如家长专制、移孝作忠、子为父隐,父为子隐等的文化糟粕都已剔除。而诸如赡养父母、敬爱双亲、立身行道,不羞父母等文化精华一直延续至今。当前农村养老体制基本还是以家庭养老为主要方式,尽管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我国对农村养老问题的关注度不断提升,但由于农村养老问题相比较城镇更为复杂,养老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更为困难,因此,农村养老体制仍然需要保持家庭养老为主,在此基础上不断加强和改进社会养老体制。“孝道”文化是家庭养老体制的核心和支撑,因此,传承并弘扬以“孝道”文化为核心的道德观念有利于家庭养老体制的维持与功能的发挥。

  4、我国土地政策及保障性养老体制在农村养老保障体制中的体现
  
  土地一直被认为是农村家庭养老的基础,它也是农村养老与城镇养老的一个重要差别。对于广大农民来说,土地不仅是“衣食之源,生存之本”,更是农民年老生活的重要保障。传统上,老人以土地收益维持老年生活并以土地的继承为交换资源换得子女提供老年时的生活资料和生活照料。但解放以来,土地产权制度发生了很大变化,从土地改革到集体化,再到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产权制度的一系列变革改变了人们对土地的所有权利,进而影响到土地产出和土地收益的分配,对老人来说,也影响到土地作为代际交换资源的价值。?2009年9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指出,新农保制度要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②新型农村养老保障制度中,养老保险金的筹措很大一部分来自于个人缴费,而农民的个人缴费主要来源于土地,这就存在着极大的特殊性和不确定性,比如天灾导致的收成不佳或是由于交通或销路等问题导致的农产品销售不畅等,都会直接导致农民收入不稳定,间接影响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实际执行中的效果并不理想。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要加快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对农村土地流转政策作出了明确规定。由此将农村养老保障问题推到一个新的历史起点。土地流转政策的实施进一步健全了农村养老保障体系。首先,土地流转政策的实施为农村养老保障提供了较为稳定的资金来源。土地流转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增加农民收入,一是土地流转可以促使土地形成规模经营。其优势是弥补传统的分散经营的缺陷,在降低农产品单位成本的同时提高农业的现代化发展。二是土地流转优调整了农业产业结构,推动了农业经营主体的产生,不仅有利于整合土地资源,更使得一些流出土地的农民可以选择从事其他行业增加劳务性收入。三是土地流转有利于推动了城镇化建设,为建立农村养老保障体制提供良好的物质条件。

    (二)新时期我国农村养老体制遇到的困境

    随着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的深入发展与变革,不仅是对中国城镇人口养老体制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更是对新时期中国农村养老体制的建立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当前,我国的“养老”有着不同于传统意义的新内涵:在养老内容上不仅仅是要满足老年人的经济需求,还要满足老年人的精神和心理需求的满足。而在物质和精神需求方面,当前农村养老都面临着较多的现实困境。

  1、农村老年人养老的经济需求困境

  (1)养老保险在农村普及率低,与城镇居民差异巨大

  尽管,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幵始于1987年,全面推行于1991年,推行至今已有23年的时间,但是,养老保险在农村的普及率仍然较低,与城镇居民差异巨大。据资料表明,农村养老保险参保率仍然不高,与城镇相比更是差距巨大。这主要是因为:首先,“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名不符实。社会养老保险金的来源主要应由政府、单位(或企业)和个人三个方面组成且是自愿缴纳。

  但据多方调查表明,当前有大多数参保农民的保金很大比例上是由农民自己缴纳,且有个别地方强制收取保费,违背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自愿性的原则,这些都容易导致农民对于参加养老保险的抵触情绪。其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效果不佳。一方面,据资料表明,省、市农民投保金额显着高于中、西部的经济欠发达地区,其中,我国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主要集中在经济比较发达的东部沿海省市。另一方面,每月发放的养老金太低难以保障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据资料现实,当城镇最低工资发放标准为1000元时,农村每月发放的养老金不足200元,有很多地区甚至才几十元,远不够农村居民每月的最低生活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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