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堂首页 | 文献求助论文范文 | 论文题目 | 参考文献 | 开题报告 | 论文格式 | 摘要提纲 | 论文致谢 | 论文查重 | 论文答辩 | 论文发表 | 期刊杂志 | 论文写作 | 论文PPT
学术堂专业论文学习平台您当前的位置:学术堂 > 毕业论文 > 在职硕士论文 > 专业硕士论文 > 农业推广硕士论文

农村土地流转问题探究导论(2)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5-12-09 共4497字

  关于家庭承包土地流出的原因,吕世晨作出了相关的调查分析,总结来说分为以下几种;一是在城镇中从事二、三产业,有了固定收入,二是家中没有青壮年无力耕种,三是认为种地不划算,领取粮食直补,靠领取低保生活,四是村里搞反租倒包,五是参加农业合作社,土地入股。②赵金龙指出在土地流转问题中,动力因素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首先,流出方动力不足表现为三个方面:第一,流转出耕地对于减轻劳动负担的作用越来越小;第二,耕地仍然是农民的生存保障;第三,流转土地有心理负担。其次,流入放的动力不足表现为五个方面:第一,农民经营土地生产经营传统农作物的收入不高;第二,通过流转土地从而实现农业规模生产经营非常困难;第三,农地规模经营是否会带来高效益值得怀疑;第四,稳定租入土地将会给农户的灵活决策带来不便;第五,缺乏农民企业家。③国内学者在研究农村土地流转的方式上通过从不同角度进行研究、分析和总结,最后概括出了我国农村土流转的特征。

  在流转土地经营主体这一问题的研究上,范兰礼认为:在我国通过农村土地流转进行农业生产的主要经营模式大概分为五种。第一,向专业大户流转模式,即在不改变土地承包权、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基础上,经营者按季度或长期包租土地;第二,向股份制企业流转模式,这种模式通过股份把分散的土地集中起来,进行规模化经营、专业化生产,提高农业的比较效益;第三,向合作组织流转模式,这种模式可以发挥集体的优势以提高土地经济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它既可以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又可以是农民群众自发组织的服务性社团组织形式;第四,向龙头企业流转模式,向龙头企业流转模式是农民把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村里或自主,采取出租、转包或者入股等方式,流转给龙头企业,由龙头企业经营的模式;第五,土地合作社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农民能获取相应的收益分红,土地又能实现规模化经营。

  胡亦琴则从流转的基本方式上作出了总结分析,认为土地流转的方式一般分为以下几种:(1) 土地反租倒包,即村集体组织为了农业规模经营发展的要求,把原来分散承包到各家各户的细碎土地,以一定价格“反租”过来,把土地公开向社会进行竞标,然后把土地以成功竞标的价格出租给相应的专业户、工商业主进行农业生产经营。(2) 土地有偿转包或转让,即流转方通过家庭承包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然后依法把承包地上的债权性质的承包地的使用权以一定的价格有偿转移给接包方的行为。(3) 土地投资入股,即农户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按照自愿原则组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股份合作制企业。(4) 土地信托,即按照土地使用权依法、自愿、有偿转让的原则,土地信托服务机构依照土地承包方的委托,按照市场运行规则,将其土地使用权在一定期限内转让给其他个人或集体从而获得收益。(5) 土地租赁,是指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把土地在一定期限内交给承租人使用,通过双方协商签订合同,承租人每年按照约定向出租人支付相应的租金,并在合同限定时间终止时返还所租赁土地。(6) 土地抵押,即抵押人在通过合法的方式承包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条件下,把具有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债权担保从而获得相应数量的贷款金额。(7) 土地互换,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各自的承包地全部或部分进行交换的行为。②国内多数的相关学者都认为必须要加快农村制度改革,其认为制约土地流转发展的原因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我国农村制度的不完善。而其中讨论较多的是当前晰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主体模糊、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缺失等。其中关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吕世晨在《农村土地流转制度下的农民社会保障》一书中从农村医疗、农村养老保险、农民工社会保障、农业保险及土地流转背景下农村社会福利和保障方面作出了详细的论述。

  1.3.2国外研究综述

  美国是世界上农业现代化程度最高的国家,其对于农场主所拥有的私有土地有着明确的产权界限,拥有明晰、稳定的土地所有权制度,通过市场对农村土地交易进行调节。由于其国内的土地流转行为以依靠市场进行交易为主导,所以其农村土地可以自由进行买卖、出租。租用土地的方式有固定地租和分成地租的形式,土地买卖或出租的交易价格由其交易主体双方自行决定。在其土地流转的过程中,通常只涉及有偿转让土地经营权和使用权,而不牵扯土地所有权。美国发生土地纠纷的情况很少是因为对于农村土地有严格、明晰的产权制度;土地流转以通过市场机制调节为主导,使其资源配置效率较高。

  英国的农场平均经营规模由十九世纪末的32公顷,当前已发展到70公顷,自营农场经营是英国现代农业最基本的经营形式,其80%以上的农村都是以自营或自营为主的。英国1967年的《农业法》中规定:政府对于兼并小农场的单位提供一半的所需费用。并且以农场生产规模和销售的实际情况对农产品的价格进行补贴。也就是说农场通过发展、扩大生产和销售规模,就可以获得更多的补贴,此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鼓励了农场的规模化生产经营发展。

  从以上文字的叙述可以发现美国和英国的农村土地流转特点主要是政府方面实施奖励补贴积极引导,建立明晰的土地产权制度,主要依靠市场机制导向,积极扩大经营规模等。

  1.4研究目的

  本文通过对农村土地流转的相关制度政策安排和理论依据的介绍,加深对农村土地流转的认识,以及对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和规模、特点总结,从宏观角度总结出制约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因素和解决对策。以此为基础,结合安阳县的实际情况,总结安阳县推动土地流转的成功经验,积极向河南省内发展情况类似的县区推广,从而带动其他区县的土地流转工作的推进。并结合宏观角度上的制约因素、解决对策和安阳县的实际情况从而分析制约安阳县土地流转的制约因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些解决方法和建议,以此能推动安阳县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更快更好的进行。

相关标签:
  • 报警平台
  • 网络监察
  • 备案信息
  • 举报中心
  • 传播文明
  • 诚信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