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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会治安问题与治理探析绪论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5-05-30 共722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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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穆棱市农村治安治理问题研究
【第2部分】 农村社会治安问题与治理探析绪论
【第3部分】农村社会治安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第4部分】穆棱农村治安的现状
【第5部分】穆棱农村治安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第6部分】穆棱农村治安治理对策
【第7部分】穆棱市农村治安整治分析结论与参考文献

  第 1 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

  2005 年 12 月 31 日,《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正式颁布,文件规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标准,即“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管理民主”.

  ①十六届六中全会,中国中央党组织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之-未来发展目标和工作内容,首次将社会治安作为和谐社会管理内容之一。

  ②社会治安在和谐社会建设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做好农村社会治安是构建“乡风文明”、“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之一。温家宝总理于2012 年 5 月 19 日在中国地质大学发表的演讲中提到,一个国家领导要想真实了解中国国情,就必须了解农村和农民,要想了解经济和政治就必须了解占全国人口大部分的贫困群体。

  ③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关系到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大局的问题,全党必须高度关注并致力于解决此问题。

  ④中共十八大报告强调将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党工作重中之重。

  ⑤协调处理农村社会矛盾,有力维护和谐稳定的农村社会环境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随着城镇化道路的加快,尽管我国农村人口占人口总数比重有所下降,但是农村人口的数量仍很庞大。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直接影响全国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农村社会治安实质上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安定团结。目前,我国社会经济高速发展,而我国农村社会管理由于起步较晚,仍然处于摸索阶段。农村社会管理发展过程中,诸多问题交织出现,涉及诸多社会领域,涵盖了经济、政治、人口、文化、资源等,同时也催促了各种不和谐因素的产生。

  诸多研究资料显示,我国某些农村地区的社会治安相对混乱,频繁出现各种犯罪事件。近些年,穆棱市连续爆发多起抢劫案件,已经威胁到了当地农村的和谐稳定。穆棱市地处“省尾国角”,社会城镇化水平较低,目前国内较少研究探讨这类农村地区的社会治安问题,农村社会稳定的相关研究极其欠缺,处于研究边缘地带。同时这类地区的地域文化浓厚,社会问题复杂,为典型的乡村熟人社会。上述内容为本文的主要研究背景,还是本文进行实证选点的关键依据。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1.2.1 研究目的

  尽管目前农村治安问题存在多种表现形式,归根到底还是农村人民内部矛盾。调研人民内部矛盾相关理论和文献研究发现,较少理论和文献研究农村治安问题。从体制和制度角度研究农村社会治安问题产生的根源,正是对目前国家制度供给与农村治安混乱之间矛盾的研究。它为解决农村社会矛盾拓宽思路和拓展渠道,建设合理有序的农村矛盾调解机制,最终合理有效处理农村人民内部矛盾。

  农村社会治安是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以农村的“安定有序”为基础,而农村的“安定有序”就要求构建一个稳定有序的治安环境。①特别在目前这一复杂的经济形势下,怎样改善农村治安管理考验所有基层政法干警的办事能力。文中根据穆棱市公安局提供的相关数据,整理和分析了农村治安相关问题,并试图寻找到合理有效的解决对策。

  1.2.2 研究意义

  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不断进步,城镇化水平愈加深入,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我们不得不改善传统的管理体制以适应新形势,在不断推进城镇化水平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中,对农村治安管理道路进行更深层次的研究。文章定位于黑龙江省穆棱市,积极研究该市的农村社会治安问题,深入了解现阶段农村社会治安管理情况以及威胁农村社会治安的因素,针对目前急需克服的问题如加强普法建设、改善穆棱市规章制度、发展农村经济等给出治理穆棱农村的相关建议,这也是今后解决农村治安治理问题的宝贵经验。

  研究穆棱市农村治安问题有助于改善城市整体治安环境以及农村及其周边的治安环境,也有利于预防和减少犯罪。另一方面,随着研究的深入,有助于促进穆棱市农村城镇化建设的发展,实现与整个社会发展步调一致,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1.3.1 国内研究现状

  在我国社会治安管理中,最弱的就是农村治安,建国初到上世纪 80 年代很长一段时期内,都忽视了农村治安管理。80 年代以后,借鉴国外农村治安管理经验,结合中国实际进行探索,才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国内农村治安的理论。

  研究过程中,也取得了一定的实践经验。农村的各种不安定因素在城市化进程不断深化的过程中表现出了新的特点。所以,当今学者对现阶段学术界社会治安问题的研究焦点转到了农村治安问题的探索上,国内的研究人士纷纷开辟新的视角探索这一问题,丰富了农村治安问题的理论成果。

  首先对农村治安模式的探索。2008 年,张文丰和陈立云两位学者联合发表了《警民联合团队:新农村治安模式的构建与选择》。在该文中,两位学者提出,要取缔农村治安模式中的“唯民警意志论”、“唯群众义务论”.做好基层农村治安应结合基层民警和群众,形成联合团队,共同参与到农村治安管理中。在构建这一联合团队时,应对团队的目标、绩效评估、互动形式、奖惩体系以及互动形式等一一明确。这种农村治安管理模式是一种全新的模式,有助于提高警民关系,提升警员工作效率,使警务工作更切合群众需求,大大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和谐与进步。2009 年,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县公安局结合当地农村地区治安管理中刑事案件发生几率攀高,各种社会治安问题增多的现状发表了文章《玉环县公安局积极探索实践“村庄治安小区化”管理模式》。文中指出,要在农村治安管理中引进城市小区物业管理的模式与经验,寻求一条与农村实际相适应的“村庄治安小区化”的新模式。这种模式的治安管理主体仍然是农村基层民警,由村治安管理工作站和警务工作室引导,构建一定数量的农村治安岗亭,通过治安协商委员会管理农村治安。实践证明,这种模式是适合农村治安群防和农村治安管理的新型模式。2010 年,李智和逯先福在文章《管理新方:农村治安防范保安化》中深入探索了现阶段中国农村治安防控体系。且以此为依托总结除了新的农村治安管理模式,被称为构建保安化的农村治安管理模式。

  该模式集聚层次性、综合性以及多功能性的优点,将农村社区防范、治安巡逻、农村大型活动保安、人防、交通协管等农村治安所必需的内容涵盖进去,能够最大程度地配置警力,使基层民警治安中心前移,满足农村群众的生活、生产治安需求。此外,也能有效弥补现阶段农村治安管理的缺陷,缓解农村治安人力物力不足的窘境。在封志晔的《社会治安资源的发掘与重组-对一个农村派出所的调研报告》中,通过实地调查河南农村社区的情况,进一步分析发现,现阶段农村社会发展和市场经济发展水平与传统的治安模式之间存在着十分显著的矛盾,在对传统治安模式中提到的派出所警务模式进行了分析,并研究了其对市场经济的适应性,结果显示新模式应具有下列五大特征:一是将农村居民培养成义务指导员;二是建立合适的债务转偿和债务担保机制;三是组织相关人员培训,提高其对经济学、刑法及犯罪的认识;四是依托现代法律法规,建立起相关保障制度;最后在法律许可范围内构建民事纠纷特别是经济纠纷的分流机制。遵从上述内容构建的农村治安模式有利于缓解农村社会治安压力,更有效地配置社会治安资源。在犯罪、纠纷以及冲突开始之初就进行遏制,有助于预防农村治安问题演变成更大的问题,能够有效促进村民和谐,维护农村稳定。

  其次是针对农村治安管理出现弊端的相关分析。2005 年,宋远翔发表文章《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问题、原因及对策》,两年后刘建荣发表《保持农村社会稳定的道德思考》一文,两篇文章共同提出,对于农村地区社会治安来说,当地的基层干部的素质直接对其产生重要影响,若农村民众法律道德意识较高,农村治安管理更能够取得成效。卢国胜在 2009 年发表《对我国农村治安问题的理性思考》,文章针对中国农村地区现如今的治安管理问题进行细致探讨,结合研究成果总结农村治安管理出现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一、当今我国农村经济政治文化水平发展缓慢,较为落后,并且发展水平不均;二、农村地区尚未形成群众法制道德教育模板,执法力度不足。2009 年,焦玲针对农村地区现行治安防控措施与相应体制进行研究,发表《对新农村治安防控模式的思考》,提出现如今我国农村地区的治安存在问题的原因,主要是农村基层地区警方的法律意识不强,行政结构松散,新经济形势发展迅速,医疗教育养老领域的保障性政策缺失,以及再加上多元文化刺激农村传统理念,农民的心理难以获得稳定平衡。她还指出,只有引进新警务策略才能改变目前我国农村治安弊端,使农村治安管理步入新台阶。夏公义于 2010 年发表《目前我国农村社会治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治理对策》。在该文章中,他提出当前我国农村治安出现问题主要是历史与现实因素共同作用。历史因素指的是,农村地区农民思想落后,种群与宗亲理念固执;现实因素则表现为现如今我国农村地区贫富不断分化,城乡间日益明显的二元化结构导致贫富差距越来越大,农村地区在文化教育、卫生指导等领域缺乏经验,基层行政单位结构混乱,领导能力不足。

  深入分析后得出,社会因素是为农村治安出现问题的基本原因。徐虎于 2010 年发表《河南省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现状与对策》。在文章中他重点分析了农村治安管理出现问题的原因,并细致划分原因类型,针对每一类深入分析主要原因。他的观点是,农村群体性事件之所以频繁发生,是因为当地政策持续改变,以及农民身份越来越多元;农村民事案件之所以频繁发生,是因为农村基层行政单位缺乏科学的组织安排,结构设计不合理,基层人员在组织管理相关工作时拖沓不及时,导致基层单位办事效率低下,农民群众心生不满;农村刑事案件之所以频繁发生,是因为农村基层缺乏足够数量的警务人员,办案与治安经费明显短缺。

  再次关于解决农村治安问题。《农村地区“治安中心户”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刘振华,2008)、《关于当前“治安中心户长制”的思考》(陈涌清,2009)中,“农村治安中心户制度”被提了出来。这个想法是基于农村治安管理的现状提出的。目前,农村居民不具有强烈的法律意识,基层民警职能有所缺失,基层行政组织不具有足够的治安能力。这种制度的提出对于我国现今的农村治安管理问题有着新的意义,开始引导基层治安防控机制的服务、管理、防范、约束等方面转向自我运行。这种制度能够使基层治安问题发生的风险降到最低,也可以使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和自我防控能力增强,而且需要动用的资金和警卫力量更少,同时也是从基层搜集情报的保证。《当前农村治安问题的调查与思考》(于长永,2009)这篇文章里,基于实际农村考察情况、问卷调查以及分析调查所得数据,针对农村治安管理的相关问题给出了合理的应对策略。文章指出,要想对农村治安环境进行改善,最基本的是加大对法制及道德的宣传教育力度,严厉打击惩治是重要手段,并且可以使电子眼全面覆盖,以尽力避免治安事件的发生。《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问题、原因及对策》(宋远翔,2010)中也表示首先要增强基层群众的道德法律意识;还应该使基层警察队伍的执法水平得到提高,使基层干部队伍的执政素质得到提高,这些可以通过对其进行培训等实现;再者,根据每个村镇的不同情况,对村民的群治群防组织进行改善,让居民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而积极主动地参与治安管理;另外,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保护农村的宗教,沉重打击并取缔邪教及封建迷信的非法组织;最后,针对基层治安事件频繁发生的情况,应该严厉惩治打击违法行为,加大惩治力度。《山西农村社会治安问题的社会学思考》中提出了要构建合理的治安组织,并大力宣传道德法制,这是解决当前基层治安问题最重要的手段,这是其作者武星亮和张琨从社会学的角度,从社会的控制、心理、变迁、流动和层次等 5 个角度出发进行分析研究得出的。《新农村建设中的社会治安问题》这篇文章中,作者翟英范表示农村先建立起道德文化体系才能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目标。在改善基层治安问题以及维护社会稳定的问题上,要想建立起农村道德文化体系,必须结合农村的实际情况,其先前的文化传统应该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突破传统的概念框架,建立起具有社会主义新农村特色的农村特色文化。

  然后是农村治安服务相关研究。在 2007 年,巴昭军通过深入研究农村地区公共安全服务体系的建设工作,以及实地调研,发现湖北农村地区的治安和公共安全服务体系在支持、制度、激励等各方面都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如今,农村地区的经济正在飞速发展,因此,公共安全服务体系也应当实施对应的调整。

  在 2008 年,金城通过实地调研浙江省农村地区公共安全服务的实际情况,经过详细分析与深入研究,他提出如今国内农村地区的公共安全服务之所以不能均衡发展,主要是因为在农村公共、人口流动等方面所提供的服务严重不足。在2009 年,田加知在一篇论文中就着重提出了农村地区公共安全体系的重要性,他认为公共安全体系应当是农村地区进行治安管理以及治安稳定的基础,同时他认为农村地区的公共安全也同农村地区居民所具有的安全感与归属感有着直接的关系。

  最后有关农村治安保险的问题研究。2008 年胡建刚《宪政之下我国警察权的合理构建》文中提及,可借助市场化运作的手段来实现农村地区契约化的治安联防保险问题,为农村的治安与保险的互相发展提供推动作用,除了保障稳定的农村治安环境外,还能提升农民参与治安管理的积极性,同时提高整体农村的保险安全观念。《农村治安保险属性辨析与定位研究》的作者邵祥东在该文 2009 年时提出,该如何进行农村治安保险问题的详细属性内容探析,同时将农村治安保险的特性分成政策性、商业性与社会性。文中提及,农村居民的家庭财产安全是农村治安保险的标志物,其根本目的是维护农村治安的稳定,并且兼顾商业化保险的特性。

  1.3.2 国外研究现状

  在外国,这方面的研究工作非常早被关注,同时已经形成了丰富的经验和详细的文献资料。在众多的国外研究成果中,能够比较有助于我国借鉴学习的是关于辅助警力方面的制度内容。辅助警力制度主要在海洋法系国家中为主,有很长的发展历史过程,其制度的本质是为了保障群众在自治基础上发展和传承,使得国家正规警力的每项工作职能得以发挥,这一制度除了补充农村治安中警力不足的缺陷之外,对于节约农村行政开支、加强警民关系也有一定推动作用。

  在行使辅助警力制度的国家中,英法两国的制度是最具典范作用。英国在该方面的研究起源于学者汤姆·巴克,彼得·索斯盖特和卡罗尔·拜仑。卡罗尔·拜仑(1984)的著作《英国农村治安的新举措-“教区辅警方案》,第一次详细地阐述了该如何进行英国农村治安的新手段、新制度,首个提出辅助警力制度的文献。文章中提及,在 1964 年颁布的英国《警察法》里明确规定,允许英方警察在自身管辖范围内构建适合条件需求的辅助警力,辅警除了能够在辖区内义务执勤外,同时获得法律规定范围内的相应警察权利。英国实行辅助警力的主要目的是:加强居民的治安观念,保障警方在开展治安活动时居民能够更积极配合,提升警民之间的交流关系,使得社区的治安问题得到更有效地解决,让警方在开展治安工作时候能顺畅。在辅助警力制度中,主要的因素如下:第一社区与警方两者间在辅警制度上的标志与有关协议内容的规范;第二接受必要训练同时满足一定条件的辅警;第三轻度犯罪行为的制裁;第四辅警巡逻制度的制定。

  法国的辅助警察形式主要分成:辅助警察与无正式职称的辅助警察。比较正规的辅警制度是辅助警察,其组建渠道是通过青年应征,挑选符合条件与制度要求的辅助警员,对于入选的警员进行正规和相应的职业道德、警察法律方面的培训,同时还必须完成体能、射击方面的课程。若是无正式职称的辅助警力,则比正规的辅警在收入、社会地位等方面上更低一个等级,编制上也不纳入正规警察的范畴中,主要组成途径是社会挑选,其主要目的是丰富正式警力不足的问题,降低国家在正式警力上的开支,控制行政费用。

  现阶段,在欧美国家里,大部分主要国家还是保持警察与人口低比例现状,美国数据是 1 比 460,英国则是 1 比 414,法国占比在 1 比 480,就算是亚洲的日本也保持 1 比 480,但是在中国警察占人口比重在 1 比 1360.目前我国警力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有很大的差异性。可借鉴国外的辅助警力模式,缓和目前中国警力制度紧张的问题,具体地参考表现为:第一人民和政府在梳理社会治安工作上必须共同承担新理念,实行辅警政策体现了中国作为大陆系国家,在警力制度上坚持群防群治的思想;第二正确定位辅警制度,辅警是正规警察的必要辅助支持;第三辅警在执勤时所具有执法权利和范围要完善和补充,保障辅警工作能够落实到位,该工作主要核心环节是在某些关键领域,对辅警做必要的限制;第四法律和政策给予辅警一个保障。根据国外先进经验的吸取和学习,我国农村治安管理一定能得到有用的经验和工作依据,缓解当前农村治安理论资源紧张的问题。

  1.4 研究内容与方法

  1.4.1 研究内容

  论文主要分六个部分,对穆棱地区农村社会治安治理问题进行研究与探讨。

  第一部分为绪论,介绍本文的研究目的和研究意义、以及本文的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第二部分介绍农村社会治安相关理论基础概念、定义及特征;第三部分介绍穆棱农村治安的现状及分析产生问题的因素;第四部分分析穆棱农村治安治理存在问题;第五部分针对穆棱市农存社会治安治理中存在问题提出未来发展对策及建议。第六部分是整篇论文的结论与展望,即对本文内容的总结和以后研究的方向和思路的说明。

  1.4.2 研究方法

  (1)文献资料法

  掌握国内外关于农村社会治安问题研究的现状和治安治理的相关理论。论述农村社会治安现状特点、原因对策必须以前人的文献资料作为研究依据,吸取有价值的观点。

  (2)调查法

  了解穆棱农村社会治安的具体状况,明确农村社会治安问题的发展趋势和治理重点。运用社会治安治理的基本理论和科学机理,对所提出的论点进行论述。

  (3)案例研究法

  通过具体的实例,分析现行治安管理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思路和农村治安治理的方法。

  (4)数据分析法

  通过统计穆棱市近几年发案数量,通过对数据的分析,总结出农村治安现状形势,预测今后发展趋势。本文采用表格对比分析,起到直观简洁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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