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我国电力工程造价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
5.1 我国电力工程造价管理现状
我国电力工程造价的管理从工程决策阶段到工程施工阶段,贯穿于整个电力工程的生产过程,因此造价管理是一个多阶段、动态的管理过程。如下图所示:
一、设计阶段:是造价管理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管理阶段。设计阶段既是控制电力工程造价最有效的阶段,也是最难控制的阶段。首先,设计是一项创造性的劳动,其设计质量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主观上会受到设计者的设计水平,知识面,经验丰富程度、设计风格等的影响。第二,我们无法用好坏去衡量设计质量。虽然如此,但设计成果的好坏还是有一个客观的标准:是否满足其功能要求,是否有效地的控制了造价。长期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只负技术责任、不负经济责任的现象,使得电力工程造价一再的突破,使得投资效益低下。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投资效益成为主要关注的对象,人们越来越重视设计:如在设计阶段引入竞争的机制,采用电力工程限额设计。通过竞争来选择设计队伍,通过限额设计来控制电力工程造价。
二、招投标阶段:《招标投标法》的颁布,使得电力工程的招投标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让每个投标单位在同一个标准下,通过各自的报价、施工方案以及企业的综合实力等取得工程的施工权利[20]。因此,竞争就是招投标阶段造价管理特点,招标单位在众多的投标单位中选择具有价格优势、企业综合实力最强的队伍中标。
但现状却并不尽人意,由于电力工程本身专业性质较强,电力工程的施工企业基本为电力行业的内部施工企业,因此在电力工程招投标阶段存在许多弊端,如行业垄断、地区封锁、缺乏公平竞争等,使得工程招标流于形式,在招投标过程中出现暗箱操作、条子工程、领导工程等许多不公平竞争现象。
三、施工阶段:是电力工程具体实施阶段,也是工程建设中资金消耗最多的阶段。施工阶段最主要的特点就是控制面广、可控周期长、费用支付划分点多。在这个阶段,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围绕着合同开展工程建设工作,在合同范围内明确工程设计变更和工程索赔界限和内容。由于电力工程施工的条件复杂,影响造价的因素很多,难以避免对工程的变更。造成工程变更的原因既有建设单位的原因,如建设单位要求对设计的修改等;也有监理和设计单位的原因,如监理提出对施工顺序的改变、设计提出对设计图纸的改变等;也有承包单位造成的工期变更;还有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工程变更。一般情况下,工程变更都会带来合同价的调整,而合同价又直接影响双方的利益。所以,如何处理好工程变更即可以减少不必要的合同纠纷、从而也保证了工程的顺利施工,也有利于保护承包双方的利益。
5.2 我国电力工程造价管理与控制存在的问题
5.2.1 项目管理主体混乱,项目审批不完善
首先,工程造价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都有着直接的关系。现阶段,许多项目批钱与给钱不是一个单位,用钱与还钱不是一个单位。而工程造价的高低与这些单位利益挂钩程度不同,因此其对造价的高低反映也就大不相同。目前,没有一个专门的权威部门来管理基础投资,但在实际工程中是谁都管,可是到了关键时刻又谁都管不了,从而出现了很多矛盾的现象,也给工程造价管理带来了长期处于较混乱的状况。
其次,项目审批制度不完善也是投资失控原因之一。审批投资计划存在的问题表现为“钓鱼”项目,个别少数单位为了顺利通过审批,不惜采用少算投资的方法来降低审批额。而一旦项目批准通过,就要求审批机关追加投资调整预算,这样又使得工程造价处于一个混乱的状况之中。
5.2.2 入世后与国外管理差距很大
目前,电力工程造价领域的从业人员,还是习惯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管理模式,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管理模式尚未建立,他们对国际上的管理模式还很陌生。例如,国外工程造价一般是由咨询服务机构来完成,为客户提供关于工程造价方面的全方位、全过程的咨询服务,包括提供项目管理、投资估算、协助或代理招标、合同管理、索赔付款管理等。他们相对与国内从业人员更熟悉国际惯例,深受外商和合资方信任[21]。目前,我国电力工程造价机构的服务内容仅限于提供工程概预算、结算审查,仍按国家、地方、行业的规定审查考核定额、计算工程量等,不懂国际惯例,无法在国际市场经济中承担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服务范围小、服务内容少。加入世贸组织后,如果不改变这种状况,将会被逼放弃这个市场。
5.2.3 设计阶段造价控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通过对有关资料的研究和初步调查,我个人认为目前在设计阶段造价控制中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5.2.3.1 设计深度不够
随着经济突飞猛进的发展,电力工程项目也日益增多、从而导致每项工程的工作进度要求快,因此,各级电力设计单位的设计工作量也大幅增加。在面对设计任务重、时间紧迫的时候,有少数设计单位往往没有足够的时间去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就容易造成套用其他类似的工程,以保证工作时间节点,未按典型设计进行设计,没有时间对具体设计方案进行比较,以及设计水平不高,图纸多级审查制度不严等,最终造成项目设计深度不够、套用图纸不适等各种问题,从而使得设计变更增多,导致工程造价得不到有效控制。
5.2.3.2 工程设计人员与技经人员的配合不够紧密也是工程造价得不到有效控制的一种表现
在电力工程中,例如送电线路工程,专业技术性较强,一般都是由线路设计人员根据设计委托进行现场调查、勘测和方案比较,分阶段提供资料给技经人员编制估算或概预算。但是,由于设计人员并不像技经人员那么了解造价情况,缺乏经济观念,往往无法提供编制概预算所需的全部条件;而从事概预算编制的人员由于工作性质,没有充足的时间和设计人员一起下现场了解工程的实际状况,也一样不像设计那样熟悉工程设计和施工的工艺,无法衡量定额的标准及内涵,不能主动收集或向设计人员索取相应的全部条件,从而导致编制的概预算存在缺项、漏项或重复计算的情况,难以真实反映施工现场的实际施工过程和费用。
5.2.3.3 缺乏信息反馈和项目后评价程序致使造价控制工作得不到进一步提高
项目评价是对正在实施或已经完成的项目所进行的一种系统而又客观的分析评价,以确定项目的目标、目的、效果、效益的实现程度。我国的项目评价工作起步虽然比较晚,但发展较快。从 20 世纪 80 年代初期开始,中国进入了评价工作的快速发展阶段。到了 90 年代中期,项目评价的工作已在全国范围内得到普遍推广。项目后评价对于总结项目管理的经验教训、提高项目决策的科学化水平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国内各行业对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日益重视[22]。
就现阶段而言,我国电力工程项目施工完成后,没有造价成本信息反馈和缺少项目的后评价程序导致设计单位没有机会了解实际发生的工程成本,进而无法进行事后分析,就又有可能将问题带入到下一个项目中,恶性循环,不能进一步提高造价控制工作的质量。
5.3 本章小结
本章主要阐述了我国电力工程造价管理与控制存在的几个问题,如存在项目管理主体混乱,项目审批不完善、入世后与国外管理差距很大、设计阶段造价控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等,直接问题直接影响电力工程造价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