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旅游社会排斥现象--李坑村案例的质化研究(5)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6-07-05 共8448字
(三)文化排斥
文化排斥是指村民个人或家庭被排斥出正常的文化知识系统,具体感知因子包括社区文化认同、社区归属感、价值观与生活方式及培训机会等。笔者通过访谈了解到与旅游文化研究者的研究结论相一致的现象,即村民和旅游者在文化上存在明显的不平等关系,乡村旅游的社区文化对旅游客源地文化的影响微乎其微,而旅游客源地的文化以旅游者为媒介对旅游社区造成的文化影响则要大得多,这种影响主要通过“示范效应”得以实现。多数村民承认自己会刻意追求、模仿旅游者的举止言行、穿着打扮、生活方式。这些改变有些对于乡村社区而言是有利的,可能激发居民积极进取、开创新生活的意识,但更可能是有害的,其直接后果就是加重村民的社会焦虑感,使他们开始对本地的乡土文化产生怀疑、离弃乃至反叛的态度,乡村固有的社会文化模式出现裂痕。一个必然的结果是因旅游者的到来,乡村的独特文化却逐渐消弭。
此外,虽然村民较普遍地参与到旅游经营、服务活动中,但其接受专业技能培训的机会却相当有限,这一点在与女性访谈对象交流的过程中感受特别明显。尽管一项关于婺源农村妇女就业状况的调查证实,在乡村旅游活动开展的地区,农村妇女非农就业比例远高于其他地区,但由于妇女更多地从事家庭旅馆服务、餐饮服务、保绿、保洁、传统手工艺和土特产品制作等知识和技能含量较低的工作,其接受系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的机会明显不足,加上在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和参加养老保险等方面所获得的劳动保障也相对缺乏,女性对自身的处境往往表现出一种无力感。而由于社会排斥的再生产机制,社会排斥进而导致这些女性村民自我排斥的产生,他们对自身的认识和自我评价较低,缺少成就动机,最后只好把人生的希望寄托在孩子身上。
(四)关系排斥
关系排斥指个人被排斥出一定的社会关系,具体感知因子包括个人身份认同、村民邻里关系及其与旅游者的关系等。豪斯等建议从社会关系存在的量、质与结构三个方面来考察社会关系,具体到乡村旅游社区中,笔者发现,尽管村民有大量地接触外来投资者和旅游者的机会,实现了在社会关系量上的较大突破,但他们却更加明显地产生由关系疏离而导致的被排斥感。随着旅游设施及吸引物发展所需,对资本的需求日益增大,外来投资者对乡村旅游发展的影响力将曰趋增强,而社区居民的影响力相应减弱,乡村社区居民会由于外来资本越来越强势的介入而失去对旅游发展的控制,他们大多会发出诸如“我属于社会的最底层”,“除了老祖宗留下的这点东西,我们什么都没有”的感叹,产生个人身份的认同危机,这种个人身份认同危机基础上产生的自我排斥感导致村民们出现自卑、无力、不满和愤怒情绪,在对待与自己有直接竞争关系的邻居时针锋相对,对待旅游者时则表现出明显的冷淡甚至敌视的态度。
六、结论
以社会排斥为概念工具来研究乡村旅游社区问题是一个有益的尝试。研究发现,在多维度社会排斥形成的过程中,诸多因素共同作用,旅游开发过程中的相关制度设置为社会排斥提供了可能空间,不同利益相关群体在社区中的交互作用成为社会排斥的推动力量,社区居民个体自身能力与认知状况也构成社会排斥的重要原因,进而形成客观与主观、显性与隐性、被动与主动的社会排斥。在政府,外来投资者及旅游者等综合势能的影响下,乡村旅游社区居民往往从经济排斥、政治排斥、文化排斥和关系排斥等多个维度来感知自身被排斥的状况。由于不能获得足够的经济资源、政治资源、文化资源和社会资源,乡村旅游社区居民一方面形成自我排斥,从而导致其发展机会和能力弱化;另一方面对旅游业的发展形成冷淡其至敌视的态度。因此,消除由旅游开发问题所导致的社会排斥应是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目标之一。而要消除这种社会排斥,政府作为制度的供给者必须坚持权利本位原则,秉承利益协调的原则与价值取向,在确立社会公正理念的基础上进行反社会排斥的制度安排和政策制定,克服制度安排上的集体排他倾向,确保每个社区居民参与旅游发展及受益的机会,实现社会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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