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言
(一) 问题的提出及研究意义
1. 问题的提出
新时期,伴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入和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社会主体关系、利益冲突、文化价值观念等呈现多元化,同时,改革发展中的一系列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逐渐暴露出来,这些矛盾有些表现为一般的民事纠纷,有些表现为难度极大的群体性事件。令人担忧的是:一旦这些矛盾纠纷不能及时化解,激化为刑事案件,将直接影响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影响社会稳定,影响和谐社会的建设。与此同时,诉讼的激增和程序的复杂严格使得司法资源不堪重负,单一的诉讼解决纠纷的方式已远远不能满足社会的现实需求。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单纯通过形式正义所形成的一纸判决根本无法迎合群众基于道德和伦理所形成的价值取向。表面看来纠纷得到了化解,但当事者双方并未从实质上达成和解,为冲突的进一步开展埋下隐患。此外,我国正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构建新的解决矛盾和化解冲突的机制。人民调解作为我国纠纷解决机制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其简便、灵活的程序和经济、快捷的优势得到了人们的认同,在民事纠纷化解方面发挥着独特作用,其经验和做法已被国外所认可和借鉴。司法部部长吴英爱在讲话中特别强调人民调解工作对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性:“人民调解制度是在党的领导下,不断发展和完善起来的一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是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途径,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中具有基础作用”[1].
矛盾和纠纷是伴随着人类生存活动永不停息的,而人民调解制度基于它为当事人排忧解难、节约司法资源等优势越来越被人们所接受,成为众多学者竞相研究的对象。任何一种制度的存在,都不能仅仅通过外在的现象观察,而要将其放到更大的文化背景下,从社会的结构和文化的实践中去探寻。我国当代的人民调解制度,植根于传统法律文化之中,起源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尤其是抗日战争时期实行的人民调解制度,在化解群众间的纠纷,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等方面起到较大的作用,也为当代人民调解制度的发展完善提供了宝贵的历史经验。
2. 研究意义
(1)理论意义
近代以来,西方法律思想纷纷传入中国并被许多中国学者所接受,西方思想极大地撼动了中国传统法律思想在学界的地位,因此,究竟应该把西方法制摆在一个怎样的位置成为了众多学者的困惑。抗日战争时期,在党的领导下开展的人民调解制度在化解社会纠纷、缓解战时压力方面取得了辉煌成就。这些成果的取得归根到底是由于抗战时期的人民调解制度继承了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调解的相关内容,有力地摆脱了西方法学理论为中心的论断。深入挖掘抗日战争时期开展人民调解的经验与教训,探寻我国民族性法律资源,为我国当代法治进程的向前推进以及纠纷解决机制的完善提供本土性法理基础。通过整理和对比,作者发现长期以来国内外学者对抗日战争时期人民调解制度的研究主要侧重于历史或中共党史的角度,仅仅是将人民调解的历史进行了重现,并没有对这一制度进行深入剖析。而且,目前学界虽然对调解纠纷解决机制倾注了大量研究,相关成果也不断涌现,但总体看来,这些研究尚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从司法实务层面研究的较多,从法理分析层面研究的不够;从诉讼、仲裁等民事程序方面研究的较多,从传统法律文化视角研究的较少。因此,本文从法理层面,以法律文化的视角来研究抗日战争时期的人民调解制度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
(2)现实意义
首先,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基于发展和抗战的需要,领导人民群众在各抗日民主根据地广泛开展人民调解制度,促进了边区群众间矛盾的缓和以及社会纠纷的有效化解,为抗日战争的胜利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这其中必定有章可循,对于我国当代人民调解工作的顺利进行具有现实指导意义。其次,在当代,世界各国对调解制度的关注度逐渐攀升,众多西方国家越来越注重对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研究,并在实务中加以运用。抗日战争时期党领导下的人民调解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通过对抗战时期人民调解制度的研究,可以为其他民族在化解纠纷方面提供参考,进一步促进世界和谐。再次,现如今,我国正处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时期,任何有助于社会和谐的经验都是应该拿来借鉴的。人民调解制度在抗日民主根据地的施行,有效化解群众间纠纷,维护了社会的安定团结,对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实践价值。最后,2015 年是中国抗日战争胜利 70 周年,70 年前抗日战争的胜利与当时在抗日民主根据地广泛开展的人民调解制度有一定的关系,从某种意义上讲,人民调解制度的有效实施使人民群众能够安心生产、积极投身到抗日战争中去。在这样一个特殊的时刻,研究抗日战争时期的人民调解制度具有更加深刻的意义。
(二) 国内外研究现状
我国特殊的国情和政治制度,造就了人民调解这一纠纷解决机制。学者们对我国人民调解制度的关注较早,也取得了一系列成果。从诉讼法学的角度对人民调解制度研究方面:宋明在《人民调解的现代定位:纠纷解决机制中的“第三领域”》中将人民调解定位于居于公立诉讼与民间私力救济之间的第三种纠纷解决途径,立足于人民调解的历史及现状,提出了人民调解应从我国的具体实际出发,根据我们自己的社会形态加以改造的号召。张福森在《解决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一种好方式--坚持和完善我国人民调解制度》中强调了人民调解的重要性,他认为在新时期人民调解制度存在一些新的发展态势,进而提出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制度的呼吁。韩良良的《和谐社会与人民调解制度之重塑探究》通过分析人民调解制度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一系列问题,引发了其对人民调解制度价值的思考,认为和谐社会为新时期人民调解制度的向前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契机。李莉在《论人民调解制度的发展与完善》中介绍了人民调解的基本内容、历史发展以及国际方面人民调解的发展情况,分析了我国当代人民调解的立法现状以及具体实施情况,从中发现了一些问题并提出了自己认为行之有效的改善路径。洪冬英的《当代中国调解制度的变迁研究--以法院调解与人民调解为中心》主要围绕法院调解和人民调解两个中心进行,从调解制度在当代的制度沿革和相关理论问题两个方面进行探讨,指出我国当代的调解制度并不是对传统调解的单纯延续,而是根据当前社会发展需要所进行的创造性转化。
从法制史学的角度对人民调解制度研究方面:根据地法制史研究学者韩延龙、常兆儒所着《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根据地法制文献选编》,详尽列举了我国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各个根据地的一系列与当时实际情况息息相关的有关人民调解的条例、办法和指示,将人民调解制度上升到法律的层次。陕甘宁边区法制史研究专家方克勤、杨永华编写的《陕甘宁边区法制史稿》(诉讼、狱政篇),主要介绍了建国之前作为中共中央所在地的陕甘宁边区的法律制度的相关内容,其中涉及调解的部分内容,特别是对边区调解制度产生的历史背景、相关特征、构成要素、发展趋势等做出了详尽归纳,指出了调解制度对当时社会各方面建设产生的影响,分析介绍了调解制度在缓解社会纠纷、增进群众间的团结、进一步扩大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为司法部门分担压力等方面起到的重要作用。侯欣一的《陕甘宁边区人民调解制度研究》从政治和法律相结合的视角分析了抗战时期边区人民调解制度的成因、基本内容以及主要技术,并且做出了独具匠心的评价,以一个全新的角度对陕甘宁边区的人民调解制度做出了解读。另外,他还在《对陕甘宁边区人民调解制度的几点共识--来自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的实践》中,通过分析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开展人民调解活动的背景,介绍了边区人民调解活动的具体情况,并总结出一定经验教训。张雪莲的《抗战时期的人民调解制度:规则、技术及局限》,从历史的角度进行考察,通过对抗日战争时期人民调解制度相关规则、技术及局限的梳理,指出了抗战时期的人民调解制度是受当时抗战政策的引导,出于弥补诉讼在当时的功能缺位的需要而广泛开展的一项民主法律制度。
从国外学者对本选题的关注程度来看,目前尚未发现有专门研究成果问世。只有一些关于调解的研究,可以作为本文的理论基础加以引用。比如日本学者棚濑孝雄的《纠纷的解决与审判制度》,日本学者小岛武司的《诉讼外纠纷解决法》等等。
就笔者目前所掌握的关于本选题的研究状况来看,虽然对人民调解制度的研究已经取得较大的成果,但尚未发现学界有从法律文化的角度针对抗日战争时期的人民调解制度展开研究的。由此,笔者欲通过对前人相关研究成果的吸收、借鉴,分析抗日战争时期人民调解制度的一般理论基础,探讨抗日战争时期人民调解的具体制度设计及制度运作,力图对我国现今人民调解提供有益借鉴。
(三)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1. 研究思路
本文以抗日战争时期的人民调解制度的概念界定为切入点,从纵向伸入挖掘制度得以产生的法律文化内涵以及制度产生的内在机理,进而分析抗日战争时期人民调解制度的具体制度构建及运作实况,最后在对于该制度进行客观评价的基础上,指出了该制度的当代启示。
本文主要从三个部分对抗日战争时期的人民调解制度进行分析论证。第一部分,主要介绍了抗日战争时期人民调解制度的相关理论。首先,从制度概念的界定入手,对调解制度的概念、制度生成的内在机理以及调解制度的历史发展进行初步探讨,进而对抗日战争时期人民调解制度进行阐释,同时对比分析了抗战时期人民调解与以往调解制度以及同时期其他纠纷解决方式的差异,突出了抗日战争时期人民调解制度的特性及重要性;其次,对抗日战争时期人民调解制度的内在文化底蕴加以论述,从法律文化以及法社会学的角度挖掘抗战时期人民调解得以产生、发展、壮大的根源;再次,着眼于法学理论的角度,从公平、自由、效率三个方面阐述了抗日战争时期人民调解制度的价值基础,为后文的论述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第二部分,抗日战争时期人民调解的制度构建与运作。从抗日战争时期人民调解制度的史料入手,对抗日战争时期人民调解的具体制度架构进行分析,指出了当时党的群众路线和各个根据地出台的法规为人民调解制度的形成提供了现实依据,进而对具体制度以及当时人民调解典型事例加以剖析,力求再现抗日战争时期人民调解制度的全貌。第三部分,对抗日战争时期人民调解制度进行综合评价。首先探讨了抗战时期人民调解制度的价值,这一时期的人民调解紧紧围绕党深入贯彻群众路线的宗旨,坚持司法为民原则将纠纷化解在基层,为抗战的进行节约了相当一部分司法资源。接下来又从反面角度揭示了制度的缺陷,指出抗日战争时期人民调解制度的法制化程度不够高、内容设计在某些方面存在缺陷、价值取向不够明确,通过正反两方面的评价,指出该制度对我国当前人民调解制度的启迪。
2. 研究方法
(1)文献研究法
关于抗日战争时期人民调解制度的研究,国内外相关学者进行了一系列相关有益探索。通过对涉及抗战时期人民调解制度的指示、条例以及重要讲话等文献资料进行收集、归纳,将其主要观点化为本研究的重要依据,使文章具有文献支撑,内容更加翔实。
(2)比较分析法
抗日战争时期的人民调解制度是现代人民调解制度的直接渊源,本文试图通过对其与当代人民调解制度的比较,进一步揭示两者的内在联系,以有助于理解当代人民调解制度的相关规定。
(3)实证分析法
通过对抗日战争时期人民调解制度在各个边区实际运作事例的观察与分析,揭示该制度的运作实况及价值所在。
(4)历史分析法
通过对古代调解制度发展到抗日战争时期人民调解制度的历史现象的分析,从总体上把握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有利于人民调解制度发展的思想渊源和社会基础,探讨抗战时期施行人民调解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四) 本文主要创新之处
第一,欲从法律文化的视角,对抗战时期人民调解制度施行的理论性与科学性进行分析,研究其基础理论,探究其产生发展的文化根源。
第二,通过对大量文献进行搜集和查询,对抗战时期各边区的人民调解法规进行对比分析,致力于结合抗战时期的具体人民调解案例对当时人民调解制度的实况进行考证。
第三,结合当前我国人民调解制度实施的情况,探求抗日战争时期人民调解制度的有益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