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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契约论人权观的批判研究引言

来源:学术堂 作者:陈老师
发布于:2017-03-06 共3879字
  引 言
  
  (一) 问题的提出
  

  人权是人类共同的价值追求。但人权问题的复杂体现在人权的普遍性与多样性的关系中,这种内在紧张关系同样延伸到了人权的论证当中:一方面,人皆有人权是不言自明且无需论证的,另一方面却又不乏不同理论学派试图为人权的正当性进行论证。
  
  一般认为,近代意义的人权观念来源于自然权利理论。自然权利意指人凭借理性和经验而思考与行动,尊崇自然法则行事而具备的不可剥夺的权利1.这些利益与生俱来,无条件的拥有,但实际不能够无条件的实现。对于自然权利的社会实现正是社会契约理论的核心任务所在,因此人权观念与社会契约理论产生了紧密的联系。人权从口号式的呼喊发展为一种通过政治秩序予以实现的权利,正是依靠社会契约理论的制度构建。在不同的契约论学说当中,都存在着对人的理性能力的讨论和对这种理性能力的实现的保护,而这种保护就是我们现代意义上的人权观念。社会契约论的历史同样就是人权的历史,通过对契约理论思想史的梳理,本文发现,存在一种人权的社会契约论论证进路。并且这种人权论证进路相较于其它的论证进路的优越性在于:它不仅讨论了人类需要一种人权的正当性,同时它还关涉了人类如何才能实现人权的制度构想。
  
  正是基于以上的考量,本文试图研究作为论证人权实现进路的社会契约理论,考察一种应然的人权观念是如何与政治秩序相联系并获得现实力量的,把握社会契约与人权观念的内在逻辑联系。经常有人将论证政治秩序正当性视为社会契约论的旨趣所在,本文正是试图继续这种追问:政治秩序的正当性的来源何在?本文认为,是人权构成了使它们逻辑链条完整的一环。
  
  人权话语的内蕴使得社会契约论同样呈现人权概念那种矛盾的状态:它关注凭借什么我们才能获得人权,是获得;为了实现这些,我们又要在尚未实现人权的前提下妥协、让渡、牺牲我们的利益,是付出;制度设计形成的权力是人权的保障,是赋权;而我们一旦赋权,又要思考如何限制和约束这些权力,是限权。社会契约论是由这些理想与现实的矛盾纠葛而形成的一种人权实现方案,而人权则是生发于社会契约论应然与实然夹缝间的理性本能。社会契约论人权观的矛盾性正表明它是众多虚构的政治学说当中最为真实的一部分。要获得对人权观念更为深刻的认知,社会契约论的历史是一个可能的富矿。
  
  (二) 选题背景及意义
  
  社会契约论作为人权论证的一种进路在西方自由主义世界已经得到了广泛而充分的讨论。但在中国,由于文化、宗教以及哲学背景的差异,可以说学界对两者的联系还相对较为陌生。东方世界对集体主义的亲缘性使得这种带有个人主义1色彩的理论不能得到很好的理解,这更使得人们对这种人权论证持一种否定性的态度。更为严重的是,受语言差异的影响,人们极易将社会契约论人权观念与天赋人权理论相混淆,将认识停留在对天赋人权观的虚构性的批判上,从而忽视社会契约论对于天赋人权的政治实现所做的尝试和努力。要想认识人权观念在近代西方语境下的生成来源,必须在汉语语言中明确区分天赋人权观念和社会契约论人权观念,并将关注点集中于自然权利的社会实现--即人权的制度生成这一过程,才能避免那些意识形态上大而无当的批判,也才能真正地理解社会契约论。社会契约理论的本质是对个体人权的维护,也是对人类基于同意产生的政治秩序之正当性讨论的学说,从这些方面来看,人权虽然是西方语境生成的权利话语,却有值得我们思考和借鉴的因素。也只有加强对社会契约论人权观念的理解,我们才能更好的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事业的发展和国际人权合作的展开。
  
  (三) 文献综述
  
  社会契约论作为西方政治学说当中的核心思想理论受到学者广泛关注,从对既有研究资料的收集当中,社会契约理论人权观的研究呈现出如下的特点:
  
  第一个特点表现为,重视片段化个体化研究而少见整体性思想史类型研究2.在这方面,以施特劳斯及其弟子对古典自然法学派所做的研究较为着名,比如施特劳斯的《霍布斯政治哲学》对霍布斯学说所在的历史位置以及其对于理性含义的理解有着很好的把握,突出表明了社会契约论者的人权意识有着时代的局限性和超时代性并存的矛盾1.其弟子扎克所着《开创自由主义:论洛克的政治哲学》揭示了古今自由含义的变迁当中洛克理论做出的贡献2.相对而言,我国学者对社会契约论的研究相对而言还比较落后,更多的是停留在对经典文献的总结和概括上,但是也有不少高水平的研究成果:这其中有徐向东的《自由主义、社会契约与政治辩护》,这部着作全面的回顾了社会契约论的观念,其中对于洛克自由概念的讨论正是建基于对财产权的一种扩大化的理解3.而国内对于卢梭社会契约理论的思想,相较洛克学说的研究更为深刻,这可能由于卢梭的革命思想与我国的历史有着暗合之处,导致了我们在反思的过程中的移情,这方面比较有代表性的当属朱学勤的专着《道德理想国的覆灭》。但问题是这种借喻导致了本体和喻体的混乱,而可能使我们产生价值判断上的某些前见4.
  
  第二个特点是,对于不同的研究对象,倾向于有选择的进行解释性研究或批判性研究。概言之,对于前述霍布斯、洛克及卢梭的社会契约理论,更多的体现为一种解释性的研究,而对其后的社会契约理论者如康德、罗尔斯等人的研究更多的体现一种批判性和商榷性的研究5.其中,王岩的论文《论康德的政治哲学》揭示了康德政治哲学、道德哲学以及法学理论的联系性,使本文得以厘清康德道德义务衍生的契约关系的理论来源6;涛慕思·博格所着的《康德、罗尔斯与全球正义》则明确了康德与罗尔斯在契约理论和正义理念当中的传承关系。但这种理解方式又容易让我们造成对康德和卢梭理论联系的忽视7.
  
  既有研究的第三个特点就是:既有研究进路片面化雷同,导致人们将社会契约理论的理解越发狭义化,造成了人权理论研究的断裂。这其中尤为缺少对于后自然法时代社会契约论当中包含的人权理论的挖掘。比如包利民、滕琪的《近代社会契约论的权利/权力观的三种维度》将斯宾诺莎作为其最后的讨论对象使其对社会契约论的理解仅仅局限在古典自然法时代1.杜学文的《作为人权的和平权初探--以社会契约论为视角》可能是一个例外,但令人遗憾的是,从卢梭到罗尔斯,作者有意无意的忽视了沟通两者理论的康德的学说。如果我们不关注康德,不理解契约论的道德转向,就会让从古典自然法到罗尔斯契约论的承接显得非常突兀。社会契约理论人权观的历史,应该对康德及其道德进路的契约论论证给予足够的关注2.
  
  (四) 研究方法
  
  1. 价值分析方法
  
  价值分析方法是通过认知和评价现象的价值属性,从而揭示、批判或确证一定价值或理想的方法3.本文对于社会契约论人权观念论证的关注,探讨不同社会契约论者的人权理念背后的价值准则。由此,我们可以观察到当利益冲突时契约论者所做的排序和取舍。
  
  2. 比较研究方法
  
  比较研究方法是指对不同法系、不同国家的法律或者法律制度进行比较4.
  
  本文将不同契约论者的社会契约论模型以及背后关于人权观念的论证作为比较对象,通过比较契约论人权观念的差异和共识,获得人权观念如何在这些差异中获得不断成熟的发展脉络。比较研究方法贯穿于本文对主要人权论证进路的讨论之中,是本文重点使用的研究方法。
  
  3. 历史研究方法
  
  本文主要采用历史研究方法当中的文献分析方法获取对于社会契约理论发展的一个纵向上的认知。社会契约论人权观念的差异,既与契约论者主观的制度偏好有关,又深受其时代背景的影响,对社会契约论人权论证的思想史的梳理必须依靠文献研究方法,才能避免由于忽略语境问题对研究对象的分析认知造成偏差。文献研究方法有助于我们通过对历史文献的阅读全面的了解研究对象。
  
  (五) 论文结构安排
  
  基于对文献的分析和既有研究呈现的不足之处,本文试图围绕社会契约论内涵、人权的论证方式以及契约论人权观的批判展开研究,以期对既有研究有所推进,丰富社会契约论以及人权理论的研究。
  
  第一章为概论部分,主要交待社会契约理论的含义及其历史背景,人权论证的几种典型方式和社会契约论人权观的概念界定。随后进入本文的核心论题,按照人权话语如何建基于社会契约理论体系的论证方式不同,将社会契约论人权观的论证方式分为三种类型进行讨论。
  
  第二章讨论古典自然法时期的社会契约理论所使用的人权论证方法,它们的共同特征是以某种稳定的秩序作为其论证的目的,以政治体系内某些既存的架构作为人权获得的力量来源,这种论证方式称之为社会契约论人权观的秩序进路论证--包括霍布斯“君权社会契约论人权论证”,洛克“财产权社会契约论人权论证”.
  
  第三章讨论社会契约论者使用道德话语论证人权的方法,社会契约人权观的论证方式从实然转向应然,通过将人权与道德相联系来论证人权观念的正当与可能,这种论证模式称为社会契约论人权观的道德进路论证--具有代表性的是卢梭“社会契约论人权观的道德理想论证”与康德“社会契约论人权观的道德共识论证”.
  
  第四章讨论社会契约论人权论证当中主体利益多元且价值多元的前提下,程序对人权论证的重要作用,这一进路试图通过对正义理念的公共选择的讨论,获得人对于人权和政治制度的共识,最具代表性的当属罗尔斯的“社会契约论人权观的公共选择论证。”
  
  第五章根据对社会契约理论人权观念的分析,结合实际探讨契约论人权观对中国特色人权话语体系的建构所能产生的积极影响,通过对上文论证进路的梳理,指出社会契约论使人权成为世界化问题的契约论人权观原因以及我们对人权理解的偏颇之处,通过本文的论述使我们对社会契约论人权观有一个简单的重新认识,通过社会契约论人权观的视角,得出某种完善我国人权话语建构的宝贵经验。
  
  以上为本文结构安排。通过对该问题的研究,本文期望能通过沟通理论与实践,中国与西方,历史与现实等多个维度,对社会契约论人权观有一个更为丰富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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