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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审计过程中权力的监控探究
【引言】审计权力监管控制研究引言
【1.1 1.2】审计机关及职能与权力监督理论
【1.3】审计权力监督方法
【第二章】当前审计权力运行监控机制运行现状
【第三章】审计权力监控机制中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第四章】新时期完善审计权力运行监控机制的途径
【结论/参考文献】河北省审计权力监督体系完善结论与参考文献
三、 当前审计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中的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长期以来,审计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总体不多,但因为审计部门本身是行政执法和权力监督部门,假若有审计人员出现违纪违法现象,就会在社会上造成的很大的影响,降低审计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力。作者现将近年来,从公开媒体上获悉的有较为影响的审计人员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分析,来进一步归纳总结审计权力运行监控机制运行中的问题和分析原因。
(一) 审计人员违纪违法案例及主观原因剖析
1. 审计人员违纪违法案例回顾
(1) 沧州市审计局盐山审计组违规接受宴请,造成 1 名审计人员猝死2006 年 3 月至 4 月,沧州市审计局盐山审计组在开展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工作竣工决算审计期间,违规接受被审计单位的宴请还参加其安排的旅游。2006 年 4 月 11 日中午,沧州市审计局盐山审计组在接受盐山县供电公司宴请后,1 名审计人员在上车发动引擎后猝然死亡,后经医院鉴定为心源性猝死。依据相关纪律规定,沧州市纪委对时任盐山县审计局局长王荣华等 8 名相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其中对王荣华给予了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撤职处分[28].
(2)海门市审计局超标准款接待及局长施平公车私用问题
2010 年 12 月,有网民在某论坛上发帖反映江苏省海门市审计局超标公款接待和审计局局长施平收授被审计单位礼金、公车私用等违纪问题,引起重大反响。江苏省和海门市联合调查组经调查后认定,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违规收受被审计单位礼金。2010年 2 月,时任海门市审计局局长施平等 26 人在海永乡参加培训时,违规接受被审计单位每人 500 元礼金(2011 年 1 月,全部主动上缴)。二是存在超标准用车和公车私用问题。2010 年 2 月,经政府批准市审计局购置了一辆 22 万元以内的小汽车。同年 3 月,又购置了一辆约 27 万元的斯柯达昊锐,且时任审计局长施平存在公车私用的行为。三是违规组织公款旅游。2010 年海门市审计局组织本局审计人员参加公款旅游多达 42 人次。四是公务接待费超控制总额。2008 年至 2010 年,市局公务接待费按规定总数不应超过 64 万元,但实际上超支 31 万元。以上行为,违反了相关纪律和规定,海门市委对施平作出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降职处分决定[29].
此外,还有一些其他审计人员违纪违法问题。如 2003 年原东阳市审计局长韦俊图在娱乐场所公款支付按摩费用,2009 年经媒体曝光后,市委对其展开调查,并最终将其免职[30];2013 年襄阳市审计局原局长叶传辉因贪污公款、收受贿赂,被“双开”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31].
2. 审计人员违纪主观原因剖析
通过对以上审计人员违纪案件的回顾,下面作者就违纪人员主观上存在的两方面的问题并作以简要分析。
一是个别审计干部热衷吃喝,贪图享受,艰苦奋斗精神差。其主要原因是个别审计干部党性意识不强。因受经济监督职能决定了审计机关的经济执法地位,现在的审计机关的地位在逐年提高,个别审计干部也会受到当前社会的奢逸享受、拜金主义等不良风气的毒害。个别审计干部在坚持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上发生了动摇、在党性修养上放松了学习,在自身要求上标准不高,热衷于吃喝玩乐,贪图于安逸享受。如海门市审计局长热衷于公款接待,贪图享受配备超标车和公车私用,东阳市审计局长竟然连按摩费也要公款报销,这些都反映了当前个别审计干部党性意识的丧失。
二是个别审计领导干部带头违纪违规。其根本原因是个别审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不强。审计人员是监督执法者,“打铁还须自身硬”,监督执法者必须以刚性的纪律严格约束自身,但个别审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差,责任意识差,认为只要是为全局干部谋好处,就不算是违纪;认为与被审计单位吃个饭也不算什么,收个小额礼金也未尝不可。早在 2000 年,审计署就对审计人员制定了“八不准”廉政纪律规定,明确禁止接受被审计单位宴请、收受礼品、礼金和参加旅游等活动。但盐山审计组多次接受被审计单位宴请,还参加他们安排的旅游活动;海门市审计局收受被审计单位礼金,这些都严重违反了审计署八不准规定,反映了盐山审计组和海门市审计局负责人的廉政意识的淡漠。另外,中央早就三令五申,严禁组织公款旅游,但海门市审计局还公然多次组织公款旅游,襄阳市审计局原局长竟然违法贪污公款、收受贿赂,这些都突显个别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纪律意识的淡漠和领导责任意识的缺失。
(二) 当前审计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中存在问题和原因
除了审计人员发生违纪违法的主观原因外,但更重要的原因是审计权力没有受到有效监督和制约,也就是说在审计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中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的方面。笔者结合案例和实际来归纳总结当前审计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1. 当前审计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中存在的问题
(1) 监控机制中制度层面可操作性不强,部分存在有迟滞性
一是制度与实际脱节,可操作性不强。比如在“盐山审计组违规接受宴请致人猝死”
案例中,审计署八不准规定中不得与被审计单位有经济联系,但由于各地经济发展不同,审计人员的经费标准也不一样,有些省部分市县审计经费达不到自理条件,对完全执行规定起到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再比如有些审计单位,审计人员外勤补贴标准没能及时修订,现在始终维持在许多年前的水平,也容易形成审计人员的廉政风险;二是制度虽然很多,执行性不强。如在“海门市审计局局长公款报销按摩费用”案例中,按摩费用本不应报销,可见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强,内控制度差。三是有的审计机关许多制度不健全,只规定了禁止条款却没有相应的责任追究细则,如追究到什么程度缺乏相应的细则,导致有些较小的违纪违规未能及时追究。如审计自由裁量权出入大,部分审计机关没有一个统一标准统一处罚,有的审计机关针对同似的审计事项,作出的处罚处理意见有较大的差别,容易造成审计人员随意处罚并从中寻租的风险。
(2) 监控机制中存在监控效率不高和廉政风险可控性差的问题
一是多数单位在开展审计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中,存在对关键环节监控效率不高,具有迟滞性的问题。如在监控审计计 划环节,要求各审计组在开始实施审计前,将审计通知书报备办公室,以便掌握审计组的进展情况。但事实上,往往不能达到随时全程掌握审计组动向。二是在审计权力运行各个环节中,查询其权力运行过程时,通常需要调用审计计划通知书、审计方案、其相应审计证据等纸质材料,查询和监控运行过程费时费力,效率不高。三是在廉政风险防控中,收集某些廉政风险,往往具有迟滞性,达不到预防的效果;如自由裁量权上,大多数为人为手工操作,增加了廉政风险防控难度。
(3)监控机制中人民群众和审计人员的知情权得不到保障
一是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得不到保障,如有些审计机关,由于体制的原因和涉密等种种原因,每年的审计结果公告很少,而且运行结果动态公开也不及时,这些都降低了群众对审计权力的监督力度。二是审计人员知情权得不到保障,对部分审计权力事项多少及权力的流程环节、运行过程不清楚。如有的审计机关在运行机关财务、人事任免的一些程序很隐蔽,容易发生廉政风险。
(4) 监控机制中廉政教育与审计工作结合不紧密
一是审计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中,部分审计机关重务实轻务虚。部分审计领导干部认为廉政教育是务虚的事情,不如实干审计工作有效果,造成了个别审计人员丧失党性和廉洁自律意识,如以上三起案件中的违纪人员都存在这种现象,更有甚者如襄阳市审计局原局长竟然带头违法贪污公款、收受贿赂,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二是部分审计机关的廉政教育形式简单、内容空洞。有些审计机关只是进行听讲座、观看教育片,不能引起审计人员的共鸣。三是部分审计机关廉政教育开展不经常。如有些审计机关本应在审计出发前,对审计人员进行强化审计纪律学习教育,但以审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借口,忽视了对廉政教育的开展。
(5) 监控机制中对审计权力监督有效性不高
一是纪检监察监督有效性不高。部分审计系统纪检部门监督力度不够,重形式而轻处理,如以上几个审计人员违纪违法案件都要是在审计人员发生案件后才开始着手调查处理的,事前监督针对性、有效性不高。二是人民群众对审计权力民主监督的参与度不高。好多人民群众不知道如何监督审计,不知道如何行使自己的监督权利;有些人民群众认为监督是纪检部门的事,即使自己监督举报投诉了,也起不到什么作用;群众害怕打击报复,不去监督,总是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三是人大、政协监督有效性不强。
部分人大、政协机构及人员主观监督意愿差,只是限于听取审计工作报告或专项工作汇报,对具体的审计工作开展质询、调查等监督不够。
2. 当前审计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 监控机制中制度缺乏深入化研究
一是在审计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中,制订各种制度时,存在仓促出台的情况,未能结合当时的审计实际,缺少科学化、深入化研究,导致可操作性不强。二是部分内控制度制订年份较早,与当前实际情况出现脱节,未能及时研究,及时修订,导致制度出现迟滞性。三是在监控机制中制度体系性差,只注重研究制度,不注重研究制度的配套办法和具体的操作办法,达不到机制的约束性。
(2)监控机制中缺乏科技手段
一是监控机制中权力运行监控中应用科技手段应用少,造成了审计权力运行、监控等环节效率较低,如权力运行监控环节未实行电子化,而无法将其运行过程固化到电子程序中,影响监控效率。二是廉政风险防控中科技化和电子化少,也造成了收集、分析风险信息效率不高,对有些自由裁量权没有将其标准化和电子化,造成在自由裁量权环节风险增大。
(3)监控机制中审计权力公开有限
一是审计权力事项、过程和结果公开力度不够。如有的审计机关对审计权力事项没有梳理归类,造成审计权力事项目录不完善不准确,也不及时将事项目录公开;有的审计机关容易受到当地、上级政府和被审计单位的种种原因的左右,造成公布审计结果少,降低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二是审计权力中一些关键的内部权力公开力度不够,如部分审计机关民主意识不强,认为公开其关键的审计权力运行和结果,会影响其决策执行的力度,降低了审计人员的知情权。
(4) 监控机制中对廉政教育开展不够
一是部分审计干部对廉政教育重要性存在偏差。个别审计领导干部对廉政教育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平时对机关廉政教育不重视,更有甚者自身的廉政学习也不注重。二是部分审计机关廉政教育创新意识不强,仅仅局限于陈旧的教育手段,不会注重新形式的探索和应用。三是部分审计机关对廉政教育监督不够。有些审计机关不落实廉政教育,也没有较好的处理办法。
(5) 监控机制中审计权力缺乏外部监督
一是纪检监察监督力度不大,由于现在纪检监察体制原因,各级审计机关通常是由同级纪委派驻纪检组实施监督,但由于纪检组长属于派驻单位的党组成员,须服从党组的安排,缺乏对同级党组的监督力度;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办法少,对下级审计机关监督方法少,造成审计系统纪检监察往往发挥监督作用不够。二是人民群众监督方式渠道少,平时强化人民群众参与民主监督的教育宣传不多,保护人民群众举报的制度办法不多。三是人大、政协监督机制还不够完善。各级人大、政协对强化委员的监督意识教育开展不够,各级人大、政协机构对审计监督的某些环节制度还不完善。四是审计机关缺少外部质量监督,通常是采取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进行相关审计,也曾邀请过财政、监察部门对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没有外部同业互查的制度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