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绪论
1.1 研究背景
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过 9 年的探索、发展和创新,正在面临新的挑战。发展的制度环境要求我们要对农业保险经营思路和方式进行创新,发展的政策环境需要我们在农业保险产品创新上有所突破。回顾农业保险快速发展的九年,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从 2007 年 51.8亿元发展到 2015 年 352.7 亿元,分别是 2006 年未实行保费补贴政策时的 6.12 倍和 41.5倍。逐步形成了“政府扶持引导、保险机构市场运作、农民自愿参加、部门协同推进”的发展模式。特别是在中央财政的支持下,一批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农作物得到保费补贴,主要畜牧业产品、“菜篮子”工程项目以及水产和森林保险得到了重点发展。整个“十二五”期间,农业保险累计为 10.4 亿户农民提供了风险保障 6.5 万亿,向 1.2 万亿农民支付赔款 914 亿元,2015 年我国主要农作物承保突破 14.5 亿亩,占全国耕地面积的 59%.
但是农业保险在取得成就的同时,也要看到其中的问题。近两年来,我国农险保费增速平均仅为 7%,远远低于 28%的年平均增速。农业保险创新动力不足的事实已经逐渐展现,应努力推进以需求为导向的农业保险创新型改革,提高农业保险的承保水平和覆盖面积,努力开创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型农业保险产品、制度以及经营模式,逐步建立符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际需求的农业保险模式,不遗余力地通过全面创新,来为农业保险的发展注入活力。2015 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对农业保险创新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提出将主要粮食作物种植保险纳入中央财政保费补贴目录,扩大森林保险范围,中央财政补贴险种的保险金额应覆盖直接物化成本。
2016 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 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对农业保险创新问题做出了增加农业保险品种、提高保障水平、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建立金融保险联动机制等具体要求。2016 年 3 月,国家发布“十三五”规划纲要,同样要求农业保险公司积极开展新型产品创新的实践。在当前经济新常态的背景下,更应当对农业保险进行改革创新,利用创新推动作用,走出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农业保险发展道路。
1.2 研究意义
在“十三五”期间,解决农业保险发展困境的有效方法,就是加快推进农业保险全面创新。从本质上看,农业保险就是一种农业政策,起到惠农支农的效果。开展农业保险创新研究,其实就是对农业政策创新的研究,作为农业补贴的一种形式,农业保险需要不断创新和完善。通过对农业保险创新的研究,可以更好的服务农业发展,推动解决三农问题,保障粮食安全。本次研究意在通过对农业保险创新的现状分析,找出农业保险创新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一些促进我国农业保险创新的对策:完善相关的农业保险法律法规;加快农业保险制度创新;推进农业保险经营管理模式创新;完善农业保险产品创新;加大农业保险创新投入力度;推进农业保险技术手段创新;完善农业保险服务创新和农业保险人才培养创新等等。希望可以为政府开展农业保险创新提供帮助,促进保险公司农业保险创新的实践探索。
1.3 研究目的
近年来我国农业保险市场和规模虽然不断优化发展,但整体情况并不理想,保障程度低,创新水平不足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农业保险的正常推广,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保障作用。
因此,本文的研究目的主要在于分析农业保险创新现状,对现有农业保险的各个领域的创新进行分析和总结,指出制约农业保险创新的因素和问题;依据现有问题,提出相关策略,推动农业保险的进一步创新,促进农业保险的快速发展,更好的去为农业现代化服务。
1.4 文献综述
1.4.1 国外研究现状
Hazell(1992)在对农业保险制度的讨论中,引入福利经济学的理论模型,通过分析农业保险与农业产量收益的关系,指出农业保险的正外部性特性,即通过购买其产品,不单单对农户增加收入有作用,也对农产品购买者有效,进而提出,可以增进全社会福利。
skeesetal(1998)在比较研究不同的农业风险转移方式后,发现农业保险 对于稳定农民收入,降低农业经营管理风险,稳定农业发展方面有着关键作用。
Misra and Ramirez(2001)在总结 skeesetal 的观点后,继续沿着农业保险创新的思路,对稳定收入和增强农民生活程度进行研究,通过效用模型的分析后,指出新型农业保险经营模式、农业保险金融衍生工具和农作物巨灾保险等方式在保障效果上,优于传统农业保险。所以,在坚持传统农业保险的基础上,更要坚持发展农业保险创新。
Skees.Jerry(2002)通过对传统农业保险和新型农业保险的比较研究,指出相比于改善风险环境所能给农户带来的收益,传统农险高昂的管理、研发成本已经使其丧失了优势。
在没有政府支持农业保险的情况下,农险经营成本将超过改善收益效果,农业保险难以继续开展。因此提出政府来对农业保险进行支持,鼓励研发新型天气指数保险,满足农民的实际需求。
Andrea Stoppa(2003)从农业保险面临的风险因素进行分析,传统农业保险均是在投保人发生损失后,对农户进行赔偿。例如在能繁母猪保险中,母猪死亡后保险公司支付由相关风险导致的损失;天气指数保险则只要达到约定的条件,保险公司就要对农户进行赔偿,无需考虑损失程度,也不管投保人是否遭受损失。指出天气指数保险可以很好的防止道德危险的发生。
Ulrich Host(2004)在总结 Andrea 的观点后,指出天气指数保险的另一个优势,即可以减轻查勘定损的成本,降低农险公司的管理费用,进而鼓励进行农业保险天气指数产品创新。
Jerry R.Skees(2008)指出发展中国家相对经济水平比较落后,为了减轻政府的财政压力和农险公司的经济负担,农业保险产品应鼓励开展指数类保险。并且就指数类农业保险产品创新的优势做了说明,论述了指数类农险产品可以减少道德风险的发生、降低查勘理赔费用和便于管理和实施等优势。
Nelson(2012)指出农业生产面临多重风险,并且在重大自然灾害面前,仅仅依靠保险公司去赔偿农民的损失,往往与农民的实际损失相距较远,需要国家制定相关制度,来对巨灾的损失进行分摊。
Aelion(2014)通过比较研究亚洲各国的农业保险发展情况,指出亚洲国家同美国、加拿大等农业保险发达国家相比,在农业产品、制度和补贴模式上存在很多不足。需要加快进行农业保险创新发展。
1.4.2 国内研究现状
庹国柱(2002)指出现阶段我国农业保险发展存在诸多弊端,根本上看是因为农险公司本身无法独立承担农户的风险损失,又由于农业弱质性和较高的道德风险,所以农险公司难以经营,需要国家对农业保险进行补贴。
庹国柱和李军(2003)指出相比较于传统农作物保险,农业气象指数保险可以更加准确、科学的解决农业生产所面临的风险,有助于保险公司降低非整体性的风险。
谢富智(2003)指出农业天气指数保险有三方面优势:首先可以增强农业保险各个环节的透明度,减少农业保险的道德危险和逆向选择问题;其次可以降低交易成本;最后,农业天气指数保险可以实现保险合同的标准化、规模化,便于在同一地区开展。
彭军和刘亮(2011)指出我们应通过政策性农业保险来反哺农业,真正服务于“三农”
问题,对于政策性农业保险必须坚持创新发展的道路,从产品类别、运作方式、监督管理、4经营模式、财政支持和人才培养等方面不断改善,将保险产品和保险模式同农民的实际保险需求相结合,走出一条独特的政策性农业保险道路。
李辉和李永芳(2011)指出长时间以来,我国农业保险市场机制一直都不健全,没能发挥市场应有的作用,农业保险市场应不断的进行创新。
黄正军和钟晓霞(2011)分析了抑制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几方面因素,指出一方面是农险经营者同农户之间的纠纷,关于保险费率的厘定上,双方难以达成一致,农户希望有较少的保费获得较高的风险保障,保险公司希望多收取保费来应对巨灾危险的发生。
另一方面是保险公司同政府直接的博弈,政府对农险产品的补贴比例,补贴方式等问题。
陈德萍(2012)通过将我国政策性农险与国际上类似情况进行比较,发现我国农险存在较多问题。主要包括没有相应的农险立法来保障农业保险的顺利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的方式、管理制度不健全;政府对于农业保险的补贴整体不充足,程度不够,范围太小。
常玉红(2013)指出虽然从这几年来看,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发展有了巨大的进步,但是依然存在重多问题,这些问题都成为我国农业保险继续发展的阻碍;农险市场供需双冷问题难以解决,农业保险技术创新不足,现代化程度不高,农业保险市场行为难以监管,存在巨大的逆向选择问题,农业保险公司持续生存的难度大。
杨婷婷(2014)通过分析农业保险的运营方式,分析出可以通过完善农险法规、扩大财政补贴范围、提供税收优惠、因地制宜推广地区农业保险制度以及推广相关巨灾险和再保险等方面进一步提高农业保险经营状况。
1.5 研究框架
第一章绪论,阐述了论文的研究背景、目的、意义、研究框架、创新点和不足等。
第二章阐述了农业保险创新问题研究的理论基础。
第三章阐述了农业保险现状。这部分系统概括了农业保险发展现状,为更好的分析农业保险创新做铺垫。
第四章我国农业保险创新现状分析。这部分主要从农业保险法规创新,补贴制度创新,经营模式创新,运营技术创新以及销售模式创新等方面进行分析。
第五章分析我国农业保险创新存在的问题。具体包括农业保险创新缺乏法律法规的支持和保护,农业保险补贴制度不完善,农业保险创新品种不多、动力不足,农业保险创新数据支持不够,农业保险创新宣传与服务不足以及创新人才缺乏。
第六章加快我国农业保险创新步伐的政策建议。具体包括完善农业保险创新法律法规的支持和保护,加快补贴制度创新,优化经营管理模式创新,完善产品创新,加大创新投入,推进技术手段创新,完善服务创新以及人才创新。
第七章结论,总结全文,阐述了文章的核心观点,指出了不足和改正意见。
1.6 创新点和不足
1.6.1 创新点
(1)选题较新。通过对中国知网等文献库的检索,目前我国博士、硕士论文基本没有对农业保险创新问题进行过系统研究。本文对我国 2007 年以来农业保险创新现状进行了全面总结,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对策建议,选题的视角比较独特。
(2)具有较强的应用性。如前所述,农业保险创新问题受到了中央政府的高度重视,很多保险公司也有强烈的农业保险创新的实践需求。本文或许能对政府决策和保险公司实践探索提供些许帮助。
1.6.2 不足
由于相关资料较少,前期可参考文献也较少。对有些问题的分析不够深入。在对农业保险创新问题和对策的分析上,缺乏数据和案例方面的佐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