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保险法近因原则的一些举措(3)
来源:学术堂 作者:原来是喵
发布于:2016-10-27 共8731字
3.司法解释中做明文规定。由于法律不可避免的滞后性,立法永远不可能达到绝对完美的境界,立法漏洞是总是存在。一方面,法律具有适用的稳定性,另一方面社会关系是千变万化的,因而,司法实践会不断出现法律所没有涵盖的新案件,法律规定的滞后性凸显。法律规范既具备抽象性特征,又具有一般性特征,在个案中,往往会发生某些与立法初衷相违背的处理结果,法律的适用有时会显得僵硬无比。立法的落后及裁判的无法可依常常会使得某些案件的审判结果受到质疑。若想弥补立法上的先天不足,则需要司法解释的来进行更新。笔者认为,通过司法解释来阐释近因原则的内涵和外延,可以使得近因的概念更为清晰,便于其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适用,从而最大程度上减少保险纠纷中双方的冲突,均衡双方的利益。对近因原则作出的司法解释,可以参照西方发达国家已经取得的经验。司法解释的适用同时可以帮助司法和执法人员有效的行使法律规定,防止因自由裁量权过大而导致的错案发生。
4.发布指导性案例。“指导性案例”(Direc-tive Cases) 是指经由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典型性案例,该案例对各级法院的的审判工作具有指导性价值。由于指导性案例是最高人民法院所发布的,具有一定的权威性。指导性案例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术语,不同于英美法国家的判例,指导性案例不能直接适用,但对于法院和诉讼当事人有一定的参考价值。笔者认为,近因原则指导性案例的发布,有利于确保司法的公平与公正,亦有利于防止一定程度的司法腐败和错案冤案的出现。自1985年伊始,我国指导性案例得以陆续发布,且取得了良好的成果。指导性案例的发布具备多方面的有利因素,它使得法律适用标准得以统一,法律适用过错得以减少,法律适用的漏洞得以一定程度的弥补。对于在保险司法实践中出现的一些有关近因原则的经典案例,应当在提取其重要研究价值的同时,将其作为之后保险事故近因认定的参考。当前,我国各级法院法官的法学理论水平参差不齐,保险指导性案例的发布,可以帮助法官们提升业务能力,从而确保司法审判的公正性。
四、结语
近因原则理论博大而精深,是保险法中分析因果关系和找寻损害原因的依据和判定标准。采用现代新理论分析近因原则,是研究近因原则的理论创新与突破,更是推动保险法创新与发展的体现。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我国保险业起步较晚,保险法理论发展较为滞后,对于近因原则的适用可以多学习和借鉴英美法国家的保险立法和实践经验,为我国保险事故的处理提供有利参考。除此之外,还需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法律体系和保险制度,从而有效、公平公正的处理保险纠纷,促进我国保险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注:
①杨召南:《海上保险法》,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第134页。
②Law Rep. 4 C. P. 206.
③[1917]1 K. B. 873.
④约翰·T.斯蒂尔:《保险的原则与实务》,孟兴国等译,中国金融出版社1992年版,第40页。
⑤⑥?瑏瑢Malcolm A. Clarke:《保险合同法》何美欢、吴志攀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683页。
⑦冯龙、王典等:《医疗损害因果关系及其原因力的定性定量分析》,《中国司法鉴定》2013年第3期。
⑧符望、张娜娜:《意外伤害险中多因致损的近因分析思路改良探索---以原因力理论引入为视角》,《人民司法》2013年总第17期。
⑨应世昌:《中外精选保险案例评析》,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18-121页。
⑩上海法院在审理某敬老院与某保险公司团体意外伤害险时,养老院老人胡某因不慎跌倒而骨折,住院治疗时发生肺部感染而死亡。法院在该案的事实部分时借鉴了比例因果关系说,认为骨折与肺部感染和死亡有因果关系。但结论中却又认为骨折是诱因,最终根据公平合理原则判决保险人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11)杨良宜:《英国海上保险条款详论》,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470页。
?(13)周学峰:《论保险法上的因果关系---从近因原则到新兴规则》,《法商研究》2011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