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关于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及合理的保护水平一直是富有争议的话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用了三十年的时间就建立起了与国际接轨的较为完备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年度专利申请量和商标注册量均跃居世界第一,成就举世瞩目。但与此同时,国内外对于我国知识产权执法力度和保护效果的批评也一直未曾间断[1 - 3].一方面,国内许多知识产权权利人常常抱怨我国知识产权维权“成本高”、“赔偿低”、“举证难”、“周期长”、“效果差”,严重挫伤其自主创新的积极性。另一方面,美、日、欧等发达国家也屡屡批评我国知识产权执法不力、知识产权侵权泛滥①.为此,我国最近开展的《专利法》、《商标法》和《着作权法》等知识产权法的最新一轮修订均无一例外地将降低知识产权维权成本、提高侵权代价作为修法的重点之一。2013 年 8 月 30 日通过的《商标法》第三次修正案已率先大幅提高了商标侵权的赔偿数额,加重了被告的举证责任,并引入了素有争议的惩罚性赔偿制度[4,5]②.正在进行中的我国《专利法》第四次修订、《着作权法》第三次修订也都在各自修订草案中做出了与《商标法》类似的调整。
对此,大多数学者和实务界人士表示支持[6],但也有学者提出了不同的看法,尤其是对在我国知识产权法中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持反对态度[7].
还有一些学者主张,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应当与我国当前发展阶段相适应,不宜过高[8].然而,学界对于上述问题的探讨绝大多数都止于理论分析,鲜有实证研究[9].对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的判断要么依据于部分当事人的主观感受或者极端典型个案,要么只是对我国知识产权立法状况作法律文本分析,缺少对我国知识产权实际保护状况的客观、全面的定量化研究。为弥补这一缺陷,本文拟以最具说服力的我国近年发生的知识产权侵权司法判例为统计对象,以各判例反映出的知识产权维权成本和侵权代价为分析重点,实证分析我国当前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实际状况,以期为我国知识产权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当前正在进行的我国新一轮知识产权法修订提供依据和参考。
本文的具体研究思路是:以 2008 年 6 月我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以来全国各级法院审理的知识产权侵权有效司法判例为统计对象,从中抽取出能表征权利人维权成本和侵权人侵权代价的关键要素进行统计分析。对于维权成本,分别从维权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两方面进行考察。在经济成本方面,主要关注原告的维权合理开支及其承担的诉讼费用,时间成本上则主要考察诉讼周期和案件上诉情况;对于侵权代价,主要考察侵权人对于权利人所遭受损失以及维权合理开支的赔偿情况。
在判例数据来源的选择上,笔者在比较分析国内几大主流司法裁判文书数据库之后,最终选择了案例收录量最大、分类检索较为便利的北大法意裁判文书数据库作为数据来源。鉴于知识产权案件范围较广且判例文书数据处理工作量巨大,本文仅考察我国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以来的三类主要知识产权侵权案例,即自 2008 年 6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北大法意数据库收录的所有着作权、商标权和专利权侵权民事案件。我们共收集到全国各级法院做出的知识产权侵权判决案例 4768 件,剔除被法院驳回诉讼请求的案件后,得到判决侵权成立的有效判决书共计 4004件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近几年发布的《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以及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在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中的比例和调解撤诉率,可估算出自 2008 年 6 月至 2011 年 12 月间,以判决书结案的知识产权民事侵权案中约0. 9 万件②.可见,本文统计的 4768 件案例样本约占实际判决的侵权案例总数的 50%,这是目前条件下我们所能得到的最为全面和详实的案例样本。
2 知识产权维权经济成本分析
本文统计的维权经济成本主要包括权利人诉求获得补偿的维权合理开支及其被判承担的诉讼费用。根据我国《着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的规定,知识产权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可以获得法院的支持。实践中,维权合理开支主要包括律师费、公证费和其他取证费用、为诉讼花费的交通食宿费、诉讼材料印制费等。在笔者统计的有效案件中,根据判决书记载的“原告诉称”相关内容,我们发现原告在诉讼请求中并非都明确地主张补偿合理开支,部分甚至根本就没有提出合理开支。这从一定程度上也可以反映出我国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维权意识和维权技能有待提升。由于权利人的诉求往往难以得到法院的完全支持,此时权利人可能还要承担部分诉讼费用,这也构成了权利人的维权成本。在知识产权侵权诉讼实践中,诉讼费用主要体现为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公告费等。
2. 1 着作权人维权经济成本分析
2. 1. 1 着作权人维权合理开支情况
在判定侵权成立的 2039 件着作权侵权有效案例中,权利人明确提出维权合理开支诉求的只有 1270 件,其中诉求最低额为 30 元,最高额达25. 2 万元,平均为 6323 元,其中 71. 1% 的案件诉求额在 2000 元以下。
2. 1. 2 着作权人诉讼费用的承担情况
在本议题 1997 件有效判例中,原告承担部分诉讼费用的案例有 1286 件,占有效案件总量的64. 4% .在全部有效判例中,诉讼费用平均为1560 元,其中由原告承担的诉讼费用平均为 555元,原告分担诉讼费用的比例均值为 28. 15%.
2. 1. 3 着作权人维权总经济成本
综合着作权人维权合理开支及其承担的诉讼费用,可以得到着作权人的维权总经济成本。在维权合理开支和诉讼费用均有明确数据的 1236件有效案例中,原告维权总经济成本最低 30 元,最高 25. 96 万元,平均为 6883 元,分段分布情况见图 1.从中可以得出,88. 01% 的原告维权总经济成 本 在 1 万 元 以 内,10 万 元 以 上 的 仅占 0. 97%.
2. 2 商标权人的维权经济成本分析
2. 2. 1 商标权人维权合理开支情况
在判定侵权成立的 1126 件有效商标权侵权案例中,原告明确提出合理开支诉求的有 626 件,其中诉求额最低为 260 元,最高为 50 万元,平均值为 2. 9 万元。合理开支诉求在 1 万元以下的案例数最多,占到 52. 40%.
2. 2. 2 商标权人诉讼费用的承担情况
在诉讼费用的承担方面,除去诉讼费用不明确的案件,本议题共有 1099 件有效案例,诉讼费用由原、被告共同分担的案例有 706 件,占有效案例总数的 64. 24%,另有 4 件案例的诉讼费用全部由原告承担。所有有效案例的诉讼费用均值为6714 元,其中原告承担的诉讼费用平均为 2310元。由此可见,商标权人承担的诉讼费用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2. 2. 3 商标权人维权总经济成本
综合维权合理开支和承担的诉讼费用进行统计,在两项均有明确数据的 613 件商标侵权有效案例中,商标权人维权经济总成本最低 300 元,最高为 50. 5 万元,平均为 3. 1 万元,其具体数值分布情况见图 2.如图所示,商标权人维权的总经济成本在 1 万元以下的案例居多,占 48%,10 万元以上的仅占 6. 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