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恩格斯和马克思的自然观的比较上,中外学者有着不同的理解。概括来看,学界对此问题主要持三种观点: 一致论、对立论、异同论。究竟如何看待恩格斯和马克思的自然观及其关系? 这个问题关系到对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的整体性理解,更为深刻地影响到我们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继承和发展。
一、国内外学界论恩格斯和马克思的自然观的关系
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西方学者是最先意识到恩格斯和马克思在自然观上的差异的。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奠基人卢卡奇曾在《历史和阶级意识》中阐明了恩格斯同马克思的自然观有以下两点不同: 其一,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脱离人的实践去讨论自然的运动,其理解的自然不过是德国古典唯心主义哲学尤其是谢林、黑格尔的自然哲学的残余,而马克思理解的自然是以人的实践为中介的社会范畴,只存在社会历史辩证法,不存在自然辩证法; 其二,恩格斯将实验和工业归为实践,而马克思将实践作为无产阶级的革命行动。马尔库塞在《理性与革命》中将卢卡奇的观点进一步发展,认为马克思的辩证法是一种历史的方法而并未作为一般的方法论加以发展,恩格斯却朝此方向迈出了第一步并形成了自然辩证法。
梅洛-庞蒂在《辩证法的历险》一书中论述了以卢卡奇为代表的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内容,肯定了卢卡奇的观点,认为马克思的自然概念与人的实践是不可分离的,自然辩证法只能存在人的实践中,而恩格斯把辩证法放进自然、把人的存在方式运进自然,是自然主义的辩证法,将马克思从黑格尔那里解救出来的辩证法变得呆板、僵化。让·萨特在《辩证理性批判》和《科学和辩证法》中同样认为,马克思所讲的自然是在社会中被我们认识的实践的对象,辩证的关系根源于实践,只存在于人对自然的认识中而不存在于自然本身之中; 而恩格斯却将辩证法推广到自然界,坚持自然辩证法的客观实在性,导致自然的历史化和历史的自然化,既把自然看成如同历史一样是有规律的发展过程,又把历史看成是脱离人及其实践的、自然发生的必然过程。无独有偶,阿尔弗雷德·施密特在《马克思的自然概念》中指出,辩证法是主客体的相互作用,马克思理解的自然总是存在于人的实践之中,人与自然是以社会劳动为中介的相互作用关系; 而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则忽略人及其实践对自然的反作用,把以社会为中介的自然概念和独断的、形而上学的自然概念毫无联系地并存着,导致了自然---主体的泛神论---物活论概念,抛弃了马克思的唯物主义的立场,使其倒退到素朴的实在论。路易·阿尔都塞认为,恩格斯的辩证法是对黑格尔的辩证法的注释,而马克思的辩证法则同黑格尔的辩证法相对立的,恩格斯和马克思在辩证法上根本不同。新实证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者卢西奥·科莱蒂认为,恩格斯根本不理解马克思在批判黑格尔的辩证法时所讲的“合理内核”,误解了唯物主义,形成了不自觉的唯心主义形而上学。概言之,西方马克思主义大致从实践观点、自然概念、自然辩证法三个方面论述了恩格斯和马克思的自然观的不同。
20 世纪 50 年代出现的西方“马克思学”学派,提出以纯学术的方式解读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自然观,并由此提出了对其新的理解。尽管西方“马克思学”学派对辩证唯物主义有固定独特的看法,但因其深受西方马克思主义特别是法兰克福学派的影响,也就沿袭了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关于恩格斯和马克思在自然观上对立的观点,并将“对立论”进一步作了阐释。乔治·李希特海姆认为,“马克思在探讨自然时没有离开过人,对于早期马克思来说---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对成熟的马克思而言的---自然和人是复杂的实体,他们之间的相互作用在社会上得到研究。这与恩格斯习惯于从自然的作用去推断历史的法则恰恰相反,自然被他看作是外在于人的独立实体”①,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对自然采取了形而上学的错误理解,与马克思从人的实践出发的自然观是根本对立的②.Z.约旦认为,马克思把社会和自然视作统一的不可分割的人的生存统一体,自然是人化的而不是作为原始的基质的本体,恩格斯将自然视作具有超人的形而上学意义的原始的基质,把自然辩证法变为适用于任何地方的绝对的方法论体系③.
伊·费彻尔认为,恩格斯和马克思在自然概念的理解上是对立的,马克思的“自然”是与人密不可分的、人化的、为人存在的自然,人类史就是自然被不断人化的历史; 而恩格斯的“自然”与社会模糊不清,自然和社会的联系及社会的发展史被归结为一个自然进化的过程。悉尼·胡克基于实用主义观点认为,恩格斯以“神秘的自然哲学”同马克思的哲学相对立,马克思从来不关心自然界是否存在辩证法,而恩格斯把辩证法运用于自然界,背叛了马克思的社会历史性质的观点,将辩证法变成一种披着科学外衣的神话。诺曼·莱文明确提出并论述了恩格斯同马克思的自然观的对立,指出马克思的自然观以人的实践为核心来理解自然以及人与自然的有机联系; 恩格斯则把自然当作独立于人的、具有决定世间万物包括人类社会的最终力量。卡尔·巴列斯特雷姆在《比较百科全书: 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与西方社会》中,将西方学者关于恩格斯和马克思在自然观上的对立观点概括为: 其一,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论述了一种辩证的自然哲学; 而马克思从来都是基于人考虑自然的,将自然看作人类的异化劳动的对象。其二,恩格斯通过辩证的自然哲学促成了一种综合意识形态的形成,而马克思恰恰反对任何以意识形态为表现形式的先验的、抽象的和教条的形式④.概括看来,西方“马克思学”学派主要从两个方面来论证恩格斯和马克思的自然观的对立: 其一,恩格斯在对自然的理解上与马克思相对立,马克思从人与自然的实践关系中把握自然,而对自然本身并不感兴趣; 恩格斯却把自然提升至上帝的位置,赋予它超自然的神秘力量。其二,恩格斯在对自然辩证法的确立和使用上同马克思相对立,马克思只承认社会历史辩证法,恩格斯却建立了自然辩证法并用它解释人类社会历史。
面对西方马克思主义和西方“马克思学”学派的“对立论”观点,还有一些西方学者持批判态度并认为恩格斯和马克思在自然观上虽有差别但并不对立。约翰·斯坦利和恩斯特·齐默曼概括了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差异点,认为主要集中在: 马克思反对把辩证法当成独立于人的思想的实体,拒绝提出任何无限的、超验的社会规律或自然规律; 而恩格斯则把人看成是自然界进化的被动产物,强调人的进化过程受唯心主义性质的超验规律的支配。但事实上,恩格斯的自然观是马克思的哲学思想的补充和必要的佐证,马克思对科学具有浓厚的兴趣,充分肯定了恩格斯的《反杜林论》并认为自然辩证法对他自己的统一科学理论来说是至关重要的①.在约翰·斯坦利和恩斯特·齐默曼看来,马克思和恩格斯之间确实存在差异,这些差异反映了马克思主义的内在矛盾性。J. D. 亨勒概括了乔治·李希特海姆、诺曼·莱文等人的观点,认为马克思在《资本论》里表达了和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关于自然规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观点,指出马克思和恩格斯不可能在所有问题上都完全一致但在根本问题上是一致的②.
实际上,西方学者对马克思恩格斯在自然观关系的研究,一方面使得人们对恩格斯和马克思在自然观上的差异有了更全面的认识,另一方面也使这一问题更复杂化。
国内学界对恩格斯和马克思的自然观的差异有所认识始于 20 世纪 80 年代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引进和介绍。在此之前,在苏联教科书体系的影响下,国内学界不自觉地流行着关于恩格斯和马克思的自然观的一致性的观点,甚至认为恩格斯的自然观就是马克思的自然观而不对两者进行区分。自“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以来,国内哲学界基于苏联教科书掀起了批判的“反思哲学”的浪潮,学者们结合对西方马克思主义的研究,对恩格斯和马克思的自然观的关系发表各种看法并进行了争论,对立论、一致论、异同论轮番登场并相互“厮杀”.实际上,国内的大多数学者认为恩格斯和马克思在自然观上是根本一致的。少数学者如丛大川和朱宝信从自然的概念、辩证法的使用角度认为恩格斯同马克思在自然观上是对立的。还有部分学者认为恩格斯同马克思的自然观有差异。如朱传启认为,马克思和恩格斯是一致基础上的差异; 张奎良认为,恩格斯和马克思的个性和分工不同,恩格斯出色完成了自然观,使其成为马克思的哲学思想的补充; 吴家华认为,马克思与恩格斯受生平、个性差异的影响和分工合作关系的制约,在自然观上有一定的差异; 但这种差异在根本上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内部基于时代变化、实践发展和理论创新的不同。俞吾金指出,恩格斯虽然没有像马克思那样全面地探讨过人与自然的关系,但是恩格斯的自然概念同马克思的人化自然概念是一致的,恩格斯没有脱离人、人的活动和社会历史来谈论自然,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以人的活动为基础和媒介与马克思的人化自然的辩证法是一致的③,二者有如下差异: 其一,马克思的哲学研究从实践出发,而恩格斯则从自然界出发; 其二,马克思的实践概念是本体论的,而恩格斯的实践概念则是认识论的; 其三,马克思把人作为核心,而恩格斯则把纯粹的思想作为核心④.何中华认为,把恩格斯和马克思的自然观完全看成是一回事是不切实际的,但夸大恩格斯和马克思的差异也是很难经得起推敲的,马克思和恩格斯不可能在重大误解上进行合作⑤.在何中华看来,恩格斯的自然观同马克思的自然观在视野、实现人与自然的解放、自然与意识的关系上有较大的区别,并不能用“分工说”和“情景说”来说明⑥.对于俞吾金和何中华的观点,学界有反对意见,如孙亮强调马、恩的本质一致性,批判俞吾金运用“差异分析法”塑造恩格斯和马克思在辩证法问题上的迥异,有将二者对立起来的倾向⑦; 赵家祥强调马、恩的本质一致性,认为俞吾金把“差异分析法”当作与“本质认同法”相反的路向,实质上是“对立分析法”①; 杨楹、周世兴批评何中华的马、恩差异论是“异质性差距论”,是变相的西方“马克思学”学派所主张的“马恩对立论”,认为何中华提出的所谓恩格斯和马克思在辩证法、在物质和自然概念、在实践观点上的异质性差异是没有文本依据的②.任暟认为,恩格斯同马克思的自然观是一致与互补的关系,二者在从本体论、价值论和历史观研究人与自然的多重关系上是一致的,二者在研究思路和研究重心上有差异③.持对立论或异同论的学者认为,马、恩的差异主要集中在: 其一,马克思从实践出发理解自然、人与自然的关系,而恩格斯则忽视实践,强调自然的本体论意义,不关注人对自然的反作用; 其二,马克思的自然观是脱离旧唯物主义的人化自然观,而恩格斯的自然观依然停留在旧唯物主义的水平,是本体论的自然哲学; 其三,马克思的辩证法是对黑格尔的批判继承,而恩格斯则没有达到马克思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