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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信息技术影响下的休闲方式探析
【第一章】信息技术影响休闲方式的内在机制研究引言
【2.1 - 2.3】现代休闲的概念和基本特征
【2.4】休闲方式含义、类型及发展
【第三章】信息技术对休闲方式的影响
【第四章】休闲方式的回归
【结论/参考文献】信息技术下休闲方式的特征研究结论与参考文献
第2章 休闲和休闲方式
休闲并非现代人创造的词语,无论在中国还是西方自古就有休闲这一概念。依照古汉语的特点,在古汉语中休闲一词最早以“休”和“闲”两个单字出现。
休闲所对应的英语单词为 leisure,虽然关于 leisure 的词源说法不一,但是并不影响西方自古就有休闲概念和休闲思想的说法。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存需求得以满足,对精神生活的追求带来了现代休闲的研究。本章将从休闲词源考察出发,对现代休闲的概念、特征以及休闲方式等进行研究。
2.1 休闲的词源考察
2.1.1 汉语休闲的词源考察
在中国,关于休闲的最早记载出现于先秦时期。“休”是一个会意字,人靠着树木休息的意思。《说文》有这样的记载:“休,息止也,从人依木。”《诗经》也多次提到“休”,如《大雅·生民之计·民亦劳止》:“民亦劳止,汔可小康”讨论了“休”与民生的关系。《诗经》中的“休”也有喜悦、美好等涵义,如《小雅·菁菁者莪》中的“既见君子,我心则休”.
“‘闲’字含有范围、法度、规范、约束等意思”①。《说文》将“闲”解释为“阑也,从门中有木”,即在门外树上栅栏,以为边界。《论语·子张》中也有“大德不逾闲”的说法。但是道家关于“闲”的解释有所不同,道家的“闲”更加突出自由、闲适的意蕴,如《庄子补正》中的“心神闲逸,都不以为事”.
在古汉语中,“休”、“闲”多表现了人们在闲暇时间里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体现了人们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同时也是对人和自然和谐相处的一种体现。人们在劳作之余养精蓄锐、修生养性,休闲既是人们在闲暇时间的休息,也是人们的一种自我反省和沉思。
2.1.2 西方休闲的词源考察
休闲在英语中对应的单词为 leisure.日本学者川胜久认为:“闲暇(Leisure)来源于希腊语 schole 一词,来源于拉丁语 licēre 一词,前者之意为‘活动',后者之意是不受义务约束的状态。”②关于 leisure 一词的起源,从词典上最终我们可以追溯到拉丁语 licēre.《词源学词典》这样解释 leisure:“leisure 意为’做某事的机会‘??也指’受某人支配的时间‘,源自古法语 leisir??意为’能力;允许;闲暇、空闲时间;自由意志;闲散、懒散的‘,也是动词不定式 leisir 的名词用法,意为’被允许‘,源自拉丁语的 licēre’被允许‘之意。”
①《美国传统词典》认为 leisure 可以追溯的词源有四个,第四个即是拉丁语 licēre.《韦氏词典》leisure 的解释更为详细,“leisure,中古英语为 leiser,leisere,laiser,源自古法语 leisir,leisire 是其动词 leisir 的名词形式;leisir 源自拉丁语 licēre,意为’被允许‘,一般指工作和职业之外的行为。”
②三本词典对于 leisure 的词源解释大同小异,词形由拉丁语 licēre 演变为古法语 leisir,而古法语又演变为中古英语leis-er,leisere,laiser,最后演变成现代英语中的 leisure.而词义由拉丁语的“被允许”演变为法语的“允许、闲暇和空闲时间、自由意志”,再演变为中古英语及现代英语的“做某事的机会”、“受某人支配的时间”、“闲暇和休闲”等意思。
学界普遍的观点认为,leisure 起源于希腊语 σχολη(拉丁文写为 schole 或skole)。拉丁文的 scola 和英文的 school 来源于 schole 或 skole.皮珀认为:“在亚里士多德的《形而上学》第一章,即可读到相关的说明。’闲暇‘(leisure)这个字眼的含意,在历史上的发展始终传达着相同的讯息,在希腊文里原来叫做σχολη,拉丁文叫做 scola,在德文中我们最早叫做 Suhule,其意思指的就是’学习和教育的场所‘;在古代,称这种场所为’闲暇‘,而不是我们今天所说的’学校‘.”
③古希腊的休闲属于特权阶级的一种权利,当时的社会属于奴隶社会,作为一种财产奴隶跟牛羊等牲畜的社会地位一样,不可能享有休闲的权利。休闲作为贵族的一种特权,以一定的文化教育基础为前提,希腊人的休闲是具有一定创造性和规范性的学习和教育活动。但是休闲演变为今天英语中的“leisure”涵义同古希腊的休闲有很大的不同,一种理解为消极摆脱工作和义务,另一种指工作之后的时间,但无论哪种理解现代休闲的创造性和文化性内涵都是不可否认的。
2.2 现代休闲的概念和基本特征
现代休闲研究起源于 1899 年《有闲阶级论》的出版,在这一百多年的休闲研究中,不同的学者从不同的学科、不同的角度对现代休闲的概念做出了不同理解,“据澳大利亚悉尼大学 A·J·维尔(A·J·Veal)教授统计,比较有影响的关于休闲的定义有 27 种之多。”④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时间、活动等角度的定义。
一、从时间角度定义休闲的概念
时间是可以量化和计算的,对于许多学者而言用可量化的时间来定义休闲无疑非常方便,如美国着名的休闲学者布赖特比尔(Chaeles Bright bill)认为“休闲最好的定义是与时间相关的:休闲是超出谋生之外的时间,可以做选择的时间,自由支配的时间,或受强制之感最弱的时间”①,墨菲(Murphy James·F)则认为:“个人在自己决定的状况下可以随意利用的时间就是休闲”②。
这类概念将时间分为工作时间、生活必需时间以及自由时间三种时间,休闲是除开工作时间和生活必需时间以外的自由时间,之所以能够将时间如此分类是建立在工作的基础上--休闲作为工作的对立面而存在。那么这种概念就存在问题,对于那些没有工作的人而言,既然无工作那么工作的对立面是否存在本身就是一个问题,这类人的时间里不存在工作时间和休闲时间的分类,时间就是时间,那定义这类人的休闲时休闲岂不是等同于时间。同时,按这种概念我们现代人所说的“寓娱乐于工作”岂不是是根本不可能发生的事。
但是从时间角度论述休闲概念也并非一无是处,在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对于工人阶级而言,将休闲作为工作的对立面定义为自由时间,将休闲实体化,对其争取自身的权利和利益有非常大的现实意义。
二、从活动角度定义休闲的概念
此角度的休闲概念多以“自由的活动”等词汇加以描述,其建立在时间角度概念的基础上。如法国哲学家乔弗里·杜马泽迪尔(Joffre Dumazedier)认为:
“休闲是人们从工作、家庭、社会的义务中摆脱出来,为了休息、转换心情、增长知识,从而自发性地参与可以自由发挥创造力的任何社会活动的总称”③,他指出休闲包括三个部分:放松、娱乐、个性发展,他认为人们需要从繁琐的工作中解脱、需要克服疲劳所以要放松,而娱乐使人们超然忘我,而个体发展使个体得以扩展、视野得以开阔、生命更有意义。杰弗瑞·戈比认为这样的休闲包括了“一系列在尽到职业、家庭、社会职责之后,让自由意志得以尽情发挥的事情,它可以是休息,也可以是自娱,可以是非功利性的增长知识、提高技能,也可以是对社团活动的主动参与。”
从这一角度出发,要准确说明何为休闲,必须要界定哪些活动属于休闲的范畴,通过以上学者的论述不难发现我们又绕回到了“工作”这一概念上,何为“工作”我们都还不甚清楚,又如何来界定休闲呢?同时,这一角度的概念强调“工作、家庭、社会义务之外的自由”,这意味着这种概念认为人们在“工作、家庭、社会义务”之中是不自由的,是受到外在条件所限制的,但是人们在“工作、家庭、社会义务之外”的休闲中是否就一定是自由的、不受限制的吗?可能任何一个正常人的回答都是否定的,因为在现实生活中休闲同样受物质、精神以及环境等条件的限制。例如我的邻居非常喜欢吹笛子,吹笛子是他最大的爱好,但是我觉得邻居吹的笛声非常难听,甚至打扰到了我的休息,所以每当他笛声响起的时候我就上门去叫他停下来,但是我走后他还是会继续吹,他认为吹笛子是他的休闲权利,对此我们两争执不休,最后甚至惊动了警察。邻居吹笛子的行为属于上述休闲定义的范畴,但是为什么看似“自由”的活动就变得“不自由”了呢?
三、从心理角度定义休闲的概念
心理学从心理或者精神基础角度定义休闲,这一角度的概念认为,休闲是一种心理感受,只要人主观上认为其处于自由自在、愉悦的感觉中,那么这种心理状态就是休闲,而不受外部环境的影响。如美国心理学家约翰·纽林格(JohnNeulinger)认为:“休闲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进行的、从中得到幸福与满足的、与个人的内心世界密切相关的体验和心态。”①这一角度的概念强调个体的自我体验和心理感受,只要人们在某一项活动中体验到心灵的自由,体验到驾驭、主宰、掌控自我与世界的内在的满足感与幸福感,那么这项活动就是休闲活动。这样就出现一个问题,我们在读书、进行体育活动、旅游时感到自由、满足、幸福,我们将读书、体育活动、旅游纳入休闲的范畴,而某些人同样会在酗酒、吸毒、赌博等不利于身心健康的活动感到自由、满足、幸福,按照此种角度我们岂不是也应该将酗酒、吸毒等同样不分青红皂白的纳入休闲的范畴。同时这一角度的概念是否还存在过度强调心理感受,忽视休闲的社会性和现实性,将休闲划拨到唯心论范畴的问题也是值得我们思考的。
四、从制度的角度定义休闲的概念
凡勃伦在其着作《有闲阶级论》中提到:休闲是资产阶级显示社会地位的标志。凡勃伦时期的美国经济高速发展,伴随而来的是社会不公平现象的加剧,被统治阶级的体力劳动是辛苦而低效的,表现在其懦弱性和劣根性之上,相反资产阶级的精神劳动却创造了更有效、更有意义的人生价值。资产阶级的生活方式被充分体现在休闲行为中,并展示了资产阶级人生的成功,这种人生得到了被统治阶级的向往和认可,休闲是显示社会身份的经济象征,是区分上流社会和工人阶级生活方式的尺度,用金钱消费来显示人们的优越地位。凡勃伦的这种休闲解释具有历史局限性,用来解释现代休闲概念有很大的不足。
五、我国学者关于休闲概念的论述
随着我国现代休闲研究的发展,不少学者在研究西方休闲理论的基础上,也提出了一些自己的理论。关于休闲的概念,以下三种比较有代表性:一种认为无法给出一个适用于任何人的定义,一种给出一个比较模糊的理解,最后一种试图在对多角度休闲概念理解的基础上给出一种综合的概念来理清人们对休闲的误解和滥用。
国内着名休闲学专家马惠娣在谈及休闲的概念时,认为“休闲是一个很复杂的概念,是具体环境作用的结果,因而休闲是多层次的、多样的,同时也因为环境可能随时发生变化休闲也会存在许多或然的因素。”①她认为休闲是人的一种存在状态、生存状态、精神状态,而休闲的最好状态是以欣然之态做心爱之事。
刘耳认为休闲既是自然的、本能的,也是文化的、意识的,二者相互作用产生休闲。
李仲广、卢昌崇认为“休闲是以自身为目的的自由活动”,“休闲是一种人类行为,它发生在个人的自由时间里,并在个人内心本能喜爱的心态驱动下平和而宁静的进行着;休闲行为会导致某些相应制度的建立。”②无论西方学者对休闲概念的多角度定义还是我国学者的观点,都有其局限性。因为上述任何一种角度的休闲概念都是以一定的实证研究目的为前提而定义的,仅就某一前提而言,上述概念都是合理和有效的。其实不少学者都曾尝试从综合的角度定义休闲,试图找到一个统一的休闲概念,如墨菲等学者主张的休闲观认为“休闲的综合概念能够解释人类所有行为--工作、玩乐、教育以及其他社会现象中的休闲因素”①,上述的我国学者李仲广和卢昌崇也是希望综合的定义休闲。这类型的休闲观是时间、活动、心理和制度等角度的概念合理结合,虽然提出这种方法的学者并没有给出休闲的明确定义,但对明确定义休闲概念提供了一个比较合理有效的思路。
综上所述,本文将现代休闲定义为:人们自发地在自由时间开展的,能够满足自我价值或需求实现的规范性社会活动的总称。
通过上文对休闲概念和内涵的研究,总结出休闲基本特征如下:一、休闲具有自主性。人们进行休闲活动选择休闲方式一定是出于自愿、没有强迫性的。强迫性的休闲非真正意义上的休闲,如文革时期唱忠字歌的所谓休闲带有浓厚的政治色彩,非国人自愿,终日人心惶惶,那个时期的大多数休闲活动违背休闲自主性特征,非真正意义上的休闲。
二、休闲是在自由时间开展的生存以外的活动。休闲基于生存但高于生存,人们为了生存开展的任何活动都不是休闲,人们从工作、社会、家庭义务中解脱出来后开展休闲活动。因此休闲应是自由的,休闲自由同其他自由一样非绝对自由,要受到社会基本规范的限制,我们在进行休闲活动、选择休闲方式时应遵守基本的社交义务和态度取向。
三、休闲具有享受感。人们在进行休闲活动时享受心理和精神上的愉悦,与工作给人们带来的压力和焦虑不同,休闲给人们带来的是平静和轻松。
四、休闲具有建设性。在现代社会,通过休闲获得的享受感使人们从各种压力中解放出来,满足人们对内在价值的追求和情感的需要,使人们获得健康的身心,为更好地履行社会、工作、家庭义务提供有利条件,这种对人们身心需要的满足就是休闲的建设性。
2.3 休闲、工作、自由时间
2.3.1 休闲与工作
休闲和工作得以真正分离成为两个独立的概念是在工业革命时期,在此之前的很长时期里工作被认为是低下的,而休闲则是身份的象征。
休闲和工作的关系经历了融合到分离到再融合的过程。在原始社会,人们并无工作和非工作的概念,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生存,休闲和工作完全融合在一起。
同现代社会的工作不同,最开始的工作是具有负面和消极意义的,是被人们厌恶的。古希腊人认为:“工作是一种诅咒,没有尊严和价值。”①在希腊工作是奴隶的义务,只有奴隶才从事劳动生产活动,休闲则是贵族等少部分人的权利,这少部分人从来不会被强迫进行劳动生产,休闲是划分社会地位的重要标志。同时奴隶没有自由时间、没有获得教育的权利,而在当时学习及教育活动是古希腊人休闲的主要内容,这样奴隶也就当然的失去了休闲的权利。古希腊人的休闲是少部分人的休闲,是建立在大多数人失去休闲权利的前提下的休闲,“休闲”和“工作”是相互对立的社会关系。
时间推进到欧洲中世纪,早期的基督教认为工作是对原罪的惩罚,工作被定义为赎罪的一种方式。虽然在这一时期有宗教节庆活动的存在,但是这些活动多半都带有强制性和仪式化特征,进行这些活动的人们大多被剥夺了自由意志,在这一时期人们没有独立的休闲权利,休闲活动是附属和受制于宗教活动的。
到了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之后,休闲和工作的地位似乎颠倒了,工作慢慢被强调为规律生活的一部分,工作不在被认为是低下的,相反工作被认为是可以带给人们劳动报酬、可以在精神和物质上给人们带来好处的有益活动。与此同时,休闲反而被认为是懒惰、罪恶的代名词,享受生活、进行休闲活动被认为是缺乏人生目标、缺乏自我控制的体现,休闲成为劳动的附属权利。
休闲和工作得以真正分离发生在工业革命后。工业化进程带来了工作的专门化、规范化,带来了劳动时间的严格化,这给人们带来了更多的自由时间,人们开始思考应该怎样安排这些自由时间,工作和休闲被严格的划分开来,二者开始发生在不同的物理空间内,工业社会人们很难再像农业社会的人们那样在劳作和休闲之间来回穿梭,也很难再像农业社会的人们那样将工作和休闲融为一体,工作和休闲逐渐分离开来,成为两个独立的概念。
随着工业化进程的深度推进,工作并不再像工业化初期那样只能在工厂中进行,人们开始能够在任何地点、任何时间里工作,休闲和工作又开始出现在同一活动中。现代社会的工作受专业性教育的普及和受教育程度的提高,工作更加职业化,也呈现出自由性、创造性等特点,甚至在一些人的眼中工作不仅仅只是“工作”,而变得越来越休闲。“如果按这种趋势进一步发展,那么休闲和工作将在我们的时间计划中以不同的方式结为一体。”②“休闲和工作融合时,我们不再被强制工作,工作将获得其原本不具有的创造性,而在休闲和工作分离的阶段,这种创造性主要同休闲关联;休闲和工作不再互为对立面,休闲同样会获得财富地位,而财富地位通常和工作联系在一起,休闲会变得值得人们认真计划,人类在休闲中获得所能得到的最大限度的满足感。”③关于休闲和工作的关系,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看法,就像休闲的概念一样也没有一个适用于任何人的理论。如美国休闲社会学家帕克(Stanley Parker)认为工作和休闲有延伸、对立和中立三种关系,并且这三种关系都对应着一系列的工作和非工作的参考变量,表 2-1 总结了帕克的理论:
但是也有不少学者对帕克的理论提出了质疑,如韩国学者孙海植等。质疑的学者主要认为,我们不能简单的将生活就划分为工作和休闲,也不能武断地认为工作方式决定了休闲方式,单纯的将工作和休闲划分为此三种关系存在很多问题?随着人们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的丰富,人们不再单纯的将休闲当做是工作的补偿,而认为休闲是社会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元素,具有恢复人类自信的功能。在这一观点的指引下,一些学者提出不同的理论,如约翰斯顿(Johnston Denis)认为休闲和工作的关系可能出现三种场景:“一是只有工作有生产性和创造性的场合;二是工作和休闲都有创造性的场合;三是休闲与创造性的工作一样有生产性和价值。其中第三种场景才是最理想的。”
对于休闲和工作谁更重要,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有的人认为工作更重要,有的人认为休闲更重要,当然有的人认为休闲和工作同样重要。造成这种差异性原因主要是由于不同的人在不同的事物中得到满足感,有的人能够在工作中获得满足感,但有的人厌恶工作,这些人只有在休闲中才能得到满足感,而这种满足感的获得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们是否能够在工作中获得自我价值的实现。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在物质生活没有保障的时候人们会将大部分的时间和经历花费在生存上,根本不可能有任何心思去思考所谓的休闲。我认为第三种观点更为合理,休闲和工作在生活中的地位不分彼此,二者同样重要。那么如何使休闲和工作达到平衡又成为一个新的问题?我们应努力使工作和休闲都发挥好其应有的功能,对于一部分人,如体力劳动者,工作是辛苦和令人厌恶的,这时工作在于满足基本生存,而在工作之余的休闲丰富精神生活,虽然休闲和工作处于完全分离的状态,但是并不影响各自功能的发挥,这一部分人同样能够在生活中感到满足和幸福。当然就像很多学者希望的那样,工作和休闲如能合二为一也就达到了最理想的状态,这样状态下的工作更像休闲,休闲也更像生活,不少学者认为随着人们对休闲认识的变化这种休闲化工作的状态会在未来社会越来越常见。
2.3.2 休闲与自由时间
“自由时间”一词,在不同的地方不同的学者对其有不同的称谓,比较常见的还有“闲暇时间”、“休闲时间”等,文中统一将其称为“自由时间”.前文的论述已经提到了自由时间这一概念,同时我们也已经提及到甚至有不少学者将休闲等同于自由时间,但显然休闲和自由时间并不能划等号。一句话概括二者关系为:自由时间是休闲的前提和基础,没有自由时间就没有休闲。
特定概念的自由时间出自马克思的理论。“什么是自由时间?马克思认为,自由时间是一种财富,是人类可以自由利用的时间。自由时间被运用在两种活动中:
一是享受(即消费);二是娱乐和休息,这类活动不必承受工作那样的外在压力。”①并且马克思认为自由时间并非有史以来就存在的,在奴隶社会和农业社会都无真正意义上的自由时间,一直到资本主义社会社会生产率大大提高、社会生产力极速发展,才为自由时间的产生提供物质基础。资本主义的发展造就了一个新的阶层的出现--无产阶级,这些无产者作为自由劳动者只有劳动力这一唯一财产,这一唯一的财产也是其生存的工具,资本家购买无产者的劳动力用于生产,与此同时资本家支付无产者劳动报酬,所以在生产的过程中首先要将支付劳动报酬部分的资本生产出来,无产者生产这一部分资本所用的时间就是必要劳动时间,而在剩余劳动时间里生产出来的剩余价值转化为资本家的资产,这就是剥削。
如果没有剥削的存在,无产者除开必要劳动时间外的时间应该为自己的自由时间,但是由于资产阶级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存在,无产者的自由时间都成为了剩余劳动时间,无产者的自由时间以这种方式转化为资本家的自由时间。无产者又如何才能获得自由时间?他们要用更多的时间工作,他们能否获得自由就在于他们能否满足资本家对自由时间的满足,这就取决于他们剩余劳动时间和必要劳动时间的比例。“资本以价值而非使用价值作为自己的直接目的,因此资本驱动着资本家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①,随着工业化的加剧,特别是信息化的到来,科技的发展使得原本要很多人、很多时间才能完成的生产变成只需要很少人、很少时间就能完成,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社会总需求的时间总是不变的前提下,机器代替了一部分人力,这样需要人劳动的时间就会减少,剩余劳动时间和必要劳动时间的比例变小,同时劳动的普遍化、工人工作日的不断减少,都使自由时间变得更多。至此不仅资本家拥有自由时间,无产者也拥有了自由时间。
那么人们如何来支配自由时间呢?自由时间一部分用于消费产品,这部分时间是消费性的自由时间;一部分用于从事自由活动,这部分时间是生产性的自由时间。其实论述到这里我们不难看出消费型休闲和积极休闲的影子。在马克思的观点里自由时间的有效支配一定意义上就是休闲,休闲时间又不仅仅是“非劳动时间”,或单纯的“娱乐和休息”,或“自由的支配自由时间”,更加是个人受教育的时间、发展智力的时间?还是从事较高级活动的时间?还是供个人自由发展的时间等等。
马克思的观点里自由时间有两层意思:自由时间本身和自由时间的支配。休闲的实现以自由时间为条件和基础,如何有效支配自由时间才是休闲得以实现的关键问题。关于自由时间,我国学者马惠娣这样说到:“闲暇时间和劳动时间形成一对范畴?在日常生活中,闲暇时间(自由时间)是指人们为满足生存需要,在从事劳动后进行身心维护和调整的过程?闲暇时间是人的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衡量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维度和检验人的生活方式和生活质量的新标准。”②不同的历史时期的人们自由时间拥有量和质量是有极大差别的;科技的快速发展带来了自由时间的必然增加,增加的自由时间不仅仅用于体力的恢复,更多的用于人对多方面需求的满足,在论述这一观点时马惠娣学者也引用了马克思关于“自由时间”和“自由王国”论述,从这里我们也不难看出西方休闲思想对我国休闲研究和学者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