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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体育指导员综合情况研究绪论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5-04-09 共567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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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长春市社会体育指导员现状调查分析
【第2部分】 社会体育指导员综合情况研究绪论
【第3部分】社会体育指导员现状研究方法
【第4部分】长春市社会体育指导员相关研究结果与分析
【第5部分】长春社会体育指导员基本情况调研论文结论、建议及参考文献

  1 绪论
  
  1.1选题依据
  
  1.1.1社会体育指导员具有十分重要的发展地位和广阔的发展前景

  自新中国建国以来,多届党和国家的领导人均十分重视社会体育的发展,并逐步将社会体育和全民健身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种重要途径和形式。早在1952年,毛泽东同志就曾发出“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的号召,成为我国体育工作近半个世纪以来的指导方针。邓小平同志和江泽民同志也曾先后提出“全民健身”的理念和要求,明确指出“要把体育运动普及到人民群众中去”,而“全民健身,利国利民,利在当代,功在千秋”。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六大上进一步明确要求,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提高全民族的健康素质,形成比较完善的全民健身体系”。同时在我国正式的法律及政策体系中,对于发展社会体育的重要地位也有十分明确的阐释,如我国《宪法》第21条就规定“国家发展体育事业,开展群众性的体育活动,增强人民体质”,而《体育法》第11条进一步规定,“体育工作坚持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为基础,实现普及与提高相结合。”

  社会体育指导员作为该项体育、健身活动的参与、宣传、组织和主导力量,是我国社会体育事业和社会体育产业发展进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人才,对于社会体育发展的科学化、产业化、社会化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⑴,与场地、设施和法规制度一起被誉为“社会体育三大支撑” 2009年12月,时任国家体育总局局长的刘鹏同志在广州体育学院举办的“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时就强调指出,“社会体育指导员是全民健身的重要力量,政府和地方都要加大培训力度,加快社会体育指导员的队伍建设”。事实上,在体育产业化发展和全民健身的大背景下,社会体育指导员的重要地位早已在我国的相关法律和政策文件中就得到了确认。其中1993年12月国家体委颁布实施了《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该制度后又于次年6月被修订规定了在我国《体育法》中,到2001年8月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现变更为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又颁布实施了《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标准》,标志着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正式开始进入了职业化的全新发展阶段。

  1.1.2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发展仍然受困、受限

  虽然社会体育指导员对于我国社会主义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均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地位,其发展也受到了党中央和国务院以及各级各届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先后也建立了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和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化发展制度,但是从仅十多年来政府官方组织的社会指导员发展现状调查和众多学者的相关研究结论显示: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发展的总体状况仍然是裹足不前、问题重重。综合来看,当前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主要在人才队伍培养和建设、经费保障、场地设施建设、组织管理水平等方面受到较大的限制。由此社会指导员在发展中所积重下来的各种问题主要表现为: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总体数量不足、专业水准不高、指导时间受限、指导项目较少、指导收入极低、多为自发性指导缺乏组织管理等。

  1.1.3长春市社会体育及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发展概况

  长春市作为我国东北老工业基地中吉林省的省会城市,其社会体育的发展现状不仅能够代表整个东北老工业基地社会体育发展的较高水平,而且对于我国当前以及在今后较长时间内需要大力扶持的中西部社会体育的发展来讲也具有一定的代表意义。近年以来,长春市陆续颁布实施了《长春市全民健身条例》、《长春市全民健身条例实施细则》和《长春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等法规政策,大力幵展了 “十分钟体育健身圈”、“108网格体育服务系统工程”、“全民健身五个一工程”等等民生工程,强有力地支持和推动了长春市的社会体育发展。据相关统计资料显示,截止到2012年底,长春市民人均体育用地面积达到2.03平米,市区晨练和晚练辅导站约1700个、可用于健身的公园和广场26个、可用于健身的街道社区路径552条,基本实现了市民出行10分钟即可达到健身场所的建设目标,城区所有社区体育设施的配置覆盖率达到1导员,自1994年第一批在长春市正式注册幵始,截止到2013年1月在长春市的注册总人数已占整个吉林省在册社会指导员人数的51.43%,而长春市的总人口仅占吉林全省的27. 95%,这在全省同样处于领先水平。

  从以上各项统计数据的情况分析来看,长春市的社会体育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已经具有一定的发展历史和规模,也在全省处于领先水平,但事实上当前社会指导员的发展规模和速度仍远远不能满足社会体育对于指导员数量、指导水平和指导时间的需求,而这成为长春市社会体育取得更大发展成果的主要瓶颈之一。同时我们也不得不正视:长春市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无论是总体数量、技术等级,还是职业化发展水平、组织管理水平等方面来讲,其较之于我国东部沿海地区以及国外群众性体育发达国家,仍然存在不小的差距。故此,及时、客观、全面地了解和认识长春市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发展现状,对于长春市乃至吉林省的社会体育及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发展均具有十分重要且现实的意义。本课题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从“全民健身”和长春市社会体育可持续发展的高度,以体育管理学、体育教育学、社会学等多个学科理论为背景,采用实证研究的方法,对长春市社会体育指导员的队伍建设、培养及就业体系建设、组织管理及考核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解读、分析,旨在发现并解决社会体育指导员存在的发展问题和制约因素,为长春市社会体育指导员在长春市乃至吉林省的社会体育事业发展中发挥更大、更长远的作用,在笔者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贡献绵薄之力。

  1.2研究目的及意义

  积极开展社会体育,全面落实全民健身计划,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题中之义,更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在我国社会体育虽然起步较晚,但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在我国蓬勃发展以来其以丰富的活动内容、灵活的组织形式、便捷的锻炼方法和有效的健身效果吸引着众多群众的喜爱和参与,同时也不断满足着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交往、娱乐的需要。而作为社会体育三大支柱之一,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健康、持续、稳定地发展对于社会体育在社会主义事业中发生更大的作用意义重大、价值深远。

  本文选取东北老工业基地的省会城市长春市为研究样本,其在一定程度上对于吉林省乃至整个东北老工业基地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发展具有代表性和指导性。但是如同全国其他地区,长春市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发展目前存在着,并在将来较长时间内存在着仍许多困难和问题;但是对于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研究却明显落后于社区体育运动和竞技性体育、体育教育等诸多领域的研究,也远远不能满足社会体育产业化和全民健身的发展需求。因此,本文对于构建成熟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理论体系,明确和加强社区体育指导员的理论指导,特别是有针对性地思考和解决东北老工业基地社区体育的开展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总体来讲,本课题相关研究工作的开展,预期将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体现重要意义:

  第一,在通过相关的官方统计数据已经了解到长春市社会体育指导员总体数量的前提下,对长春市社会体育指导员的队伍构成、人员分布、参与指导的质量和数量、人才培训及就业、组织管理等多个方面进行调查研究,掌握宝贵的一手数据和资料,为类似相关研究工作提供参考。

  第二,通过相关实证研究工作的开展,了解长春市社会体育指导员发展的优势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些操作性较强的对策、建议,为相关政策的制定、实施提供有益参考。

  第三,通过相关实证研究工作的开展,在短期内长春市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技术等级及职业分布等资源有限的条件下,尽可能地加强和改进长春市社会体育指导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1.3相关概念界定

  1.3.1社会体育

  社会体育又称群众性体育,其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社会体育是指人民群众利用社会生产生活的闲暇时间,通过运动锻炼,增强体质和身心健康、进行娱乐消遣,在身心健全发展阶梯上不断自我实现、自我超越的一种社会实践活动。狭义上的社会体育是指除学校、武装单位外,人民群众在其他一切行业或活动领域利用闲暇时间幵展的体育锻炼活动。在本文中如无特别说明,所称社会体育的内涵和外延均为狭义。

  1.3.2社会体育指导员

  在我国政府官方对于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界定主要见于《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标准》两部文件的规定。根据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的规定,社会体育指导员是指在竞技体育、学校体育、部队以外的群众体育活动中从事技能传授、锻炼指导和组织管理的人员。而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标准》则将社会体育指导员界定为“在群众性体育活动中从事运动技能教授、科学健康指导和组织管理工作的人员,主要是指在营利性体育场所的劳动岗位从事体育健身指导工作的人员”。在本文中,如无特别说明所称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均指前者。

  1.4文献综述

  通过查阅吉林大学图书馆相关资料,以及在中国知网、中国万方和维普、龙源等目前国内几个主要文献数据库分别检索与本课题有关的研究文献,经整理和统计后发现,当前国内外关于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研究成果明显少于在竞技体育、体育教学方面的研究成果。综合来看,近年来国内对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4.1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基础理论研究

  截止目前,国内对于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基础理论研究主要集中在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发展历史、人员的从业分类、地位和作用等方面的研究,但对于社会体育指导员概念的研究资料甚少。其中,关于社会体育指导员发展历史的研究成果,典型的如秦丽莉的《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现状分析及发展趋势》一文从1986年国家体委正式发文试行社会体育指导员称号评定工作幵始,一直到2004年社会体育指导员正式进入职业化发展道路为止仅二十年间的发展历史关于社会体育指导员从业分类的研究成果,普遍将其划分为盈利性质的职业型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公益性质的兼职型社会体育指导员,但对于后者的具体称谓则有所差别,典型的如李建国称之为“志愿性社会体育指导员” 、张晓琳称之为“志愿者式的公益型社会体育指导员”、“戴检慧则称为”业余社会体育指导员关于社会体育指导员地位和作用的研究成果,大多数学者肯定了社会体育指导员的重要地位以及广阔的发展前景,但多也明确指出了其目前所发挥作用的局限性。典型的如李树抬认为“社会体育指导员目前在社会体育事业发展中还不能处于主导地位,而仅发挥辅助和促进作用”,但同时也指出“其(社会体育指导员)必将成为社会体育事业发展的中坚和骨干” [9]。李相如等认为社会体育指导员所需要的作用主要表现在“推动社会主义体育事业全面发展、增进群众身心健康、提高生活品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

  1.4.2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养和选拔研究

  关于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养研究,一方面大多数学者均主张将高校作为社会体育指导员岗前培养的主阵地;另一方面许多学者也对社会体育指导员上岗后的培训时间、形式、内容等多方面进行了相应的探讨。其中对于前者,典型的研究成果如戴检慧认为“高校具有师资、场所、生源等多方面的优势,应当将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赔偿作为一种职业教育”,王素平认为“较高层次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由高等体育院校或师范院校的体育教育系来担当,而较低层次(二、三级)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由普通高校的体育部培养”,李晓燕等认为”高校应当责无旁贷地担负起培养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任务”;对于后者,李明认为“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再教育问题是解决社会体育指导员培养质量问题的关键所在”,李相如建议“由政府拨付专项资金用于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再教育工作” [15],对于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方式,张学纲建议“将社会体育指导员按不同的指导项目组织起来进行再培训” ,对于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内容,黄胜建议“要分级分类培养,要同时重视基础理论学习和专项技术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而韩会君等认为“管理型社会体育指导员和技能型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内容应当有所不同” 。

  关于社会体育指导员的选拔研究,典型的如何红霞认为社会体育指导员的选拔来源主要包括“体育工作者”、“有体育爱好并有一技之长的人”和“基层体育活动中涌现的热心人”三类,黄彦军建议“重点注意吸收体育院校学生和各地优秀中小学体育教师” 另外对于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注册和考核方面,朱含笑等建议“取消资格终身制”、“成立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 悦同云建议“建立统一的社会体育指导员考核制度” [22]。

  1.4.3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组织管理研究

  目前国内对于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组织管理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管理体系、考核体系、奖惩体系三个方面。

  其中,关于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体系方面典型的研究成果如:愧同云等提出应当从“强化政府宏观管理”、“发挥体育社团管理”与“丰富社会体育指导员类别”三个方面加强对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管理,张学纲从法治的角度建议对社会体育指导员进行“依法管理”并“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法规,建立体育市场的执法队伍” ,李建国建议“利用社会体育指导员派遣制度,充分发挥有限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才资源的指导作用”,也有学者指出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管理更应当依赖与行业的自治组织,以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自我完善。

  关于社会体育指导员考核体系方面典型的研究成果如:肖谋文建议从“品德、学识、智能、工作业绩”等方面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考核评估体系[27],韩会君等认为“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考核评价应当和相应的激励机制相结合” 。

  关于社会体育指导员奖惩体系方面典型的研究成果如:事实上,目前学界对于此方面的研究成果较少,且以奖励方面为主。其中较为典型的研究成果如:李建国建议设置“岗位津贴” 李相如建议“树立典型,予以表彰”,同时“加强与先进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交流” 。

  1.4.4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现状与对策研究

  目前我国对于社会体育指导员现状与对策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从业数量、专业等级、职业及地区分布、培养机制等方面。其中比较典型的研究成果如:唐吓建建议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养应当以“高等体育院校”为主,同时应当加强“专业技能”和“就业观”教育[3°],袁晋文通过调查河南省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现状,指出社会体育指导员存在着“高层次社会指导员缺口大”、“缺乏科学专业系统的培养机制”、“缺乏严格的上岗管理及培训机制”、“地区分布不合理”等方面的问题,建议“创新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分类培养及分类管理的方法”、“利用现代传媒手段整合现有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源” ,于嘉认为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目前存在“人员园乏”、“性别比例失调”、“城乡分布不均”、“立法滞后”等问题,并参考日本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发展经验,建议“丰富培训课程结构及内容”、“丰富从业人员的类别结构”等等[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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