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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消费税矫正效应的方式选择分析(2)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5-12-28 共761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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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如何发挥消费税矫正效应的问题研究
【第2部分】消费税调整作用的有效发挥引言
【第3部分】消费税基本理论与制度
【第4部分】国内外现行消费税制度对比分析
【第5部分】 发挥消费税矫正效应的方式选择分析
【第6部分】消费税改革的建议
【第7部分】卷烟产品消费税的作用探析论文致谢与参考文献

  4.1.3.2抽烟价位分析

  当问及会选择什么价位的的香烟时,63.33%的人表示,一般选择10~20元价位的香烟;20%的人表示会选择20~40元价位的香烟。而选择10元以下以及40元以上的香烟人数较少。10元以下的香烟属于较低端香烟,40元以上的香烟属于奢侈香烟,而中等价位的香烟接受度比较大。通过将收入与抽烟价位做交叉分析发现,收入与抽烟价位并没有明显的关系,即使是高收入者依然会比较集中地选择中等价位的香烟。但是,不排除可能会在临近香烟价格范围内有一定的选择变化。而通过计算,吸烟者平均吸烟指出从3~40元/天不等,多数集中在20元左右,即月支出在600元左右,占家庭月均支出的10%左右,对于大多数家庭家庭而言是一笔较大的负效应支出。特别对于收入较低的家庭而言,有限的资源被消耗在了香烟上,而不是教育和食品。有70%的人表示,购买香烟时会倾向于选择固定的品牌。在访问时,问及吸烟者相关问题时,他们表示,一般抽一种烟时间久了,就会习惯该种香烟的口味,而不会轻易改变。当问及价格上升10%时,是否会影响香烟消费。36.67%的人表示,会继续选择自己习惯的香烟品牌,但是可能减少抽烟量。26.67%的人表示没有影响,主要看习惯的口味。在此验证了上面的问题,一般抽烟人群都会更倾向专注于某一香烟品牌。价格变化对此类成瘾性消费品的影响不明显。而当价格上升20%时,该比例变化也不大。即使知道这里面包含较多的税款,对烟民的选择也没有太大影响。

  4.1.3.3戒烟的原因分析

  当问及会因为什么因素戒烟时,有83.33%的人选择了“为了将来孩子的健康”会考虑戒烟。从现实情况来看,在准备受孕期间、怀孕期间,以及孩子婴幼儿时期,家庭的抽烟者都会减少抽烟量,甚至戒烟。也有80%的人会为了自身健康选择戒烟。56.67%的人会为了不让家人抽二手烟选择戒烟。但是也可以发现,仅有13.33%的人会因为香烟价格上升选择戒烟。也就是说,价格对戒烟的影响并不显着。

  4.2消费者对消费税实行价税分离认可情况分析

  为了了解消费者对消费税实行价税分离的认可情况,以及消费税率对烟产品消费的影响情况,笔者也做了一份问卷调查。

  4.2.1报告基本情况介绍

  本次调查涉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外资企业、国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学生等各个群体,分布于福建、山东、上海、四川、辽宁等全国多个省市。

  4.2.1.1受访者对消费税的认知情况

  对于消费税的作用认知调查中,超过半数的消费者不清楚消费税的作用,有24.57%的受访者对消费税的用途表示疑惑,其中还包括一些受教育程度较高的受访者,有些甚至都不知道国家在某些商品中征收了消费税。可见,我国还需要大力加强税收教育。经过问卷之初的背景介绍,以及调查过程中的适度解释,消费者根据自己的认识选择他们所认为的消费税应该发挥的作用(该题为多选题)。64%的受访者认为,消费税应该起到引导理性消费的作用。这主要是因为消费者更多地会从与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角度出发进行选择,而是否理性消费是消费税对消费者消费决策影响的最直接体现。也有52%的受访者认为,征收消费税的目的是为了增加财政收入。这就体现一个问题,如果纳税人认为国家征税的目的是为了财政收入的话,就会产生排斥心理。因为国家提供公共物品往往是不排他的,没有利益独占性的,这种情况下,即使公民享受了这项公共服务,也会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他们对从税款征收到财政拨款,再到公共物品的提供,最后到使用这项资源的整个链条很难有完整的认识。而且从人性自私的角度出发,他们往往认为,他们所缴纳的税赋,是大于公共物品的享受的。对消费税持这一观点的人,可能对所有税收都会有相同的观点。因为他们看不到税收的流向。

  另外有33.14%的人认为,消费税可用于控制能源消费;7.43%的样本对象认为消费税税收收入可用于消费者维权;还有2.29%的人认为没有理由,只是国家巧立名目收钱,有4%的样本认为消费税税款收入是用于公款吃喝。主要是受到一些社会现象的影响,导致他们对政府各项收入都存在较大的误解。

  4.2.1.2消费税的作用效果评价

  当问及对消费税作用评价的相关问题。受访者对于消费税不同政策意图认可度表现出较大的差异。其实问及税收能否达到预期目的,选择的结果反映的是受访者对消费税实现某一功能的期待。引导理性消费。有40.6%的人认为消费税能够起到引导理性消费的作用,而有32%的人认为,消费税不能起到引导理性消费税的作用,有27.4%的人不太确定。这三类选项没有太大的浮动。通过分析发现,这个问题的选择与年龄以及家庭可支配收入之间没有太大的关系。

  调节贫富差距。有20.57%的人认为消费税能够调节贫富差距,58.29%的人认为消费税无法起到调节贫富差距的目的。该问题的统计结果较之其他几个问题,具有比较明显的倾向选项。该结果反映出来的不仅仅是对消费税调节贫富差距作用的否定,更是对这一类问题的敏感。

  节能减排。有33.72%的人认为消费税能够减少高能耗高污染产品的消费,36.57%认为消费税并不能减少高能耗高污染产品的消费。三类型选项也基本持平。也就是说,对于目前消费税对于节能减排的作用,认可程度并不普遍。健康消费。有66.86%的人认为消费税能够减少有害商品的消费,有12.57%的人认为消费税不能减少有害商品的消费。综合这四项统计结果发现,受访者对消费税发挥促进健康消费的功能认可程度最高,而对于调节贫富差距这一功能的期待程度最低。一个原因是,调节贫富差距这一过程太过复杂,很难单单通过一项消费税就达到目的。而且,是否真的有调节贫富差距这一作用,单从个人是很难判断的,一般人都会觉得别人得到的比自己更多。这也体现一个问题,消费者更倾向于从自身的角度考虑税收效用。

  4.2.1.3受访者关注的权力

  调查中发现,有81.14%的个体最关注的是自身的税收知情权。显然,很多人并不是担心被征税,而是担心不知道自己缴纳的税款是否用在了恰当的用途上。究竟缴纳多少税收合适?这些税收究竟流向何处?税收是否可以发挥其预定的效用?这些都是纳税人十分关心的问题。另外,还有56%的人希望享有税收监督权。出于对政府支出的不信任,纳税人希望自己能够有监督的权利和途径。但是希望依法享有听证权的人却不多,仅有28%.受访者对于索取有关凭证的权利要求也并不高,仅占33.17%,远远低于调查者的预期。

  4.2.2对价税分离可行性分析

  通过对受访者的调查结果统计,整理出以下结果。

  4.2.2.1受访者对消费税实行价税分离的认可情况
  
  从图中可以看出,约有89.1%的人倾向于在结账小票当中标明税款,说明大部分人还是希望能够知道对于某件商品,自己究竟负担了多少的税收,并且税收金额很有可能影响消费者的决策。

  4.2.2.2消费税实行价税分离的消费倾向影响分析

  当问及,“价税分离后,发现税收占商品价格比例大于我的心理预期,我会放弃购买该类商品”,可以发现,虽然对于不同商品税率的可接受范围各不相同,但是,当税率高于一定比例时,还是会影响消费者的决策的。这一结论成立的一个前提是,消费者知道商品价格中税收所占的比例。具体统计结果如下表。约有64.5%的人表示,如果价税分离后,超过自己的心理预期,会放弃购买奢侈类商品,有21.1%的人,表示不确定,具体还要看超过心理预期的比例,最主要的还是要看对该商品的渴求程度。当问及“是否购买的奢侈品所含的税款越多,越愿意购买”时,绝大多数的消费者都表现得比较理性,有84.5%的受访者认为不会因为所含的税款越高就越愿意购买商品。有两种倾向:一种认为即使选择了高价的商品,并不意味着就得接受高税收,在同等价格水品下,他们理所当然地更加倾向于税款较低的商品,这样商品自身价值所占的比重就越大;另一种认为愿意选择价格更高的商品往往是因为这些商品更加有保障。毕竟为了炫富而故意购买较高价格商品的人还是少数,仅占0.57%.所以不能因为部分消费者认为税款越高就越愿意购买,就认为所有消费税无法起到引导正确消费的作用,甚至认为其有反向助长的作用。必须要强调的一点是,有这种倾向的消费者,希望的是价格更高并不是税款更高。与奢侈品类似,有76.6%的人认为,当税收超过自身的预期之后会考虑一下自身的消费决策,而认为基本不会影响自身消费决策的仅有11.4%.即使是对于有较强依赖性的烟酒产品,结果也是类似的。
  
  4.3课税范围对消费税矫正效应的影响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化妆品征税范围包括各类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目前对于高档护肤品的具体范围尚未细化,一般而言,进口的护肤品都需征收消费税。但对于其他奢侈品而言,化妆品的价格则显得相对较低,而且这类商品属于易耗品,消费量也比较大。随着化妆品市场的扩张,2011年,我国化妆品销售额1692亿元,当年我国GDP总额为47.2万亿元;2012年,化妆品消费额达1875亿元,当年我国GDP总额为51.9万亿元.过去曾被视为奢侈品的化妆品正逐渐显现出生活必需品的特征。

  特别对于女性消费者而言,化妆品消费已经成为一种习惯性消费。因此,对化妆品过度征税,在某种程度上意味着与我国扩大内需、扩大消费的政策存在差异。将化妆品的税目分类界定为高档化妆品和一般化妆品是非常有必要的。当它成为必需品之后,需求弹性就会减小,价格对它的影响,就没有那么明显。不同化妆品的价格确实存在巨大差距,有的化妆品已远远超过普通百姓的消费能力,属于小众消费品,但是仍然有相当一部分化妆品已成为大众消费品.2014年上半年有消息透露,财政部正在考虑将化妆品的税目分类界定为高档化妆品和一般化妆品,对于一般化妆品可能将不再征收消费税,消费税征收范围调整预计在今年下半年公布.但是直至目前,暂时还没有确切的调整消息发布。奢侈品研究和顾问机构财富品质研究院1月31日发布的《中国奢侈品报告》表明,中国消费者奢侈品消费税76%在国外,消费金额达到810亿美元,同比增长超过9%.国内奢侈品消费市场岌岌可危.虽然这其中存在各种原因,包括国内购买奢侈品质量保障存在漏洞,但是高昂的消费税大幅提高了商品的价格,并且这也与我国扩大内需带动经济增长的理念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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