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政府经济职能转变与低碳经济发展的内在逻辑
低碳经济是未来世界经济发展的大势所趋,是中国未来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要想早日实现社会主义经济的可持续全面发展,那么只有发展低碳经济才有可能。中国作为世界人口大国,经济增长一直居于世界前列。在这个低碳经济时代,我国更应该与时俱进,把我这一经济趋势,努力发展低碳产业,研发低碳技术,倡导低碳文化,为低碳经济保驾护航。经过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全面分析后,当然政府政策的支持方面需要继续保持,继续推出一系列节能减排政策,限制高碳企业的排污,鼓励他们尽早转型,但是,更多的是需要我们政府去改进的地方,政府作为最高的公共管理机构,在国家的后低碳之路上起着巨大的作用。在鼓励低碳的新要求下,我国政府应该重新审视自己的经济职能,结合经验和目前趋势,全面分析政府经济职能的未来走向,更加完善自身的职能,更好的为低碳经济发展服务。
一、低碳经济模式对政府经济职能提出了新要求
政府在鼓励发展低碳经济的时候,要加强对地方经济发展的管理,不断调整自身的经济职能。在低碳经济发展的大势所趋下,我国政府经济职能的新要求主要体现在一下三个方面:
(一)发展低碳经济要求政府进一步深化经济宏观调控职能
一个强有力的政府可以帮助低碳经济迅速发展。而我国政府所设立的宏观调控目标是:始终如一的保持住国家经济总量的平衡,坚持不断促进国内经济结构的优化,从而实现国内经济又好又快增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主要有两块有机组成部分,分别是宏观调控和市场机制,在追求低碳经济发展的今天,政府应该首先把握好宏观调控的尺度,根据国内经济的不断变化,适时的调整宏观调控的方向、时机以及力度,在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的同时,也要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国内低碳经济的可持续较快发展。
(二)发展低碳经济要求政府经济职能由行政手段向经济手段转变
由于低碳经济的快速发展会使得国内经济环境出现很多变化,这种背景下,发展低碳经济对政府经济职能的快速转变提出了相当高的要求。具体体现在:低碳经济的发展需要尊重客观的经济规律,因此政府经济手段的运用需要以经济、法律为主,较少行政手段的干预;再就是管理的层面上,政府应该放权,从微观管理转向宏观管理,用管理者逐渐转变为宏观调控和检查监督的角色。其中对于由行政手段向经济手段转变的要求尤为严格,因为目前我国政府无论对企业还是市场都是"一手抓",新的经济模式的代入必须要经过政府的允许,这种陈旧滞后的经济发展模式不利于新经济的发展,是低碳经济发展的一大障碍。
(三)发展低碳经济要求政府经济职能由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转变
目前,我国政府逐渐成为了一个全能性政府,既是经营者和所有者,又是管理者。低碳经济的发展是遵循客观经济规律的,这要求政府逐渐减弱对市场经济的微观管理,但是由于传统体制思想的影响,政府不可能完全撤出管制力量,这很可能阻碍低碳经济的快速发展。因此,弱化政府的微观管理职能是必要的,减少政府对地方资源的控制,逐步放权给市场,政府的权利模式必须做出改变,不能再是过去的传统统一配置模式,使得政府走向高处,用宏观的眼光看待市场的发展,再就是进一步减弱政府强制干预经济的职能,除非市场失灵出现,否则严禁政府强制干预经济。
二、低碳经济的发展需要调整现有中央与地方政府关系
自 1978 年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渐确立起来,受传统中央集权思想影响的中央政府出现了权力松动,地方政府开始获得部分自主权,尤其是东部沿海以及设立的特别行政区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放权。但是中央政府在放权的过程中还是做不到清晰明确,放权放的模模糊糊,模棱两可,使得地方政府之间出现了一些府际关系问题。例如极端地方保护主义、个人独断注意等。一个良好的府际关系是发展低碳经济的必须环境,具体应该如何调整:
第一,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必须做出调整以适应发展低碳经济的要求,二者要坚持中央与地方分权的原则,坚决不能走中央集权的老路。同时,分权的工作一定要坚持做下去,逐步做到权力的平均化,无论是中央与地方还是地方之间,能够是权力的分化做到横纵结合,最终实现中央政府经济权利与政府权力下放的一致性。只要坚持这种渐变的调整道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府际关系必然会取得良好的成果,会进入一个良性的循环过程。
第二,地方制度之间的府际关系必须得到重新的梳理以适应发展低碳经济的要求,这就使得地方政府之间必须加强合作。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如果可以理顺的话,那么必然会提高政府的行政效率,进而推动地方之间低碳经济的高度发展。如果只是一味的加强领导控制、放权、收权这些强硬措施,是不可能达到提高行政效率目的的,只有从根源上注重地方政府的层级分布和控制权力的现象,才能更好的解读府际关系,提高行政效率,进而推动低碳经济的发展。
第三,低碳经济要想得到发展,就需要地方政府之间建立以公平竞争、合作协调、互通有无、互帮互助、共同发展为主要内容的良好府际关系。就目前来看,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呈现出多样化的发展趋势,地方政府之间不能一视同仁,公平对待,这是解决府际关系的根源,因此就需要重新理顺地方政府与其他地区政府之间的关系,只有这样才能使低碳经济在全国范围各个地区同时发展。
三、低碳经济的发展需要政府重塑与市场的关系
发展低碳经济离不开是良好的市场环境,这就要求政府尽一切努力构建有利于低碳经济发展的法律环境和市场环境。法律法规的保障永远是经济发展的最强有力盾牌,依靠立法强制企业完成节能减排任务,才能进一步推动当地低碳经济的全面可持续发展。因此,低碳经济的发展必须得到中央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全面支持,而且是尽快解决的重点,早日立法成功,低碳经济的发展才能有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
发展低碳经济离不开政府的政策引导,政府还必须加强对新能源开发利用的财政投入,做好对市场资源的配置工作,专门为低碳经济的发展构建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在政策制定上,政府应该把低碳经济放在首位,制定一系列相关的经济、贸易、科技等领域的政策法规,从经济发展的各个方面全面支持低碳经济的发展,更重要的是用法律手段来保障低碳市场机制的健康全面发展。我国低碳产业还处在萌芽时期,必须结合实际情况,政府要针对过去不利于低碳经济发展的政策加以调整,而有利于低碳经济发展的内容则要做好保护。尽管低碳经济的发展需要政府的引导,但是我们要明确认识到市场机制在一种新生经济的发展过程中起到的重要作用,要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推动低碳经济的全面发展,通过政府对市场的基础性配置,再通过价格、税收等经济手段对市场进行调节,进一步完善处于萌芽状态的低碳经济市场机制,并且鼓励企业的一切低碳发展。
四、低碳经济的发展需要开创新型政企关系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句俗语在一定程度上完全概括的目前我国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肯定是存在问题的,政府的不作为,对于企业的"瞎指挥",做出的决策存在不科学,不民主的因素,并且我国政府还没有明确有效的监督和追究机制。政府对于企业的管理从目前世界上看,我国政府可谓做到面面俱到,这是有违市场机制的一种行为,政府的微观管理在多于宏观管理的时候,政府的政治倾向性会让政府的决策变得盲目,从来给企业带来的就是利益的损失,就目前而言我国政府还没有做到为市场服务这一点,反而是一直在管制市场,这种行为很严重的导致企业之间的正当竞争无法进行,企业在没有自主权的情况下是没有任何可竞争空间的。
低碳经济能否在我国发展起来,政府做好服务市场的角色起着关键的作用,只有很好味低碳经济市场服务,低碳经济下的相关企业才能放开手脚发展旗下低碳产业,才会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因此重新梳理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复杂关系是发展低碳经济之前必须要做的准备工作,政府必须交换企业自主权,或者交由类似咨询公司,投资公司等这种中间力量来引导企业的低碳发展,相比较之下,这类公司更加了解企业和市场机制,不仅有利于改善紧张的政企关系也减少的政府的财政支出。
再就是企业家观念的引导,这是政府需要直接介入的,政府首先做好模范作用,主动开展低碳宣传,这种介入不是一种管制,更多的是一种观念的交流,观念上的转变加上政府相关政策的引导,这样才能有企业敢冒风险加入低碳经济的发展行列,壮大低碳产业大军。就目前来看,国内大部分企业在对待低碳经济发展这一问题上时,表现出的态度大致是"产品效益好时看不上节能,效益不好时又无钱投资节能".[6]
政府作为行政机构,应该利用政策工具对企业施压,可以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征收有差别的气候变化税,这种差别表现为不同特点的企业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政府应该加强对企业经营者的引导,组织学习气候变化的危害,阐明其中的机遇与挑战。组织专家做出低碳评估,帮助一些资源密集型企业找出节能减排的潜力,提出相关的行动建议。政府只有做到让企业发现这种帮助跟服务是出自真心的,那么政策才能得到企业的欢迎,这种态度的微妙转变使得企业主动去了解气候变化的问题,从被动接受政府政策转变为主动向低碳领域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