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3 加强社区精神卫生工作队伍建设。
社区精神卫生服务弥补了精神专科医院的不足,完善了我国三级预防康复网络,是对我国精神卫生机构医疗体制的补充和发展。社区精神卫生服务使患者能就近得到康复治疗,促进患者社会功能的康复,有利于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早日回归社会28.此外,重性精神疾病的社区防治,能快速、持续的控制、缓解患者的症状,减轻医院和家庭的护理负担。目前,我国1600万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中绝大多数是由家庭照顾,十分明确的是这部分患者的活动范围主要是在社区内,而不是在专科医院里。因此,优先大力发展社区精神卫生工作,是长远正确的方针。
社区精神卫生服务工作需要多学科、多部门、多方面的协作,建立一支由精神科医生、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组成的社区精神卫生服务专业队伍,是做好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社区精神卫生工作的组织保障。根据《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海淀区逐年加强精防队伍建设,增加人员,调整专业构成。按照海淀区公共委的规定,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设置1名专职精防医生及1名兼职精防人员,从而壮大了海淀区精神疾病防治队伍,一些社区,由于工作的开展,达到5名专职工作人员。有5家单位还成立了精防康复科。
此外,海淀区还通过心理咨询师的培训逐步建立了心理咨询师队伍,完善社区精神卫生工作体系。这将解决社区精神病人和家属的心理问题、帮助社区居民化解心理矛盾与困惑、提升民众对精神卫生工作的支持。
5.2.4 多种措施防止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肇事肇祸。
防止重性精神患者肇事肇祸需要从多方面着手:
(1)加强宣传,引导群众形成正确的认识。加强精神卫生知识的宣传力度,介绍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救治方法及维权途径,引导群众正确认识重性疾病患者肇事肇祸造成的危害,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指导,提高警惕,尽量避免重性精神病人的刺激因素,减少肇事肇祸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危害社会行为的发生29.
(2)做好排查登记工作,认真落实监管措施。地方政府组织公安、卫生和居委会等部门对辖区内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排查工作。对排查出来的有肇事肇祸倾向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基本信息采集,并录入全国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系统,经严格核实,确保数据真实准确。辖区公安部门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肇事肇祸和轻微滋事行为的处置要及时,对具有暴力倾向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则由公安部门、患者家属、社区居委会或患者单位共同落实日常监管和治疗措施。公安部门协助医疗、民政等相关单位对存在自杀、自伤或有严重肇事肇祸倾向及行为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实施强制医疗。
(3)做好走访工作,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基层派出所主动联合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走访调查,全面掌握患者的基本信息、病史、治疗和监护情况,并登记建档。为了细化管理工作,更及时、更准确的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管理,可以根据重性精神疾病的发病特点,把患者分为稳定型、关注型和重点型三级进行分类管理。此外,对重性精神疾病的管理工作还要突出重点,全面采集肇事肇祸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详细信息,建立健康档案,并将其列入“重点管理人口”进行管控。
(4)加大管控力度,强化落实责任措施。对于易肇事肇祸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管控工作,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乡镇政府、辖区民警要明确责任意识,患者家属要落实监护责任。对有家属监护的易肇事肇祸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辖区民警要与其家属签定担保书,责令其监护人对患者加强监管;对没有监护人或家属的,由患者所在单位、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履行监管职责;对“三无”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由当地民政部门妥善救助。
(5)强化现场处置,落实精神卫生法律法规。对于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肇事肇祸,尤其是在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肇事肇祸的,公安部门要迅速出警处置,严防事件扩大化;及时发现新发病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贯彻落实精神卫生法律法规,对患者及时实施救治,保证患者的合法权益。
5.2.5 保护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隐私。
为及时、准确地掌握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管理情况,2011年,我国正式启动了国家重性精神疾病基本数据收集分析系统,实现了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网络化、智能化管理,精神科病案资源共享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然而,由于病案中记录着患者的基本信息和病史、家族史等隐私内容,因此,如何做到既能最大限度地利用病案资源为精神疾病患者及社会服务,又能保护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隐私权、知情权等正当权益不受侵害,成为今后针对重性精神病人管理的一个重要议题30.
保护好重性精神病人的隐私问题,应该从多方面进行保证:
(1)加强病案管理质量,健全医院病案管理体系。医务科、临床科室和病案室人员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建立健全医院病案管理组织机构。作为医院的业务管理机构,医务科制定病案质量管理的具体计划和方案,加大病例质量管理力度,完善病案管理委员会的专项工作,执行病案管理委员会的各项决定和管理措施;临床科室成立病历质控管理小组,各质控组由科室主任、护士长和业务骨干等组成,主要负责本科室的病历质量与病案安全管理工作;病案室主要负责检查病历的完整性以及全院病案的收回、整理、归档等工作。
(2)完善精神科病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制度化。第一,应规范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为病案形成过程提供规范与要求。第二,完善病案质量管理相关的制度与职责,使病案管理工作制度完善、程序规范,质量保证。
(3)提高病历书写水平。病案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本,病案内容必须客观、真实,格式要规范,语言要准确、条理清楚。首先,对医务人员进行重视病案质量的教育,高度重视病案的管理和质量。其次,对新进医师进行病历书写规范化培训,使之熟悉病历的书写质量要求,掌握病历的排序、整理和归档等工作程序。再次,通过病历检查、讨论等形式,强化提高病案质量和保护患者隐私的重要意义。
(4)提高病案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严把病案利用关。我国《宪法》、《档案法》和《精神卫生法》等多部法律法规中都有保护患者隐私的规定,病案管理人员应自觉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在工作中必须坚持执行法律规定,落实精神科病案管理的各项制度,在各环节管理责任到人,确保病案的完整与安全,严格把住病案复印关口,避免泄露患者隐私。
(5)加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提高病案室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医务人员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自觉保护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隐私权,严格遵守病例书写规范,不伪造、篡改或销毁患者的病例,不泄露患者隐私,为患者提供温馨、安全、有效的医疗服务,遵守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法律责任。病案室管理人员要严格杜绝非病案室人员进入病案库房,以免病人信息的外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