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突发性事件等公共危机不断出现。公共危机直接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考验着各级政府的应急管理能力,关乎到国家政治经济的发展与稳定。公共危机管理的实质就是危机决策。而地方政府是公共危机决策重要主体,是公共危机管理的具体行动者,并且在公共危机管理过程中担负着重要责任。切实提升地方政府在公共危机决策中的能力,提高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的效能,对于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增强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建立健全公共危机管理机制具有重要作用。
本文以地方政府公共危机决策能力为选题,基于公共危机管理理论与危机决策理论的分析,详细探讨了菏泽市在危机决策能力提升方面的做法,总结了我国地方政府在公共危机决策中的现状及问题,最后提出了地方政府危机决策能力提升的路径选择。本文主要从五个部分展开论述。第一部分重点阐述了选题的背景及原因、地方政府危机决策方面国内外的研究现状、研究方法与主要内容。
第二部分着重对几个基本概念进行界定,提升了概念论述的严谨性。此外,本文从几个方面述了地方政府提升公共危机决策能力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第三部分总结了菏泽市在提升公共危机管理能力、加强危机决策能力建设方面的具体做法。菏泽市作为山东西部地区的一个地级市,在加强公共危机管理,提升危机决策能力方面的探索为其他地市提供了很好的经验借鉴。
第四部分深入探讨了地方政府危机决策能力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在危机决策中地方政府价值目标不明确、危机决策中公民参与不足、危机信息系统不完善、危机决策的科学化程度不高。造成以上问题的原因在于公共危机决策的风险意识不足、信息化社会对危机决策构成挑战、地方政府决策者应对危机的能力不足、危机决策机制尚不完善。
第五部分提出在提升地方政府危机决策能力的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人为本、及时性、权变性与合法性原则,具体来说地方政府提升公共危机决策能力就要确立以人为本的价值目标、加强对地方政府决策者在应急管理方面的培训、不断完善公共危机决策信息系统和实行多元主体参与共治,以实现提升公共危机决策的质量和效果、有效应对公共危机管理的目的。
关键词:危机决策;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决策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