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章 绪论
1.1 论文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营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推动力量。截至 2013 年底,我国私营企业超过 1250 万户,个体工商户超过 4400 万户,民营经济占 GDP 的比重已超过 60%,占税收的比重已超过 50%,民间资本固定资产投资占比超过 62%,吸纳了城镇就业的 80%和每年新增就业的 90%[1]
.与此同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拉开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大幕,而改革的核心问题就是要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大幅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更多地发挥市场配置作用和中介组织的服务作用。作为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工商联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政府职能的转变,对工商联创新和转变职能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地方经济,将是各级工商联组织不可推卸和越来越重要的职责之一。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工商联虽然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受到国情政策、外部环境和自身条件的种种制约,其在促进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仍然存在职权不清、职能缺位等问题,也还有很大的作用发挥空间。因此,本文以山东省工商联为例,通过对工商联促进经济发展的现有措施、存在的问题和原因进行分析,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对改进工商联组织促进经济发展的实践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和现实意义。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 国外研究综述
我国工商联又称商会、总商会,在西方发达国家,商会萌芽于欧洲封建社会的商人,随着不断的发展被定义为是"由企业、自由职业者和热心公益事业的公民等自愿组成的组织"[2],其主要职能是通过沟通联系、协调服务等,促进工商业以及社会公益性事业的发展。二十世纪 70 年代末期产生的"第三部门"理论,是西方国家商会的一个重要理论来源,其核心是将政府做不好、做不了的事交给社会,私人物品交给市场,准公共物品或准私人物品交由非政府非企业的"第三部门"承接,而商会恰好符合第三部门的特征。
杰勒德·克拉克认为商会组织是非盈利的经济类民间组织,是为商会会员提供的营利性组织和政府组织之外的另一种选择,并取得其信赖;另一种是政治学观点,认为商会组织作为第三方一方面调和人们对公共服务的渴望,另一方面企图透过第三方来增进政府提供福利服务的角色与功能;第三种是社会学观点,商会可以维护群体关系,甚至代表特殊群体剥益,可以强化其内部自主意识以提高对外环境的影响力。
以荷尔格施旺内克为代表的国外学者将商会分为以美、英为代表的市场模式和以日、法、德为代表的合作型模式。市场模式的商会奉行自由资本主义,其职能主要是为企业服务,包括提供商业、政策信息及经济、技术交流等服务;维护企业利益;影响政府法律、法规等政策制定;协调劳资纠纷;行业自律。合作型模式的商会,由于政府对经济的干预比自由资本主义国家要更广泛、深入,其与政府的联系也更紧密,职能主要包括:为企业提供商业、政策信息和经济、技术交流、培训等服务;维护企业的利益、减少中小企业的交易成本,影响政府产业等政策的制定;开展协调价格、行业自律等工作;贯彻政府的有关政策,协助政府进行行业管理。
国外学者也对中国早期商会进行了研究,应莉雅在《近十年来国内商会史研究的突破和反思》中提到,在 20 世纪 20-30 年代,一些在华日本人以田野调查的方式对商会的活动进行考察,之后,根岸佶和小岛淑男在研究辛亥革命和商人的论文中涉及到商会,而曾田三郎和仓桥正直的论文则直接以商会为题。法国学者白吉尔也曾以上海商会为例对中国资产阶级进行了研究。陈锦江(Wellington K.K.Clan)的博士论文《清末现代企业与官商关系》用一章的篇幅专门以上海商会和广州商会为举证对象讨论商会在清末现代企业与官商关系中所扮演的角色。
1.2.2 国内研究综述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成立于 1953 年,简称全国工商联,又称中国民间商会,各地的工商联组织在全国工商联的指导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逐渐成立,截至 2013 年底,全国工商联共有县级(含县级)以上组织 3381 个,工商联所属商会组织 32525 个,已形成覆盖全国的组织网络。现在的工商联是由旧商会、工业会、同业公会等改造而来,因此,我国对工商联的理论研究主要围绕着商会进行。
国内近代商会研究的学术史发展过程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20 世纪 80 年代初到 90 年代初是商会研究的初起阶段,90 年代初到迄今为止为研究的蓬勃发展阶段。现有的理论研究和着作不同程度地运用社会组织系统论、政治学理论、现代化理论和法学理论,系统深入地探讨了中国商会研究领域中的一系列基本问题,如近代中国商会诞生的社会背景、组织结构、社会功能,官商关系,商会与中国早期现代化,商会与中国资本家阶级的成长,中外商会的比较等等。其中,与本研究相关度较大的是对商会的社会属性、经济功能方面的研究。
(1)对商会社会属性的研究。在 90 年代以前,学术界有关商会的社会属性问题主要有 4 种不同的观点,分别是"官办机构"(仓桥正直等)、"半官方机构"(邱捷等)和"民间商人社团"(徐鼎新等)、"督商办社团"(朱英等)。90 年代以来,一部分学者仍坚持过去的看法,但进行了新的论证。彭帮富在《北洋时期商会历史作用之考察》中进一步肯定了仓桥正直等关于商会为"官办机构"的观点,认为商会是法定的官方团体,官府倡办商会的根本目的是造就维护自己统治的经济基础和阶级力量。朱英作有《转型时期的社会与国家-以近代中国商会为中心的历史透视》,他运用国家与社会理论,在强调商会的诞生与清政府的倡导、鼓励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的同时,指出"商会基本上保持了民间法人社团的性质,具有较强的独立性和自主性,也表现出明显的自愿和民主原则,突出地体现出以契约性规章维持其内部运作的特征".虞和平从法律观念的角度提出了"法人社团说",他认为法人社团特征是商会组织的根本社会属性,并贯穿于商会的目的认同体系、成员资格界定、组织协调系统和社会整合功能之中。
(2)对商会的经济功能的研究。理论界普遍认为,在某种程度上商会可视作近代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制度化产物。有学者认为,商会具有"协调"、"管理"、"社会"三方面的功能,或认为商会具有"经济机能"、"行政辅助机能"、"自卫机能"等社会功能。虽表述方式不同,但都注意到了商会在近代经济领域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宋美云利用"交易成本"理论探讨了商会作为民间经济组织在市场经济中不可替代的作用。应莉雅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交易成本方法对天津商会加以研究后指出,天津商会在其发展过程中构筑了一个复杂的内部和外部组织网络,形成有效的运行机制,这一网络化组织具有减少区域市场交易成本的经济功能。史建云在《简述商会与农村经济之关系-读天津商会档案汇编札记》中阐述了商会对农村经济起的积极作用。郑成林考察了商会积极投身于缉私运动的努力。
孙炳芳、张学军注意到直隶商会在推动近代棉业改良与发展中所起的作用。
1.3 论文的研究思路和方法
1.3.1 研究思路
论文主要由以下五部分构成:
第一部分阐述工商联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首先界定本文中工商联、民营经济等相关概念,然后分析了工商联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理论基础如社会治理理论、非政府组织相关理论。
第二部分分析我国工商联组织与民营经济的关系。首先说明工商联组织的定位;其次分析工商联与民营经济的内在联系,即民营经济是工商联出现和发展的基础、前提,工商联是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平台;最后分析工商联对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作用的表现。
第三部分介绍山东省工商联促进地方民营经济发展的主要做法和成就。介绍了山东省工商联的组织概况,简述了其在促进山东经济发展的实践中所采取的"齐鲁行"、"三个对接"等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就。
第四部分对山东省工商联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概括和原因分析。
主要有受重视不够,作用力度不大、难发挥;行业商会、异地商会等工商联的延伸手臂作用不够;自身组织建设有待加强,县级工商联力量薄弱等制约因素。
第五部分提出了山东省工商联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对策建议。该部分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既围绕如何更好的做好政府参谋助手提出了建议,也从工商联加强自身建设的角度提出了相应的措施,并对每一部分进行了详细的对策分解。
1.3.2 研究方法
文献资料法。本文综合查阅、搜集和分析国内外已有的大量研究素材和成果,在此基础上展开研究,这是本文研究的素材和理论基础。
案例分析法。本文研究以山东省工商联为例,研究了其工作现状和存在问题,并通过分析对比提出了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1.3.3 论文的创新与不足之处
本文以山东省工商联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几项措施为切入点,深入分析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工商联这一组织在发挥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存在的问题,面临的困境,并充分借鉴国内外同类组织的相关经验,对山东省工商联开展经济服务工作提出了有针对性和实际操作性的对策建议。但是,作为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工商联组织的各项职能尤其是经济服务职能还要随着政府职能转变和完善社会服务功能的深入才能逐步实现,现阶段还要受到诸如机构改革进程、国家统战政策等方面的制约,因此,论文中部分对策建议更多地是顺应发展趋势提出的,当前可能很难付诸实践。同时,受自身的知识结构、学识水平和社会阅历的限制,论文在很多方面还没有充分的研究探讨,在理论探讨、实证研究等方面存在着诸多不足,需在日后的工作实践和学习中对此继续研究和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