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中国对外贸易政策运行中政府行为存在的问题及制约因素分析
4.1中国对外贸易政策制定和执行中政府行为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科学技术革命的背景下,经济全球化和生产全球化的趋势越来越突出,这是促进对外贸易兴盛的强大动力。各个国家在积极参与国际竞争的同时,都有必要也有可能更多的参与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不断调整外贸政策以促进本国经济的发展。这意味着中国会处在一个错综复杂而又变化多端的国际趋势之中。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我国将作为一个经济实体更全面的融入到全球经济中,我国同其他国家和地区间的商品和服务等方面的交易将会更加扩大,促进了中国企业在国际范围内的公平竞争。另一方面,中国制定和执行外贸政策的水平和在此之中政府行为与定位的影响也将不断提高。不过不可否认的是在中国对外贸易政策的运行中依然面临着一些问题。
4.1.1 对外贸易总政策导向不明确
1995 年,中国政府在亚太经合的会议上表明,中国将在 2020 年达到贸易自由化的良好状态。但实质上中国对外贸易总政策导向并不明确,这突出表现在中国的外贸自由化原则不清晰、贸易自由化进程不明确、相关政策措施不确定等问题上,这种盲目不清晰的状态会成为中国外贸发展的障碍。这种总导向的不清晰也导致某些政策措施也不依据标准行事。比如国内的一些杂乱的出口政策导致贸易冲突不断;外贸代理制仍然有着很多问题没有解决,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完善,《暂行规定》和《合同法》依然没能使委托人和代理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得到真正平衡。
4.1.2 保护政策和政府行为定位不当
首先,基于贸易自由化原则,中国的幼稚产业应该只是以领头企业被保护为原则。但是在实际情况中,中国的外贸政策是对所有的幼稚产业都进行保护,这就造成一些高耗低效的企业也能钻空生存。除此之外,中国的很多企业都不能形成规模经济缺乏竞争优势。
其次,基于外贸自由化的发展过程,当中国本国的企业发挥了自身优势能与国际上各国的企业公平竞争时,政府就要取消对国内企业的保护政策。但是在实际情况中,中国仍然对一些能够与国外市场竞争的产业采取了保护政策,通过这样的手段来限制外来消费品和奢侈品的进口。比如中国在 2001 年对服装鞋帽产品征收了很高的关税,甚至达到了 29%,超出了中国的平均关税率,15.3%.
这一问题又突出表现在中国进口政策的过量保护上。中国在 2001 年的平均关税率为 15.3%,超出了发展中国家 9%的税率太多,直到 2015 年仍然高达 9.8%.
国内市场中还有非关税壁垒的诸多问题,造成了内部的过度保护。政府对外贸带动产业结构升级、技术带动产业发展的问题不太关注,使得利益难以最大化。政策定位不当使国内经济增长中外贸的定位和意义不断减弱,政府对外贸政策中政府行为的认识还处在一个相对模糊的状态。
4.1.3 贸易政策措施体系不完善
首先,外贸政策措施脱节于国内产业政策。比如中国的关税结构仍然存在着些许问题,在一些特殊领域,零部件或者税率制存在着明显的差距,这些差距确切的对企业的经营活动产生了不利影响。国内的关税政策在一些角度上,不能很好地发挥政府对重点行业保护的作用。
其次,我国外贸政策和措施之间的配合不默契。外贸政策提出的一些思路,在真正执行中存在着很多偏差,导致贸易措施对政策产生了不利的影响。我国一方面大量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和设备来发展国内产业,却忽略了本国资源的开发,也没有能针对性的对技术进行应用。另一方面又鼓励外商发展出口加工贸易,从而导致国内优势资源的浪费,进出口之间不能形成良性的互动关系。
4.1.4 外贸宏观调控体制不健全
对外贸易政策的合理制定和有效执行,必须要与相关的整体的体系相配合,政府要调整政府行为的运行状况,确立符合本国国情的市场体制,政府还要对配套的系统和设施进行完备,深化金融市场改革,更好的深化外贸体制改革。
在中国实现改革开放之前,国际贸易基本上靠政府直接干预的手段从而实现对企业的强制管理。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国内市场体制的进一步改革,中国的对外贸易宏观调控体系走向了以经济法律手段为主的道路,政府行为政策干预都只是作为辅助的手段。但在实际情况中这种体系依然存在着一些不足,它并不能很好的适应外贸经济的发展。一是行政计划指令表面上是被废止的,但实际上只是换汤不换药,一些进出口指标打着旗号其实还是变相的行政计划指令;其次是政府直接调控和管理进出口贸易的范围还是很大;再次是国内还是有对外贸易经营审判权的影子,这严重阻碍了中国对外贸易的进程;最后是中央政府在现实中仍对国有制的对外贸易企业有政府行政干预的现象。这些不足很大程度上阻碍了中国对外贸易体制的进程,政府必须采取对策进行处理。
4.2 基于中国对外贸易政策运行中政府行为的制约因素分析
外贸活动的主体是在此之中的企业和个人。在对外贸易中这些企业和个人分别属于国际上的各个国家。贸易政策的制定者以国家的整体利益为中心,地位和自主权也因国家的不同而不同,因此国家是拥有自己的自主收益的国际贸易的主体。通过各国间的政治和经济关系的角度来看,对外贸易反映主权国家间的经济政治关系。贸易政策反映在国际政治和经济关系,是国家外交政策的重要角色之一。国家作为外贸的掌控者既能运用政府行为与其他国家开拓贸易市场,又可以制定出符合自身利益的贸易政策。在外贸政策中的政府行为,是与经济发展和国家经济实力的一个特定阶段有关。当然,也一定程度上受非经济因素的制约,如政治,社会意识形态,国情等等。
4.2.1 国家利益对贸易政策的影响
在对外贸易中,国家本身都是任何国家的外贸主体。国际贸易从起先到最终都存在着一国政府对国际贸易活动进行政策干预的特点。国家制定贸易政策的出发点是为了获得国家利益。现代国际关系和国家政府的权利在国际法中作为了国家经济利益的主要机构的实施和维护者。此外,政府必须以其经济本国的利益为根基。正如美国首任总统华盛顿所指出的一样:"除了国家利益别指望政府能在其他的基础上采取行动,政府无权那样做".发展中国家更要加强这个观念,通过在外贸活动中政府干预和控制来保护国家的经济利益。
在现实中, 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制定和实施不同的贸易政策,正是反映了它们国家利益和政府行为的不同诉求。发达国家一般都选择自由化程度较高的贸易政策。比如在乌拉圭回合中, 发达国家的大多数的关税减让政策都规定从 1995年起,以致在后面的 5 年内全部实施, 平均关税率从 6.3%降低到 3.8%.这种贸易政策为其营造了更开放的国际市场, 实现了对外贸易推动经济发展的作用。发展中国家为了实现工业化,其贸易政策一方面要支持本国初级产品的出口从而获得所需的外汇与技术;另一方面还要提供本国需要的生产资料和市场空间。所以,发展中国家大体上选择的贸易保护的对外贸易政策,这是为了实现工业化的国家利益。
4.2.2 国内利益集团因素的影响
正如樊刚所说:改革本身就是经济激励的过程,也就必定会造成利益的重组。
个人经济体制转型摆脱"道德人"的行为特征,从而使"经济人"的特征越来越明显,这就为利益集团对外贸政策中政府行为产生影响奠定了基础。
很多国家国际贸易政策的选择出现失误,恰好是受到国内利益集团的制约。
"在民族国家的框架下,国家利益必须超越一切,但是民族国家又恰好作为人的聚集体,是各种不同利益取向组合的聚合体,看起来,一些利益集团十分强调国家利益,而实际上却是以国家利益的名义,谋取各自集团的利益;这样一些分利联盟的存在,往往要通过集体行动来增加自己的利益,但其结果却是以损害国家整体利益或弱势团体利益为代价的。"一些强势集团的政策选择,虽然会在总体上造成巨大的损失,但是分摊到各个受损者的身上却是微不足道的,或者虽然损失比较大,但是由于个人抵制成本太高得不偿失,因而放弃抵制,排除了这类政策被否定的可能性。
4.2.3 政府职能转变的影响
对于外贸政策中的政府行为而言,政府职能部门对其造成重大影响。政府职能部门是对外贸易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者。政府部门关注的功效,平时体现为部门员工服务的目标的威信和作用力。各个职能部门成员会向政府提议设置贸易障碍,保护自己地方的利益,限制外来竞争,从而向外人证明他们的称职。
国际贸易的往来中,存在着地方政府和一些企业,经常与属于"兄弟"的本国的地方政府及企业竞争从而夺取广阔的市场占有率。更有甚者还与国外商人联合来通过市场争夺,限制国内地方政府及企业对市场的加入。笔者认为"兄弟竞争"现象的出现,与政府行为息息相关,政府职能的转变和责任更是其重要的影响因素。要避免"兄弟竞争"这一现象,需要转变政府职能,改革政府体制,加强各级政府的责任,通过制度和政策行动来发挥持续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