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绪论
1.1 研究的背景
1.1.1 无障碍环境研究的原因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对弱势群体的关注程度已经被世界各国作为衡量国家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标志。社会老龄化和残疾人问题是全世界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引起世界各国的广泛重视。据统计,目前全世界残疾人总数已达 6 亿,约占世界总人口的 1O%,现在每年增长残疾人数为 1500 万,与此同时世界老年人口的增长速度很快,6O 岁以上的老人已经超过 7 亿[1],其中日本是人口老龄化程度较高的国家,截至 2003 年 9 月,日本约有残疾人 350 万,65 岁以上的老人 2400 多万,约占全国总人口的 19%[2];美国 2005 年残疾人数达到 5440 万,占总人口数的 18.7%[3];目前日本、美国、澳大利亚、英国、瑞典、荷兰等许多国家十分重视保障老年人、残疾人出行参与社会生活,已形成比较完善的无障碍法律、法规体系。我国是世界上残疾人和老年人最多的国家。截至 2006 年 4 月,全国共有各类残疾人 8296万,占人口总数的 6.34%[4].2000 年,我国 60 岁以上老年人总数约为 1.3 亿,超过了全国人口总数的 10%[5],他们是社会中必不可少的群体,但是这些弱势群体由于无障碍环境建设的不完善,使其出行具有很大的困难,导致他们当中的很大一部分不愿走出家门。伴随着残疾人对社会需求的不断增长,对生活品质的需求不断提高和老年人数量的急剧增长,以致我们面临着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无障碍环境的建设。
在城市的发展中,这些数量不菲的弱势群体无法融入我们的社会,影响的不仅是他们亲属的生活状况更是与各方有关人士息息相关。因此,为让所有人共享平等、安全、和谐的社会生活环境,特别是那些行动不便者,使其能像其他肢体健全人一样平等地参与到公共生活,尤其是户外的公共环境当中,本文对公园无障碍环境设计进行深入的探究。
当今城市规划发展中,无障碍设计已成为本世纪环境景观设计中的重要内容,因此也是本论文选题的切入点。无障碍设计是现代设计师在设计时首要考虑因素,在设计当中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无障碍设计的目标是让社会中所有成员,尤其包括残疾人、老年人等一些弱势群体,都能在社会生活中享受到自由轻松、行动方便的活动空间。这就需要在无障碍设计中,充分运用各种感官元素,将无障碍设施和感官元素紧密的结合,为残疾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创造出他们翘首以盼的正常生活和参与社会的便利条件,并且也可以给正常人提供更多、更好的环境去享受、体验“以人为本”的设计思想和理念,充分体现出设计者的社会担当与责任。
1.1.2 无障碍环境作用及存在的问题
为确保残疾人、老年人等弱势人群的行动自由,扩大他们的行动范围,鼓励他们走出自己的内心世界,真正融入到社会环境中,故在城市的建设中进行户外无障碍环境景观设计。使这类群体同正常人一样享受社会物质文化成果的同时,也使他们真正成为社会的一员,为社会的进步与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由于对无障碍环境设计的认识不足及对这类人群的了解甚少,相当一部分人认为这类人群所占比例很小,为少数人花大量的钱不值得,不如把精力、时间、金钱花在正常人身上(特别是青年人身上),为其营造轻松的环境缓解他们的生活压力,从而为社会创造更大的价值,正是这种扭曲的认识阻碍了无障碍环境的建设。仔细想想,无障碍环境的设计是否真的如其所说只为少数人享用、受益。在人的一生中包括童年、青年、壮年与老年等四个阶段,而且在生命的旅途中往往有不可预知的疾病或意外事故等会导致暂时的失能或行为障碍,甚至成为残疾[6].由此可见,无障碍的城市环境并不仅为个别群体所建设,而是为社会每个单独的个体服务的。
1.1.3 无障碍环境设计意识需加强
从 1974 年联合国提出无障碍环境主张以来,世界各国都将无障碍环境建设列为社会进步和文明的重要标志。我国的无障碍建设起步较晚,于 20 世纪 80 年代初开始,历经坎坷到目前为止,我国的无障碍设计仅仅运用在城市道路和建筑物内的设施方面,却存在很大的问题,面临严峻的挑战。户外环境中的无障碍建设发展更为缓慢。21 世纪以来,户外公共空间的设计大量采纳了无障碍设计的思想。由于没有成熟理论的指导,仍处于初步阶段。
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至今为止已经历 30 年,虽然说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但是无障碍体系仍然不够完善,无法成为一个系统。同样无障碍建设中也存在个数不胜数的问题。提高整体社会意识十分必要,将公共开放空间与地铁等室内公共空间“一视同仁”,如在户外开放空间设置颜色醒目的爱心座椅等类似设施,以唤醒民众平等和谐意识。这不仅关系到改变设计师、学者、企业家、管理者、社区居民…而是改变民族的心态[7].改变民众的心态之后需要社会公众参与性,即最终使用者或其代表参与到设计过程中来。但研究得来的建议不能代替公众参与。这种协作过程,由于吸收了当地参与者的智慧,有可能创造真正与社区相关、具有社会包容性、影响力大的环境[8].
在城市建设中不论是公共设施还是一座建筑内,无障碍环境建设惠及的不只只是残疾人、老年人等,甚至是社会上的每一个人,无障碍环境是为广大人民群众所设计的,但意识的缺乏却不是一时能改变的问题。因此需要我们对无障碍设计进一步加强。
1.2 研究对象的界定
1.2.1 无障碍设计
无障碍设计,英文名为 barrier-free design,它是 20 世纪初由西方建筑设计师所提出的一种全新的设计理念,旨在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为广大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社会弱势群体提供一个行动方便、安全的活动空间。因此,大部分人认为无障碍设计包括物质环境、信息和交流等方面的无障碍。物质环境无障碍主要是指城市道路、公共建筑物和居住区、园林绿地等的规划设计与建设应保障行动不便者的通行和使用的无障碍;信息和交流无障碍则主要是指公共传媒对听力言语和视力障碍者信息交流的支持[9].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无障碍设计应包括两层含义:一是传统意义上讲的设施无障碍,如建筑出入口的无障碍、盲道的铺设、坡道和台阶的无障碍等;二是非传统意义上的景观无障碍,主要指保证景观设计要素的无障碍,景观的设计要素有地形、水体、场地、植物、建筑及设施,将无障碍设计思想运用到这些要素当中。
1.2.2 五感设计
五感设计是将感官元素运用到设计当中,周梦佳,蔡平在《五感“设计在景观中的研究与应用》中介绍到”五感“是人发挥五种感官功能而形成的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这五种感觉是人感知世界的普遍方式。在定义上”五感“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五感“是指在生理意义上单纯地由人的眼、耳、鼻、舌、身的生理感官作用,自发形成的对事物和环境的视觉感、听觉感、嗅觉感、味觉感、触觉感;广义上的”五感“是指人通过人体的这五种感官对周围事物进行有意识地观察、感知、分析、处理,进而上升到意识层面,在大脑中进行信息的综合加工,从而形成更高层次的理性建构[10].
1.2.3 弱势群体
所谓的弱势群体通常也被称作社会脆弱群体和社会弱者群体,它的界定不是由生理特征和体能状态而是依据人的社会地位和生存状况,形式上来讲是一个虚拟的群体,就是那些生活状况较差,缺乏能力或者是被边缘化的、不被社会认可的、遭到排斥的人的概称。其中弱势群体包括残疾人、老年人、儿童等,本文中主要针对残疾人和老年人两类群体的需求展开研究。
(1)残疾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提到: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11].本文以此定义作为标准。残疾人分为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六个类别[12-13].
由于本课题研究的是公园无障碍环境设计,故课题研究的残疾人主要是具有残损、残疾和残障的人群,这也正是公园无障碍环境设计的基础与出发点。因此,首先明确它们各自的含义并理解和掌握它们之间的区别与联系。1980 年《国际残损、残疾和残障分类》明确了”残损“”残疾“和”障碍“等概念,以一种更加明确的标准来指导康复工作人员、相关的服务者、设计者们如何为这类特殊人群服务。
○1 残损,是指在心理上、生理上、解剖结构上或功能上的一定程度的缺损或异常,是生物器官系统水平上的残疾[14].残损在一般的情况下是不会因为时间的变化而发生改变的,但是这种损伤情况一旦发生,可能会直接影响到人正常的行为和生活,这种情况的发生是由于人生理上的缺失或者是精神功能系统上的不足而引起。
○2 残疾,是指由于残损使能力受限或缺乏,以致人不能按正常的方式、在正常的范围内进行活动[14].它是个体水平上的残疾。由于这种残疾情况主要影响人的各种肢体部位,因此,残疾便是造成人的感官失调的重要因素之一。
○3 残障,是指由于残损或残疾,而限制或阻碍一个人进行正常的(按年龄、性别、社会和文化等因素评价)社会活动,是社会水平上的残疾[14].这种类型的残障主要是造成残疾人在他们的生活环境中经常出现行动障碍。而这些障碍就是指在工作、学习或生活环境中,例如在生理方面、文化方面或社会方面等对残疾人”运动性能“所形成的障碍。可以说障碍是由残损和残疾引起的,这就为设计师们提出了一个嗤需解决的问题,努力减少这类特殊人群因运动性能减低而造成的生活种种障碍问题,鼓励他们走出家门,融入到社会环境中去。
(2)老年人我们对老年人口的研究,通常从三个方面如心理、生理和年龄去考虑。由于老年人身体功能水平的不同,我们将其划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此时的老年人和普通人身体健康水平大致相同,还能够进行日常的锻炼且可以慢跑;第二阶段,这时的老年人会容易出现绊倒,眼花、耳鸣等,但步行时不需借助任何其他的器具;第三阶段,在此阶段的老年人行动开始变得困难,需要借助轮椅、拐杖等工具进行活动;第四阶段,长期维持卧床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