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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市湿地景观设计的探讨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6-01-05 共274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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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西溪城市湿地的景观设计探究
【第2部分】经济与生态双赢的湿地景观构建绪论
【第3部分】城市湿地景观概论
【第4部分】 关于城市湿地景观设计的探讨
【第5部分】关于城市湿地景观设计的案例分析
【第6部分】关于城市湿地景观设计的总结
【第7部分】城市湿地景观建设研究结语与参考文献

  3 关于城市湿地景观设计的探讨

  3.1 城市湿地景观规划设计的基本原则

  据《城市湿地公园规划设计导则》(以下简称《导则》)中所述,“城市湿地公园规划设计应遵循系统保护、合理利用与协调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在系统保护城市湿地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发挥环境效益的同时,合理利用城市湿地具有的各种资源,充分发挥其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在美化城市环境中的作用”[2]为其提出的城市湿地景观规划设计中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导则》还明确指出了三个应当遵循的一般性原则应当运用于城市湿地景观规划设计中:①总体系统保护的原则;②合理开发利用的原则;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在总体系统保护的原则中,“保护湿地生态系统的连续性”“保护湿地的生物多样性”“保持湿地资源的稳定性”“保护湿地环境的完整性”被放在重要强调的地位;在合理开发控制利用的原则中,合理开发利用湿地动植物、矿物资源、水资源,展开科研与科普、休闲与游览活动被放在重要强调的地位;在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中,湿地景观设计与城市规划整体风貌相统一相协调、城市湿地景观中的人工建造设施其规模与数量应受到限制、景观内建筑小品风格等[32].

  城市湿地景观规划设计中应遵循的原则,归根结底,就是对城市湿地进行适当的保护修复与合理的开发利用的问题。如何在城市湿地景观规划设计中落实《导则》中指出的几项原则,同样值得我们的探究,笔者翻阅总结相关知识后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作为重点切入点:①重要保护区域(多数是指是园内湿地景观有较强的原生性的区域或敏感的湿地生态区)应该占湿地景观总体面积或面积相对比较大的比重,由此提供给多样的生物更多的生存空间,确保该地域有着完整和丰富多样的生物,保持湿地生态系统的相对完整性可以帮助维持湿地系统独有的生态功能、结构构成及演替规律;②尽量维持湿地自然生物栖息地原始状态,不破坏它的原始性,特别是景观内生态敏感区域,更要加倍维护和保护区域的湿地景观和自然风貌;③定期维护,确认景观内水系与景观外自然水系能够畅通的进行循环交换;④保护湿地水体底部的水泥及其栖生物;⑤保护湿地景观地表生物、水生生物和陆生植被,保证城市湿地景观生物物种的多样性;⑥城市湿地景观中应将游人进入的区域明确圈定出来,禁止游人进入的面积不可过于小要占总区域的一定比例;⑦分析、预测湿地景观的最大客流量及特殊时节的客流量,对入园游人量实施合理的控制措施[33].
  
  3.2 城市湿地景观边界与范围的界定

  城市湿地景观规划设计中包含了多项工作内容、涉及多方面知识,其中难度比较大的工作就是确定城市湿地景观的边界与范围。《导则》指出:“城市湿地公园规划范围不可没有参照物而盲目确定,应从所在地形地貌、景观包含水系、区域林地状况等多方面综合考虑,认真衡量后再确定。城市湿地景观应会受到周围用地的干扰而影响到湿地生态系统的完整性的连续性,因此,规划城市湿地景观范围时尽可能的以水域为核心,将区域内可能造成影响的用地都纳入规划范围,尤其是城市湿地周边有草地、林地、水体、溪流的情况”、“确立城市湿地公园边界线时应注意以保持湿地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为前提,并以确保湿地景观与周边环境的连通性为原则,尽可能的减少一些人为因素造成的不良影响,例如:城市建筑、道路等,提倡在湿地周边增加植被缓冲地带,为更多的生物提供生息的空间”“ 城市湿地公园应具有不小于 20 公顷的一定的规模,以便于充分发挥湿地的综合效益”[34].

  什么是湿地景观的边界与范围?落实湿地景观的形状即为边界,确定湿地景观的面积规模即是范围。它的实质就是确定湿地景观面积大小及规模程度。《导则》中涉及到规划设计湿地景观范围与边界的相关规定,这几项法规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把握:①为避免窄线(带)条形状出现,尽可能地让湿地景观的周界变到最短;②作为城市的生态廊道,确立城市湿地景观的范围与边界时应该把城市湿地与城市生态系统的连接度考虑在内;③一般,生活在城市湿地景观建设重点保护区的鸟禽类,它们设有缓冲区、隔离保护区,这些区域不仅是城市景观与湿地景观的连接协调区域,还是湿地景观的区域边界,因此需要有一定的宽度;④确保湿地生态系统区域的完整性;⑤保证城市湿地景观水系自身循环和与外界交换的畅通性[35].

  3.3 城市湿地景观的生态恢复

  由于城市湿地景观遭受的破坏程度远远大于自然湿地,这是由于受到人类强烈干扰的影响,因此,湿地生态系统的恢复工作更应被放在首要位置和更应被强调。城市湿地景观项目是否可以实施成功,直接受到城市湿地景观中中湿地主体景观的恢复程度的影响。《导则》中做了很多关于湿地生态修复的规定,例如:在总则中提到“在维护城市湿地生物多样性和保护湿地生态系统的过程中要注意维持城市湿地结构和功能的完整性,尤其遭受人为干扰严重的区域,实行保护与修复的工作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加强其工作强度。”有专家指出在原则中提到“避免各种资源的贫瘠化”,在规划设计内容中关于湿地保护与恢复功能并增强生态效益等方面的措施和建议“[34].关于湿地景观的生态修复,一般认为它有两层不同含义:一是加强对现有的比较原生态的湿地景观和湿地生态系统的保护;二是尽量将已受人为破坏的湿地系统或者城市湿地景观恢复到原生的自然状态。城市湿地景观还不能得到有效高能的管理,是由于我国对于城市湿地景观保护与修复方面的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还都比较薄弱。因此,我们应给予更多的时间精力在城市湿地景观的规划设计工作上,这样其主体景观的恢复或生态系统修复也会得到更多的重视[36].

  经过认真剖析国外城市湿地景观设计的范例,笔者已从众多关于湿地景观规划设计的实践中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提出做好湿地主体景观的恢复和生态系统修复工作应当把握一些要求,例如:①尽量使用湿地的自然修复方式,人工修复需要得到实验性的论证,如若没有得到论证就不要贸然用之,以免造成更严重的损害[37];②所谓湿地生态系统或湿地主体景观的恢复,指的是湿地公园所处区域的区块性、地带性湿地生态系统或湿地主体景观的恢复;③尽量使湿地景观重点保护区处于自然状态;④更加重视引进物种的问题,尽量少引进。在进行城市湿地景观的生态恢复工作中,对于引进 ”外来生物种“问题应慎重考虑,尤其是景观区域的重点保护区,最好不引进”外来物种“ ;⑤全面的考察和检测分析城市湿地景观区域内水体底泥和土壤。没有遭受污染的底泥和土壤尽量不翻动,遇到必须翻动的情况时,分层放置,分层修复[38];用该地区原性较强的湿地底泥将重度污染的底泥和土壤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理手段最好采用进行分层修复;⑥保持景观区域内水系与景观外水系可以畅通的交换和循环交;⑦据推测,城市湿地景观建设的时期耗时较长,是湿地生态系统的修复需要消耗比较长的时间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而生态恢复所需的时间与湿地景观的选址有很大牵连,关键在于城市湿地景观生态系统的自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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