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 语
隐性超期刑事拘留,在我国刑事司法乃至整个国家法律体系内都并不是最重大的问题,但我们绝不能因此而忽视它的存在。在国家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活动中,我们每一个人--无论善恶罪否,都可能成为公权力制裁的对象;而刑事拘留是绝大多数人走入刑事司法程序的第一步。刑事拘留制度具有高度的普遍性,它的文明与否与我们每一个人的基本人权都息息相关。
有人说,隐性超期形式拘留问题的解决根本不在于制度,而是人,因为不管你把制度设计得多严密,把期限规定的多细致,你也不可能完全消除执法者的自由裁量权;而只要有自由裁量的空间,如果执法者有心的话,还是会找到空子可钻的。我不否认这个观点,但我认为,法治相比人治最大的优势就是其通过现实可控的制度设计来解决我们遇到的问题,而不是把希望寄托在人的道德修养。所以我在文章中重点谈的是制度,解决问题的方法也是制度,而没有纠结于执法者的“人权观念”“法治观念”等问题。我并不认为我可以从根本上解决隐性超期刑事拘留的问题,但我坚信,我们只要能往前走一步,我国的法治社会建设就一定比过去更好。
希望本文能够实现此目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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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 谢
鼠标按下保存键的那一声脆响,对我而言却似乎是一声宣告,宣告了我人生一个时代的终结。人说“十年寒窗苦”,可是这一刻我却等了整整二十年!这二十年,我经历了少年的懵懂,青年的叛逆,成年的彷徨;经历了中考失败的沮丧,高考成功的振奋,毕业延迟的酸楚,公考夺标的辉煌。终于,我走到了这一刻,我获得了走上这个社会,实现自己人生价值的资格!
我要感谢我的父母,没有他们就没有我。都说欧美国家男孩子 18 岁就要被赶出家门了,而我都 28 岁了还在啃老。为了我的理想,我可以笑对对任何冷嘲热讽,却惟独不敢面对父母恳切的眼神。但父母从来没有责备我,没有要求我,而是默默地陪伴我,支持我,让我走到了今天。
我要感谢我的老师,没有你们就没有我的今天。小学的李敬丹老师、高杰老师,中学的郑春彬老师、王艳老师,大学的陈雪老师、郑鹤瑜老师,以及那些我无法一一叫出名字的老师们,是你们用你们的知识和品德培养了我,才有了我今天的成绩。我尤其要感谢我的论文指导老师杨明老师,我的论文从选题、开题、到成稿、答辩都倾注了她无数的心血。除了一声谢谢,我不知如何表达自己的心情,而她给我的回应是平静而充满力量的四个字:“我的职责。”
我要感谢我的领导和同事们,没有你们就没有我的未来。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检察院的姜纬宇检察长、唐金梅副检察长、董兆华科长、李雪楠副科长、孙宇师兄,没有你们的帮助,我这个一辈子躲在象牙塔里的“老学究”不可能这么快适应工作环境;没有你们的指导,我也无法完成这样一篇实践性强的论文。
我要感谢我的室友们,没有你们我不会是今天的样子。所谓“人伴贤良品自高”,你们不仅在生活和学习上给了我很多有益的帮助和影响,在我论文的写作中也给我提供了很多参考的资料和有价值的想法,这是我论文成功的重要原因。
不管到哪里,我们永远是最好的哥们儿!
我还要感谢,感谢我生命中所有出现过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