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 引言
1.1 研究背景
20 世纪以来,刑罚执行思想逐渐从"报复刑"转变为"教育刑",世界各国更加的关注和重视对犯罪人进行教育和矫治,这一转变对于现代监狱制度的建立和发展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在非刑罚理念的指导之下,人们对监禁刑开始了反思,世界各国也对刑罚进行了改革,社区矫正正是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发展起来的。
我国自 1978 年改革开放以来,虽然取得了巨大的经济成就,与此同时,社会的犯罪率也不断上升,监狱服刑的犯人也越来越多,特别是进入 21 世纪以来,全国在押犯总数不断攀新高,监狱行刑不断出现一些新问题,管理在押犯人消耗着巨大的社会成本,并且一些犯人在刑满释放后,很难再进入社会得到社会的认可,再度成为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因此,探索和发展社会矫正制度,改革刑罚的执行方式,成为了我国社会发展的需要,而且对提高犯罪人的矫治质量,具有重大的意义。
2002 年至今,我国各省市按照中央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的部署,进行了社区矫正的试点工作,在试点工作的实践中,各省市结合本地方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社区矫正实施工作的管理办法和规定。而关于社区矫正的中央立法尚未出台,地方的很多规定违背了我国现行的刑事法律,在社区矫正实施过程中与非监禁刑罚的规定不符。因此,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迫切需要中央立法予以支撑,以确保我国社区矫正工作的合法性与合理性。立法是对社会实践的法律确认,同时也是推动社会实践的理论基础。目前,学术界和实务界都在积极呼吁出台社区矫正的国家层面的法律,以此推动我国社区矫正的发展,从而实现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
立法原则作为立法主体据以进行立法活动的重要准绳,是立法的内在精神品格之所在。
制定任何一部法律都必须遵循一定的立法原则,只有以这些原则为准绳,才能制定出符合国家基本国情并为人们所接受的良法,只有以此为支撑,才能更好的推动法律的实施。同样的,社区矫正立法原则对社区矫正立法活动具有极为重要的指导作用。同样的,这制定社区矫正法律规范的过程中,必须遵循社区矫正立法的原则的指导,只有坚持这些原则才能使所立的社区矫正法符合社区矫正的立法目的,才能使制定出来的社区矫正法律规范符合我国的国情并为人们所接受,同时才能更好的推动社区矫正法的实施和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
综上所述,我国对社区矫正制度的研究自试点以来颇具成效,近两年来对社区矫正理论问题的研究更是成为了热点话题,但是社区矫正作为一种刑罚执行活动,应当具有规范性和严肃性,然而随着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不断深入,由于社区矫正法律规范的缺失,已经严重的制约着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同时制定一部完整的社区矫正法也是我国刑罚制度改革的需要。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探讨社区矫正立法原则,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1.2 研究目的和研究意义
从当前的学术研究来看,关于社区矫正的研究学术界较多的放在社区矫正的制度、立法模式、执行、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较少有学者把目光聚焦于社区矫正的立法原则上。社区矫正立法原则是社区矫正立法精神最集中的体现,是指导社区矫正制度立法工作的根本规则。研究社区矫正立法原则不仅是制定符合中国国情,为人民大众所接受的社区矫正法的需要,同时也是掌握社区矫正制度基本理论之必需。总之,目前国内外关于社区矫正的研究不能够展现社区矫正制度的全貌,也不足以推动我国社区矫正法律法规的制定,也不能为我刑罚执行制度的改革提供系统、可行的对策和建议。
随着刑法修正案(八)的审议通过,社区矫正制度第一次在我国的刑事基本法上确定下来,社区矫正作为一种非刑罚的执行方式,也是当前改革我国刑事司法体制的必须,而不断深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也将进一步提高我国的刑事法治水平,以此同时,制定专门的社区矫正法迫在眉睫,而制定社区矫正法应该遵循什么样的立法原则,以何种原则为指导,也是我们法律人应该思考的问题。为了将社区矫正制度更好地纳入科学犯罪预防控制体系的建构之内,根据我国自己的情况,借鉴国外的经验,在制定社区矫正法的过程中应该遵循一定的原则,通过这一系列的原则(包括基本原则和具体原则),以便更好的为社区矫正立法服务,制定出更加行之有效符合我国国情的社区矫正法。
1.3 研究方法
研究方法选择是否恰当,在很大程度上往往会影响着我们的研究的好坏,由此可见研究方法的重要性。毛泽东同志曾经说过:"我们不但要提出任务,而且要解决完成任务的方法问题。我们的任务是过河,但是没有桥或者没有船就不能过。不解决桥或者船的问题,过河就是一句空话。不解决方法问题,任务也只能是瞎说一顿。"笔者在研究社区矫正立法原则的过程中主要使用的方法包括了比较的方法、系统论的方法和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等等。这些研究方法是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的,在研究的过程中有时是独立使用的,有时则是交叉使用的。
比较的方法,是本文主要采用的研究方法,只有通过比较,才能够很好的发现其中存在的差异,进而做出正确的评价,好的东西我们可以借鉴,有瑕疵甚至是错误的观点我们要摒弃,由此得到好的、我们可以利用的东西。由于每个国家具体国情的不同,关于社区矫正立法原则也是千差万别,这就需要我们进行比较研究,同时,我国各地方基于十几年的试点工作,也出台了各式各样的关于社区矫正的工作办法、管理规定等,其制定办法和规定所秉持的原则也是千差万别的,所以,笔者通过各国社区矫正的立法活动以及我国各省市出台的社区矫正管理办法所坚持的原则,从中进行比较和研究,提出了笔者关于我国社区矫正立法应该遵循的立法原则。
系统分析的方法,要求我们在研究社区矫正立法的过程中,时刻把握社区矫正立法原则的系统性和完整性,摒弃对社区矫正立法原则一个个孤立地分析。社区矫正立法原则作为指导社区矫正立法的精髓,需要我们明确两点:其一社区矫正立法原则是社区矫正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不能脱离社区矫正而谈立法原则;其二社区矫正立法原则是一个整体,要注意把握每一个层面、种类的原则之间的相互关系,不能把它们孤立起来。只有坚持系统的研究方法,在研究社区矫正立法原则的过程中才能事半功倍。
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强调一切理论的发展都是来源于实际的,社区矫正立法原则研究同样离不开我国十几年的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实际情况,笔者在文章中正是基于通过分析我国各省市开展的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以及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中所涌现出来的一些问题,提出了在今后我国社区矫正立法活动中所需要遵循的立法原则。
1.4 本章小结
本章主要介绍了我国社区矫正制度发展的概况,指出我国社区矫正立法化的趋势,而社区矫正的立法原则在社区矫正立法中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社区矫正立法原则是我国社区矫正立法精神最集中的体现,同时也是指导社区矫正制度立法工作的根本规则。研究社区矫正立法原则不仅是制定符合中国国情,为人民大众所接受的社区矫正法的需要,同时也是掌握社区矫正制度基本理论之必需。
然后,指出了本文笔者采用的研究方法,主要包括:比较的方法、系统的方法以及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通过采用这些方法对社区矫正立法原则进行研究,准确、全面的总结我国社区矫正立法需要遵循的立法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