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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时代遗忘权制度的构建研究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5-12-05 共97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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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大数据时代遗忘权制度的构建研究
【第2部分】数字遗忘权建设探究引言
【第3部分】遗忘权的制度需求与法律属性
【第4部分】关于遗忘权的法案及其启示
【第5部分】遗忘权保障制度的构建
【第6部分】大数据背景下遗忘权研究参考文献与致谢

  摘要

  在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的推动下,大数据时代来临。越来越多的商业活动、决策都依据大数据分析产生。大数据时代在给商业、经济和政策制定方面带来机遇的同时,其无所不知的永恒记忆给个人、企业甚至国家都带来了威胁,数字遗忘权因此提出。欧盟正引领着遗忘权的立法实践探索和理论研究。

  在大数据时代,随着海量的数据收集、数据分析和挖掘工具的利用,建立遗忘权以更好地保护个人权利、企业秘密和国家信息安全的需求日益迫切。遗忘权不仅具有人格权中隐私权的特征,亦因个人数据具有商业价值,遗忘权也具有财产权属性。欧盟将遗忘权作为一种数据保护权利,试图通过建立一种类似于保护财产的方法来保护隐私权。

  法国议员关于遗忘权的提案,主张针对定向广告、搜索引擎和社交网络建立数字遗忘权实践规范,保障数据主体控制其个人数据是否保留、公开的权利;欧盟数据保护条例草案中关于遗忘权的内容主要包括:规定了数据主体有权删除与他们有关的个人数据,并阻止这些数据的进一步传播。对我国的启示是:在新的技术环境下,随着网络用户的急剧增长,个人乃至企业的数据保护需求日益迫切,但是相关法律制度缺乏,欧盟的探索为我国相关制度的建设提供了参考和借鉴。

  对遗忘权制度的具体构建重点应考虑主体、客体、内容、限制和法律责任四个方面:遗忘权主体应包括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权利主体是指能够通过个人数据,单独或结合其他数据能够被识别的自然人,义务主体是指数据持有者;客体是指个人数据;遗忘权内容主要体现在权利主体拥有被决策时,保持完好记录的权利以及删除权;对遗忘权的限制涉及国家或公共利益的需要,和个人或家庭活动的需要。

  关键词:遗忘权;删除权;欧盟数据保护条例;大数据


  目 录
  
  第 1 章 引言
  
  1.1 研究背景
  1.2 研究意义
  1.3 实践进展与研究综述
  1.3.1 实践进展
  1.3.2 国内外研究综述
  1.4 研究方法
  1.5 研究内容
  1.6 创新点
  
  第 2 章 遗忘权的制度需求与法律属性
  
  2.1 遗忘权的制度需求
  2.2 遗忘权的法律属性
  2.2.1 隐私权
  2.2.2 财产权
  2. 3 数据保护指令中的遗忘权
  
  第 3 章 关于遗忘权的法案及其启示
  
  3.1 法国议员提案
  3.2 欧盟数据保护条例提案
  3.3 欧盟法案评析
  3.4 启示
  
  第 4 章 遗忘权保障制度的构建
  
  4.1 遗忘权所属权利体系
  4.2 遗忘权的主体
  4.3 遗忘权的客体
  4.4 遗忘权的内容
  4.4.1 保持完好记录的权利
  4.4.2 删除权
  4.5 遗忘权的限制
  4.6 法律责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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