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公安部提出了 “跨区域办案协作平台”.H亥平台迅速在国内公安机关刑侦部门中得到应用,尤其在办理电信诈骗犯罪案件的协作中,充分体现了科技是打击犯罪的第一利器,对于电信诈骗的跨省协作更加方便,也便于打击跨区域流窜犯罪,但是其局限性很大,因为其作为公安机关内部网络的一个平台,而且公安机关的内部网络与外部互联网是采用物理隔离的方式,与外部单位的系统是隔离的,其协作仅仅限于国内公安系统的刑侦部门,对于电信诈骗犯罪,跨越的不仅仅是物理空间,还有涉及电信和金融部门,这就局限了这个平台的作用。
面对日益娼獗和蔓延的电信诈骗犯罪,公安机关建立了全国性的电信诈骗平台,这个平台仅在公安机关的内部网络中开展工作,与外部互联网是隔离的,在受理电信诈骗犯罪之后,办案人员迅速将此电信诈骗案件中的相关信息,比如银行账户和电话号码输入电信诈骗平台,由相关的技术侦查人员对此账户和电话号码进行追踪侦查,其局限性在于时效性和繁琐性,其录入繁琐,而且时效性很差,等到录入完成之时,犯罪分子可能已经将钱款挥霍掉了,其功能性大打折扣。
所以当前应尽快建立起公安、电信、银行等部门合作机制,切断改号电话进入境内和赃款流出境外的渠道。建立公安、电信、银行电信诈骗犯罪资金协同机制,通过对跨行转账未到账的,汇出地银行部门要配合采取紧急止付措施。
我国目前所建立的电信诈骗打击防控平台的功能还不够强大和完善,其功能有限,威慑力较弱。我们要构建一个功能完善和强大的电信诈骗打击防控平台,这个平台不仅仅应该拥有庞大的数据库支持,而且应该拥有对可疑电话、网络、银行账户的跟踪和锁定功能,不但被动的接受公安机关受案后所上传的诈骗电话和银行账户,还能够主动的发现这些可疑的电话和银行账户,及时反馈,对可疑的资金流,能够迅速的封冻,对可疑的电话和网络能够屏蔽,拥有这样一个功能强大的平台对打击电信诈骗才能够具有足够的威慑力。
我国的广东省公安厅在全国率先牵头制定了全省打击电信诈骗联席会议制度,并组织制订了《电话诈骗犯罪案件涉案账户资金应急处置办法》,《处置违法违规电信业务及预防电信诈骗犯罪工作办法》和《防范打击电信诈骗犯罪电信协作工作机制》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为建立公安、电信、金融部门快速协查、快速停话、涉案资金账户紧急查询、冻结的便捷通道提供了政策依据。1但是在实际应用中,所面临的问题比较多,因为我国的电信、金融部门是国家级单位,其级别比省级的公安厅要高很多,在协作上和配合上都相对消极,其协作是不协调和不成功的。
我国的电信诈骗打击预防和我国台湾地区相比,还是非常落后的,2004年,台湾警方成立了以165命名的反诈骗咨询专线,统筹电信诈骗打防工作。其主要职能有三个:一、接受民众的报案和咨询,二、协调警察、电信、金融单位之间的协作,并打击诈骗电话和非法简讯,以及银行账户的调查冻结,三、分析诈骗案件,汇整犯罪手法作为媒体的宣传材料,除了上述三个主要的职能外,165还设立了专属网站用来处理网络案件和纠纷。
165平台重要的功能在于可以将骗款账户以及该账户涉及的下级账户停止相应的业务,其功能强大,与相关的银行和电信运营机构联网,快捷而便利,网络上指令的迅速传递,增加了时效性,而且与相关的银行和电信运营机构联网,增加了可操作性,对于打击电信诈骗犯罪具有很好的效果,这对我们建立类似的协作机制提供了可行性的实例,对我们的工作有很好的借鉴作用。
针对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具有地域特点,比如说网络诈骗犯罪的三大集中地一一福建安溪、广西宾阳、海南儋州,海南儋州籍人员大量被雇佣为电信诈骗犯罪的具体实施者,湖南娄底双峰籍嫌疑人接过台湾人的电信诈骗大旗,以及广西宾阳的QQ诈骗,可以在高危犯罪嫌疑人所在地建立重点电信防控平台,对这些重点地区的无线网络登录进行实名制,并将无线登陆的IP地址录入电信诈骗防控平台,外省网卡在当地上网需备案,清理本地的可疑的银行卡,并录入平台,如果发生非正常交易,能及时的拍断卡内的资金流动,冻结账户,在重点地区采用特殊手段,从人员到电信设备,以及银行账户入手,重点打击,重点防治,以点打击面,从而实现有效的打击电信诈骗。
综上所述,我国的公安机关在建立电信诈骗防控体系过程中,可以积极借鉴部分台湾地区的做法,充分融合我国公安机关特有的“跨区域协作平台”和“电信诈骗平台”,延伸扩展这两个平台的功能和覆盖面,使这个综合性的平台可以通过对电信诈骗案件信息搜集,对案件进行串并,通过对电信诈骗犯罪的分析做好预警工作,及时迅速了解各种形式的电信诈骗手段,做好应对准备,做到有备无患,魔高一尺,道高一丈。还可以通过对电信诈骗防控平台的建设,从形形色色的电信诈骗中将电信诈骗打出原形,能够有效地预防电信诈骗犯罪。并且,要在电信诈骗防控工作实践中不断检验、修正、完善的工作流程和工作方法,从而产生新的工作模式,打造一个功能强大的战略综合平台,不但能够打击电信诈骗犯罪,还可以对打击其他犯罪提供技术和信息支持,在国内形成电子信息化打击犯罪的新机制,在成熟之后,可以开辟窗口与国际刑事打击网络相连,做到全球范围内的信息共享,打击跨国跨境犯罪,拓展我国刑事打击的范围,对电信诈骗犯罪和其他跨境犯罪形成巨大的杀伤力。
5. 1. 6加强国际合作
从全球范围来看,打击和预防电信诈骗犯罪绝对不是一个国家的问题,随着信息科技的发展已经扩展到了全球,是一个全球化的问题。英国政府的一份报告曾经指出:“到2015年,政府将无力监控一日千里的互联网发展状况,全国陷入无政府状态。届时,将由一些配备高科技的犯罪集团幕后操纵国家经济。” 虽然这句话说得危言食听了,但是这句话反映了信息技术的发展带来了新的犯罪和打击新的犯罪的难度。
从目前通信技术的发展和全球社会经济信息的快速融合来看,在电信等领域的国际合作必不可少。电信诈骗是跨国性的团伙性犯罪,因各国国情不同,电信诈骗犯罪在各国间的发展也不一样,但对各国的社会危害是一样的,只有加强国际协作,才能够打击电信诈骗犯罪。而且电信诈骗并不孤独,其与洗钱犯罪息息相关,电信诈骗犯罪所得通过洗钱在全球范围内转移,漂白,使赃款合法化。洗钱犯罪是国际性的犯罪,必须要通过国际间金融合作,才能遏制全球化犯罪链的最后环节,从而对电信诈骗犯罪进行断裂式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