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 语
近年来,我国经济迅速发展,人民物质生活日益丰富,但是未成年人监护制度并未随之发展,而放眼全球,重要国家的未成年人监护制度已在近几十年得到了充分的完善。未成年人监护制度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青少年权益方面需要发挥更加有效的作用。当然,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工作不是靠一己之力或一朝一夕就可完成,而是牵涉到立法、司法和行政各个层面的建设,需要家庭、社会和国家的共同参与。我国目前对于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的修改和完善已经具备了很好的条件,需要我们继续更新理念,在借鉴先进国家经验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树立“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明确监护人权利义务,更改监护种类,进一步完善监护程序,设置详细的监护撤销和监护监督制度,并使司法机关和国家公权力都有效参与到未成人保护工作中来。在未成年人监护制度完善基础上,结合我国人口老龄化和精神病人没有得到有效合理监护的国情,重构成年人监护制度,使“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传统社会理想在现代社会得以实现,“老有所依,弱有所托”,使所有弱势群体权益在我们的国家得到完善的保障。
参考文献
1. 曹诗权:《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3 年版。
2. 陈棋炎:《民法亲属新论》,台湾三民书局股份有限公司 1995 年版。
3. 陈苇等:《外国婚姻家庭法比较研究》,群众出版社 2006 年版。
4. 何勤华。:《西方法学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6 年版。
5. 侯健、林燕梅:《人文主义法学思潮》,法律出版社 2007 年。
6. 李霞:《监护制度比较研究》,山东大学出版社 2004 年版。
7. 梁慧星:《民法总则》,法律出版社 1996 年。
8. 龙卫球:《民法总论》,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1 年。
9. 罗结珍:《法国民法典》,中国法制出版社 1999 版。
10. 马忆南、邓丽:《当代英美家庭法的新发展与新思潮》,《法学论坛》2011 年3 月第2期。
11. 孙云晓等主编: 《当代未成年人法律译丛》,中国检察出版社 2006 年版。
12. 佟丽华:《未成年人法学》,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2001 年版。
13. 王竹青、杨科:《监护制度比较研究》,知识产权出版社 2010 年版。
14. 王书江:《日本民法典》,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0 版。
15. 徐国栋: 《新人文主义与中国民法理论》,《学习与探索》2006 年第 6 期。
16. 徐国栋:《普通法中的国家亲权制度及其罗马法根源》,《甘肃社会科学》2011 年第 1 期。
17. 薛军: 《人的保护: 中国民法典编撰的价值基础》 , 《中国社会科学》2006 年第4 期。
18. 杨大文主编:《亲属法》 法律出版社 2003 年版。
19. 郁光华: 《从经济学视角看中国的婚姻法改革》,《北大法律评论》2007 年第 2 辑。
20. 张加林:《父母监护权撤销制度研究》,《学术论坛》2010 年第 5 期。
21. 郑冲、贾红梅:《德国民法典》,法律出版社 2001 年版。
22. 祝之舟, 吴瑞芬。:《罗马法监护制度与我国监护制度的完善》,《前沿》2008( 2) .
23. 周枏:《罗马法原论》,商务印书馆 1994 年版。
24. 徐国栋:《罗马法与现代民法(第四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4 年版。
25. [日]棚濑孝雄:《现代日本的法和秩序》,易平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2 年版。
26. [法]雅克·安德烈:《古罗马的儿童》, 张鸿、向征译, 广西人民出版社 2005 年版。
27. [古罗马]尤士丁尼:《法学阶梯》,徐国栋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9 年版。
28.[英]J.M .凯利,《西方法律思想简史》,王笑红译,法律出版社 2002 年版。
致 谢
三年的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学习生活不经意间就要结束了,在本文即将完稿之际,我不禁想起了许多接触到并支持和帮助过我的人们,谨以此文向你们表达诚挚的谢意!
首先,要特别感谢我的导师方新军。方老师授课时就给我们留下了深刻印象,他思维敏捷,语速很快,举例风趣幽默,深得同学们喜欢。尤其在得知方老师亦毕业于我的本科母校,更坚定了我选择方老师做我的论文指导老师的决心。跟方老师接触过程中,我不单单学到了理论研究、论文写作的基本方法和思路,更是深深感受到老师渊博的知识、严谨认真的治学态度和诲人不倦的育人情怀,方老师办公室三面墙都是打到天花板的书架,书架上满满的专业书籍,繁忙的教学任务和行政工作丝毫没有影响他对学术的孜孜追求。这些都将在今后的工作、学习中不断提醒我、鞭策我,在此,我要向方新军老师致以真诚的谢意!
其次,我要感谢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的其他老师和我的同班同学。感谢王健法学院提供了如此之好的学习平台,让我们接触到前沿的理论知识和丰富案例,无形中提高了自身的专业修养,拓宽了我思考问题的广度和深度。三年来,为我们授课的周永坤、胡玉鸿等老师用学者的情怀和专业的理论知识,为我撰写本文打下了深厚的理论基础,他们高尚的品质和道德情操,都深深地感染我,而法学院和苏大浓厚的人文学术氛围和美丽的校园风光更是使我流连忘返。感谢我的同班同学姜伟、董菲等人,三年的同学时光,共同学习,共同进步,足以使我们成为终生挚友!
再次,感谢我单位的领导和同事,领导对我的学习一直持支持态度,经常询问我的学习状况,同事帮我分担了很多繁忙的工作任务,保证了我的学习时间,三年的课程学习和论文的撰写,都离不开你们的理解和支持!
还要感谢一直默默支持我的家人。几年来,正是你们的无私奉献,才使我能抽出时间完成学业,正是你们最真挚的鼓励、督促,才使我能在读研的道路上坚定地走下去。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我的女儿,我报名时,她还是我肚中的胎儿,我考试时,她是襁褓中的小婴儿,而今我撰写毕业论文时,她已经是一个妙语连珠,极有思想的幼儿园小班小朋友,她的成长,是我三年时光最好的见证。每当想起这些,我倍感家庭的温馨,为我的工作、学习增添了无尽的动力。
感谢所有在我读书期间关心、帮助我的朋友们,是你们的支持给了我前进的动力和信心!
最后,衷心感谢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审阅本论文的专家教授。由于水平有限,论文中还存在诸多不足,在此表示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