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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君主立宪制对清末立宪思潮的影响(3)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5-09-27 共838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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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君主立宪制对清末立宪的影响研究
【第2部分】清末立宪中君主立宪制的启示引言
【第3部分】英国君主立宪制概述
【第4部分】 英国君主立宪制对清末立宪思潮的影响
【第5部分】英国君主立宪制对清末立宪实践的影响
【第6部分】君主立宪制对清末宪法设立的影响结语与参考文献

  3.3 君主立宪思潮的形成

  思想的变革是政治变革的先兆,自洋务运动后,维新人士在不断探索如何救国图存的道路上,在日益严重的民主危机下,提出了改革君主专制政的要求,从而形成了一股巨大的思潮。

  3.3.1 立宪派的推动

  前面所述议会制度的出入影响中分析到,自鸦片战争以来,中国就有有识之士已经关注到有“议会之母”之称的英国议会制度,他们盛赞议会制度并认为议会制度是西方国家强大原因所在。还将从议会制度理解为“君民共主”、“民权观”等。直至 1898 年戊戌变法运动中,以康有为、梁启超为首的资产阶级知识分子,通过报刊宣传变法,他们认为西方国家之所以富强,是因为他们国家政体组织完善。所以,变法改制是国家强盛的唯一出路。这样就把君主立宪主张第一次提到了最高统治者的面前。①但是变法失败后,资产阶级革命派和改良派围绕中国之前途命运展开激励论争。立宪派就是以君主立宪政体为共同的理想,采取一致的行动,为实现宪政而奋斗,而含有政党性质的集团。两派利用当时先进的宪政理论,在各自创办的报刊上发表其宪政观点而推动了立宪思潮的形成。

  1901 年梁启超在《立宪法议》中指出:“世界之政体有三种:一曰君主专制政体,二曰君主立宪政体,三曰民主立宪政体。”其又认为三者之中“君主立宪者,政体之最良者。”②他认为民主立宪和君主专制都有弊病,前者通过激烈竞争的方式选举总统,导致施政方略变化太快,对国家不利。后者可能出现君民对立,君主漠视百姓疾苦,百姓视君主如同仇寇,最终可能出现治日少而乱日多的不利结果;只有君主立宪才结合了民主立宪和君主专制的有利之方面,为最良之政体:君主的权力得到一定程度上的限制,国家的重大事务由议院作出决定,人民如果有疾苦或者不满可以向议院寻求救济。除此之外,梁启超还认识到,君主立宪制政体和君主专制政体最核心的区别就在于宪法,由于“立万世不易之宪典,而一国之人,无论为君主、为官吏、为人民,皆共守之者也,为国家一切法度之根源。

  此后无论出何令,更何法,变法而不许离其宗者也。”并且指出 “地球各国既行之而有效,而按之中国历古之风俗与今日之时势,又采之而无弊者也。”③也就是说立宪乃是政治制度发展的趋势,各国皆然成为立宪之国,中国立宪是符合时代的潮流的。

  1902 年发表的《政治通外篇》介绍君主立宪制,并认为议院“代表全国人民之参政权”并且“有其完全独立不羁之立法权”,“得此宪法,以制限主治之权威,以保护被治之权力,以巩固其国家安全,以增进其人民之幸福,以除公害,以谋公益,三权之权由是焉定,人民之权利义务由是焉定者也。”④1903 年《大公报》发文指出,现在国家内忧外患之甚皆为君主封建专制之累,而“图治之根源,首在立宪宪法,予民权。如此则上下相安,君民一德,联合大群以防外患之来,则中国之前途或犹可补救于万一。”①后有《申报》立宪论有“国会乎,权利乎,举而与之,是在立宪;争而得之,在吾国民”,《时报》指出“中国今日之时代,专制与立宪政治过渡之时代也,故本报着论,恒欣然以专制、立宪政治之得失为比较。盖欲摧挫专制之末运,奖翼宪政之新机,不厌反复详言之,使政府与国民咸洞悉其所以然之故,灼然而无所疑,而一般之心理皆趋向于立宪政治之途。以舆论而造成事实,此则本报之天职也。故中国存亡之问题,实以能否确立宪政政治之基础决定之。”②除此之外,《中外日报》、《外交报》、《国民公报》、《东方杂志》等诸多报刊杂志都大批的宣传君主立宪思潮,不仅论战君主立宪在中国的可行性,也大势增强了内忧外患情况下国人的信心,并启发了民智。

  然而,于 1904 年发生的日俄战争成为立宪的催化剂。对日本战胜的原因归结于“以小克大,以亚挫欧,赫然违历史之公例,非以立宪不立宪之义解释之,殆为无因之果。”直到此时,微弱的立宪思想发展成为一种“图存救亡”的社会舆论。

  3.3.2 五大臣出洋考察之影响

  为时局形势所迫,清政府一些“居庙堂之高”的开明官员向清廷启奏,建议通过变更国体,实行宪政的方式来以挽救危局,一时间立宪呼声又趋于高涨。对于清廷而言,何去何从无疑是清楚的,从当时的朝野舆论看,应否立宪也已不再是中心议题。1905 年 7 月 2 日,袁世凯、张之洞、周馥就领衔奏请清廷,建议于十二年后实行立宪政体。当时,在基本达成了“救危亡之方只在立宪”的共识基础之后,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就是立什么样的宪法以及如何立宪。“乙巳六月,直督袁制军世凯奏请简派亲贵分赴各国考察政治,以为改政张本,朝旨俞之。”1905 年 7 月 16 日清廷下达《赴东西洋考察政治谕旨》,派遣徐世昌、戴鸿兹、载泽、端方等人,分别赴西洋各国考求一切政治,其各随事诹询,悉心体察,用备甄采,毋负委任。

  ③他们分为两组分别考察,戴鸿兹与端方一行,于 1905 年 12 月 19 日从上海出发,分别考察美国、德国、瑞士、丹麦、瑞典、俄国、挪威奥国、荷兰等国。

  载泽、李盛铎、尚其亨一行于 1906 年 1 月 14 日从上海从发途经日本、美国、英国、法国、比利时。其间在法国考察有 52 天之久,其次在英国有 45 天,在日本有 29 天,在比利时有 16 天,并在美国游历了 15 天。第一次出洋考察结束又助推了立宪思潮的发展,立宪成为清廷上下达成的共识。1906 年 9 月 1 日,宣布预备立宪。9 月 9 日清廷下达《再次出洋考察宪政谕》,命外务部右侍郎汪大燮、学部右侍郎达寿、邮传部右侍郎于式枚为考察宪政大臣,分别出使英国、日本、德国考察宪政。

  《请定国是以安大计折》中认为立宪迫在眉睫“所重者不在君主、民主之别,而在立宪与专制之别,立宪之所以异于专制者,于宪法之有无别无”,“故一国有议会,则政府之行动,人民可以知之;人民之意志,政府亦可知之。上下之情相同,合谋以求一国之利益”,“夫专制之国,其君威,其国威,既如彼;立宪之国,其君安,其国安,又如此”,并以深察中国现在之国势、民情,其为国是中不可不早定之者,约有六事,一一陈之。其中包括“举国臣民立于同等法制之下,以破除一切畛域”,“国事采决于公论,通民意必设议会,以代表一方之情”,“明官府之体制”等等。

  ①汪大燮对立宪并为提出任何明确的主张,但是其编纂了大量的英国宪政历史与制度方面的书籍,诸如:《英国宪政要义》、《国会立法议事详规》、《政枢纲要》、《国会通典》、《宪政要目答问》等等。

  从这则谕旨上看,派员“分赴东西洋各国考求一切政治”的目的,其一,是试图洞达东西各国致富之原委。为了探寻富强原委而破“因循敷衍”,派员考察各国政治。这些主张是张之洞和刘坤一在 1901 年就曾提出过的:论今育才强国之道,自应多派士人出洋游学为第一义。其二,是“用备甄采”,“以期择善而从”,要求通过考察各国政治情况,为中国立宪之借鉴。其三,简派亲贵出洋考察,还包含了西太后在谕旨中无法言明的意图,亦即考察宪政是否有利于满洲朝基础的“确固”和是不是会“妨害”皇权。根据 1905 年《醒狮》第一期报道,在决定派五大臣出洋考察时,西太后曾面谕:“立宪一事,可使我满洲朝基础永远确固,而在外革命党亦可因此消灭。俟调查结局后,若果无妨害,则必决议实行”,当时因为西太后的“决意实行”是以“果无妨害”为前提,所以谆谆告诫:“其各随事诹询,悉心体察,用备甄采,毋负委任。”总之,无论清廷是什么意图,五大臣出洋考察无疑进行了一场西方经济政治文化课的普及,介绍了西洋各国的政治制度,了解其国家机关、行政机关等运行模式,进一步对宪政有所了解。也就是说,“西洋制度”的传入又推动我中国宪政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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