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堂首页 | 文献求助论文范文 | 论文题目 | 参考文献 | 开题报告 | 论文格式 | 摘要提纲 | 论文致谢 | 论文查重 | 论文答辩 | 论文发表 | 期刊杂志 | 论文写作 | 论文PPT
学术堂专业论文学习平台您当前的位置:学术堂 > 毕业论文 > 在职硕士论文 > 专业硕士论文 > 保险硕士论文

我国保险资金运用于地方债的概况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5-08-07 共6086字

  第3章 我国保险资金运用于地方债的概况

  3.1 我国保险资金运用演进过程

  从 1980 年保险业恢复以来,保险资金的运用普遍认为经历了四个阶段,这四个阶段见证了我国保险资金运用逐步完善的过程,尤其是近十年来,保险资金运用的发展速度更是突飞猛进,我们先就四个阶段进行大致划分,然后重点就近十年来保险资金运用领域的拓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成型进行详细分析。

  第一阶段为保险资金无投资阶段,从 1980 年到 1987 年,这一时期为我国保险业起步恢复期,保险资金投资规模小,投资范围狭窄,除了少数投资外,都是存入银行存款。1984 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改革保险管理制度,加快发展我国保险事业》的报告中提出了"有效地运用保险资金,是衡量保险企业经济效益的一个重要方面",宣布了我国保险资金投资运用的开始。

  第二阶段是保险资金投资无序阶段,从 1988 年到 1995 年。这个阶段是保险业快速发展的阶段,1988 年 3 月,新中国成立后第一家股份制保险公司--平安保险公司在深圳成立,拉开了中国保险业快速发展的序幕。1991 年交通银行保险部分离出来,成立了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成为了第一家全国性的股份制保险公司,1992 年,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在上海设立分公司,走出了我国保险业对外开放的第一步。保险行业的快速发展必然迎来了保险资金投资的需求,与之相呼应的是中国资本市场也在这阶段发展起来,深圳和上海两家证券交易所正式运营,为保险资金的运用提供了逐步完善投资渠道。这个阶段保险资金的运用呈现出混乱无序的状态,保险资金除了《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再无法可循,保险资金盲目投资,又由于我国保险业处于刚起步阶段,大部分保险公司缺乏投资经验,这就导致了保险资金运用上无序混乱,风险控制和收益性处于失控状态,很多保险公司积留大量坏账。

  第三阶段为保险资金严格规范发展阶段,从 1995 年《保险法》颁布至 2003年新《保险法》实施前。1995 年《保险法》颁布,对保险资金的运用范围和形式都做出了严格规定,要求保险资金运用过程中保证保险资产的保值和增值的前提是必须遵循稳健性原则。《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仅限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保险公司不得用于设立证券经营机构和投资与企业。" 《保险法》的实施及时控制住了之前混乱的保险投资局面,保障了保险资金的安全性。但是与之对应的保险投资渠道的局限性和狭隘性使得保险资金收益率受到极大损害,大量保险资金被闲置,收益率低下,这一时期央行连续 8 次下调存款利率,而大量保险资金存于银行存款,保险公司面临的利差风险急剧增大,呼吁拓宽保资渠道的声音日益强烈。

  第四阶段为保险资金改革管理模式阶段,从 2003 年新《保险法》实施至今。

  这个阶段,保险资金投资渠道进一步开放,保险资金运用经验日趋成熟,各类保险资金应用风险管理和监管手段及法规不断完善,保险资金运用呈现出集中化、专业化、规范化的发展趋势。

  首先是建立起了集中化专业化的管理体制。2003 年 7 月,以人保资产成立为标志,保险资金运用开启了集中化和专业化的管理体制改革,保险资金运用开启了集中化和专业化的管理体制改革。保险资金集中化管理主要体现在保险资金开始集中由保险公司总公司管理,分支公司无权运用资金,总行统一调度划拨运作保险资金充分发挥保险资金的整体规模效应。专业化管理保险资金体现于借鉴美国的模式成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或组建保险公司资产管理部,集中专业人才对保险资金进行专业化管理,有效避免保险资金投资和操作风险,能有效提升保险资金运用效率。2003 年至 2006 年,中国人保、中国人寿等多家大型保险公司开始组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有的保险公司甚至参股银行、信托等金融机构。2010年后政策不断开放,保险资金资产管理体系逐步走向集中化、专业化的道路。

  其次是保险资金规模不断增加,相应监管体制也在逐步成熟,保险资金运用渠道陆续开放和拓宽。保险资金规模的增加,对保险公司而言,增长的保险资金投资需求也随之增加,如何配置保险资产也将是各保险公司所面临的巨大压力。

  分析从 2003 年以来的一系列保险政策和法规,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拓宽也可以细分为以下几个阶段,前三个阶段保险资金陆续开放了直接投资股票和进行境外投资,投资基础设施项目和商业银行股权以及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和不动产,第四阶段是由 2012 年至今,保监会进一步拓宽了保险资金投资渠道,放宽了投资比例,支持保险企业资产管理业务创新。收集中国保险会在 2012 年之后颁布一系列保险资金运用新政,可以看出目前保险资金几乎可以投资所有资本市场投资方式,如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央行票据、非金融企业债券等等,如表 2 所示。

  这 13 项保险资金运用新政开放了我国投资市场,全面深化了保险资金运用的市场化改革,打破了以往保险投资领域的封闭状态,打通了保险资金和证券、基金、银行、信托等行业的业务通道。另一方面,投资门槛的降低和投资比例的提高,有利于增加资产配置的灵活度和主动性,进一步打破了行业壁垒,有利于保险企业与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公平竞争。

  2014 年 4 月 4 日,保监会发布第三号令《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对《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改,主要是将第十六条修改为:"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从事保险资金运用应当符合中国保监会相关比例要求,具体规定由中国保监会另行制定。中国保监会可以根据情况调整保险资金运用的投资比例".而《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保监令 2010 年第 9号)的第十六条对保险资金投资与银行存款、企业债券、股票和股票基金、不动产成等投资渠道进行了比例限制,如投资于银行活期存款、政府债券、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银行债券和货币市场基金等资产的账面余额,合计不低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 5%;投资于无担保企业(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账面余额,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度末总资产的 20%;这意味着我国保险资金运用将更加灵活,限制将进一步减少,这对保险机构而言,投资的压力和风险更大。

  3.2 我国保险资金运用于地方债现状分析

  3.2.1 保险资金债券投资的风险及相关理论

  保险资金,即为保险公司剔除营业必须保留的运营资金和以防保险赔付的准备金剩余可供保险公司运用于投资活动进行升值保值的资金。保险资金具有长期性、稳定性、积累性、和负债性等的特点,这些特点决定了保险资金运用必须遵循安全性、盈利性和流动性原则这三大保险资金基本原则。同时,保险资金还具有其社会性属性,保险的经济保障活动是整个国民经济的一个有机成分,拥有其互助性的特征,这也就决定了保险资金的运用还具有另一个原则,社会性原则。

  安全性原则,是有保险行业经营特点决定的,保险业是为国民经济提供保障功能的,其特征决定了它必须承担风险,稳健运行,以应对国民经济中不确定性因素。流动性是不同保险产品的期限结构和赔付周期的匹配要求,是指在不损失价值的前提下把资产立即变现的能力,具有良好的流动性和随时满足保险偿付的需要是保险资金运用所必须达到的要求。盈利性是保险公司提高竞争力和保障其正常经营的必要条件,目前而言,各国保险公司承保利润都不再是保险公司利润来源,保险资金的盈利性保证了保险公司的运营和其偿付能力的充足。保险资金安全性特征是由其资金来源的安全性的高要求决定的,而安全性与收益性密不可分。对于寿险公司整体的投资行为,所谓的安全性是运用全部资金从整个投资过程来看,资金价值有没有受到侵蚀。只有占大多数的资金具有较为理想的投资回报,才能够保证某些投资的收益为负时有能力弥补损失,从而实现总体的安全性目标。此外,保费收入已经不再是保险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取而代之的是保险资金投资收益。现代保险公司增强资本实力、公司声誉和市场地位的基础将是保险资金投资收益。投资的流动性是从保险公司会出现的意外支付角度而言的,保险公司必须保证其资金的清偿力,不至于让挤兑等现象发生。

  保险资金的特性和投资原则决定了债券成为保险投资组合的重要组成成分。

  保险资金因其来源特殊,本身具有负债性,要求保险资金积极防范利率风险、市场风险等因素的影响,寻求资金的保值增值,用以满足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提高自身盈利能力。债券的诸多特征正好与保险资金的"三性原则"相符。从安全性的角度来看,在各种投资工具中,投资与债券,具有最高的安全性。

  国债是最安全的投资方式,是以国家信用作为基础,安全性收益性上有很大保障。

  地方债是以地方政府信用为基础,其安全性仅次于国债,2012 年之前,地方政府债券是有财政部代为发行,在地方政府信用基础上加上了国家信用作为担保,这更加保证了地方政府债券的安全性。自 2012 年在广州、上海、浙江、福建四个地方开展地方政府自主发行债券试点,地方政府债券开始独立于国债,由地方政府自主发债还债。企业债券拥有固定的利率,与企业绩效没有直接联系,收益稳定,风险较小。保监会规定保险公司只能投资 AA 以上级别的企业债。

  从流动性而言,债券具有丰富的期限结构,收益也较之权益性资产稳定,可以较好地满足保险公司资产负债匹配。据测算,我国保险资金来源,特别是寿险资金来源中,20 年以上的资金约占 48%,5-20 年的资金约占 25%,5 年以下的资金约占 27%.这种期限机构的资产,同时也是负债,只有债券的期限能与之匹配。寿险公司的投资组合以长期投资为主,短期、中期投资为辅,以匹配其资金来源的长期性。长期的金融工具一般具有较高的收益率,从利率期限结构理论看出,利率水平是随着期限的边长而增加的,短期的资产的配置能染保险资金及时应对突发的状况,不会因资产周转不灵而造成偿付能力不足或是错失了较好的投资机会。债券的偿还期限恰恰能满足寿险公司的这种需求。国债偿还期限丰富,既有一年期的短期国债,也有 5 年期以上的中期国债,还有 10 年期以上的长期国债。而且,债券有较为发达的二级市场,可以迅速变现应对各种意外支出。

  从收益性看,各类债券的风险不同,收益也不同。保险公司能够根据自身投资需求,合理进行投资组合,实现未来利益最大化,获得稳定收益。保险资金投资债券将面临的风险包括外部风险和内部风险。外部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市场风险、通货膨胀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风险。内部风险包括操作风险,资产不匹配风险。

  3.2.2 保险资金参与地方债现状分析

  2009 年 4 月 8 日,保监会放开保险资金对地方政府债券的投资,在其发布的《关于增加保险机构债券投资品种的通知》中指出新增加的债券投资品种包括了财政部代理发行、代办兑付的地方政府债券,其他同时规定的债券品种分别为境内市场发行的中期票据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大型国有企业在香港市场发行的债券、可转换债券等无担保债券。随着今年来保险资金投资渠道的逐步放宽,保险资金在投资地方政府债权计划方面呈现出追加的趋势,根据保监局网站公开报道的资料显示,仅 2014 年上半年就已经有接近 20 个地方政府采取措施吸引保险资金投资地方政府项目,保险资金投资地方经济采取的方式目前主要为参与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债权计划参与的规模甚至超过百亿元。2014 年广州招商推介会上中国人寿、新华保险和阳光保险三家公司与广州市政府签订协议,将400 亿保险资金投资与地方基础设施和城建项目。而在这之前的 2013 年 5 月中国人寿与浙江省宁波市签署了协议,中国人寿将出资 20 亿对宁波火车南站的市政设施工程进行期限为 7 年的债权投资计划。

  从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动向来看,监管机构逐步放权市场,尝试让市场引导资金流向基础设施建设,保险资金将承续其一贯的投资地方政府债权项目的方式,积极努力寻求更多的与地方政府的合作机会。同时,保险资金投资监管进一步放松,多家保险公司已经开始主动接触地方政府,商讨保险资金投资当地的基础设施债权计划的可行性,随着之后一段时间各地促进保险资金投资政策的落实,保险资金投资地方债权的道路将更加宽泛。

  除了债权投资计划外,保险公司参与地方债还以信托的方式,对地方基础设施进行股权融资,同时,城投债也开始被列入了保险公司投资固定收益类品种之中,保险公司与地方政府的合作已经从单一向多元化发展,险资参与地方政府投融资呈现出蓬勃的发展趋势。

  3.3 保险资金投资地方债的意义

  首先,保险资金投资与地方债是一种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必然。对于保险公司而言,获得超过平均收益率的超额利润,是保险投资的决定因素,而对于地方政府而言,选择能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的融资来源是其推动力。随着我国城镇化的发展,我国人口城镇化率大幅提升,大量城镇基础设施需求开始显现,同时落后的农村生产生活设施和农田水利建设也决定了我国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和压力,这些都要求地方政府不断加大基础设施的建设,公共产品工程的投入。

  与庞大的资金需求相比,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往往显得力不从心,地方政府必须突破已有的融资模式和渠道,通过各种渠道凑集资金,解决其资金不足的矛盾。保险公司来说其拥有广泛的资金来源,庞大的资金池,如何解决这些资金的增值是其面临最确切的问题,保险收益不能靠微薄的保费收入来支撑,通过投资来获得超额收益率是保险资金的迫切需求,地方政府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长期收益率满足保险资金的需求,因此保险资金参与地方债是一种市场经济下的必然。

  其次,保险资金的特性决定其投资地方债的优势。保险资金来源稳定,期限教长,而城市基础建设的期限一般超过 5 年甚至 10 年。两者在投资期限上十分匹配,与商业银行贷款相比优势更为明显。与此同时,随着今年利率市场化的推进,央行也逐渐收缩期资金投放量,地方政府从银行、信托等其他渠道获得大额长期贷款的来源被锁死,商业银行方面从 2011 年银监会发布的《关于切实做好2011 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监管工作的通知》,许多商业银行除了保障房贷款外,已经停止向地方政府发放新贷款。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发放的企业债也收到了限制,若融资平台所在地方政府负债率超过了 100%,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发行的企业债将不予受理。

  再次未来的经济形势决定了保险公司于地方政府债权投资计划密切相关。近些年来从各大城市的交通拥堵到个内陆城市暴雨时的水漫金山,地方政府市政基础设施已经不能满足快速经济发展的硬件需求,随之而来的环境保护,污水治理,新能源开发等领域的开拓,必然带来巨大的投资资金需求,短期内,中国经济增长模式还会是以投资推动经济发展,资本密集型的项目也还是各地方政府青睐的首选。

  从保险公司本身来讲,同地方政府合作也是有其客观需求。中国的保险经营体制中,与银行类似,保险公司通过在各地设立分支机构来开展业务、收取保费。

  我国保险也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保险公司的市场份额和利润空间很大程度上直接决定于各地区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保费收入高低,同时,保险业在政策性农业保险、医疗、教育、环保、旅游等领域的责任保险和意外保险,以及参与地方医疗保障体系的建设和管理等等都将离不开地方政府的政策扶持,保险公司各地分支公司也需要总公司为其创造一个更好更融洽的与地方政府商谈的环境和更多的讨价还价的本钱。这些都有赖于保险公司对地方政府的资金支持。

相关标签:
  • 报警平台
  • 网络监察
  • 备案信息
  • 举报中心
  • 传播文明
  • 诚信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