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章 马克思主义税收思想基本内涵
虽然当今社会在马克思主义的相关研究领域中,马克思主义的税收思想并非学者们的研究热点。但是,作为马克思主义的一部分,马克思主义的税收思想却一直存在于马克思主义之中并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因此,文章通过对马克思主义的税收思想加以研究,总结阐述马克思主义税收思想的基本内涵。
2.1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税收的经典论断。
马克思主义税收思想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构成部分,在许多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著作里不乏熠熠生辉的论断,马克思主义关于税收的论断对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税收理论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
2.1.1 马克思恩格斯税收的本质。
税收是社会生产中国家进行再分配的形式。马克思恩格斯在相关著作中的论断明确的指出,税收是以国家为主导的在整个社会领域内,对社会生产的一种再分配,并不是针对整个的社会生产,而是对剩余价值或剩余产品的一种分配形式。马克思在著作中指出:"税收的来源是国民的劳动".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社会分配有财产权利分配和政治权利分配两种形式,地租、利息等剩余价值或剩余产品属于财产权利分配;税收是一种政治性分配,这种分配是依据国家权力进行的。
税收是国家在经济上的体现。恩格斯也曾指出,国家占统治地位的阶层对被统治阶级实施管理依靠一种公共的权力,确保这种公共权利长期存在并且得到强化使之强而有力,因此必须需要公民向国家无偿缴纳一定的费用这部分称之为捐税。同时税收是是国家提供社会生产过程一般条件的扣除方式。马克思认为赋税是用来完成社会生活中的一些公共性活动,这些活动所必须的物质基础,是由整个社会提供的,需要每个公民在扣除生存需要之后应当完成的剩余劳动[14].因此,为了维持社会生产的正常进行,就需要国家通过税收这种强制手段 ,把一部分剩余劳动或剩余产品变成社会生产过程的一般条件。税收具有政治性,马克思指出:"捐税问题始终是推翻天赋的国王的第一个原因".税收历来都是对国家政权产生着巨大的影响,适度合理地税收能促进国家的发展稳定,反之则会引起公民的反抗社会的动荡导致国家的不稳定甚至颠覆。
2.1.2 马克思恩格斯税收的作用。
首先,税收是国家一切活动的经济基础。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税收几乎是我们社会赖以存在的唯一基础".税收与国家有着密切的联系,税收为国家开展各种活动提供经济上的保障,国家依靠税收来筹集资金,进行各种国家参与的必须的活动。税收对社会经济产生重要的影响[15].虽然税收只是对剩余价值或剩余资本进行再分配,并未真正的改变生产关系,但是在分配同时也对生产和消费产生反作用。税收通过对不同行业的具体减税、增税或者资金支持等措施来具体限制或者促进某一产业的发展,以此来发挥宏观调控作用,调控整体经济运行态势。
其次,马克思恩格斯特别强调发挥关税的保护作用。"保护关税制度把一个国家的资本武装起来和别国的资本作斗争, 加强一个国家的资本反对外国资本的力量".
关税是国家利用政治权利建立起来的一种准入资格门槛,将国家资本利用关税的形式来保护本国的经济发展。历史上的资本主义国家在刚开始发展处于国际竞争弱势地位的时候,都是实行严格的关税保护制度来保护本国的产业发展,等到国家产业发展层成熟了,就需要进行国际输出,此时就推行自由贸易制度。当然关税制度的选择最终取决于国家经济和世界经济大具体发展形势。
再次,通过税收负担来调节社会公平。对于税收负担问题,马克思和恩格斯都认为 ,税收应该具体建立社会中个人所能够承受的基础上,并且能够为全社会提供福利,这样的税收才是国家所需要的,即一方面考虑个人的承担能力 ,另一方面要把取得税收收入用在为全社会创造福利上。在资本主义社会里,资产阶级是统治阶级,必然施行通过对无产阶级的剥削来满足自身需要的税制,恩格斯指出:"一直以来社会中的税收就存在着很大不公平,在新的社会经济政策中就需要将资本累进税作为一项基本的税收政策。这样, 人们就能从自身的实际出发,在各自承受范围内来支付自己的那一部分应当的费用,这样一来就不会受到像以前那样的压迫,主要落在那些最没有力量负担的人们的肩上".关于具体税收负担问题,马克思认为,税收的分配是在一国范围之内的,不应该在不同国家之家比较,不同的国家之间的具体情况不同。
社会主义国家税收负担的比较应该建立无产阶级政权这一基本事实基础之上,税收应当符合广大人民的利益,更加注重公平。
2.1.3 马克思恩格斯税负转嫁。
关于税负转嫁问题的探讨。马克思认为税负转嫁是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的一种剥削形式,社会主义是不存在税负转嫁问题的。马克思认为国家从单独生产者身上征收了一部分社会生产,但是这一部分最终又会在国家的统一分配中为这样的生产者来谋取福利。马克思所说的税收扣除,就是劳动者为社会所创造的的价值,国家通过一部分合理的扣除来筹集资金,为社会生产和其他的科教文卫等必要的公共支出来筹集资金。因此,无产阶级政权所实行的的税收,是完全区别于资本主义的税负转嫁的,社会主义的税收来源于人民,最终又会转化为人民所享有的社会福利,国家的性质的不同决定了税收的性质不同。
2.2 列宁关于税收思想的经典论断。
列宁领导苏俄无产阶级创建了世界上首个社会主义国家,在这样的国家里,首次将马克思主义税收付诸实践。列宁关于税收思想的论断是社会主义税收理论的首次在实践中检验的成果,列宁的税收思想对社会主义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2.2.1 列宁阐述税收与政权稳定的关系。
粮食税是列宁关于税收的重要举措。苏联内战结束后,为了稳定国家政权,提高农业产量,让农民生活质量得到提高,为工业发展提供更多的帮助。1921 年列宁起草了《农民问题提纲初稿》,为了更好的使全党的思想得到统一,进一步使全国了解实施新政策的意义,列宁写了《论粮食税》并公开发表。实行粮食税必然会产生贸易流通,有些人便说粮食税是资本主义道路。列宁对此纠正说,实行粮食税目的在于找到一个社会主义经济和小农经济两种不同性质的经济的结合点。通过这个结合点,在苏联这么大的一个无产阶级政权的国家,小农经济占据主要成分的形势下,团结农民,巩固无产阶级政权。粮食税不仅是一个经济政策,而且带有十分明显的政治意义。列宁指出:通过粮食税这种税收政策,执政党不仅能够调整国内无产阶级和广大普通农民的关系,而且可以进一步巩固工农联盟,加强相互之间的关系[16].粮食税这一税收政策,满足了大多数农民的对自身利益的要求。稳固了国内的农村形势,加强了政府和农民之间的联系,获得了广大农民的支持,稳定了国内的政权。
2.2.2 列宁阐述税收的法律保障。
税收法定原则。列宁指出:所谓税收,就是国家向居民无偿的索取,工人国家要依靠税收。粮食税的确定不仅是一项普通税收制度,而且也是具有正式的国家法律基础的政策决定。同时法制必须统一,全国范围内统一实行同样的法令,每个人都受法令的管理。列宁强调:在目前的过渡时期,设想通过国民完全自觉的缴税,据我所知,我们的社会还没有发展到这种"共产主义"的高度。不通过国家强制力是行不通的,妄想让所有人自觉缴税,目前还没有达到这样的共产主义阶段,依靠国民自愿纳税是不行的,政府正常发挥作用就必须依靠强制力作保证[17].税收的征收要靠法律的强制力来保证,在法律的规定下,依法征税依法纳税。
2.2.3 列宁论述税收对人民利益的维护。
苏俄在国内发生战乱后,为了能够把所有的人力物力集中到国家手里,用于维护国家统一稳定战胜敌人,苏维埃政府制定实行了一系列具有临时性强制措施,在殊条件下不得已采用的带有军事性的特别手段。这政策取消了商品交易,农民在这期间为国家做出了巨大的付出。战时共产主义政策这种特殊时期的特殊政策。在战争胜利后,为了保护人民的利益,在国民经济中,推行新经济政策。通过税收的形式取代战时的行政命令强制措,采用税收的方式来发展工商业,对农民采用粮食税的政策。粮食税在新形势下最大可能的保护了农民的基本利益,缓和了政权和农民之间的关系。
2.3 小结。
马克思恩格斯创立了无产阶级税收思想,列宁第一次将这一税收理论进行了实践和深化发展,无产阶级税收理论不再是书本上的知识,在实践中切实得到了检验,证明了无产阶级税收理论是正确的具有远大前途的。马克思主义早期理论家和实践者的关于马克思主义税收理论基本内涵的论断,对于所有后来的建设无产阶级政权的政党和国家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