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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活动研究情况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5-03-05 共7455字
论文摘要

  一、引言

  早在 1924 年,英国学者 Sheldon 就从消费者需求、社区利益及道德等多个层面出发,率先提出并阐述了“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CSR)的概念,将道德因素纳入了企业社会责任的范畴。但这一概念一经提出就在理论界引起了长期的争论,众多知名学者甚至反对企业承担股东利益最大化以外的其他责任。在此后几十年的时间里,学术界从伦理学、法学、社会学、经济学、管理学等角度对企业社会责任问题进行了大量深入的研究,在理论和实践上就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达成了较为普遍的共识。为了规范、指导企业承担和披露社会责任的情况,有效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并就相关的影响进行分析,会计学术界也加入了这一研究的行列。

  20 世纪 80 年代,随着欧美管理思想与方法引入我国,企业社会责任这一概念也逐渐受到我国学术界的关注。目前,承担社会责任已经成为我国企业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但学者们对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仍然持有不同观点,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社会责任的有效履行。会计核算系统为分析和考核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及其影响提供了有效的手段。文章从会计学视角出发,以我国企业社会职能的历史演进为线索,以社会责任活动及其影响为切入点,就刊载于 《管理世界》、《中国工业经济》、 《当代会计评论》、 《会计研究》、 《统计研究》 和 《审计与经济研究》 等经济管理权威刊物的有关文献进行全面而深入的回顾,对相关研究的脉络进行梳理,对于把握研究进展、确定未来研究方向、促进企业有效合理履行社会责任,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政策含义和实践价值。

  但文章分析认为对社会责任活动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有所区别。社会责任披露是指企业借助载体传递社会责任行为的信息,是企业的“言”;社会责任活动指企业承担、履行社会责任的行为,是企业的“行”。企业的“言行”未必一致,由于信息披露渠道有限,披露的信息未必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所有重大方面 (沈弋等,2014),因此,文章的研究并不包括企业社会责任披露的研究情况。

  二、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活动的历史沿革及理论探索

  1. 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活动的历史沿革

  “社会责任”一词由欧美国家引入,其内涵体现了权利与义务的对等,即与企业从社会索取资源相对应,企业也应该对社会履行与之匹配的义务。但与当前“社会责任”内容有关的活动在我国并不是一个新鲜事物,国有企业早已有之。在计划经济时代,国有企业除了肩负实现国家发展战略、解决经济结构失衡、促进生产发展等诸多经济重任,还包括改善职工生活、缓解就业压力、维护社会安定等非经济目标和任务。在这一阶段,国有企业成为政府实现社会目标的工具,一直承担着大量看起来具有社会责任性质的社会职能,而这些职能实质上属于政府应当履行的公共职能,这大大超出了企业的范畴,使得国有企业负担了巨大的社会成本,被看作是企业办社会。改革开放后,一系列制度改革使国有企业剥离了原有的社会职能,发展成为具有现代企业制度及其目标并独立经营、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但在这一阶段中,为摆脱行政约束轻装上阵,国有企业也将除盈利外的其他社会责任与社会职能一起当作包袱全部丢掉,在全力追求利润的过程中国有企业遗失了应有的社会责任意识。而民营企业在原始积累的过程中也以利润最大化为发展目标,出现了危害环境、损害员工福利、侵害消费者权益等各种社会问题。进入 20 世纪 90 年代以后,企业长期单纯追逐盈利导致许多社会责任问题的严重后果浮出水面,逐渐被人们所意识,而此时社会责任思潮也在我国逐渐兴起,这迫使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需要辩证看待社会责任。

  自 2006 年国家电网率先发布第一份社会责任报告,迄今为止,每年都有大量上市公司发布社会责任报告,说明企业又开始逐渐重新关注社会责任意识。企业对社会责任的认同和履行一开始较低,后来情况有所转变。2007 年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对 2006 年 4586 位企业经营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识与评价进行了问卷跟踪调查,发现近年来企业以提升自我形象为首要目的,其社会责任意识不断在提高,其中,大中型企业、盈利公司等企业经营者的认同程度更高,相对而言,国有企业经营者更关注履行社会责任而需要增加的成本。这可能与国有企业过去的历史包袱有关。李建明、缪荣和郝玉峰(2011)以 10 年来中国企业 500 强的发展数据为基础,研究发现许多大企业为履行社会责任成立了领导机构,部分企业更将社会责任理念与企业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结合起来。可见,社会责任在我国经历了一个由过度承担到卸下包袱再到重新认识的曲折过程。

  2. 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活动的理论探索

  围绕企业社会责任的两个核心问题是“为什么要承担”以及“企业应该在多大程度上承担”,欧美研究者们基于新古典经济学理论、合法性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综合契约理论、政治经济学理论等多种理论反对或赞成企业社会责任,并为之进行了长久的争论。尽管在不同历史发展时期人们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识都不同,但可以认为这是一个概念不断深化和明晰的过程。最终,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识与履行逐渐向利益相关者理论靠拢。由于欧美国家所提倡的企业社会责任,其制度背景与我国有所不同,因此,我国研究者们并没有单纯借鉴国外的经典理论,而是结合我国国情,以社会福利为终极目标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本质、逻辑起点和边界等核心问题进行了讨论。

  要回答“为什么要承担”,就先要搞清楚企业社会责任是什么。陈宏辉和贾生华(2003)从制度经济学出发,借鉴了 Don-aldson & Dunfee 的观点,将企业社会责任看作是企业与其利益相关者之间签订的 (隐性和显性) 综合社会契约,希望通过综合社会契约的概念来寻求企业社会责任与利益相关者利益的紧密结合以及相应的制度保证。而李伟阳和肖红军(2009)则从资源配置的角度出发,认为企业社会责任的本质是创建利益相关者的合作机制,通过合作机制充分容纳利益相关者的复杂性和多元化,提升利益相关者的价值认知能力,充分发挥利益相关者的价值创造潜能,追求综合价值最大化,最终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创造尽可能多的社会福利。

  随后李伟阳和肖红军(2011)进一步探讨了企业社会责任的逻辑起点,他们认为是否为社会创造价值、是否最大限度地增进社会福利,这是企业行为的出发点,也是企业行为是否有效的判断标准。从企业角度来看,企业以此为起点,应从利益相关者和社会的角度来改进企业的经营管理模式,而企业与利益相关者的沟通与合作产生的价值创造力最终有助于实现社会综合价值的最大化。从社会角度来看,全社会要承认企业社会责任作为一种新型的资源配置机制和社会整合机制,并予以支持,才能促进社会责任作为一种资源配置机制的形成。这样的多方合作才能形成企业社会责任共识,才能探索出符合中国国情特点的企业社会责任路径。

  至于“企业应该在多大程度上承担”这个问题,其实是探索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外延。李伟阳(2010)认为企业是“通过为社会提供商品和服务与内嵌于商品和服务提供过程中的人与人的社会交往过程而增进社会福利的有效方式”,与此相对应,企业社会责任的边界应为:“最大限度地实现与商品和服务提供过程相联系的综合价值”,并“最大限度地实现与内嵌于商品和服务提供过程中人与人的关系相联系的综合价值”。

  以上研究结论并没有简单局限于利益相关者理论,而是深入挖掘企业社会责任的实质,将企业社会责任视为作一种连接企业与社会的纽带。立足于实现社会综合价值,这赋予了企业对于社会的重大使命,同时也是企业长期发展的根本与基础。

  因而社会责任活动本质上成为优化配置社会资源的均衡机制。这意味着需要促进包括企业在内的各种社会组织合理分工,发挥优势合作互补,才能确保机制的有效实施。落到企业自身,就是企业社会责任的边界问题,即企业的经营目标、管理模式及营运方式等需要进行重大变革。

  三、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活动及其影响因素

  在当前的企业社会责任行为中,学者们认为产权性质是制度层面上的影响因素。黄速建和余菁(2006)认为国有企业与一般民营企业不同,除了一般意义上的经济目标,国有企业还存在非经济目标。他们通过案例分析了国有企业过分追逐其经济目标而舍弃非经济目标的行为,认为应该从国有企业的股权性质出发正确认识其发展目标,从制度安排入手才能深入理解和探索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活动。

  由于历史原因,国有企业在社会责任的内容上比民营企业更加复杂,在履行程度上也不能一概而论。一般认为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程度要比民营企业好,但实际情况却有所不同。黄群慧、彭华岗、钟宏武和张葱(2009)对中国 100 强企业的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建设现状进行了评价,结果显示中央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的社会责任指数要远远高于民营企业和其他国有企业。这说明并非所有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程度都比民营企业高。李华燊、吴家曦和李京文(2011)通过对浙江省中小企业的社会责任调查后发现,与现有认识不同,中小型民营企业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作用重大,成长期的中小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责任心更强,他们是履行社会责任的主体。随后,辛宇和左乃健(2013)的结果再次证实了以上观点。他们以社会责任发展指数研究对象进行实证研究,发现中央国企、民营企业和地方国企三者的社会责任履行程度依次递减。

  此外,企业规模、财务状况与所在行业、市场化进程差异等因素也会对企业社会责任履行产生显着影响。企业规模越大,盈利能力越强,越有实力履行其社会责任。例如,张兆国、靳小翠和李庚秦(2013)的实证结果表明企业财务绩效对社会责任存在显着正向影响。李正(2006)发现资产规模、负债比率和是否为重污染行业等因素与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活动显着正相关。崔秀梅等(2008)研究发现市场化进程越高地区的企业倾向于履行更多的社会责任,但这种影响仅限于国有产权控制的企业履行对股东、债权人、员工和政府等方面的责任。
  
  四、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活动与其社会绩效

  现有实证研究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社会绩效进行了大量研究,例如企业社会责任履行与其市场反应、财务绩效、企业价值等,但结论并不完全一致。

  1. 企业社会责任活动与财务绩效
  
  部分文献结果表明两者呈正相关关系,而另一部分研究得出负相关或者不相关的关系。

  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杨熠和沈洪涛(2008)等较多学者的研究结果都支持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之间的正相关关系,他们以企业相关利益者的业绩指标来衡量企业的社会责任,还证实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两者之间互为因果、相互促进。进一步,张兆国等(2013)也确认两者存在交互跨期影响。从企业社会责任对财务绩效的影响来看,履行社会责任对企业财务绩效的影响可能是一个渐进而滞后的过程。具体来说,研究结果表明这个过程为一年,即,只有滞后一期的社会责任对当期财务绩效有着显着的正向影响,而当期和滞后两期的社会责任对当期财务绩效却并没有产生显着影响。

  但部分学者的研究结论与此相反。朱乃平、朱丽、孔玉生和沈阳(2014)发现尽管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能够促进自身的长期财务绩效,却并不会对当期的财务绩效产生显着影响,甚至是负向影响 (温素彬和方苑,2008)。朱乃平等(2014)还发现技术创新投入调节能增强企业社会责任对企业长期财务绩效的积极影响,反过来企业社会责任也对技术创新投入与长期财务绩效的正向关系发挥显着的调节增强作用。而陈可和李善同(2010)发现不同的社会责任对企业财务绩效存在不同影响,只有针对政府和慈善的社会责任才能产生直接的正向作用。

  2. 企业社会责任履行与其他社会绩效
  
  (1) 社会责任与企业的市场反应。朱松(2011)认为,企业更好地履行其社会责任,会给企业发展带来积极作用,有助于提高股东价值,投资者会更加关注社会责任给企业长远发展带来的影响。同时,也能够给投资者传递一个稳定、乐观的未来盈利预期信息。因而,社会责任表现越好的上市公司能够获得更高的市场评价,与此相关的会计盈余信息含量也越高。

  (2) 社会责任与企业价值。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终将有益于利益各方实现共赢。但李正(2006)、邵君利(2009)等研究表明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越多,企业价值反而越低。但后来的研究发现与先前研究结论逐渐不同。肖翔、孙晓琳和谢诗蕾(2013)发现企业可以通过履行社会责任来降低融资约束从而提升企业价值。赵燕(2013)的结果也表明社会责任战略与稳健会计政策共同作用有助于提高企业经营绩效。而曹亚勇和于丽丽(2013)发现上市公司履行社会责任可以缓解由地方政府干预导致的非效率投资现象。这些结果都从侧面支持了社会责任对企业价值存在促进作用。

  尽管以上研究出现混合结果,但总体上大部分研究都支持企业社会责任活动能够带来正的社会绩效。目前结论不一致,主要与研究数据来源、研究方法、企业性质、产业类别、企业社会责任的实施策略与实施程度、社会责任履行与社会绩效的衡量指标等因素都有关。

  五、企业社会责任的衡量方法

  现有企业社会责任研究采用了多种方法,从规范性的理论研究为主扩展到实证研究,由现象描述、归纳总结转变到经验分析、调查问卷、案例研究等。其中,企业社会责任的量化是具体研究中的一个难点,现有社会责任研究中的方法大概有 14中之多,但我国现有的文献研究中主要采用以下三种方法:

  一是指标计量法。从会计报告中获得数据,根据企业社会责任内涵计算企业对社会的贡献,以此衡量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活动。温素彬和方苑(2008)等众多学者就从会计报表中获得数据,据以计算企业对债权人、员工、供应商等各个利益相关者的责任贡献。

  二是声誉评分法。需要向被调查者 (例如专家、公众等)发放问卷,通过被调查者对不同企业各个社会责任指标的打分得出企业声誉分值,以此衡量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

  三是内容分析法。需要详细分析企业会计报告或社会责任报告。这种方法又细分为两种:一种是计算社会责任报告字数、句数或者页数以衡量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数量;另一种是分类整理报告内容,对各类内容进行定量与定性分析后予以赋值,汇总得出总分,即为社会责任评价指数。现有研究中,有的研究者自己构建指数,例如张兆国等(2013)根据内容分析法,建立了 5 大类一级指标、36 项二级指标,共同构成社会责任综合评价指数来衡量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有的研究者直接采用专业评价机构的评分指数,辛宇和左乃健(2013)采用中国社科院发布的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指数。大多数研究采用第二种方法,即基于内容分析构建社会责任指数。

  以上三种方法各有不同。声誉评分法可以充分反映社会各界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认知,但受到被调查者评判标准、对企业了解程度等主观因素限制,数据采集等工作量较大,鲜有人采用。现有研究广泛采用指标计量法和内容分析法。前者所需数据容易获取,计算简单,但社会责任收益与成本的衡量标准无法统一。后者的优点在于容易获取数据,并能得到检验,但各企业对社会责任的披露内容和程度不同,并不能反映无法量化的社会责任,也不能完全衡量真实的社会责任活动。

  六、总结与展望

  短短二十多年,我国会计学术界对企业社会责任活动的研究在手段上实现了多种方法的混合运用。同时,在研究内容上深入分析,社会责任活动背后的影响因素;既包括社会影响,也包括对企业的影响。尽管目前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活动的研究内容越来越丰富、越来越深入。企业作为社会成员应当承担其社会责任已经成为普遍认可的观点,但除此以外,现有研究并没有对其他问题达成较为一致的结论,其原因如下:

  一是研究视角不同。学者们借鉴多学科理论在探讨企业应该以及怎样从事社会责任活动时,尽管有学者深入探究了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与外延,但支撑理论的利益相关者的内涵与外延界定仍然比较模糊,也不具备可操作性。同时,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的企业社会责任内涵和边界是不相同的,对社会责任的承担力度也是有所区别的。现有会计研究并没有针对我国特殊国情讨论不同性质企业的责任内容和衡量标准,这可能使得相同问题的研究结论并不一致。

  二是企业社会责任的度量模糊不清。现有实证研究大都选用基于内容分析的指数或评分来同时衡量企业社会责任的行为活动与信息披露。目前我国企业的“言行”并不一致。尽管企业的各种对外报告、相关评价指数能使外界获悉企业的社会责任表现,发挥信号传递的功能;但反之却不能认为社会责任披露及其质量一定真实代表了社会责任的履行及其程度,尤其在市场尚未普及、认可当前社会责任鉴证能对信息进行客观公允保证的前提下。

  上面对相关研究的分析表明,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尚有许多问题值得深入讨论,未来相关研究需要关注以下方面的问题。

  第一方面与基本理论有关。如何界定不同性质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如何理解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的社会责任本质?两者的社会责任内容和边界是否相同?如何看待国有企业的非经济目标与其社会责任之间的关系?现有研究指出了企业社会责任的边界,如何从会计上来准确界定企业社会责任的外延?会计对企业社会责任的任务是什么?会计发展中如何、怎样融入企业社会责任?

  第二方面与社会绩效有关。现有研究着重探讨了社会责任与社会绩效之间的相关关系,能否找到与社会绩效更为匹配的经营业绩衡量指标?是否可以从更广泛的角度来观察社会责任与社会绩效的关系?例如,基于产权性质的不同,是否应该对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的社会责任内容的计量有所区别?从企业社会责任活动促成的社会福利来看,如何计量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成本及其创造的社会总价值?从企业承担的具体社会责任活动来看,会计如何反映企业承担各种具体责任的收益和成本?

  现有研究中的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对多方利益相关者的总承担,各利益相关方之间如果存在冲突,企业是否会因为过度承担某方责任而不可避免有损其他方利益?会计能否反映受损利益?

  能否有效识别企业过度承担的行为?出于不同动机,企业对各个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履行也会存在先后之分,会计上如何识别企业对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分割及其动因和结果?

  第三方面研究方法的突破。三种常用的既有方法同时衡量企业社会责任履行与信息披露。但正如前文所述,企业“言”、“行”有别,可能需要找到更为恰当的方法来衡量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与其相关的信息披露评价方法区别开来。

  【参考文献】

  [1] 沈弋,徐光华,王正艳.“言行一致”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 [J].会计研究,2014(09):29-36.
  [2] 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企业家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识与评价———2007年中国企业经营者成长与发展专题调查报告 [J].管理世界,2007(06):75-85.
  [3] 李建明,缪荣,郝玉峰. 10 年来中国企业 500 强发展趋势 [J].中国工业经济,2011(10):5-15.
  [4] 李伟阳,肖红军. 企业社会责任的逻辑 [J].中国工业经济,2011(10):87-97.
  [5] 黄群慧,彭华岗,钟宏武,张葱. 中国 100 强企业社会责任发展状况评价 [J].中国工业经济,2009(10):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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