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互联网保险营销发展环境分析
3.1 互联网保险营销发展现状。
3.1.1 国外发展现状。
在国外发达国家,互联网保险领域已经得到迅速的发展,主要的推广模式为B2C、B2M、B2B 几种模式。互联网保险最早出现于美国,美国国民第一证券银行首创通过互联网来销售保险,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就成交了上千万美元的保单。美国是互联网保险发展最早业务量最大的国家,几乎所有保险公司都有自己的网站,并在上面进行各险种的销售。
欧洲市场的互联网保险也起步较早,1996 年全球最大的保险集团法国 AXA 在德国试行网上直销。1997 年意大利 KAS 公司的网络保险销售服务系统,提供最新报价、信息服务等,启动使用后,该公司月售保单量快速上涨 10 倍,从当初的170 套上升至 1700 套。1999 年英国的"屏幕交易"网站,由于提供了 7 家保险公司的旅游和汽车保险产品,用户量就以每个月 70%的速率递增。英国网络保险营销发展迅速,网络保险的营销比例从 2000 年的 29%增加到 2008 年的 42%.
在亚洲发达国家中,互联网保险迅速发展。1999 年日本的 American Family保险公司开始提供在网上申请及结算的汽车保险,到 2000 年通过网络签订的保单已突破 1 万件。2000 年日本朝日生命保险公司宣布与第一劝业银行等共同设立网络公司,用于从事保险销售活动,并于第二年的 1 月份开始正式营业。
在发达国家网络保险营销已经成为主要的营销途径,截止 2010 年英国车险和财险网络销售保费分别占到 47%、32%,韩国网络车险销售占比达 20%以上,在日本网络车险业务超过 40%,网络保险营销在各国的增速都相当可观。
3.1.2 国内发展现状。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报告,我国互联网保险发展到现在共经历了四个阶段,萌芽阶段(1997-2000)、起步阶段(2000-2003)、积累阶段(2003-2007)、爆发阶段(2007-至今)。1997 年新华人寿公司完成了第一张互联网销售的保险单,开创了我国互联网保险的先河。2000 年,国内推出第一家电子商务保险网站"网险"真正实现了网上投保。从 2011 年开始,国内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公司开始飞速发展,用了 2 年时间就从 28 家上升到 60 家,年均增长达 46%,保费规模从 32 亿元上升至 291 亿元,增幅 810%,投保客户从 816 万人攀升至 5437万人,增幅达 566%.2014 年,趁着保险业颁布"新国十条"的春风,保险公司、互联网公司、门户网站、保险中介都纷纷推出互联网保险业务。2015 年,我国互联网保险已经突破 2000 亿元规模,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公司突破 100 家。
2014 年,众安保险开发的互联网保险产品 "众乐宝" 上线,用户缴纳 3%的保费即可释放卖家保证金,标志着金融业首次介入互联网商业信用领域。2015年,泰康人寿推出电商创业者保障平台"乐业保",首次实现了寿险产品从定制、销售到理赔的全程互联网化。网络行为本身衍生出的庞大保障需求,必将促进保险行业和互联网更加深刻的融合。
目前,国内已有 70%的保险公司开通了自己的网站,只有 17.2%的保险公司实现了网上投保,至于通过保险电子商务实现的销售额,占保费收入中很少的比例。
网上保险主要以车险、意外险、旅游险、健康险、少儿险、医疗险、财产险为主,养老保险尚未充分挖掘,由此可见互联网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
3.2 促进我国互联网保险营销发展的有利因素。
(1)保险业成熟度底,潜力足。
我国保险业发展情况及成熟程度的相对较低,加入 WTO 以来,我国保险业发展迅速,目前我国的保费收入已经位列世界第四,仅次于英国、日本、美国,看上去我国已经是保险大国,但是我国运用保险机制的主动性不足,全社会的保险意识弱。
2004 年以来我国人寿保险业的保险密度、保险深度、保费收入、保费增长率基本上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增加,如 2004 年寿险业的保费收入是 3198 亿元,到了 2015 年保费收入达到了 13245.2 亿元,保险密度也从 246.02 元/人,变化到 1766.49 元/人,这一巨大的变化,说明了人寿保险业的发展势头强劲,对我国金融业发展起到强大的促进作用。我国人口总数远高于其他发达国家,市场潜力巨大。
(2)日益健全的互联网保险法律法规。
近年来,我国互联网保险发展迅猛,国家为确保保险金融的健康发展相继出台各种文件、条例,提高了对互联网保险的监管力度,优化了互联网保险营销的渠道,有效地保护了互联网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国内生产总值稳定。
国内生产总值是一个国家的重要经济指标,通常是用来衡量一个国家生产能力的变量。如图 3-1 所示,自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总量保持了较快的增长和发展势头,截止 2015 年国内生产总值 676708 亿元,突破 65 万亿元,比上年增长 6.9%.2013-2015 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率为 7.3%,远高于世界同期2.4%的平均水平,自 2009 年我国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以来,我国的国内生产总值稳居世界第二,占世界经济总量的比重稳步上升,经济的迅速发展成为我国商业养老保险业发展的重要基础。
(4)保险业资金来源充足。
随着居民对保险的认可度提升,我国保险业发展迅速,整体实力不断增强。
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保险公司保费收入增长迅猛,2005 年保费收入还不到 5000 亿元,至 2009年底已突破 10000 亿元,截止到 2014 年底超过了 20000 亿元。保险公司保费收入的倍增式增长体现了我国保险业的蓬勃发展。
二是我国保险业资产总额不断增长,如图 3-2 所示,2009 年的资产总额仅40634 亿元,至 2010 年底已突破 50000 亿元,截止 2014 年底达到 10 万亿元,为我国发展互联网保险营销提供了雄厚的资金保障。
(5)保险深度与保险密度低。
我国保险业发展情况及成熟程度的相对较低,这一点可以从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两个重要指标看出。保险密度是反映一个国家保险的普及度和保险业的发展水平的指标。保险深度反映一个国家的保险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当前我国的保费收入仅次于日本、美国、英国三个世界保险大国,但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却远低于世界发达国家水平。如图 3-3 所示,2014 年英国、日本、美国和法国的保险密度分别为 4823 美元/人、4217 美元/人、4017 美元/人和 3902 美元/人,而我国保险密度到 2015 年才仅为 271.77 美元/人相差近 20 倍。表明我国全社会的保险意识较弱,运用保险机制的主动性还不够。
在保险深度方面,如图 3-4 所示。2014 年,日本、英国、法国和美国的保险深度分别为 10.8%、10.6%、9.1%、7.3%.我国的保险深度在 2015 年仅为 3.59%与以上保险业发达的国家相差甚远。表明我国保险业普及程度较低,保险业务的发展相对滞后,这就为互联网保险营销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发展空间。
(6)网络购物规模飞速发展。
随着我国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互联网的普及,我国互联网购物规模飞速增长。如表 3-2 所示,在 2008 年,我们互联网购物交易额仅有 1281.8 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1.1%,至 2012 年底,网购交易额达到 13040 亿元比 2008 年上涨了 10 倍,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例达到 6.2%是 2008 年的 6 倍。截止到 2015年,网购交易额增加至 30200 亿元比 2008 年上涨了近 30 倍,已经达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 10%.网络购物规模的发展,为互联网保险营销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7)移动通讯技术发达,手机网民规模大幅增加。
我国移动通讯技术日渐成熟,从 2009 年 3G 网络运营至 2013 年底进入 4G 网络时代,随着无线网络逐渐发达,互联网覆盖范围越来越广,与此同时智能移动终端技术不断发展,引起智能手机价格飞速下跌,智能手机逐渐普及。如图 3-5所示:我国智能手机的持有量从 2010 年的 8000 万台至 3 年后的 58000 万台,增长率持续 3 年超过 60%,截止至 2015 年底,我国智能手机持有量达到 9.2 亿台。
目前,使用手机上网已经成为许多人的习惯,我国手机上网的网民规模不断攀升。手机网民数量从 2008 年的 1760 万人增至 2015 年的 59400 万人,手机网民占整体网民的比例也由 39.5%增至 88.9%,且手机网民的数量仍然在高速增长中。
智能手机的普及、无线网络的发展都为互联网保险的营销提供了便利的条件,不断上涨的手机网民数量也为互联网保险营销积累了客户资源。
3.3 阻碍我国互联网保险营销发展的不利因素。
(1) 安全性不足。
互联网是保障网络保险营销渠道发展的主要工具,它自身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风险:计算机通讯系统缺陷,TCP/IP 协议保密性不足、安全密匙管理不善以及网络系统遭受黑客、病毒等非法程序入侵等等,易造成互联网保险消费者信息丢失,给消费者带来损失;非实名制认证方式存在巨大隐患;互联网保险营销人员和消费者由于操作不熟悉的软件,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不易识别假的保险网站,消费者一旦在假网站上产生交易,将面临巨大的风险:保费损失、个人信息泄露、资金冻结等,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同时阻碍了互联网保险营销的发展。
互联网保险营销是一种新的保险营销模式,处于不断的探索发展中,存在着多种经营管理风险:互联网保险监管的政策措施不完善,威胁互联网保险市场的良性生存环境;互联网保险产品需要不断创新,合理设计。产品设计不合理将会威胁保险公司的财务稳定;互联网风险层出不叠、形式多样,保险企业不能及时应对互联网风险。
(2)专业人才短缺。
互联网保险营销是一个新的领域,需要既熟知保险知识又懂互联网技术的复合型专业人才。若营销员缺乏互联网专业技术,则会产生一系列的操作风险。倘若互联网技术人员缺乏保险专业知识,则在营销过程中容易出现违规行为。
互联网保险营销市场的崛起,需要大量复合型专业人才,但是短时间内很难满足要求。专业人才的供不应求将给互联网保险营销模式的发展带来压力。
(3)消费者自助投保意愿较弱。
目前,传统保险营销模式仍然是主流渠道,一个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消费者可以和保险代理人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在帮助消费者理解保险条款内容的基础上,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消费者的购买力。然而互联网保险营销渠道的消费者往往不能理解生涩难懂的保险条款,这将大大降低了消费者的购买力,再加上保险产品是非渴求性商品,因此自助投保的意愿较弱,阻碍了互联网保险营销渠道的飞速发展。
3.4 本章小结。
本章对首先分析了互联网保险营销在国内外的发展现状,从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两个角度对互联网保险营销发展环境进行了分析,并针对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都做了详实的分析研究,为本文设计互联网保险营销策略提供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