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目前我国农村学前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 我国农村学前教育制度供给不足。
1. 学前教育制度化建设回顾。
早在清末时期,我国便有了第一部有关学前教育的政策法规──《奏定蒙养院章程及家庭教育法章程》,但这一时期的学前教育并非完全为儿童着想,教学的内容多为封建传统的东西。这一时期的政策法规并没有对学前教育的相关内容进行系统的描述,要求也不明确,相关规定也模糊笼统。到了辛亥革命后,当时的民国政府颁布了《学校系统令》,对学前教育体制做了一些调整,客观上也促进了当时学前教育的发展。国民政府时期,政府颁布了《幼稚园课程标准》,制定了一些相应的大纲和教学方法,并提出了有关幼儿发展的目标,第一次较为详尽地提出了幼稚园的课程标准,开创了我国历史上由政府颁布幼儿园课程标准的先例。这一时期的学前教育法规已经开始趋于细化以及系统化。
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根据地鉴于战争年代,也建立儿童院或幼稚园,在很多政府的文件或报告中,也有一些有关学前教育的法规性文件。但这一时期有关学前教育的政策法规都较为散乱,其目的主要是为确保儿童的父母能够积极地抗战和参加生产劳动。缺少关于对儿童的教育方法等方面的要求和规定。这一时期的学前教育主要是在老解放区实际的政治、经济情况下建立和发展起来的。虽然缺少系统性和统一性,但却是中国共产党在当时艰苦环境中的实践与探索,这一时期的经验和成果为建国后我国学前教育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的学前教育事业步入了新的里程碑。1951 年,国家颁布《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明确规定把学前教育纳入我国的学制体系中,随后又颁布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规,如 1956 年 2 月和 3 月分别颁布的《关于托儿所幼儿园几个问题的联合通知》和《关于中小学、师范学校的托儿所工作的指示》,针对当时学前教育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做出了相关的指示,并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措施。改革开放后,为了保障我国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党和政府对学前教育不断重视,在不断总结自身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也注重借鉴世界各国的先进经验,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规,如《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试行)》等,这一时期制定的政策,关注的对象从 3到 6 岁的学前儿童扩大到了升入小学后的儿童以及 3 岁以前的儿童。同时,国家开始对学前教育的地区性发展是否均衡也开始关注,学前教育事业开始不断地取得进步。
虽然我国的学前教育事业不断取得进步,国家也在制定越来越详尽、越来越完善的学前教育的政策法规,但是这些政策法规都较为零散,且绝大多数采取"意见"、"通知"、"决定"等形式发布,大都属于行政性的规章和文件,真正从法律层面规定和定义的却少之又少,一部完整的只针对学前教育的专门的全国性法律文件却至今尚未形成。国家相继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及《高等教育法》等,而《学前教育法》却至今仍未出台。这使得整个农村学前教育政策的实施缺乏国家法律的支持和保障。
2. 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办园主体职权不清。
目前,我国的学前教育基本是由地方政府负责,采取分级管理的方式来对学前教育机构进行管理。然而,这种学前教育管理的体制并没有明确地指出各级政府的具体职责,基层政府与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在各自权责的分配与落实上并不十分明确。农村学前教育的发展固然离不开所在村村委会的管理,但是,在各种有关学前教育的政策法规中,这一点并没有被很清楚地规定,县、乡、村以及教育主管单位的权责分配也不清楚,而在现代社会,大多数人都是更多地为自己考虑,领导也不例外,不是自己的工作几乎是没有人会抢着去包揽的;有时,某些工作本没有明确规定属于自己的工作范畴,而硬是分派给了自己,也会影响到工作者工作的积极性,他们难免会只为了完成任务而去完成工作。所以说,无论是基层政府,还是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或单位,在学前教育管理中的责任意识和职责担当还是相对比较欠缺的。这样,势必会出现责任分散,你推我让,最终造成无论哪一级政府都没有承担起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因而,各级政府及地方教育部门的权责分配与落实,主管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成为制约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关键问题。
在很多农村地区,教育主管部门并没有配置专职的管理人员来负责学前教育的发展,虽说相关部门有一些负责监管学前教育的管理人员,但他们的工作重点更多的是义务教育,而并非学前教育。这些管理人员大多是由下面的中小学校教师通过一步步的提升而走向管理岗位的,他们的职责过多,由于精力有限,加之又大多不是从学前教育岗位上晋升而来,因此,就必然出现在学前教育管理中某些工作的不到位,并且对于学前教育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有时也无法有效地面对,无法及时地制定和实施有效的政策措施来解决。这种专职不专干的现象大大削弱了学前教育的管理力量,而管理力量的薄弱势必会导致农村学前教育管理方面的不善,从而限制了农村学前教育的发展。
综上所述,政府对农村学前教育领域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管理是多方面的原因共同造成的,主要表现在:一,学前教育管理体制的不健全,二,地方各级政府和管理部门的职权不清,三,基层学前教育管理人员的空壳化。而其中我国学前教育管理体制的不健全则是诱发我国学前教育领域无序发展、混乱状态的一个重要因素。
(二) 学前教育管理体制不规范。
1. 多数公立幼儿园没有自己的财政支配权。
学前教育不属于义务教育的范畴,无论在城市,还是在农村,无论是公立幼儿园还是民办幼儿园,幼儿入园都需交付保育费。在民办幼儿园中,保育费直接归幼儿园所有,园长对幼儿园所收取的所有费用都有直接的支配权,不许上报任何单位或部门。但在公立幼儿园中,每学期所收取的保育费和其他费用都需上报学区,在走访调查的 10 所农村公立幼儿园中,保育费上交学区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把所收取的全部保育费都上交到学区,由学区分配。其另一种情况就是上交所收取保育费的 70%,余下 30%作为本幼儿园的发展资金,但这余下的 30%,也不能由园长随意支配,必须上报学区,经相关领导商议通过后,方可使用该部分资金。
无论是以哪一种方式上交到上一级主管部门,其实都限制了幼儿园的发展,在走访的公立幼儿园中,园长们都表示园所发展的资金远远不足,幼儿园的保育费上交后,上级部门并没有把这部分资金预留出来,留作日后幼儿园发展所用,而是将幼儿园所上交的保育费等去填补其他的教育资金缺口。在有的幼儿园,即使预留了 30%的发展资金,但由于近年来民办园的迅速发展,公立园幼儿数量有限,剩下的这 30%还不够幼儿园的日常开销,如水电费用等,更不要说去添置一些日常所需的教玩具了。在走访的这 10所农村公立幼儿园中,每一位园长都表示了自己的无奈和不满,为了园里的发展,每一个人都或多或少地每年从自己的腰包掏钱来垫付一些。为了解决幼儿园发展中资金上的缺口,弥补自身的资金损失,必然会导致一些不良行为的出现,如对上一级部门或单位瞒报在园幼儿的数量等,这势必会造成财政的损失。
2. 教育行政部门所制定的规划缺乏针对性、可行性。
基层的教育行政部门对学前教育的监管主要体现在安全检查方面,对于教学业务方面的指导则十分有限。很多情况下,教育管理者们都是习惯于把自己关在办公室去研究各种所谓的计划规划,或是向所谓的教育专家进行咨询,又或者是去一些省市的示范幼儿园参观学习,而不是深入当地农村,了解农村的教育需求和实际现状后,进而做出符合农村特色的计划规划。大多数的教育管理者往往都是效仿城市的做法,所制定的针对农村学前教育的政策几乎完全充满了城市色彩。比如说,某些农村的示范幼儿园完全按照城市的标准来建设;按照城市幼儿园的教学内容来规范农村幼儿园的课程内容;每当安排农村幼儿园的教师进行培训时,在这些教师还没有完全弄明白该如何去科学合理地进行学科教学时,却去教给教师诸如如何进行区角游戏的活动设计的内容等。教给教师这些知识固然很重要,但相对于农村教师而言,有限的教学资源、有限的师资力量,使得教师无法去很好地设计符合自己的区角,无法很好地去最大限度地利用区角。相反,教给农村幼儿教师如何根据自己的现状去掌握相关的教学技能则更为重要,因为这些技能可以让老师们直接应用于教学实践,并能最快地提升她们的教学水平。
对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计划规划不符合下面幼儿园的实际情况时,幼儿园也只有遵从,因为教育管理者们给出的解释往往是:我们要向城市看齐,要让我们农村的孩子在农村也能接受像城市一样的教育,不能让我们农村的孩子输在起跑线上;我们农村的教师也完全可以像城市里的教师一样,甚至我们会比城市里的教师更棒。然而事实证明,不符合农村情况的学前教育政策是不能促进农村学前教育的发展的,我们必须立足实际,走出农村自己的特色,简单的复制是行不通的。
3. 教师人事体制和管理体制的滞后。
教师队伍的稳定以及教师素质的高低是制约教育发展的关键。一支高素质的稳定的幼儿教师队伍可以促进学前教育事业质量的提升。虽然国家已经打破了事业单位的铁饭碗,双向选择竞争上岗已成为当今社会就业的主导方式。但在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传统就业观念却仍顽固地束缚着人们的思想。
对于大多数的教师来说,他们并没有太多的忧患意识,大多数的教师只是把教育工作看做是自己谋生的一种手段,是一种职业,而非一种事业。"职业"与"事业"虽只有一字之差,但却对教师工作态度的影响截然不同。在很多教师看来,尤其是某些公办教师看来,教学也只不过是一项枯燥无味的工作,每天重复地去和孩子们打交道。久而久之,工作便缺乏激情,不思进取,缺乏创造精神,他们没有那么崇高的理想追求,在教学中完全凭自己的经验去办事,而不是充分地去发挥自己的主体性和创造性。有的教师虽有一点点的进取心,但又怕别人说自己爱出风头,也只好随波逐流,安安稳稳、平平淡淡地去按部就班地完成一天又一天的教学工作。
幼儿园工作的特殊性也使得幼儿教师的心态处于高度紧张的状态。由于幼儿园的孩子年龄小,这也决定了幼儿在园期间难免会发生一些意想不到的安全问题,而农村幼儿园中由于教师严重不足,难免会对幼儿在园期间照顾不周,为了更好地去照顾幼儿,教师必然会在其他业务方面分不出更多的精力,没有时间去搜集更多的资料,也无法精心地去设计自己的课堂。试想一下,农村的幼儿教师从早忙到晚,如果碰上某个孩子某天在幼儿园出了点状况,回家后甚至还要解决家长和幼儿的问题,不是电话联系,就得上门问候,一刻也不得闲,哪里还会有工作的激情,去考虑什么教育的改革和创新?疲于奔命必然会使教师产生工作怠倦,从而导致对自己工作积极性的逐渐下降。
而针对这一情况,教育主管部门和单位在教师人事制度上的改革就显得有些滞后。
现行的教师人事管理体制,无论从教师数量的配置上,教师业务的评价标准上,还是从教师应聘解聘的角度来看,都有待提高,有待优化。教师的工作压力大、负担重,必然会消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教育主管单位和部门对教师要求的标准之高,各种评比评奖、各种考核评估、各种比赛,以及公开课晒课等更是如家常便饭一样,时常下派任务给教师,要求人人参加,这真的有必要吗?但是按照某些教育主管者的话来说,人的潜力是挖掘不尽的,教师亦是如此,再多的任务只要你肯干,没有干不了的。所以,教师永远被无限地加码,为了不使自己被这些压力压垮,大多数教师必然会应付式地去完成加派在自己身上的任务,而非心甘情愿、兴趣盎然地去进行教学研究和课题研究。因为教师们知道,即使如此,自己也不会被开除,因为自己没有犯原则性的错误。这也是目前教育的悲哀。所以,优化制度设计,包括人事制度和管理制度,革除那些不切实际的指标,为教师真正地减压,多一把评估教师的尺子,还给教师基本的职业尊严,让教师有充分的自主空间,有时间和心情去经营属于自己的精神世界,他们对于教育自然也会充满激情,那么我们的教育,尤其是我们的农村学前教育,必然也会得到更好的发展。
(三) 地方政府财政投入不足。
1. 基础设施达不到国家标准。
从 2001 年到 2010 年十年间,我国各类学前教育机构的经费投入增长较为缓慢,与世界其他国家相比,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处于较低水平。中央及地方政府对学前教育的投资非常有限,财政性的学前教育经费所占国家财政支出的比例处于较低的位置。这必然导致学前教育的经济基础较为薄弱,加之目前我国并没有出台有关幼儿园的收费标准,公立幼儿园一般都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以及财政部门规定最高收费标准,而私立幼儿园则根据市场供需情况自行进行价格调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民办园的发展必然出现两级分化,一类是豪华化、高端化的幼儿园,这类幼儿园往往收费极高,主要针对那些收入较高的家庭;另一类则是低端化的幼儿园,这类幼儿园农村地区居多,由于收费偏低,它们的各项基础设施都非常不完善,办学环境比较差,设施大都非常简陋,教学房屋的面积远远不足,设施设备及其简陋,玩具图书等也很缺乏,甚至有的幼儿园连幼儿在园的基本安全都难以保障。这类幼儿园往往规模小、资金匮乏、设施简陋,远远达不到国家所规定的标准。
虽然我国的财政改革不断深入,但由于我国根本没有从政策上、法律上规定各级政府投入的比例,使政府投入责任模糊,[7]
结果必然造成无论哪一级政府,都可以降低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在地方政府的财政收支分类中,虽有教育专项资金,但却没有或很少有专门用于学前教育的资金。另外,由于国家大力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地方各级政府教育经费已经严重短缺,在这巨大的财政压力下,学前教育的专项资金也就更加难以保障。
对于公立幼儿园,尤其是农村的公立园,由于缺少资金来源,加上有最高收费标准的限制,收费较低,而且每一季度收幼儿的保杂费需要上交本学区,而学区又会将这一部分资金来填补其他缺口,幼儿园没有自己的周转资金,也就难以改善自己的教学设施和教学环境。很多农村幼儿园都是占用小学留下的旧校舍,房屋较为破旧,有的幼儿园的房屋都已被鉴定为危房,但仍在继续使用。其他各项硬件设施也远达不到标准,尤其像活动室、舞蹈房等幼儿活动场所,在农村根本就没有。即使有闲置的房间,由于缺少资金,也无法将其进行装修改造。
2. 缺乏基本的日常教学设备。
在政府的财政投入中,学前教育经费只占了很小的一部分,而这仅有的一点点经费,却也大部分被用于数量极少的某些示范幼儿园,其他的公立幼儿园由于长期得不到资金的投入,致使在硬件的配置上一直处于落后状态,在大多数的农村公立幼儿园里,甚至连一些最基本的日常教学设备都无法提供,数量不多的教具和玩具等没有办法及时得到补充和更新。有的幼儿班里甚至连一台电视机也没有,唯一算的上先进的便是教师的手机,想让孩子们听一首歌,没有琴,没有电视,教师便提前把歌曲存到手机里,然后放给孩子们听;有一些老教师,不会玩手机,只能天天让孩子们玩,除了玩,就是应试化地教授知识。在某些小规模的私立幼儿园,由于收费低廉,并且没有政府的资金支持,所以,资金比较缺乏,办学条件也是非常差的,那些日常的教学设备当然也就无法提供给老师。这样,必然导致在大多数幼儿园,包括大多数的农村公立园和小规模的私立幼儿园,教师无法提供现代化的教学课程,无法根据幼儿的身心发展规律,去提供多样化的教学设计,这也是幼儿园小学化的一个重要原因。
另外,由于教师文化水平的偏低,以及办园者的认识不足,加上家长错误的育儿观,即使在农村一些条件好的私立幼儿园里,也缺少现代化的日常使用的教学设备,一来因为这些设备投入高,二来因为家长只关注孩子在幼儿园是否吃饱、吃好、是否磕着碰着,而对于教师采用何种方式去教学却并不关心。即使某些家长注重孩子在园的学习,他们也只是关心孩子是否会写字、会算题。所以,基于家长的这种心态,本就以盈利为目的的私立幼儿园,又怎么会去主动添置一些现代化的教学设备呢?
3. 教师身份待遇难落实导致队伍不稳定。
很多人都把教师比作"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但在农村幼儿园中,教师,尤其是幼儿教师,却是一份吃力不讨好的工作,她们做着教师、保育员、生活员的多重工作,虽然国家规定幼儿教师是隶属于中小学教师队伍的,但在平时的培训学习或业务比赛等方面,涉及到幼儿园的活动就相对很少,幼儿园教师参加比赛活动的次数少,相对平时的工作积分便少;同时,由于幼儿园没有年终考试,一到年底,各种评优评模活动等幼儿教师就无法公平地去参与,因为,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不会单给幼儿园发放指标。所以,即便平时的工作再辛苦,到年终时分配给幼儿教师的荣誉分数还是偏少。这就造成很多业务优秀、能力较强的的中小学教师不愿加入到幼儿教师队伍中来。据走访调查,大多数教师都认为被调入幼儿园是对自己工作的否定,是领导看不起自己;同时,大多数农村家长也认为,幼儿园里的老师就是看孩子的,他们大都把幼儿园当成一个临时的托管所。在很多家长看来,幼儿园里不会有几个好老师,因为好老师没人会去教幼儿园。所以,在农村,很多家长都对幼儿教师都还不够尊重。他们只是把幼儿教师当成自己孩子的生活保姆。所以,幼儿教师的身份待遇和中小学教师相比在一定程度上还是有差异的。
因此,能在幼儿园长期呆下去的教师为数很少,很多幼儿教师都是遇到合适的机会,便会脱离幼儿教育的岗位,这也是导致农村幼儿教师队伍不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
由于政府经费严重不足,对农村学前教育投入很少,因此,与当地农村经济的发展水平以及居民的整体收入水平相比而言,非公办代课教师的工资相当低,有的幼儿园代课教师的工资每月只有五六百元,在走访调查的 10 所公立幼儿园中,工资最高的代课教师平均每月也还不到一千元,还不及公办教师工资的 50%,并且没有任何的福利待遇,更不要说三险一金,她们连最基本的日常生活都难以维持,更不要说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为学前教育事业奉献自己的一切了。因此,过低的收入使得这部分代课教师具有很大的流动性,大量的优秀幼儿教师资源流失,这在很大程度上也造成了农村学前教师队伍的不稳定。
(四) 师资配置不当。
1. 公办教师多为业务能力不强的中小学教师。
幼儿的年龄特点和发展特性决定了幼儿教师应当是专业人员。从全国范围来看,虽然我国学前教育的师资力量近几年在不断提升,在学前教师队伍中,尤其以本专科毕业的教师数量增长最快,当然在教师队伍中也不乏一些研究生毕业的教师。但从教师总数来说,高中及以下学历的教师仍占约 40%左右,这充分说明我国学前教育的师资水平仍待进一步提高。另外,在农村幼儿教师队伍中,大都是非幼教专业毕业。由于我国大多数地区的农村幼儿园缺乏专业的音乐和美术教师,而占教师绝大部分的大都是代课教师,这部分代课教师的工资基本是依靠收取幼儿的保育费来解决,因此,为了解决教师的工资问题,上级主管部门就把那些从小学分流出来的老弱病者、业务能力不强者,综合素质不高以及临近退休的老教师安排到幼儿园来工作。这部分教师在日常教学的方法和内容上必然会出现小学化的倾向,一味地向小学的教学内容靠拢,只注重书面知识的讲授,而减少幼儿在园自主活动的时间与机会,对幼儿进行完全"正规"的"半年级教育".这严重违背了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违背了学前教育的宗旨,势必会让幼儿园小学化的现象越来越严重,最终影响幼儿未来的发展。
现如今,很多幼教专业毕业的学生都不愿从事幼教工作,而很多在职的年轻优秀的幼儿教师又大多在不断地寻求其它更好的工作,很多优秀的人才不愿从事幼教工作,尤其是农村的幼儿教师。据走访调查,在大多数农村家长的眼里,幼儿教师几乎等同于保姆,是和小学以及中学教师的威望截然不同的。因此,那些业务能力不强的教师,由于教学成绩较差,不能胜任中小学的工作,往往会被调往幼儿园工作,这必然导致幼儿园师资力量和教学质量的下降,阻碍农村学前教育的发展。同样,农村学前教育质量的低下又会反过来影响这些教师的社会声誉,影响社会对其的评价。同时,社会不良的评价又反过来影响了这些幼儿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2. 非公办教师占绝大多数。
在全国的幼儿教师中,有正式编制的教师比例虽在逐年上升,但非公办教师仍占相当大的比例。在城市幼儿园中,幼儿教师基本上都是长期从事幼教事业的专业教师,而在农村的幼儿园中,从事幼教职业的教师大都是一些待业人员。私立幼儿园的教师都是从村民中挑选出来的,由于来自农村,她们文化程度很低,有的甚至小学还没毕业。即使在公立幼儿园中,师范院校毕业的教师也是少之又少,虽然每年教育主管部门都会招录一部分师范院校的毕业生来补充道教师队伍中,但这些教师也是优先满足中小学发展的需要,加之这些毕业生大多也 不愿选择去幼儿园工作。因此,在农村的公立幼儿园中,大多幼儿教师也都是村民出身的代课教师,和私立幼儿园的教师一样,她们的文化水平也非常低,由于她们没有接受过正规的专业培训,保教能力非常欠缺。可以说,在农村的幼师队伍中,真正懂得幼教专业知识的教育者是少之又少的,大部分的幼儿教师都是文化程度较低、保教能力欠缺的代课教师。
在农村,无论公立幼儿园还是私立幼儿园,幼儿教师的门槛是相当低的,只要愿意从事幼教职业,而幼儿园里又正好需要教师的时候,一般不需任何面试或培训,便可直接上岗。低门槛必然决定了薪酬待遇较低,这些临时编制或合同制的幼儿教师由于缺少编制等的相关约束,流动性相当大,一旦她们找到更适合自己的其他工作,便会马上转行,这非常不利于学前教师队伍的稳定。由于这些无编制非正式的代课教师不用遵守正式编制的有关规定,其工作压力必然相对较低,教学质量自然也就不会提高。幼儿园教学质量的低下,必将直接影响我国农村学前教育的健康良性发展。反过来,教育的质量又会影响教师队伍的社会评价与社会声誉,影响其待遇。这是一个互动与循环的相互作用的过程。
3. 一些老教师工作积极性不高。
那些从小学下来的老教师被调到幼儿园后,一般都会被安排做保育工作,帮助年轻的教师管理班级,而据调查,大多数老教师并不满意自己被调到幼儿园去做繁琐的保育工作。由于临近退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往往较低,工作热情不高,对于园里安排的工作很有异议,干活不认真,应付了事;有一些老教师甚至会倚老卖老,根本不服从安排,上班往往晚入早归;还有甚者,被调往幼儿园后,几乎不上班。据调查,有一些不愿透漏姓名的幼儿教师反映,他们园里按指标来说,教师还多余,但有一些老师说是已经被调往幼儿园协助工作,但却从未见过这些老教师的庐山真面目。
还有一些表现较好的老教师,工作积极性很高,甚至主动要求带班,但由于长期从事小学工作,使得他们习惯于完全按照小学的标准来对幼儿园的孩子进行教学,从而使幼儿园小学化的倾向越来越严重。其次,老教师的安全意识不如年轻的教师,一来因为在小学,学生在课间活动时教师是不用一直盯着的,学生可以适当脱离教师的视线;二来因为这些老教师刚来幼儿园,对于幼儿园的安全工作还不是太熟悉,有时难免疏忽。
另外,由于幼儿园工作的特殊性,教师需要经常和家长进行沟通,而已经习惯了小学工作的这些老教师,在与家长沟通方面就显得有些欠缺;还有一些年轻的家长,在同这些老教师说话时很不客气,根本不懂得尊重这些老教师,因此,这些老教师为了不使自己生气,为了不跟这些年轻的家长们一般见识,有时干脆不和家长沟通,不去听家长的难听话,这样,他们往往会和家长沟通起来越来越困难。
由于种种原因,临近退休的老教师被调往幼儿园后,并没有减轻幼儿园原有教师的工作量,而只是在编制上造成幼儿园教师满员或超编,使得幼儿园分配新的年轻教师更加困难,并且部分老教师得过且过、坐等退休的工作态度,对于幼儿园年轻的教师们也起到了很不好的影响,难免会有老师心生不满或干脆效仿。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对幼儿园的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