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校心理咨询伦理标准构建(2)
来源:学术堂 作者:朱老师
发布于:2016-12-13 共8383字
关于公平待遇方面。虽然所有来访者在咨询中享有公平待遇,但是对于咨询师选择来访者的问题,伦理判断则存在较大分歧。对于刻意筛选来访者性别,咨询师的意见相对统一,73.4% 的咨询师认为不合伦理,在工作中极少存在该行为;但对于为避免被告而拒绝某些类型的来访者,伦理判断分歧很大,31.3%认为符合伦理,43.8%认为不合伦理,25.0% 表示不清楚。来访者享有公平待遇,是否意味着咨询师没有选择来访者的权利?对于在学校工作的咨询师,如何更好地解决来访者的公平待遇与咨询师的个人倾向之间的关系?显然,在这些问题上存有困惑的咨询师占有一定的比例,值得深入探讨。
关于知情同意方面。咨询师对于“没有告诉来访者保密的限制”“说服他人使之成为自己的来访者”两个题项意见一致,90.0% 以上均认为有违伦理。对于来访者知情同意后,在学校从事心理治疗,31.3% 认为符合伦理,54.7% 认为不合伦理,14.1%表示不清楚。对于要求每名大学新生参加心理健康测试,40.6%认为符合伦理,32.8%认为不合伦理,26.6%表示不清楚。
2.关于隐私权和保密性
关于保密原则方面。调查发现,咨询师都认为保密原则是伦理规范的要求,但在一些具体情况下有不同的判断和行为。比如,18.8% 的咨询师认为当来访者袒露违反学校规定时告知相关部门符合伦理,32.8% 的咨询师认为向前来问讯的监护人介绍咨询情况符合伦理,14.1% 的咨询师认为向来访者的辅导员介绍咨询情况符合伦理,37.5% 的咨询师认为将学生心理普测的结果通报辅导员符合伦理,对这四个问题的伦理判断表示不清楚的比例都在15.0%以上。伦理行为的发生比例也较高,近30.0%的咨询师曾在“来访者袒露违反学校规定时告知相关部门”,超过50.0%的咨询师曾“将学生心理普测的结果通报辅导员”“向来访者的辅导员介绍咨询情况”“向来访者的辅导员介绍咨询情况”.可见,这些分歧主要发生在与家长、学校管理部门、辅导员的合作上,与高校心理咨询师的工作特色密切相关。
关于危机状况下保密约定的处理方面。在危机状态下打破保密约定告知监护人,绝大多数咨询师都支持这一伦理判断。在伦理行为上,9.4%的咨询师表示曾面对学生来访者有自杀倾向时不告知监护人,57.8% 的咨询师曾在来访者可能伤害他人时打破保密约定。对于可能伤害他人的情况,具体处理时需要考量更多的因素,如何在这种情况下减少来访者和潜在受害人的风险,确实需要更加周全的伦理考量。
3.关于职业责任
关于专业服务能力方面。在运用合适的技术手段、保持咨询状态、遵守咨询范围以及加强专业学习方面,咨询师的伦理判断基本一致,同时表示在实践中也是这样做的。值得关注的是,绝大多数咨询师认为在压力太大的情况下提供心理咨询是不符合伦理的,却有近45.0%的咨询师在工作中存在这样的行为。
关于提供便利或获得私利方面。咨询师认为与来访者之间有利益上的往来,或者为彼此提供便利有悖伦理规范,同时报告在工作中很少有这类行为发生。例外的是,约55.0%的咨询师认为接受来访者低于人民币20元的礼物是不违反伦理规范的,可见咨询师对于伦理规范的理解不是简单条例式的,而是融入了社会文化的考量。
关于咨询设置方面。大部分咨询师同意咨询需要严格的设置,如结束咨询的交待、事先甄选团体成员、长假前妥善安排咨询等。伦理判断比较有争议的是:拒绝让来访者阅读咨询记录(50.0%认为符合伦理,34.4%认为不合伦理),来访者无故缺席后即结束咨询(23.4%认为符合伦理,64.1%认为不合伦理)。在伦理行为方面,35.9%的咨询师表示曾在来访者无故缺席后即结束咨询,26.6%的咨询师从未在长假前妥善安排来访者的咨询事宜。对于咨询设置的伦理考量非常重要,不仅是咨询师需要判断的,也是咨询机构、行业协会需要明确界定的。
关于咨询界限与转介方面。学校咨询中有精神疾患的来访者并不罕见,调查中,59.4% 的咨询师认为在医学治疗的同时进行心理辅导是合乎伦理规范的,但为拒绝医学治疗的来访者进行心理咨询是不合乎伦理规范的。行为方面,近60.0%的咨询师曾为有精神疾患的来访者提供心理辅导,也有近30.0%的咨询师曾为拒绝转介到医疗机构的来访者进行心理咨询。这类学生常常引发学校的高度关注,作为高校心理咨询师,如何在自己的专业范围内提供适切的帮助,也是目前很多咨询师面临的伦理困境和工作难点。
4.关于电话和网络咨询
目前大学生广泛使用网络新媒体,常常出现通过电话、网页、电子邮件、QQ、微信进行咨询的诉求。咨询师普遍认为实施网络咨询必须告知来访者网络咨询可能的限制与伤害,咨询师必须接受网络咨询的训练。70.3% 的咨询师认为不应接受来访者添加QQ或微信好友的请求,约40.6%的咨询师认为不应在非工作时间接受来访者的电话或网络咨询,伦理判断争议较大。同时,在行为上,约60.0%的咨询师曾经在非工作时间进行电话或网络咨询。可见,网络等新媒介的应用,提出了新的心理咨询伦理议题。
5.其他情况
其他情况涉及研究成果发表、心理测验、伦理问题处理三个方面。调查中,咨询师一致认为案例发表需要征求来访者同意,相应的行为也与判断吻合。64.0%的咨询师认为在家完成心理测验不合伦理。对于提出控诉的问题,咨询师的伦理判断争议较大,79.7%的咨询师认为帮助来访者对同学或同事提出控诉是不合伦理的,28.1%的咨询师认为对同事提出伦理控诉是不合伦理的,只有极个别的咨询师报告有过提出控诉的情况。如此高比例的咨询师认为不应控诉也从未控诉的现状,值得进一步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