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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以来我国制度反腐主要制度手段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6-04-28 共566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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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目】十八大以来中国制度反腐发展探究
  【第一章】我国推进反腐制度建设的策略研究绪论
  【第二章】制度反腐相关基础理论
  【3.1】十八大以来我国制度反腐主要制度手段
  【3.2  3.2】推进我国制度反腐所面临的困难与挑战
  【第四章】继续完善与创新我国制度反腐体系建设
  【结语/参考文献】我国制度反腐体系构建研究结语与参考文献
  
   
  第 3 章 十八大以来我国制度反腐建设现状分析

  十八大以来,我国制度反腐建设步伐加快,持续不断地取得了新的进展与成效。特别是在以***同志为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正确领导下,全社会民众共同参与反腐行动的激情持续未减,反腐工作力度空前,影响力巨大。通过一系列“打虎行动”,向腐败宣战,掀起了新一轮制度反腐新高潮,从“党政机关反腐”下手到掀起“国企反腐风暴”,反腐打破“惯例”,不留“盲区”、不设“暗门”.其中,备受社会关注的典型案件如:“纪检打虎”曹立新、魏建等案件,则是中纪委勇于直面纪检内部腐败问题;“上山打虎”万庆良等案件,则让“带病提拔、养痈遗患”等传统腐败问题无处隐藏;“下山打虎”郭永祥等案件,则打破了“退则保全”的传统,无论是退休或者退居二线,仍然会因腐败而被查;“部队打虎”徐才厚、谷俊山等案件,则让反腐首次打入部队内部,一些神秘显赫的“部队大老虎”被严肃查处。

  但与此同时,我国制度反腐模式也受到了反腐制度体制本身的缺陷限制,如今反腐行动涉入深水,前路更为艰险,制度反腐模式的发展还面临着更大的困难和挑战,急待我们后来者去更新与完善。

  由此可见,与时俱进深入研究分析十八大以来我国制度反腐建设现状,进一步探讨科学有效的战略对策,破解制度反腐的种种难题,提高制度反腐创新能力,推动制度反腐体系综合建设,将带来一定的现实意义和积极作用。

  3.1 十八大以来我国制度反腐主要制度手段

  在中共中央健全完善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战略理论指导下,以“教育、预防、监督与惩治”等主要环节为基本研究方向,紧密围绕十八大以来我国反腐制度体系建设工作进展,本课题主要从以下七个方面,对十八大以来我国制度反腐的主要制度手段进行了具体分析。

  3.1.1 中纪委巡视制度

  中纪委巡视制度是中央纪委通过设置特殊的巡视机构,有针对性的对党组织成员进行监督的制度。1996 年开始探索试点之后,在 2003 年开始全面实行,2008年巡视组增设至 10 个,2009 年“中央巡视组”正式得名。2015 年党中央重新修订巡视工作条例。中纪委巡视制度是党内一项新的检查制度。十八大以来,巡视工作进一步清晰定位,围绕“六大纪律”,突出“四个着力”,创新组织制度、工作方式取得显着成效,是强化党内监督的一次成功探索。十八大以来,中纪委已连续派遣了面向全国范围内的七轮巡视。在短短三年多时间里,已巡视 118 个地区、部门和单位,发现了党员领导干部在作风、纪律、腐败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中纪委巡视制度不仅实现了对国内 31 个省市的巡视全面覆盖,还对中石化单位、环保单位、文化部门等单位的专项巡视,其密度和广度都前所未见。中央巡视组所提的问题越来越直接,越来越犀利,描述问题用语更是一针见血、直指要害。例如,针对环保部门的“花钱办证”、中国海运集团的“损公肥私”、神华集团的“链条式腐败”、文化部门的“退而不休”、全国工商联的“纪委消极作为”、中国联通的“高钱权、权色交易”、中国石化的“搞利益输送和交换”、东风汽车公司的“靠山吃山”等,杜绝一切“关系化”和“过场化”,表明了十八大以来的中央巡视组强硬的反腐态度和工作作风。

  特别是 2014 年中纪委专项巡视发力,国企反腐开始“探路”, 中央巡视组陆续进驻中国科协、全国工商联、南方航空、中国船舶以及中石化等 20 家单位,大势展开专项巡视。2015 年,国企反腐“大考”拉开序幕,中纪委巡视督查形式更加多样化、多元化,趋势从横向走向纵深,不断改进巡视工作方式,取得了更显着的反腐战果。中纪委巡视制度已成为了十八大以来制度反腐的核心“主战场”.

  3.1.2 纪检监察工作制度

  十八大以来,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党中央最新要求及部署,按照“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职能定位,进一步改变工作方式与作风,完善纪检监察工作制度,推动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并取得显着成效。王岐山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对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管理,对违纪违法行为必须“零容忍”.2014 年 4 月,原中纪委委员申维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也充分体现了纪检监督“无特殊”,检查“无禁区”.

  (1)纪检监察机构调整俗话说“打铁还需身板硬”,中纪委在“编制”不变的情况下,分别在 2013年 5 月与 2014 年 3 月先后进行了两次机构改革。通过设立并扩大“监察室”机构,严查纪检内部腐败。经过两次调整后,不仅纪检监察室数量明显增多,由原先的8 个增加至现在的 12 个,而且还设立 1 个专门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重点新增了“对纪检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查办”等职责内容。同时,各省(市、区)纪检部门坚决贯彻中央纪委机构改革精神,也新设立监察室,筑起了“纪检反腐”最前防线。同时,各地方纪委积极精简领导小组、协调小组、联席会议等议事协调机构。

  截至 2015 年 10 月,各省(区、市)纪委已完成全部调整工作。31 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委平均减少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三分之二。

  此外,还将“国家预防腐败局办公室”与“外事局”整合为“国际合作局”,旨在进一步集中加大“裸官外逃”追查与震慑力度。可见,上述这一系列“从上至下”的调整与变化,为进一步提升纪检队伍办案效率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2)完善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十八大以来,中纪委在 31 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59 个中央和国家机关同时建立了 “月报制度”,及时把握“各地反腐”最新动向。;中纪委紧急出台《关于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的通知》、《监察机关特邀监察员工作办法》等相关制度;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的示范带动下,实行机关公务用车 GPS 定位、公务经费开支每月内网公示制度,加强了纪委队伍管理;完善案件线索资料“集中排查,集中管理”有效机制,实行日收集、月排查、季分析、半年专题汇报制度,提高了案件线索处理合理性;探索了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制约机制,先后组织巡察组集中开展了作风巡察工作。

  3.1.3 领导干部财产申报抽查制度

  十八大以来,我国对于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的落实越来越严格。特别是2014 年起,中共中央组织部重新下发《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定办法》,由组织部门牵头,联合纪检、公安、工商、税务、房管、银监、证监等 13个部门,对领导干部申报材料按照 3-5%的比例进行了严格的“抽查核实”,并取得了实质性工作成果。

  其中,由中共中央组织部直接牵头抽查核实中管干部、省部级后备干部 1500多名,5 名拟提拔中管干部因查出“问题”被中止提拔;由各省组织部牵头抽查核实厅局级和县处级干部 60000 多名,超过 10 名厅局级、县处级干部因查出“问题”失去升迁晋职的机会;经过“抽查核实”,全国涉及 150 万名县(处)以上领导干部(含国企和国有控股公司班子成员),重新向组织书面报告了个人申报事项。此外,通过此轮“抽查核实”,还加大了裸官清理力度,2014 年全年,全国查实副处以上故意瞒报的裸官 3000 余名,其中超过 1000 名在重要岗位任职而又拒绝将家属子女“招回国内”的裸官,被强制调整其官职。

  2015 年,此项制度又得到进一步推进,中共中央组织部已向社会承诺,2015年起抽查核实比例提高至 10%;对拟提拔为副处以上职位的官员,拟列为副厅以上后备干部名单的人选,平级转任重要岗位的副处以上干部,实行核查全覆盖;并颁行经细化的专门针对“漏报”、瞒报官员的惩处细则,同时配套建成覆盖全国的干部诚信档案库。

  3.1.4 实名举报制度

  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多渠道鼓励群众参与反腐,“实名举报制度”就是群众参与反腐的典型制度,制度强调“只要是群众实名举报的案件务必优先办理,做到件件去核查、件件有答复,并且实名举报人可以采取书信、网络、电话或是当面来访等任何举报方式……”实名举报制度依法保护了举报人应有的权利,大大提高了群众举报职务犯罪的积极性。

  特别是互联网通讯网络与信息技术的发展运用,微博、微信、社区论坛等新媒体的推广普及,更是拥有迅速直接、成本较低、效果明显等优势,更为实名举报人提供了更安全、更快捷、更舒适的举报环境。

  在制度反腐实践中,例如“房氏家族”案例就是具有代表性的“实名举报制度”案例之一,其影响巨大,反腐成效凸显。一系列“房事家族”涉及人员以及查处时间如表 1-2 所示。在“房氏家族”的查处过程中,不仅通过举报人个人网上实名举报,而且广大网友还全程跟进,纷纷提供有价值的线索,极大的促进了反腐进程。

  随着我国制度反腐模式的不断确立,群众参与反腐的热情空前高涨,社会“实名举报”参与的反腐案例明显增多。可见,“实名举报制度”作为颇具特色的新兴制度反腐途径,已成为了其他制度反腐途径的有力补充。

  3.1.5 违纪案件通报曝光制度

  2015 年年初,我国正式出台《关于违纪案件通报曝光具体工作规定》,进一步规范中央国家机关通报曝光环节工作,制度强调以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媒介作为通报曝光的主要载体,可以将姓名、单位、职务、违纪事实、处理结果等纳入具体通报曝光内容。制度规定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只要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案件,以及涉及违反刑法的案件一律都可以进行通报曝光。对于一些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以及纪检队伍违纪案件,更被要求予以通报曝光。

  此外,违纪案件通报曝光制度还要求,各级部门机关纪委在通报下发后,进行转发或用作警示教育材料,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这一举动使中央国家机关广大党员干部受到了很大触动。实践证明,通过“违纪案件通报曝光”反腐,胜过千言万语,“以案说纪”是最生动的反腐教育,不仅能让违纪违规者受到惩戒,还能令心存侥幸者感到震慑。

  3.1.6 推进反腐国家立法

  随着反腐的不断深入,相关法律法规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高度关注。腐败案件如何完善特殊诉讼?如何直面司法腐败问题?如何界定无形的非物质利益是否纳入受贿范畴?反腐举报在法律层面能否得到保护和支持?各种问题矛盾的根本解决把焦点聚集在“推进反腐国家立法”上。

  由于我国反腐国家立法有所滞后,法律的暂时“疏忽”让部分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也让制度反腐推动产生不少阻碍,比如,个别腐败犯罪分子“钻法律的空子”以各种“合法”理由“越狱”,投机取巧逃脱法律制裁;因法律诉讼“门坎”过高,处理时间过长,普通百姓无奈之下采取“网络举报”方式;反腐司法资源不足且效能不高,个别案件还会因“证据不足”而“无限搁置”等等。

  在十八大报告中对推进反腐国家立法问题进行了相关阐述。报告明确指出:“介于制度具有根本性、长效性和全局性优势特征,我们更要持续将从严治党和依法治国紧密联系起来,要进一步健全反腐败法律制度,特别是推动反腐败国家立法。”,这充分体现出,十八以来,反腐制度的假设已经聚焦到了法律制度的建设上,开始以法律制度的方式来加强廉政风险控制,从而更加有效的遏制腐败。

  为彻底解决制度反腐在法律法规上的“短板”,2015 年 2 月,最高人民检察院还是克服重重阻碍,已经出台“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若干意见,在积极推动反腐败国家立法上跨出了新的重要一步。

  3.1.7 党员干部队伍从严治理新制度

  目前,我国正处于一个深刻“调整转型”、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新起点,要实现深化改革的宏伟目标,“关键靠人”,只有党员干部“积极作为”,党的事业才能“兴旺发展”.因此,建设一支素质过硬作风过硬的党员干部队伍,是新形势下迫在眉睫且急不可待的重要任务。

  十八大以来,我国要求各级党政机关“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一环扣一环,稳步推进”,结合各工作实际完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制度,充分发挥教育在反腐工作推动中的基础作用,创新形式推进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将“网站、工作简报、媒体报刊”等作为主要宣传工具,以“党课教育、廉政讲座、专家培训、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征文活动、汇报演出、民主生活会”等作为主要教育载体,特别是通过“党的群众路线”、“四风整治”、“三严三实”等重大教育活动,积极宣传正能量,弘扬主旋律,营造良好的反腐舆论话语氛围。

  同时,十八大至今,在制度反腐建设中针对党员干部队伍从严治理问题出台一系列“针对性”制度,党员干部反腐节奏明显加快,特别是 2012 年至 2013 年,中共中央针对党员干部队伍治理的反腐制度,出台更加迅速,发布更加密集,内容更加细化,针对性与可操作性更强,制度震慑力更大,如表 3-1 所示。从上表来看,可谓以“制度”为“反腐”利剑,重磅出击,举措有力,实效显着。更有中纪委网站权威数据显示,仅仅 2013 年严重查办县级以上干部 6400多人,查处范围涉及党委、军委、人大、政协、国企等多个领域。

  此外, 2015 年 10 月 18 日,中共中央颁布实施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两项重大的反腐理论的创新成果又将成为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反腐”利器。历时一年多时间,两项法规的修订在反复修改中不断丰富、完善、成熟。最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分别有 8 条 281 字、11 章 133 条 17000 余字,更好地适应了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把普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全部纳入制约范围,虽然篇幅大幅精简,但规范领域和内容全面覆盖,指向性更明确,内涵也更丰富。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修改比例基本上达到80%至 90%,有的章节几乎全部修改,对原有条款中不少违纪情形只针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情况也做出了调整,明确“六大纪律”是全体党员的基本遵循和底线。

  焕然一新的两项法规为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提供了有力理论依据,也更有利于持续巩固制度反腐成果。

  通过在某大型国有企业发放 1000 份调查问卷,对新一轮反腐进行了群众满意度调查,经问卷回收统计数据显示:93.8%的领导干部,87.9%的普通干部,85.1%的企业管理人员,73.9%的专业技术人员,76.8%的基层员工对反腐未来充满信心。

  总而言之,十八大以来,通过一系列制度反腐手段的有力全面实行,取得了较为显着的反腐战果,全面广大党员干部的反腐意识得到明显提升。从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以及“群众满意度数据”方面均可以证实,在制度反腐体系建设中,以上主要制度反腐手段,发挥了其应有的效能,切实营造出了制度反腐体系建设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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