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堂首页 | 文献求助论文范文 | 论文题目 | 参考文献 | 开题报告 | 论文格式 | 摘要提纲 | 论文致谢 | 论文查重 | 论文答辩 | 论文发表 | 期刊杂志 | 论文写作 | 论文PPT
学术堂专业论文学习平台您当前的位置:学术堂 > 法学论文 > 法律论文 > 宪法论文

互联网上言论自由问题探析结语与参考文献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6-04-03 共3500字

    本篇论文目录导航:

  【题目】我国网络言论自由的合理化限制研究
  【引言  第一章】网络言论自由概述
  【第二章】网络言论自由法律规制的必要性
  【第三章】我国网络言论自由的法律规制现状分析
  【第四章】完善我国网络言论自由法律规制的建议
  【结语/参考文献】互联网上言论自由问题探析结语与参考文献

  结 语

  网络言论自由自诞生的那天开始就饱受争议,在促进社会发展,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会带来一些负面的影响,给社会带来潜在的威胁等。由于互联网本身的特性,决定了人们在行使网络言论自由权的时候变得更加容易和便捷,但这并非是无限制的“容易”和无限制的“便捷”,在网络上的言论表达不可以肆无忌惮,纵容放任,也不可以逃避法律的监管和现实社会的治理。诸多网络言论自由侵权案告诫、警醒着我们要时刻注意个人在网络上的言语表达,警示着广大网民要懂得网络言论自由同样要遵循法律的规制。

  “一个人有责任不仅为自己本人,而且为每一个履行自己义务的人要求人权和公民权”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①从公民个人来讲,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是法律一再强调的。当权利、义务同时存在时,网络言论自由的行使才可以真实有效,所以言论自由的存在并不是绝对的;从公民群体与社会来讲,任何公民的权利都是平等的,公民不能因为个人的私欲行使权利而影响到其他公民的利益。对网络言论自由加以规制是大势所趋,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决不能任其自由发展,无限制的发展只会给社会带来极端负面的影响,会扩大有权力者继续滥用权力,弱势全体没有机会使用自己的正当权利,最终造成所谓的言论自由的“沉寂化效应”---以自由始,以压制终,形成“言论自由的反讽。”②我们不能一味的规制,也不能一味的保护。因此,对于网络言论自由的法律规制需要更加严格和谨慎,既需要加强政府机构和职能部门的支持与保护,也需要完善行业自律来进行规制和监督。同时还要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个人道德修养,坚决抵制有悖于国家安全、民族统一、社会和谐的任何言论和信息,要积极维护网络言论的纯洁性,维护网络世界的文明和谐,要养成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的法制意识,自尊遵守健康文明的上网作风,努力宣传“合理运用网络言论,积极构建和谐网络社会”的口号。每一个公民都要为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作出贡献。
  
  参考文献
  
  [1] 甄树青。论表达自由[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
  [2] 林子仪。言论自由与新闻自由[M].台北:月旦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1994.
  [3] 张新宝。名誉权的法律保护[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
  [4] 王利明。电子商务法研究[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3.
  [5] 王云斌。互联法网--中国网络法律问题[M].经济管理出版社,2001.
  [6] 李德成。网络隐私权保护制度处探[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01.
  [7] 屈茂辉,凌立志。网络侵权行为法[M].长沙:湖南大学出版社,2002.
  [8] 蒋志培。网络与电子商务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
  [9] 李铁映。论民主[M].北京:人民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 年。
  [10] 张文显。法理学[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
  [11] 张恒山。法理要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
  [12] 邱小平。表达自由--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13] 张千帆。宪法学导论--原理与应用[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
  [14] 季卫东。宪政新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15] 王世杰,钱端升。比较宪法[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
  [16] 林纪东。比较宪法[M].台北:台湾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9.
  [17] 朱国斌。中国宪法与政治制度[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
  [18] 王振民。中国违宪审查制度[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
  [19] 李永刚。我们的防火墙:网络时代的表达和监管[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
  [20] 李道刚。德国语境中的思想表达自由与约束:取宪政哲学理论和广播电视实践[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9.
  [21] 张新宝。互联网上的侵权问题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22] 魏永征,张鸿霞。大众传播法学[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
  [23] 王四新。网络空间的表达自由[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
  [24] 张千帆。宪政原理[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1.
  [25] 侯健。言论白由及其限度[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
  [26] 杨立新,袁雪石,陶立行。侵权行为法[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
  [27] 钟瑛,牛静。网络传播法制与伦理[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
  [28] 张备,赵剑英。虚拟社会的边界[M].北京:军事科学出版社,2003.
  [29] 沈宗灵。现代西方法理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
  [30] 张洪占,朱晶晶,李庆珍。不可不懂的网络法律知识[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
  [31] 刘明。网络法律热点问题研究[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8.
  [32] 陈轼。言论白由与名誉权的冲突和平衡[D].苏州:苏州大学,2009.
  [33] 李仁淼。网络内容规制立法之违宪审查与表现自由[J].中正法学集刊,2003,(12)。
  [34] 魏永征。言论自由和网上诽谤[J].环球法律评论,2001,(春)。
  [35] 张明杰。政府管理互联网应当遵循的原则[J].环球法律评论,2001,(春)。
  [36] 周汉华。互联网对传统法治的挑战[J].环球法律评论,2002,(春)。
  [37] 陈力丹。论网络传播的自由与控制[J].新闻与传播研究,1999,(3)。
  [38] 陈力丹。中国、欧盟学者共同探讨表达自由的法律与实践--“中欧人权对话研讨会·表达自由”会议综述[J].国际新闻界,2005,(4)。
  [39] 陈力丹。表达自由与传媒自律[J].新闻界,2005,(5)。
  [40] 陈力丹。西方新闻自由与言论自由的固有矛盾[J].新闻大学,2008,(3)。
  [41] 韩大元。表达自由理论研究的重要创新--评论表达自由[J].法学家,2001,(3)。
  [42] 邓晔。宪政下的自由--以网络言论自由权为视角[J].湖南社会科学,2007,(3)。
  [43] 张新宝。言论表述和新闻出版自由与隐私权保护[J].法学研究,2007, (18)。
  [44] 戴激涛。从“人肉搜索”看隐私权和言论自由的平衡保护[J].法学,2008,(11)。
  [45] 罗诗锢,李冬梅。论网络时代的民众评价活动及其在现代政治文明中的价值[J].长白学刊,2011,(4)。
  [46] 刘正祥。网络言论的失范及其法律规制[J].政法学刊,2010.
  [47] 宋鸽。新闻立法与言论白由权的互动研究[J].行政与法,2005 ,(10)。
  [48] 张文考,黄玉芬。网络言论白由的限度及其法律保护[J].法制天地,2008 (34)。
  [49] 邱星琼,李咏。公民言论自由权的司法保护--基于“黄静”案探析网络言论自由权[J].法制与社会,2009,(3)。
  [50] 王瑾。论微博与宪法言论自由[J].实事求是,2012,(3)。
  [51] 刘冰。网络言论自由与公权力关系的理性构建[J].学术交流,2012,(10)。
  [52] 郑燕。网民的自由与边界--关于微博公共领域中言论自由的反思[J].社会科学研究,2012,(12)。
  [53] 林坚逢。微博时代言论自由权利的冲突与协调[J].法制与社会,2011,(3)。
  [54] 陈道英。我国网络空间的言论自由[J].河北法学,2012,(10)。
  [55] 刘修军,魏黎明。言论自由与社会稳定的冲突与对接--以刑事规制为视角[J].青海社会科学,2012,(1)。
  [56] 汪志刚。美国法上的“网络匿名发表言论权”述评[N].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2006-06(2)。
  [57] 吕小霞,廖丹。网络言论白由的界限[N].山东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01(1)。
  [58] 贺平。网络背景下言论白由的法律限制[N].中共桂林市委党校学报,2010-10(4)。

  致 谢

  时光飞逝,三年的研究生学习生涯即将结束,回顾这三年来的学习,我感觉非常充实而有意义。三年的学习,在各位法学院老师的悉心授课下,我在理论学识上有了长足的进步,在此表示由衷的感谢。

  在本人论文的整理过程中,由于学士学术能力浅薄,曾经数次进入写作的困境,对此要由衷的感谢在此期间摆正我写作方向的老师和帮我整理论文资料的同学们。特别是我的指导师刘晓蜜老师,从我论文写作的选题、提纲,给我提出了很多宝贵的修改意见,在百忙之中还抽出很多时间和精力耐心的指导我,帮助我,文章的最后成型与导师的努力和心血是分不开的。当然,刘国利老师、范海玉老师、李红英老师、杨卉青老师对我的论文写作积极的督促并指出具体问题,提出真诚的修改意见。而且诸位老师面对我的屡次打扰,都对我提的问题耐心解答,为我扩展思路,提供文献资料。

  三年来,我在本专业学习和论文的写作过程中获得了很多有用的知识,取得了很大的进步,这些都要感谢教导我的老师,对此,我表示莫大的感谢。在以后的工作和学习中,我一定会谨记老师对我的教诲,运用所学的知识去解决社会中可能存在的实际问题。

  感谢与我相伴三年青春岁月的同学,让我更深的认识到生活的色彩。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中,我一定尽我最大的努力,去完善自我,回报社会。

相关标签:
  • 报警平台
  • 网络监察
  • 备案信息
  • 举报中心
  • 传播文明
  • 诚信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