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堂首页 | 文献求助论文范文 | 论文题目 | 参考文献 | 开题报告 | 论文格式 | 摘要提纲 | 论文致谢 | 论文查重 | 论文答辩 | 论文发表 | 期刊杂志 | 论文写作 | 论文PPT
学术堂专业论文学习平台您当前的位置:学术堂 > 文学论文 > 现当代文学论文

王国维对叙事文学和抒情文学的认识历程(3)

来源: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作者:张冠夫
发布于:2017-06-22 共16217字
  王国维此期从“描写人生”的“主观”与“客观”所进行的比较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从题材、内容的角度,其二是作者的创作立足点的角度。在《文学小言》的第四则王氏谈到: “文学中有二原质焉: 曰景,曰情。前者以描写自然及人生之事实为主,后者则吾人对此种事实之精神的态度也。故前者客观的,后者主观的也; 前者知识的,后者感情的也。”此处所谓的文学的“原质”,是指文学创作的材料和对象。在对作为“客观的”、“知识的”“景”和“主观的”、“感情的”“情”做出区分后,王氏进一步探究“原质”的客观性与主观性两者间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自一方面言之,则必吾人之胸中洞然无物,而后其观物也深,而其体物也切。即客观的知识,实与主观的感情为反比例。自他方面言之,则激烈之感情,亦得为直观之对象、文学之材料,而观物与其描写之也,亦有无限之快乐伴之。要之,文学者,不外知识与感情交代之结果而已。”[19]虽然王氏肯定了“景”与“情”两者的殊途同归,但却是将“客观”性作为统一两者的共同归趋。原本具有主观性的“感情”,必须被作为“直观之对象”,即经过一个对象化的过程,被赋予了客观性和知识性,才具有了和“景”同等的地位。以此,长于写“景”的叙事文学与长于写“情”的抒情文学,以“客观”性和“知识”性作为衡量标准,结论自然是前者优于后者。
  
  王氏此期从作者的创作的立足点的角度将其分为“主观之诗人”和“客观之诗人”.《人间词话》“已刊稿”第十七则曰: “客观之诗人,不可不多阅世。阅世愈深,则材料愈丰富,愈变化,《水浒传》、《红楼梦》之作者是也。主观之诗人,不必多阅世,阅世愈浅,则性情愈真,李后主是也。”[20]这里只是对于两类诗人的客观比较,并未品评两者孰高孰低,而在王氏同时期为莎士比亚和拜伦所写小传中则透露了对两者的评价。1907 年 10 月王氏发表了《莎士比( 亚) 传》,篇末他赞美莎士比亚的“文字”“犹如江海,愈求之,愈觉深广”.王氏特别指出,不能简单化地理解莎士比亚,“当知莎氏与彼主观的诗人不同,其所着作,皆描写客观之自然与客观之人间,以超绝之思,无我之笔,而写世界之一切事物者也。所作虽仅三十余篇,然而世界中所有之离合悲欢,恐怖烦恼,以及种种性格等,殆无不包诸其中。”王氏高度肯定莎士比亚的作品所达到的描写自然和社会、人生的广阔、细致,并主要将其归功于莎翁“无我”的客观性,他将莎士比亚的艺术世界称为“第二之自然”“第二之造物”.[21]当王氏特别指出“莎氏与彼主观的诗人不同”,他无疑是将其视作“客观的诗人”,且是其中之典范。王氏虽指出的是主、客观诗人两者的不同,但无疑更为肯定“客观的诗人”之客观性。在1907 年 11 月王氏发表了《英国大诗人白衣龙( 拜伦) 小传》,文中称“白衣龙之为人,实一纯粹之抒情诗人,即所谓’主观的诗人‘是也”.如果说,通过莎士比亚,王氏表达了对“客观的诗人”的高度肯定,此处通过拜伦,王氏对于“主观的诗人”又给予怎样的评价呢? 这里要特别注意,王氏在“纯粹之抒情诗人”和“主观的诗人”之间是划了等号的。对于拜伦,王氏不同于清末民初很多文人学士对其所给与的褒扬,而是指出“其胸襟甚狭,无忍耐力自制力,每有所愤,辄将其所郁之于心者泄之于诗”,王氏对于马修·阿诺德的认为拜伦“无创作力”表示赞同。王氏特别对于拜伦的“以一身与世界战”做出自己的解释: “彼与世之冲突非理想与实在之冲突,乃己意与世习之冲突。”王氏着重指出拜伦是“主观的诗人”中的极端: “夫强于情者,为主观诗人之常态,但若是之甚者,白衣龙一人而已。”拜伦“强情过甚”,“其情为无智之情”,“为情欲之情”,他“毫无高尚之审美情及宗教情”.[22]虽然王氏特别说明,拜伦并不属于“主观的诗人”的“常态”,但从中仍反映出他对于“主观的诗人”的“强于情”这一主观性倾向易于走偏的警惕。当王氏在“抒情诗人”与“主观的诗人”间划了等号,“客观的诗人”必然与叙事诗人相一致。这里要特别注意一点,王氏将拜伦视为“纯粹之抒情诗人”,而他在介绍拜伦的创作历程时所谈到的《恰尔德·哈罗尔德游记》《异教徒》《唐璜》等都是长篇叙事诗,叙事诗本应是具有客观性的体裁,可在拜伦那儿仍可以被用于表现主观的自我。可见,王氏在此强调的是诗人立场的客观性与叙事文学本身的客观性趋向必须和谐一致。
  
  正如同王氏从“描写人生”的角度定义文学是源自席勒、叔本华等德国哲学、美学的影响一样,其对于文学的主观性与客观性的划分,也同样留下了这一影响的痕迹,其中叔本华的影响更为直接。叔本华指出,艺术“复制着世界一切现象中本质的和常住的东西”,即“艺术复制着由纯粹观审而掌握的永恒理念”,“理念”则是“意志的直接而恰如其分的客体性”,[23]而意志的客体性程度有高低之分,“不同艺术间的基本区别”“只在于要表出的理念是意志客体化的哪一级别”.[24]如前所述,在各类艺术中,叔本华将文学放在最高的位置。而在文学内部,叔本华对抒情诗、叙事诗、戏剧等的分析和评价仍是依照意志的客体性程度来进行的,抒情诗“主观性成分最重”,“所以是最容易的一种诗体”,长篇小说、史诗、戏剧等叙事类型的文学是“较客观的文学体裁”,其中戏剧又是“最客观的”,“也是最完美、最困难的一种体裁”.在戏剧中,叔本华又将悲剧视为文学的“最高峰”,认为其体现着“意志客体性的最高级别”.[25]对于诗人的评价,叔本华也是以客观性的程度为评价标准的---“天才的性能”不是别的,“而是最完美的客观性,也就是精神的客观方向,和主观的,指向本人亦即指向意志的方向相反”.[26]不难看出,王国维从主观性与客观性的角度分析文学创作和诗人,以及区分、评价各种文学体裁和类型,都体现出来自叔本华的深刻影响。
  
  除上述的“描写人生”的文学观对于王国维在抒情文学和叙事文学间的比较产生影响外,王氏此期的审美取向对此也具有不容忽视的影响。在《红楼梦评论》中王氏谈到: “美之为物有二种: 一曰优美,一曰壮美。”王氏在此处向国人介绍了西方近现代美学中对于“优美”和“壮美”的区分,而在其中,仍以对于叔本华相关思想的吸收为主。何为“优美”? “苟一物焉,与吾人无利害之关系,而吾人之观之也,不观其关系,而但观其物; 或吾人之心中,无丝毫生活之欲存,而其观物也,不视为与我有关系之物,而但视为外物,则今之所观者,非昔之所观者也。此时吾心宁静之状态,名之曰优美之情,而谓此物曰优美。”[27]在此,“优美”感的产生是源于审美主体对于审美对象自然实现的超越现实利害关系,不存个体欲望的纯粹观照,借此“我”的主观性完全化为“物”的客观性。此处应注意一点,“优美之情”的产生虽然体现为对于“物”的纯客观的观审,但正如叔本华所说: “这种喜悦的根子主要地完全是在审美的快感的主观根据中,并且也就是对于纯粹认识及其途径的喜悦”,这一“审美的快感的主观方面”“和意志相反,是对于单纯的、直观的认识本身的喜悦”.[28]也就是说,“优美”感的产生需要借助审美者的主观性因素而实现。何为“壮美”? “若此物大不利于吾人,而吾人生活之意志为之破裂,因之意志遁去,而知力得为独立之作用,以深观其物,吾人谓此物曰壮美,而谓其感情曰壮美之情。”[29]在王氏的这一描述中,“壮美”与“优美”不同,它体现出作为客观存在的“物”对于观者的巨大影响,在此影响下,观者摆脱了自我主观意志,而成为一个纯粹的认知主体,从而达到对于“物”的客观性本质的深入认识。这正如叔本华所说,当一个观察者面对一个与意志存在敌对关系的对象,“他这时以强力挣脱了自己的意志及其关系而仅仅只委心于认识,只是作为认识的纯粹无意志的主体宁静地观赏着那些对于意志可怕的对象,只把握着对象中与任何关系不相涉的理念”,“结果,这观察者正是由此而超脱了自己”.[30]从叔本华的此段论述不难看出,相比较于他所强调的“优美”感主要源于“审美的快感的主观根据”,对于“崇高”感的产生而言,其开端恰是客体对象对于观察者主体意志的否定,其实现也需借助观察者“挣脱”自身的主体性,从而进入对象的客体性之中。正因“崇高”感的形成经过了一个对于观察者的主体性施以彻底的排除和否定的过程,故而叔本华认为其较之“优美”更具客观性,因而给予更高评价。受其影响,王国维此期也明显更倾心于“壮美”.
  
  《红楼梦评论》中王氏将《红楼梦》视为“悲剧中之悲剧”而给予高度评价,其中一个重要依据就是“此书中壮美之部分,较多于优美之部分”.[31]如前所述,王氏提到叔本华将悲剧视为最高之文学,并借叔本华本人的“壮美”论对此予以阐释。王氏在《红楼梦评论》中叹息中国文学喜欢大团圆式的喜剧结局,而悲剧少之又少,其所慨叹的也即是中国文学中具“壮美”品格的作品之少。而在西方文学中,他从莎士比亚、歌德、席勒、斯蒂文森、赫勃尔、托尔斯泰等人那里看到了“壮美”作品的大量存在。在《德国文豪格代( 歌德) 希尔列尔( 席勒) 合传》中,他赞美歌德“诗之大者也! 如春回大地,冶万象于洪炉”,赞美席勒“诗之高者也! 如身在高峰,等五洲于一点”,[32]其所叹赏的正是二人作品的“壮美”气象。如对王氏眼中中西文学中具有“壮美”特征的作品稍作归纳则不难看出,其多为叙事诗、戏剧诗、小说等叙事类作品。在发表于 1907 年的《古雅之在美学上之位置》中,王氏又一次对于“优美”和“壮美”( 此文中王氏将其译为“宏壮”) 进行区分,作为“宏壮”的举例,王氏谈到: “如自然中之高山大川、烈风雷雨,艺术中伟大之宫室、悲惨之雕刻象,历史画、戏曲、小说等皆是也”.在此,戏曲和小说直接被王氏视为具有“宏壮”美的体裁。在上文谈到“优美”时,王氏谈到: “自然及艺术中普通之美,皆此类也。”[33]当王氏将戏曲、小说与“宏壮”相联系,则在他眼中抒情诗必然多属于“普通之美”,即“优美”.如前所述,王氏此期受叔本华影响,较之“优美”,对“宏壮”给予更高评价,以此,他必然将以戏曲、小说为代表的叙事文学放在抒情文学之上。
  
原文出处:张冠夫. 在抒情与叙事之间的认识调整——20世纪初王国维文学观建构的一个侧面[J]. 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01):119-130.
相关标签:
  • 报警平台
  • 网络监察
  • 备案信息
  • 举报中心
  • 传播文明
  • 诚信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