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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解释学作为“实践哲学”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6-03-24 共1341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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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伽达默尔的解释学真理观研究 
【1.1】真理问题提出的背景  
【1.2】回到传统真理观中寻找出路  
【1.3】海德格尔真理观的影响  
【第二章】从艺术经验中的真理出发 
【3.1】对“前见”的辩证的解释 
【3.2】 “效果历史”的原则  
【4.1】伽达默尔语言思想的来源 
【4.2】伽达默尔本体论的语言观的特征 
【4.3】作为理解真理的存在形式的语言 
【5.1】哲学解释学作为“实践哲学”  
【5.2】伽达默尔解释学作为实践哲学的具体内容  
【5.3】伽达默尔实践的真理观的内涵 
【结语/参考文献】伽达默尔真理哲学探究结语与参考文献


  5 走向实践的真理观

  我们所讨论过的有关伽达默尔真理观的内容,已经实现了第一层的意义,即将真理从自然科学认识论的樊篱中解脱出来,并将真理问题扩大到精神领域中,并发展为整个人类科学的问题。真理的实现过程也不再同认识论哲学中那样借助于方法论的工具而实现某种确定性的共同意见。真理的历史性、语言性的维度凸显出来,由认识论走向本体论。解释学的真理观由人的自身存在出发,将真理实现的过程解释为理解的过程,这种理解本身带有普遍性的意义,是一种借助于语言的媒介作用发生的视域融合的过程,理解的本质是一种对话意义上的相互敞开,并在此基础上实现更高层次意义。人的历史性不再是真理实现过程中的障碍,相反,历史性正是真理本身的要素之一,正是由于人的历史性,理解的过程才能得以实现,它本身包含在真理当中。语言性也不在是真理本质中被忽视的或仅仅作为真理实现工具的存在,而是作为真理实现的媒介存在,由工具论的语言符号说转向语言的本体论,是真理问题由认识论转向本体论的根本要素。到此,伽达默尔的解释学的真理观基本轮廓已经呈现,但是却并没有完结。

  理解的真理并不仅仅是一种理论,它本身就包含了实践的维度。真理并不仅仅展现自身,更应该在人的实践活动中发挥作用。伽达默尔后期理论研究的重心由理论的解释学转向了实践的解释学。伽达默尔重新强调了古希腊哲学中实践哲学的意义与地位,并在亚里士多德、康德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充了哲学解释学作为一门实践哲学的内涵。伽达默尔认为哲学解释学的归宿应该是实践哲学,伽达默尔的真理观归根结底是一种实践的真理观。伽达默尔的哲学解释学为人文科学带来了广泛的影响,对人类的理想的生活状态做出了具有实践意义的规划与展望。因此对伽达默尔真理观的实践维度的讨论具有重大意义。

  5.1 哲学解释学作为“实践哲学”

  5.1.1 “实践哲学”概念的发展

  实践哲学将实践作为研究的对象,最开始需要明确一个问题,即实践究竟是什么?这个问题或许很容易澄清,但就实践哲学的发展历史表明,关于实践的本质往往在一个理论深化的过程中被渐渐忽略掉。究竟什么是实践,就其最为人们接受的方式来说,就是区别于观念与思维的人的具体的活动。伽达默尔认为:“实践处于极端的知和行之间,行则是实践哲学的对象。”①实践哲学无疑是关于“行”的哲学,或者说是关于如何“行”,如何“做”,如何改变世界的哲学。实践哲学既然将“行”作为对象,那么这种“行”必须是在明确“怎么做”的前提下的行为,具体说来就是需要在思维的规定下具有意义内涵的“行”,没有进入语言范围内的人直接改造客体世界的活动则不应划作实践哲学的对象。实践哲学应该是将语言范围内的人们改造客体世界的活动作为对象,并将这种活动的表象成分剥除,上升到思维范畴的实践。

  “实践”概念从亚里士多德发展到现代哲学,大致具有三种基本含义:第一种是形而上的实践概念,或称之为本体论的实践概念,它直接从生存论和本体论的角度去谈实践,它关注的是实践的存在与实体、逻辑、语言、历史等普遍化的范畴的关系,如亚里士多德、黑格尔海德格尔以及伽达默尔等人的哲学中的实践的意义;第二种是道德意义上的实践,它奠基于形而上的实践概念,却又和具体的经验直接相关,其目的是实践本身,涉及政治、道德和法律的环境;第三种是经验意义上的实践或认识论意义上的实践概念,主要涉及到自然与社会的规律,运用于具体的个别的事物中,与人的具体的活动直接相关。

  实践哲学可以说是从亚里士多德开始的,而研究实践哲学的视角与方式则经历了几个不同的发展阶段,有必要对其作一个简单的哲学史梳理。但是这些实践哲学的最终理论源头,都离不开亚里士多德关于实践思想的影响。

  在《形而上学》第六卷中,亚里士多德将科学分为三种,即理论之学、实践之学和创制之学。为了阐明其分类中形而上学的地位,亚里士多德对理论之学的下属门类,如数学、物理学和第一哲学(形而上学或神学)作了系统的阐述,但是关于实践之学的下属门类的阐述,亚里士多德却并未继续谈及。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亚里士多德将政治学、经济学和修辞学归入实践之学的领域。而关于道德的讨论,则归入政治学中。因此可以说亚里士多德的实践哲学是以人的活动作为对象,主要包括政治学、经济学与伦理学等。除此之外,亚里士多德还区分了一种不同于理论与实践的学科,即创制之学。创制之学以人的活动所产生的对象为目的。

  亚里士多德强调了理论、实践与创制三种科学的区别。理论是纯粹的思维的活动,追求的是自然中普遍性的真理。在这三种科学的分类中,理论具有优先地位,第一哲学或形而上学是最高的理论,相关的是最普遍终极的真理,这种终极的真理从某种意义上讲具有神性,是人试图从自我的有限性出发追求神性的路径。但是亚里士多德同时也看到,人的活动总是处于不同的境遇之中,带有个别性、具体性与选择性。理论始终无法全面有效的统制这些问题,因而需要建立区别于理论之学的学科,以人的思维以外的活动作为对象,即实践之学与创制之学。理论之学与实践之学都是以其本身为目的,只是理论之学的最终目的是探究关于世界的真理,寻求精神的完满性;而实践之学的终极目的在于人在自我活动的过程中对恰当的生活的追求,对善的追求。理论所把握的自然的普遍真理其目的是统摄一切相关对象,而实践总是在具体的境遇中对人的行为做出正确的选择提供筹码。

  创制之学不同于理论之学与实践之学,尽管其研究对象也是人的具体的活动,但是其目的并不是创制本身,而是人的活动所能生产的对象即产品,主要指生产和技艺活动,是一种受迫于外力的非自由的活动。另外,创制总是受自然的条件的必然性影响,因此创制之学与实践之学的区别还在于创制本身并不是绝对自由的。而理论与实践活动都是以人的自由为前提的。

  亚里士多德坚持理论、实践与创制三个知识领域的区分,并坚持理论优先的原则。其实践概念一方面坚持与理论与创制的区分,另一方面凸显了人类思维以外的活动中以自身为目的活动领域。理论活动被看作最高层次的目的性活动,仅仅存在于人的思维中,而实践活动则是关乎人类思维之外的自我生存的领域,因而亚里士多德将理论与实践看作并列的两种科学,开创了实践哲学之路。徐长福老师认为亚里士多德之后的实践哲学主要围绕着实践与创制、创制与理论、理论与实践的多重分离的问题展开。然而亚里士多德并不仅仅是将理论、实践与创制区分开来,我们还应该看到这三个领域相互联系,融为一体的一面。

  一方面,亚里士多德认为三门科学都出于人求知的目的。亚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学》中第一句话就认定“求知是人类的本性”.①并说明人是“由经验出发得到知识与技术”②,技术是由经验所得而产生的普遍的判断。而在处理实际问题的时候,经验与技术二者均不可或缺,并认为普遍知识高于经验的知识,同时还有一类知识的探索者,他提供的并不只是肉体存在的前提所要求的知识,而是人类精神上获得享受的知识,这种人比拥有技术知识的人更敏慧。在这些之后,又出现更高的知识,而获得这种知识的人必须拥有“不为生活所必须,也不以人世快乐为目的”③,这就是智慧或哲学的知识。“凡能得知每一事物所必至的终极者,这些学术必然优先于那些次级学术。”④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亚里士多德认为理论科学优先于实践之学与创制之学。然而这所有的知识学科,无论是从单纯的经验出发,还是从经验出发而把握的普遍知识的技术,抑或是不以实用为目的而是为了达到人的精神上的娱乐的知识,还是探讨最普遍的终极的原理的知识,最终都“当归于同一学术”,即以“善”为终极目的知识。

  另一方面,亚里士多德认为求知与自由均是人的本性,而创制之学是为了满足人自由的追求智慧的肉体的需要;实践之学是受人的活动的经验影响,由实践智慧所指导,其目的最终还是指向靠近神性的“善”;而理论之学,尤其是探索世间第一原理的第一哲学更是最具神圣性的学术。这样,人类对科学的追求在这个意义上,就是为了达到或更靠近神性的目的。

  亚里士多德实践哲学的最大的意义在于凸显了人类生活中以自身为目的行动领域,在这个领域中,行动本身就是目的,人的活动是绝对自由的。理论活动尽管也是目的性的活动,但是它仅仅是沉思而不是行动。

  继亚里士多德之后,另一个实践哲学的代表人物就是康德。康德的实践哲学主要是一种伦理学进路,在他看来,只有以善为终极目的道德践履才是实践哲学指涉的内容。康德同样将理论与实践区分开来,与亚里士多德不同,康德首先区分了现象界与本体界,认为理论哲学是从现象界展开的,最终指向自然的范畴;而实践哲学是在本体界展开的,最终指向自由的范畴。在区分了自然与自由之后,康德进一步在《判断力批判》中将“道德的实践”与“技术的实践”区别开来,并进一步证明只有道德的实践才是真正的实践。人的行为若由知性或某种本能所指导,则只能是一种“技术的实践”或“遵循自然概念的实践”,而只有在道德法则的指导下的人的行为,才是真正的实践哲学的内容,因此康德的实践哲学主要是一种道德本体论哲学。因为到了近代,自然科学渐渐从哲学中分离出来,成为对自然的解释,而技术则从科学中发展而来,成为对世界的改造的手段,而康德的伦理学进路的实践哲学则坚守自己的领域,将道德实践作为人类对自然知识的认知领域外的意志领域,扞卫道德实践的独特的维度,为实践哲学独立与理论哲学之外留下了地盘。

  近代哲学家弗朗西斯?培根的知识分类系统中,将哲学分为关于自然的哲学与关于人类的哲学。其中关于人类的哲学又分为作为个体的人的哲学与作为普遍存在的人的哲学的区分。即关于身体与心理的知识如逻辑学与伦理学,与政治学的区分。

  培根更为重视产生功能效用的自然科学,他认为亚里士多德划分的知识体系中,更为重视理论与实践之学所产生的真理,而对与自然科学更相关的创制之真相对轻视,培根反对亚里士多德将思辨性看作比功能效用更有价值的思想,他认为产生效用才是实践的根本内涵。培根关于实践的思想在实践哲学的发展历史中起了非常重要的转折作用,建立了与亚里士多德相对立的实践哲学传统,即以科学技术为主要内容的实践传统。

  黑格尔及其以后的哲学家如海德格尔、伽达默尔和马克思等,不再仅仅从理论与实践的相互关系来探讨实践的内容,也不仅仅将实践局限于道德领域,而是将实践放在整个逻辑的、历史的运动中去探索,或者将实践本体化,或者将实践存在化。

  实践的内涵被扩展并具有丰富性与多样性。实践也不再作为某个单独的领域,而是将实践领域与其他领域结合起来,如黑格尔将实践作为绝对精神自我实现的一个环节;海德格尔将实践置于彻底的历史性之中,反对任何超历史的永恒存在的形而上学本体,提倡“此在的实践”;伽达默尔的哲学解释学是从海德格尔出发的,在实践概念上,却试图回归到亚里士多德的传统。徐长福老师认为“虽然伽达默尔比海德格尔更直接的谈论实践、实践智慧和实践哲学,但其主旨乃是为人文世界争地盘、争权利,因此更多地属于伦理学实践哲学的范畴。”①笔者认为这种说法并不完全符合伽达默尔的实践概念的内涵。伽达默尔也认为实践哲学的现实性是伦理学领域,但是伽达默尔否认实践哲学的现实性是指向规范派伦理学,而应指向应当伦理学,即从这样一个解释学问题出发--“惟有对总体的具体化才赋予所谓的应当以其确定性的内容。”②然而实际上伽达默尔将伦理学领域其实践的内涵扩展到了整个人类社会相互关系的具体事务总体的范围,而不仅仅是道德领域。

  5.1.2 解释学转向“实践哲学”的原因与意义

  伽达默尔的《真理与方法》的问世,标志着其哲学解释学理论的成熟,但是伽达默尔也很清楚解释学若要获得人类科学的合法地位,必须转向实践哲学和社会科学问题的研究。伽达默尔指出,清楚勾勒出哲学解释学的科学理论特性,以便理解和解释以及解释学科学的程序都能在这种特性中证明自己的合法性之后,就必须进入到他一开始就苦苦思索的问题,即什么是实践哲学,理论和反思如何才能指向实践领域的问题。

  伽达默尔的实践哲学概念一方面反对将实践仅仅作为技术生产性的运用或科学实验这种近代认识论哲学中的实践理论,另一方面也试图超越在康德那里将实践哲学限制于道德领域,从先验性上构建由实践理性指导的实践的形而上学的做法。伽达默尔的实践哲学是从理性反思的基础上涉及最广泛的意义的人类生活,最终实现建立在理解、对话、交流基础上的人类社会完美的幸福的生活。伽达默尔早期的哲学研究工作的重点主要是从作为工具的解释学转向本体论意义的哲学解释学,晚期的工作重心则是在本体论的哲学解释学的基础上,构建价值伦理的意义,以哲学解释学为基础考察人类生活、社会、科学、政治文化等等现实问题。

  伽达默尔试图在哲学解释学的基础上构建一种理论与实践相统一的解释学的实践哲学,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第一,哲学解释学向实践哲学的转变是解释学自身发展的必然方向。“解释学”这一语词在现代语言用法中的表达既包含理论的意义,也包含实践的意义。伽达默尔举了“修辞学”的例子,认为修辞学不仅可以指学习和讲话的艺术,也可以指自然天赋及其活动。如果没有自然天赋,仅仅通过训练只会取得有限的效果,不可能仅仅通过训练而在运用时就应付自如。对于解释学而言这种情况是相同的,伽达默尔指出:“解释学并非只是一种科学的方法,或是表明某类特定的科学。它首先指是人的自然能力。”①这种能力直接反应了其实践要求,“讲话的能力与理解的能力具有同样的广度和普遍性,对于一切我们都能讲话,而对于一切我们又都应该理解。”②在这个基础上,解释学被定义为将所说的或所写的东西重新再说出来的艺术。伽达默尔认为“理解”(Verstehen)和“相互理解”(Verstandnis)在古希腊文中是一种中性词,被与“学习”(Mathesis)一词互换的意义上使用。“相互理解”意指一种实践和理性的变形,对他人的行为的一种判断。它的形式是一种相互交流意见和采纳建议的共同性形式。在这个意义上,只有意见双方的关系是一种友好层面才能实现,这里就涉及到实践哲学问题的中心,因为由这种实践和理性--又被伽达默尔称为实践智慧--相应的部分可以推出某种道德蕴含。伽达默尔认为,解释学的普遍性要求在于综合所有的科学,认识所有科学方法应用于对象的认知机会,并运用它们。

  正如“政治学”作为实践哲学那样,它并不只是一种最高的技术。解释学的情况也能这样去理解,“正因为解释学把科学的贡献都归于这种把涌向我们的传承物和我们联接成现实生活统一体的理解关联之中,因此解释学本身并不是一种方法……它是哲学。它不仅提供关于科学应用程序的解释,而且还对预先规定的一切科学之运用的问题作出说明--这就像柏拉图所说的修辞学,这是一些规定所有人类认识和活动的问题,是对于人之为人以及对‘善’的选择最为至关紧要的‘最伟大的’问题。”①这样,伽达默尔从解释学的概念本身出发,认为解释学自身就是同“善”的问题紧密相关的“最伟大的”学科问题,它本身就应该是一种实践哲学。

  第二,伽达默尔的哲学解释学发展的重心向实践哲学进行转变,也是受到了在《真理与方法》出版之后,哈贝马斯、德里达等人对其理论的批判的影响。《真理与方法》为伽达默尔赢得了读者的同时也带来了他的批判者,这是每一部伟大的着作的出世都必然经受的考验。伽达默尔针对这些批判也撰写了很多文章反驳一些观点并重新明确自己的思想。在这种“批判与反批判”的过程中,伽达默尔对解释学的理论也展开了重新的思考与拓展。正如伽达默尔的真理理论所昭示的,在这种“批判与反批判”的对话的过程中,伽达默尔的理论不断朝着更普遍更完善的方向发展。

  在这个过程中最为重要的方面无疑是对人类社会生活与实践的关注,哈贝马斯的影响尤为重要。伽达默尔指出:“使我继续发展我的研究的另一个方向,是与社会科学和实践哲学的问题有关。因此于尔根·哈贝马斯于 60 年代对我的研究所表示的批判兴趣就具有了批判的意义。他的批判和我的反批判使我更加意识到我事实上已经进入了一个领域,因为我已超越了文本和解释的领域而开始研究一切理解的语言性。这就给了我一个机会,使我不断地深入到修辞学部分中去。这个部分在解释学的历史中已有所表现,但解释学还要为社会存在形式而占有这部分。”②通过与哈贝马斯等人的论战,尤其是哈贝马斯提出的“哲学解释学的普遍性无法达到”的质疑让伽达默尔逐渐转变了哲学解释学的重心与话语形式。伽达默尔认为哲学解释学并非高于人的实践生活之上的某种抽象的理论哲学,而是同人类社会生活实践息息相关的实践哲学,人类存在的本质同理解与交往是紧密联系的,运用哲学解释学去讨论人类社会生活的具体内容,包括社会存在形式、伦理道德、科学教育等等问题就成为伽达默尔晚期哲学思想的主题。

  人们对伽达默尔的理论的批判主要围绕着其语言的晦涩、隐喻,以及对海德格尔本体理论“无反思”的继承和对客观性的批判的彻底性导致容易走向主观主义和相对主义等等问题,针对这些批判,伽达默尔都给与了回应,这些论战直到今天仍然还在继续,这种论战的积极的意义就在于它并不导致其中一方完全战胜另一方,这些论战本身是就是一种对真理的探索的对话形式,是在对话的意义上进一步促进解释学理论的发展。

  第三,伽达默尔的哲学解释学走向实践哲学的原因还在于作为一个经历了整个世纪的人类文明的发展变换的哲学家,伽达默尔深深的体会到现代文明带给人类社会进步的同时所引起的危机。科技力量的迅速发展,让人类社会生活对这种“方便”

  产生越来越大的依赖,技术的掌握者与权威成为科学技术的尖端的领导者,而绝大部分人类则由于对科技的依赖性,导致自身实践活动能力与行为判断能力的丧失。

  更为重要的是,20 世纪的两次世界大战带给人类社会生活惨重的灾难,这种现象深刻的反应了科技的力量的野蛮性与残酷性。作为一个有使命感的哲学家,对人类社会产生的危机的思考让伽达默尔逐渐由理论走向人类社会的实践。伽达默尔对工具理性进行批判,对以科技理性指导的社会化的秩序、科学技术的全面僭越的控制进行了深入思考,他指出要摆脱这种桎梏,向全面的、自由的人性转变。

  伽达默尔也指出,由于缺乏对实践的理性的思考与判断力,人类生活本身被科技左右,人与科技的关系被异化,人的存在的价值与意义被归结于作为整个人类社会结构机器的一个部件。建立在现代科技之上的人类社会生活,导致以善为目的人类行为的思考被遗忘,人们注重方法、工具、手段与眼前的利益,强调外在的生存享受的实用性目的,对精神层面的要求弃之不顾。伽达默尔写道:“本世纪 50 年代以来,工业化开始在整个地球上逐渐扩展。在地球上各国之间不平衡的发展达到一种平衡之前,我们不知道这种全球性的扩展将拥有怎样的张力。我们同样不知道它所勾勒的当今人类文化的致命的错误关系,即一方面在加强我们的武器装备,另一方面又在削弱人类的智慧,以致是否会将人类推入灾难和自我毁灭。”①不过,伽达默尔并不对人类社会的发展持悲观态度,反而指出要重新建立人类实践智慧的理论,复兴西方传统哲学思想中的实践哲学研究,扭转人类实践理性判断能力丧失的发展方向。因此伽达默尔将解释学发展成为实践哲学的原因也在于作为一个有责任感在身的哲学家的实践行动,他试图用他的理论推动一种呼吁,一场解放和启蒙的运动。

  5.1.3 解释学作为实践哲学的内在维度

  近代解释学可理论以说是由德国语言文学家弗里德里希?阿斯特以及弗里德里克沃尔的理论作为开始,经过施莱尔马赫以及狄尔泰的发展逐渐成型。继施莱尔马赫与狄尔泰之后,海德格尔和伽达默尔实现了解释学由方法论到具有本体论维度的哲学解释学的转向,伽达默尔之后,哈贝马斯、利科尔、阿佩尔则都是以作为哲学的解释学为基础进行理论研究的。阿斯特最先提出了解释学的核心--理解的三个因素:语法的理解、历史的理解以及精神的理解,或简称为文字、意义与精神。其中精神的理解则作为真正的最高的理解。施莱尔马赫发展了这一观点,将“理解”

  概念发展为整个解释学的核心概念,认为人自身就是理解的过程,理解是对人的存在自身的理解。施莱尔马赫将理解的历史性与语法基础都归结为语言性中,精神性的内容则归结为一种心理过程,即一种进入他人的意境中的心理转换的过程。狄尔泰的解释学理论对近代解释学学的发展起到关键的作用,他将解释学从对历史与文本典籍的理解的领域发展到对普遍的人类自我的理解,解释学因此涉及到更多的领域包括艺术、伦理、政治等等领域。不过无论是施莱尔马赫还是狄尔泰都是将解释学作为理解或解释的方法论或工具,在这个意义上解释学固然具有实践的意义,但是还不能称之为一种实践哲学。我们所要讨论的作为实践哲学的解释学的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在解释学的发展过程中,在由作为一种方法技艺的解释学学转向具有本体论基础的哲学解释学之后,它所包含的所有与“实践”相关的维度,这种“实践”

  并不单纯的是“技艺”性或工具性的,还包括实践如何成为可能,本体论的解释学意义上的“理解”概念如何与“实践”概念统一于此在之中。海德格尔将解释学看作一种对存在本身进行理解的理论,可以说是海德格尔完成了解释学由一种工具性的理论向一种哲学门类的根本性转向。海德格尔的本体论解释学转向是在对胡塞尔的继承与批判上完成的。他继承了胡塞尔试图将发现事物如其所示的展示自身的目的,但是却批判胡塞尔诉诸于先验主体的意图。海德格尔认为,不应该在现象世界的对立的先验自我中寻找意义本身,而必须从此在的“在世存在”中,即具有特殊存在类的在者中,寻求存在的意义,按其自己的话来说,就是生存论的指向。海德格尔的解释学可以成为此在的解释学或实存性解释学。

  伽达默尔的哲学解释学是对海德格尔的解释学的发展,同时又是站在传统解释学与黑格尔哲学的意义上进行综合的结果。伽达默尔强调理解的多元意义的开放性,并且注重理解与应用的统一。应用不应该被认作是在理解之后才能实现的过程,而是伴随着解释者对自我境遇进行理解的同时展开的过程,二者乃是同一个解释学事件。在解释学事件中,理解与应用是统一的,由于伽达默尔赋予理解的创造性,应用因此也具有丰富的能动性。伽达默尔的哲学解释学本身包含作为实践哲学内容。

  而伽达默尔的哲学解释学作为一种实践哲学,关注的是解释学历来所关注的方面,即语言、生存论原则与历史性三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就是哲学解释学将语言作为基础。在《真理与方法》中,伽达默尔说道:“解释学首先代表一种具有高度技巧的实践。它表示了一种补充说‘技艺’的构词法,这种艺术就其根本而言就是宣告、口译、阐明和解释的艺术,当然也包括作为其基础的理解的艺术,凡在某物的意义并非开放和明显时,就需要这种艺术。”①“‘解释学’的工作就总是这样从一个世界到另一个世界的转换,从神的世界转换到人的世界,从一个陌生的语言世界转换到另一个自己的语言世界。”②由此可以看出,解释学的工作首先必须在语言范围内展开。伽达默尔认为能被理解的存在就是语言。在伽达默尔看来,语言不应该被理解为一种工具,一种意识借以和世界进行接触的工具,语言并不是第三方的,而是“在所有我们关于自我或关于外界的知识中,我们总是早已被我们自己的语言包围。”从这个意义上讲,语言就是世界的要素之一,我们早已置身其中,“我们总是早已处于语言之家中正如我们早已居住于世界之家中。”③因而说世界是工具的说法无疑是荒唐的。

  伽达默尔认为语言具有三种特点,分别是遗忘性、无我性与普遍性。遗忘性是指人们越是生动的使用语言的时候,就越少意识到语言本身;无我性指的是当两个使用不同种类语言的人相互说话时,并不能相互理解,那么他们就不能算作在讲话 ;普遍性则是指语言具有无限的包容性,它并不天然的具有界限。 在解释学作为一门理解的学科的实践意义上,我们可以这样理解语言的这三个特点,首先我们永远无法在语言之外进行理解;其次,个人与个人之间,民族或地区之间因为日常语言的差异而导致理解的需要;最后,由于语言的普遍性直接导致解释学的普遍性,一切理解问题都是语言问题。因为语言,人类才能达到某种共同的基础。同一语言范围内的人,才能形成共同的传统,人与人才能达到共识。“人类交往真正的现实性就在于,谈话并不是以自己的意见反对他人的意见,或把自己的意见作为对他人意见的添补。谈话改变着谈话双方,一场成功的谈话主要就在于人们不再会重新回到引起谈话的不一致状态,而是达到共同性,这种共同性是如此的共同,以致它不再是我的意见或你的意见,而是对世界的共同解释。正是这种共同性才使道德的统一性和社会统一性成为可能。”①哲学解释学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即立足语言的基础,而具有实践哲学的性质。

  第二个方面就是哲学解释学的生存论原则。这个原则一开始是由海德格尔提出的。伽达默尔的哲学解释学,离不开海德格尔对他的影响,尤其是海德格尔将认识论和方法论意义上的解释学转变成为一种本体论的解释学的工作,伽达默尔的解释学正是由此出发。解释学在海德格尔以前仍然具有很强的“认识的”性质,或者作为某种科学的工具而存在。狄尔泰将其作为精神科学的基础,并认为解释学具有区别于自然科学的方法论的意义。海德格尔认为理解的意义并不在此,而在于理解之前或背后的东西。

  海德格尔是从现象学的角度出发的,并站在对其老师胡塞尔的批判的基础之上,提出其哲学的所关注的领域,即存在的领域。海德格尔认为胡塞尔的意向性无法突破主客二分的模式,无法将现象学原则“回到事物本身”贯彻到底。在他看来,现象学背后,造就其意义与根据的东西就是存在者的存在。对海德格尔来说,存在问题就是其哲学的中心问题,也是一切科学的最基础和最原初的问题。意义本身必须依赖于存在者,问题在于我们从哪一种存在者出发,才能破解存在的意义。海德格尔认为这种存在者就是我们本身,只有除了具备一切其他存在的可能性之外还能关注存在本身的存在者,才能作为破解存在意义的出发点。海德格尔称之为“此在”.

  “此在”本身包含对存在的领悟。只有进入人的当下的生存状况和生活世界,才能在意义与文本以及世界之间,揭示出理解背后存在着的链接“我”与“世界”的共同境域,海德格尔是以人的最原初的生存或生命形态为出发点探索关于存在的意义的。从生活的原始内容以及其内在的构成出发来展示意义,这样才能克服传统的脱离生活的二元论倾向。“此在”就是现实生活中的人本身,由“此在”出发,就是由人的生存的意义出发,从人的原初的生活中寻找意义。

  在海德格尔的哲学里,哲学解释学的真正问题并不在于“存在如何理解”,而在于“理解如何存在”,很容易就让想到海德格尔的“前理解”问题。“理解如何存在”的问题就是理解如何产生,在理解中的存在者其存在方式是什么的问题。“解释开始于前把握,而前把握可以被更合适的把握所代替:正是这种不断进行的新筹划过程构成了理解和解释的意义运动。”①这种“前”可以认作是一种人的此在对对象的进行解释的倾向,这种倾向先于人对他物的解释,这种倾向的基本性质是操心。海德格尔认为人是被抛入历史与世界中来的,人无法改变这种被抛的命运,因而时刻不在筹划着自己的生存,这种筹划就表现在对一切未知事物的操心之中。海德格尔将传统的诠释学中命题判断的中心地位转移到对此在这种操心结构的判断上来。这样解释学的一切任务就必须站在此在的这种操心结构的基础上。“操心”天然的融入我们的生活当中,即我们如何同他人打交道,同世界打交道。可以看出传统的解释学的认识论性质已经被海德格尔扬弃掉,取而代之的是这种“实践”意义的,人的此在天然的对自身生存进行筹划的“前理解”当中。海德格尔自己称这种“此在”的解释学为“生存的”理解。

  伽达默尔从海德格尔的“此在”与“前理解”的概念出发,揭示了哲学解释学的历史性与生存论的原则。伽达默尔赞成海德格尔的这种解释学立场,“当海德格尔所谓对‘对这里存在’的东西的‘阅读’中揭示理解的前结构时,他是给出了一种完全正确的现象学描述。”

  并认为一切理解必然包含某种前见,前见是人的生存中天然的“强加”于人的,人被抛入这个世界,被抛入历史,被抛入语言,因此人无法摆脱“前见”.“前见”概念同时还包含着历史性的维度。

  第三个方面就是哲学解释学中的历史性维度。历史哲学处于精神哲学的框架内,伽达默尔在《真理与方法》的第二部分,主要就是为了将艺术经验中的真理扩展到精神领域。而理解的历史性则是伽达默尔非常注重的解释学原则。如何树立这一原则,伽达默尔是从海德格尔出发,并通过对启蒙运动对前见的批判的批判而开始的。

  从海德格尔的解释学循环问题出发,海德格尔认为解释学循环不可以被看作是一种仅仅是具有否定意义的东西,而应该包含着积极的可能性。“解释理解到它的首要的经常的和最终的任务始终是不让向来就有的前有、前见和前把握以偶发奇想和流俗之见的方式出现,而是从事情本身出发处理这些前有、前见和前把握,从而确保论题的科学性。”②海德格尔并不反对前见对人的理解构成的影响,相反认为理解必须包含前见,而这就是理解中所包含的历史意识的具体形式。

  伽达默尔站在海德格尔的基础上,批判了启蒙运动的论点。启蒙运动认为必须消除一切前见,而伽达默尔论证说消除一切前见本身就是一种前见,这同样影响着理解者的历史意识。在批判启蒙运动的内容中,伽达默尔试图为权威和传统正名,伽达默尔认为权威的概念被启蒙运动曲解了,而在启蒙运动那里,权威被看作为与理性和自由正好相对立的概念,似乎代表着某种偏见的来源,但这并不是伽达默尔所认为的权威的本质。权威概念并不排除包含某种带有真理性前见的来源,是一种承认某种更具有先进性的判断领先性和优越性的表现,而承认本身就是一种理性活动,是理性知觉意识到自己有限性的时候采取的判断。存在一种需要加以保护的权威形式,即传统。人的生命进入这个世界的同时,也就被抛入某种传统之中。伽达默尔同样认为,传统不应该被理解为理性的绝对的对立面。传统是理性在历史的运动中的一种“保存”,是理性自由的行为。因此传统和历史之间的抽象对立必须消除,并且需要将传统的效果与历史的效果统一起来,必须在历史关系中去认识传统的要素。而历史的诠释学行为中的传统的因素,即共有的基本前见,由此成为解释学的基本立场之一。解释学的任务就是建立在传统的熟悉性与被解释文本的陌生性之中间地带的。既然前见包含真理性的因素同时也包含阻碍理解或导致误解的因素,那么如何区分这两种前见呢。伽达默尔提出一个历史性的概念即“时间距离”的概念。

  作品与解释者之间存在着不可消除的时间距离,每个时代都按照其自身特有的方式理解历史文本,这文本又构成传统的一部分。解释者的历史处境也属于解释的前提,意义因此必须被解释者的历史处境所规定,因而被客观历史进程所规定。时间因此不应被看作是导致理解的困境的因素,而应是理解本身的内容。时间距离在某种意义上还能“使存在在事情里的真正意义充分的显露出来。”①这正是伽达默尔解决两种前见如何区分问题的关键之处。因此历史意识在解释者的意识中必须占有重要地位。解释须具有效果历史意识,为达到这种历史意识,伽达默尔则提出要学会拥有视域,解释学必须在理解本身中显示历史的实在性,伽达默尔称之为“效果历史”.

  理解本身就是以一种效果历史事件,事物总是存在于一定的效果历史中,因此理解就必然意味着无法观察自身以外的事物,拥有视域才能获得对意义的勘探的能力。历史理解范围内的视域要求解释者学会从过去自身的存在观看过去,理解的任务包括获得视域的要求。但这种要求并不仅仅在对象的存在中得到实现,即解释者将自我置于历史对象的视域中去进行理解,同时,必须从自身的视域出发,达到同理解对象的视域的融合。当然理解不能仅仅被认为是独自存在的视域融合的过程,融合只是理解的一个阶段,融合之后意味着消除与创造。这个过程被称之为效果历史意识的任务。伽达默尔由此提出了解释学任务的又一核心方面,即除了理解与解释之外,还存在应用的问题。解释学的实践要求于是被提了出来。

  伽达默尔强调了应用作为解释学任务的三个方面之一,并考察了亚里士多德关于理论知识与实践知识的划分,提出亚里士多德的实践智慧在现代解释学实践中的重要意义。伽达默尔认为道德与技艺都属于解释学应用的范围之中,尽管他承认技艺与道德之间的相互独立的范畴,但同时也认为这两个范畴之间具有共同之处,而解释学不同于完全脱离现实经验的纯粹理论的知识,解释学本身就是处于现实世界并直接面向经验的一门学科,理解本身既然是效果历史的任务,同时也包含着一种在过去和现在之间进行沟通的具体的应用。在海德格尔以前的解释学家们将应用看作解释学任务中理解之后的事情,伽达默尔反对这种看法,并赞同海德格尔的观点--理解总是包含着一种自我理解,因此理解的过程中,同时包含着将意义与当下的情境交互作用的关系,影响我们的问题意识。因此理解与应用在伽达默尔看来是统一在诠释学任务之中的,二者不应该存在时间与逻辑上的先后顺序。应用的发生是由效果历史作用的,而并不是受主体意识的控制,解释者好像被抛入某种理解的世界中,在历史传统的作用下,回答意义呈现给我们的问题。因此伽达默尔的哲学解释学被看作是一种实践哲学并不是方法论意义上的,从历史性的角度出发,哲学解释学的任务天然的包含理解、解释与应用三方面,不仅应该承认理解与解释的统一,还要看到应用与理解的统一,三者统一于效果历史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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