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山西省推手竞赛简介
山西省于 2002 年第一次开展推手竞赛,活动反响较好,受到了本地区的一致欢迎。经过几年的发展,山西省推手竞赛已经初具规模,并形成了较为稳定完善的竞赛模式,同时也建立了广泛的群众基础。推手运动作为一项现代运动项目,具有其独有的特色,目前已逐渐成为全民性的健身运动。它具有强身健体、舒筋通络、延年益寿等作用,开展推手竞赛对于提升人民身体素质具有重要的意义。
推手竞赛虽然作为一项竞赛运动产生发展时间并不长,但其作为传统体育项目已有很长的发展历史,并取得了一定的发展成效。推手竞赛的发展空间较大,为更好地挖掘其运动潜力,实现推手竞赛的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山西省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因势利导,积极发挥地区的经济、文化、技术优势,高效整合资源,不断提升其运动竞赛举办水平,建立市场化运作模式,推动其可持续发展.
2 山西省推手竞赛开展现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推手运动员整体专业素质水平不高 相比于那些推手竞赛发展时间较长和竞赛机制建设较为健全的地区,山西省推手竞赛具有起点低、开展晚、发展速度快的特点。2002-2012 十年间,山西省推手竞赛参赛人数直线上升,但相比于太极拳等运动项目,该项目的参赛人数仍较少,导致其竞赛活动难以顺利开展。
同时,在实际推手比赛中还存在着性别比例失衡问题,即女性参赛者数量远远少于男性参赛者。这从侧面反映了推手竞赛宣传力度不足,女性参赛积极性和主动性较低。另外,在参赛年龄上,参赛者的普遍年龄偏高,平均年龄超过了 30 岁,这就导致参赛运动员的后备人才不足,直接影响了其参赛效果。在竞赛推广上,山西省没有根据推手竞赛的年龄进行组别划分,而是将青年选手与中年选手混合分配,造成了中青年同台对抗的情况,有违竞赛的公平精神。在专业文化素质方面,竞赛者的文化素质多在大专以下,竞赛技术要领掌握不全面,缺乏竞赛技巧。此外,在培训环节,一些参赛者由于培训时间安排不合理、培训实施不齐全、专业指导力量不足,导致其培训效率低下,培训质量不理想,造成了资源的极大浪费。
2.2 推手裁判员的年龄结构失衡,整体文化水平和业务素质不高 有关研究数据显示,当前山西省推手竞赛中,高龄裁判员所占比例较大,人才培养力度不足,直接影响了推手裁判队伍的稳定性,不利于推手竞赛的可持续发展。同时,裁判队伍中男性裁判数量大,男女比例不协调,有待进一步调整。山西省推手竞赛裁判队伍中裁判员的文化水平和专业素质不高,直接影响了其裁判质量。此外,约有超过七成的教练员认为山西省推手竞赛裁判员的裁判水平不高,需加强培训力度以有效提升其专业裁判水平。
2.3 推手教练员年龄偏高,等级分布不合理,文化程度低,训练方式方法不科学 山西省推手竞赛教练员也存在着年龄偏高问题,影响了整个竞赛培训质量。目前,山西省推手竞赛的主要教练员年龄过高,平均年龄多在 40 岁以上。这一人群大都思想观念保守,不易接受新鲜事物,难以适应当前竞赛发展的实际需求。另外,推手教练员的等级分布不合理,其等级水平普遍偏低,他们虽然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但整体文化素质不高,缺乏学习动机。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教练员也必须树立科学的学习观,积极加强自身学习和锻炼,不断提升其专业素质和综合技能水平,强化其学习意识和竞争意识,以更好地适应竞赛发展的实际需要。
2.4 目前山西省的推手竞赛规则属于试行阶段,不够完善 竞赛规则是判定竞赛活动胜负的主要标准和依据。但反观当前山西省推手竞赛开展现状,我们会发现,在山西省武术推手竞赛中,很多推手裁判员认为竞赛规则存在问题,可行性和操作性较差,有待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同时,由于推手竞赛在山西省的举办时间尚短,仍处于试行阶段,各方面都不成熟,亟待整顿。
2.5 推手竞赛规模较小,比赛次数较少,有关推手竞赛的管理和组织者对推手竞赛的重视程度有待提高 目前,山西省推手竞赛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竞赛项目,而是传统武术锦标赛下的项目之一,举办方对此重视度不足,管理机制建设不完善。目前,该竞赛项目主要由推手协会、政府、社会共同举办,具有一定的非盈利特征,其资金来源较为单一。为保证推手竞赛的顺利开展,山西省实行竞赛招标制,要求承办单位负责整个活动的策划。但实际上,很多承办方基于自身利益考虑,往往不愿出资承办竞赛,导致活动难以继续,引发相应的恶性循环。同时,传统的新闻媒体也对推手竞赛关注度不高。究其原因,主要是广告和赞助回报率低,投资风险较大。
2.6 推手竞赛的包装不足,市场运作落后 在市场运作上,山西省仍采用传统的市场运作模式,运作效果不理想,经营者和决策者普遍缺乏现代市场化运作理念,直接影响了整个竞赛的后续发展。同时,竞赛包装不足也是导致其市场运作落后的直接原因,必须引起足够重视。
3 山西省推手竞赛发展的对策
3.1 加大山西省推手运动员的栽培力度,多渠道培养运动员的后备力量 在推手运动员的培养上,山西省可以积极学习和借鉴其他省份地区的成功经验,建立专业推手竞赛人才培训基地,创造良好的人才培养环境,并逐步健全各项人才培训基础设施,以保证其人才培养活动的顺利开展。在此过程中,高校可以和承办单位积极合作交流,充分发挥双方的资源和技术优势,不断提升其人才培养质量。同时,山西省还应积极拓展运动员后备力量的培养渠道,提升其人才培养效率。
3.2 建立完善的山西省推手裁判员培训和考核制度为保证推手竞赛的裁判质量,山西省应坚持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并重,不断提升裁判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保证其裁判的公平性、公正性和合理性,推动整项竞赛活动的顺利开展。一方面,山西省应该建立系统完善的裁判员培训制度,引导和鼓励裁判人员定期参与主体培训活动,强化其学习意识;另一方面还应逐步建立健全裁判员考核制度,激发其学习兴趣和热情,增强培训积极性和主动性,以更好地适应当前竞赛裁判的需求。
3.3 加强山西省推手教练员的培训力度,积极发展新一批年轻教练员 针对当前推手竞赛教练员年龄结构失衡和文化素质偏低问题,山西省应该加强专业培训力度,创新人才培养方式方法,采用多方配合的方式广泛开展培训活动,以先进的的培训思想和实践经验为指导,培养一支高质量的青年推手教练员人才队伍,建立专业信息交流平台,鼓励其积极参与平台交流与互动,积极学习和接受新知识,继承和改造传统推手技术,推动推手竞赛的健康稳定发展。
3.4 进一步完善山西省推手竞赛规则 此外,山西省还因不高进一步完善亲推手竞赛规则,加强对竞赛规则制定过程的监督与控制,以保证其规则制定的专业性与可行性。竞赛规则直接影响着整个竞赛活动的发展导向,对于完善竞赛体制,改进和完善竞赛内容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推手竞赛规则的完善显得非常重要。
3.5 逐步完善山西省推手竞赛市场发展机制 随着山西省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成熟,山西省应该进一步解放思想,逐步完善其推手竞赛市场机制,扩大竞赛宣传范围,引导和鼓励更多参赛者广泛参与竞赛活动,推动整个竞赛活动的健康长效发展,不断提升其竞赛举办质量。
参考文献:
[1]于君玲.浅析当今太极拳推手与竞赛规则的弊端及对策[J].科技信息,2014(07).
[2]李亭全.回归太极推手的传统风味[J].武当,2007(3):13-16.
[3]张志勇.论太极推手的技术和文化特性———兼论传统太极推手竞技化不可行[J].体育学刊,20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