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孝通在其著作《乡土中国》一书中,开宗明义就讲到:“从基层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不仅指中国具有广袤的乡土面积,也不仅指中国的农民人数众多,同时也指乡土对中国的社会生活以及中国人的生存方式的影响是基本的乃至全局性的。武术也是从乡土中“长”出来的文化,乡土就是其理想的驻地、生命的寓所。对传统武术的式微、变迁的缘由分析散落在各种研究之中,纵览这些文章,尽管多学科、跨学科的研究成果开始增多,但也有一部分学者将传统武术式微的原因归结于西方体育的排挤所致,在这一点上,本研究并不完全赞同。导致传统武术在近代衰落的根本原因是什么?对于这个问题的解答,无论如何也避不开乡土社会这个视角,目前此类研究依然很少见到。从这一点上讲,这也给了我们思想驰骋的空间:应把武术放在所处的社会文化体系中加以考察,以乡土中国的变迁为背景透视、深描传统武术的流变轨迹,而后在此基础上探索武术的生存与发展。
本研究之所以选择文化哲学理论为主要分析工具,是因为“文化哲学的主要任务就是通过对占主导地位的文化模式在历史中的转型与演化的把握,进而从根本上揭示人的生存方式”。刘富兵也认为,文化哲学以文明形态为研究对象,是从哲学的高度对文化进行的整体性反思,以主导性文化精神的建构为目标的一种新的哲学范式。广义上,文化哲学的历史使命就是要回答人类该去向何方?本研究也正是要通过分析传统武术的文化形态流变,进而探讨未来将走向何方?
1、 从“自在”到“自觉”是传统武术乡土语境的文化转向
所谓自在文化是指在日常生活中自发形成的人的生存方式,包括风俗、习惯、传统、情感等要素;而所谓自觉文化则是指以自觉的知识或自觉的思维方式为背景的人的存在方式。相对来讲,文化自在通常象征着封闭、保守、稳定等,而文化自觉则代表着创新、进取、破坏等。
1.1 传统武术是一种“自在”的乡土文化
将传统武术与上述两个文化形态的概念比较分析后,会发现在前工业时代,中国武术近乎完全是一种自在的乡土文化。因为,“中国人的社会生活不仅以农业生产为中心,而且它还是一种自给自足的排斥外来影响的生活方式”。由于交通的落后,不用说东西方体育相互隔绝,即使中国本民族内部也很少交流,每个地域的文化风俗同样存在差异,所谓“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就是这种文化地域性的真实写照。王岗在其著作《民族传统体育与文化自尊》一书中,这样写到:“如果我们非要对传统武术下个定义的话,一定首先考虑传统武术的文化特性是绝对的‘无污染性’。”如果我们理解准确的话,“无污染性”应该是指传统武术的自在性。
就文化而言,传统的中国社会结构分为两个系统,一个是高高在上的皇权官僚阶层,另一个就是以乡土为根基的底层社会。作为一种草根文化或者说俗文化,武术同样很好地体现了传统社会的乡土自在性。比如,传统武术顺乎自然规律,讲究“乾坤为一大天地,人体为一小天地”(天人合一);比如“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所体现出的乡土熟人社会的温情脉脉(伦理中心主义);比如“忙来时耕田、闲来时练拳”这种以农事时节为中心的习武安排(自然经济为背景),事实上所反映出的都是“以土为本”、“安土乐天”的传统社会的文化模式。中国作为一个农耕为主民族,农民固守在自己的土地上,起居有定,耕作有时,安土重迁是他们的固有观念,这样一种总体的特征使武术在发展中也具有“以土为本”、“落叶归根”的特点。很多传统武术门类在技法演练以及应手实战中都讲求下盘要稳,要中正安舒;在武术的桩功练习中要求习武者以大地为根、头顶天脚立地,这些都是乡土特性的体现。
因此,只要我们对传统武术的历史文化作一番深入考察,就不难感受到传统武术中所具有的浓郁的乡土文化气息。就技术而言,有学者曾这样形容传统武术:它基于黄色人种,讲究五短身材,显示腰围大腿的正三角阴性体型,人体重心较低,体现了“恋土归根”的农业民族心态。当然,这只是从形态学外观的视角对武术的一种大体概括。从传统武术技术方面去看,同样体现出保守、封闭、故常的乡土特性。由于旧社会交通往来的相对不便利,以及社会动荡和不稳定,导致许多传统武术割据一方、各立门派,它们之间缺乏交流,有的重拳、有的重腿、有的重枪、有的重棍。
但无论哪一门派,强调技击性是传统武术的共有特性,而且“技击”这种自在性显示出了超强的故常性,几千年来似乎从未改变主流的地位。
可是,在 19 世纪中叶以后的一百年里,中国传统武术的这种文化自在性,被逐渐打破。直至 20 世纪中后期,可谓滑落到了历史的低点。如何解读传统武术在这一百年间的遭遇,不少学者给出了自己的见解。
一种观点认为:是政府不作为,使得中国由天朝大国变成了积贫积弱的东亚病夫之邦,而且还极力打压、严令禁止习练武术;另一种观点认为:伴随西方文化的入侵,本民族武术遭到西方体育文化的冲击与排挤,从而走向了衰落。这两种观点,从文化竞争的角度似乎是无懈可击。不用说武术就是中国近代史上其他传统技艺门类的各种变故,似乎都可以用这个观点一言以蔽之。至于根本原因何在,我们认为还需将武术看做一种文化形态将其放在其所生长的文化环境中加以阐释,以寻找其文化式微的根本原因。
1.2 传统武术乡土人文生态的转变
回望武术发展的历程,传统武术百年间的遭遇,从乡土性逐渐消失到自在性的彻底滑落,固然与以上两个方面的原因有关联,这是思想史不可或缺的背景材料。但是,我们认为这仅是外因,还不是式微的根本原因所在。纵向来看,由于地缘政治学的原因,历史上中国曾产生过儒家、法家、道家、墨家、兵家等等诸子百家,但最终还是选择了儒家治理天下。其中一个很重要原因,就是儒家在社会心理结构上,满足了乡土宗法社会“大一统”、“家天下”的情怀。在社会文化结构上,符合中国人“天人合一”的自然宇宙观。同理,儒家这种重道德、修为、感性、偏于艺术化的文化模式必然会影响到武术,使其由原先的自在形态滑向自觉形态。中国武术从原始社会的猎杀技能到商周时期的田猎与武舞的形成,到春秋“角试”、“游侠”的出现,再到秦汉三国由军事技能向表演的转变,一直到明清时期武术流派林立,内家拳的出现,最后到近代的体育化发展,这样一个武术文化史的演变流程与中国社会的思想史是同步、重合的。某一时期的社会主导价值模式,决定其存在形态的细微转变。
另一方面,历史辩证法告诉我们,关于文化中的自在性与自觉性,本就是一对相互转化的矛盾。在特定的条件下,自觉文化中的超越性、创造性精神要求其跟随时代的变化而发展,可是自在性中的守成性、强制性精神又会成为其文化发展的桎梏。考察武术的发展史,在不同的历史时期,这两种情况都曾经出现过。具体来说,武术在明清以前,其发展总体上还呈现出上升的趋势,和社会的发展基本保持同步。到了明清以后,尽管工业化所代表的新的文化因素还不能动摇中国封建社会的根基,但就传统武术这个小系统而言,其内部机制的新与旧、革新与保守,也就是自在性与自觉性的矛盾已经开始凸显。1840 年鸦片战争以后,西方体育伴随其坚船利炮进入中国,使得武术自在性与自觉性的矛盾愈演愈烈。以往封建时期武术的(技击)乡土实用主义精神在一片关于“土洋体育”的论争声中逐渐被消解。具体表现为,武术技术的分化,标准化、体育化、祛技击化等。人们习以为常的关于武术自在性的认识,开始遭遇国人的怀疑乃至质疑。甚至有人大声疾呼要用西方的科学主义精神重新对旧有国术加以彻底改造。在这种情况下,不仅仅是武术,传统的技艺门类也遭遇了同样命运。“随着市场经济在中国的确立,一系列乡土信仰、道德、习俗与生活方式息息相关的活动图式,莫不失去了原有意义和方式继续存在的人文基础”。
此时人们发现,传统武术要想留住自己的根脉,唯一办法就是走文化整合的转型之路。在这种思想背景下,东西方体育融合的方式被认为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办法。于是,中国武术走进体育化的时代。到此为止,武术的文化自觉性彻底压倒了武术的文化自在性,传统武术与现代武术的分界线也就此划定。
2、 从“日常”到“非日常”是传统武术主流生活场域的移位
和“自在”与“自觉”有着天然联系的另一组哲学概念,莫过于“日常”与“非日常”。所谓日常即日常生活,指“以个人的家庭、天然共同体等直接环境为基本寓所,旨在维持个体生存和再生产的各种活动的总称,它是一个以重复性思维和重复性实践为基本存在方式,凭借传统、习惯、经验以及血缘和天然情感等文化因素而加以维系的未分化的活动领域”。而所谓非日常,则是基于宗教、艺术、哲学和科学精神等因素,构成人理性的存在方式或活动图式。历史性地看,在原始社会由于生产力低下,初民们的生活是完全日常的,因为,生存几乎是那一时代人类唯一的问题,人们从事精神生产的条件是不具备的。仅就认识论而言,此后的不同历史时期,两者应该是彼此同步运行,或日常占据主导,或非日常占据主导,共同构成人类的全部生活世界。
2.1 传统武术是一种传统中国人的日常生活方式
在过去的两千年里,“中国在本质上是一个巨大的日常生活世界”。乡土武术一直以家传、世传、门派内部传习为主,自然无法不受到这个巨大领域的影响。今天我们看到的各式传统拳种,几乎是从乡土农村孕育产生、演变流传下来的。旧时,中国民间有“一年之中三时务农,一时讲武”、“忙来时耕田,闲来时练拳”等武术传统。可见,日常生活同样是传统武术千年不变的“寓所”。如果不能很好地认识武术这一特点,也就无法清楚认识传统中国人的生活面貌到底是一个什么样子,也无法全面深刻地认识中国人“兄弟”、“好汉”、“忍让”、“该出手时就出手”、“不惹事也不怕事”等相对立的性格。无论过去武术作为一种杀生保命之术,还是一种谋生手段,抑或作为一种修身法门,都与百姓的日常生活紧密关联。
在历史上很长一段时间内,武术作为一种生存手段,如同人们的生产劳作、衣食住行一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逐渐形成相对固定、习惯化的思维。在底层的民间社会如果生活中没有武术,那一定是乏味无趣的。尤其在中国一些社会容易动荡的地域,乡土社会的习武之风,更是世代延绵不断,这种重复性思维和重复性实践,正体现出了哲学中关于“日常生活”的一般特性。人们一方面周而复始地以武术为生活的一部分,另一方面,也在通过习武这种方式,对最为抵触的社会黑暗现实予以一种无奈表现与回应。以师徒制为纽带的拳门与流派往往以血缘、地缘等为组织基础,召集大家农闲之余同饮一壶酒、同练一种拳,这种文化活动形式作为家族文化的延伸,也使得传统武术活动具备典型的人情化特征,同样显示了传统“日常生活”世界以天然情感为基础的文化特性。
具体说来,传统武术的文化运行依靠的是日常生活领域中的经验与常识等。这与自觉社会活动中,问题的提出与解决常常需要依据科学的逻辑、理性的思维不断提出“为什么”、“应如何”等有所不同。简单地讲,传统武术在技法习练的过程中,依靠的是直觉、体悟而不是自觉、理性、逻辑。比如,师傅传授徒弟一趟拳脚,徒弟一般不会依据生理学、力学诸如此类的人类理性知识,对师傅的教法加以质疑,不会提出“为什么”是这个练法而不是那个练法这样的疑问,徒弟往往只需按照师傅的要求重复练下去便是。在这个学艺的过程中,起支配作用的不是科学逻辑,而是那些世代流传下来的拳学传统、练武经验、功法常识以及血缘关系和天然情感。
2.2 传统武术存在场域的分化与扩大
日常生活世界尽管在中国传统中十分顽固强大,但这种统治地位终究要被终结。对这一演进过程,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曾指出:“正是由于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形成和社会分工的出现这两个原因开始导致原始日常生活世界的分化和非日常生活世界的建构开始的。”
同样,传统武术也伴随着日常生活的分化开始出现了演化的迹象,表现为武术由原始生存猎杀格斗技能,开始向军事功用等方向转变。武术中的攻防技能被加以改造,战争的需要开始催生兵器的诞生。尽管如此,此时的流变仍是属于局部浅层的转型。因为,在文明之初,日常生活结构还是很强有力的,即使是在农业文明后期,由于自然分工、人身依附、土地依赖、等级制度限制等,也只有少数人走出日常生活世界,进入有组织的大规模公共社会活动领域,而绝大多数人口依然被封闭在直接的天然共同体中,停留在日常生活层面。因此,传统武术的技击本质属性在由奴隶社会、封建社会所构成的农业文明期间,似乎都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虽然这一期间出现过巫武、仪式武术这样的类宗教表象活动;传统武术也曾受到上层统治阶级的道德礼法的约束;也出现过武术从田间地头走向街头巷尾的杂耍表演的情形等,但这些变化从未超出日常生活的界限,武术依旧是一种日常生活世界里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种状况一直到工业文明的建立才得以根本改变。工业文明对传统日常生活世界的冲击和改造体现在两个层面上。在表层上,商品经济的迅猛发展造就了日益向外拓展的市场,从而打破了自然经济的封闭王国,资本原始积累以近乎野蛮的手段斩断传统农民对土地的依赖和人身依附,使封建的等级制在自由拍卖市场上陷于瓦解。在深层上,工业文明所特有的科学技术理性和人本精神极大改变了传统日常生活的重复性思维。在上述两个层面的共同作用下,日常生活开始退居幕后,非日常生活开始走到前台。就传统武术而言,同样不可避免要顺应整个社会这种文化转型的趋势。因此,大批的乡土习武之人从农村的土地中脱离出来,开始向社会各个领域迁移。一方面,这些人凭借一身武艺傍身,或设立武馆镖局进行大规模传习、或为有钱之人做私人武术教师、或充军做武官、或经商从事其他工作,而兼习武术等等;另一方面,武术也开始从先前无字文化形态到各种拳学著作的相继问世,从私塾式小范围授艺向大规模有组织的拳派、拳门、团体方向发展,从宗法拳门的神秘自在状态向开放、科学、除魅方向变化。
3、 从“非正式”到“正式”是传统武术存续制度的变迁
所谓制度,就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规范体系,有正式与非正式之分。
正式制度指一些成文的规定,带有官方性质和强制执行的意义;而非正式制度,则指民间社会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逐渐形成的不成文的、约定俗成的一系列行为规范,包括价值观念、宗教礼仪、文化传统、伦理道德、风俗习惯、意识形态等,是属于软性的非强制性制度。从这一层面看,中国的传统社会是一个以非正式制度为主的社会。费孝通理解为中国的传统社会是一种“没有法律”的社会,它的运转依“礼”而治。这种制度以及相关的文化传统观念曾对传统武术的生存产生过深刻影响,因此,有必要对乡土制度与传统武术的存在关联展开讨论。
3.1 传统武术是非正式制度下的“生存工具”
民间作为传统武术的自然生境,是个文化传统底蕴浓厚的乡土社会,也是非正式制度根植的土壤和发挥作用的地方。就民间传统武术与乡土制度而言,一方面,乡土社会的非正式制度为传统武术的永续发展提供存在的土壤与保障机制。无论清代还是民国,江湖社会所施行的更多的就是一种非正式制度。民族之间的冲突、村寨之间的争斗、宗族之间的纠纷,以及匪患的治理等等,有时候靠皇权的正式制度管理是无法实现的。这时候武术往往派上了用场,那些具有正义感、胆识过人,又具有一身好武艺的人往往成为乡民心目中的英雄。也因此,在封建社会中,诸如习武之人见义勇为、平息纷争乃至除暴安民、杀富济贫、替天行道等行为,不仅不被认为是一种违法,反而受到民众的拥护。自然习武之人之间的比武较技也有了条件,大多习武之人,艺成之后,都有一个遍访名师、切磋武艺的过程,这对于武术技击水平的提高,作用是毋庸置疑的。
另一方面,传统武术也成为了构成乡土非正式制度的一种资源。长久以来,在乡土非正式制度文化土壤中形成的武林规矩、江湖道义成为了乡土多元制度中的一元,它们在中国乡土社会的自治中曾扮演过重要的角色。中国传统乡土社会中,“皇权不下县,县下惟宗族,宗族皆自治,自治靠伦理,伦理造乡绅,乡绅依拳术”,就是对这一历史存在又一形象真实的写照。武林规矩与江湖道义就是武德,武德作为熟人社会以人情关系为基础的民间规范,主要依靠伸张正义、惩恶扬善、替天行道等机制发挥着效用。尽管有时候背后会体现出与正式制度截然相反的乡土逻辑,但不可否认,在乡土秩序深刻影响每一个乡民行为选择的背景下,武德规范本身体现的更多还是与正式制度的相容,对于缓解乡土公共生活中发生的冲突、维护家族或村落共同体内部的秩序具有重要作用。
3.2 传统武术存续合法性的制度缺失
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传统农耕文明的非正式制度主导地位开始逐渐消弱,尤其近现代以来国家公权力对乡村社会的不断渗透,打破了“皇权不下县”的传统格局。杜赞奇认为,在 20 世纪前半叶的乡村中国,有两个巨大并使此时期的中国有别于之前时代的历史进程,其中之一便是国家竭尽全力,企图加深并加强其对乡村社会的控制。土地改革开始后,国家权力系统第一次全面深入乡村,为了实现对乡村的全面控制,明令取缔乡绅阶层和宗族制度。乡村传统武术作为宗族制度安排下的一种自治防御武装组织的历史功能也随之退出了历史舞台。
武术在这种形势下,逐渐失去了乡土存在的制度根基以及合法性。取而代之的是正式制度,并开始成为社会的主导。新中国成立后,传统武术开始学习西方体育关于竞技的一套方法,也很快成为了国家合法的体育运动项目。具体表现为散打、推手等武术比试项目的推广等,武术技艺切磋开始有了公平公正的竞赛规则,这有效遏制和减少了旧社会签订生死状的擂台比武,以及各种民间一定规约下的身体比拼等私斗事件的发生。作为乡土非正式制度形式的武德规范、江湖道义等由于没有与时俱进,也渐渐显示了与新时代的不合时宜性。因为,在日益完备与成熟的法制社会里,根本不存在一个法制外社会的可能,法制社会里的每一个成员都不能随意用武(打人),因为用武是正式制度(法律)所禁止的,不管你会武术还是不会武术,有道理还是没有道理。对此,程大力也有同样的看法,武德是一个特殊历史范畴,它显然根本不适应于今天的(以正式制度建基)的社会。所以对今天的习武之人而言,要进行的工作是法制普及,而不是什么武德教育。
4、 传统武术发展观念仍需进行深层次调和
通过对武术流变的 3 个层面分析,得出的基本结论是当代传统武术的衰败绝不应该仅从西方体育的排挤上寻找原因。这一衰落实际上是乡土社会自身的衰败和传统武术与乡土社会关联的被切断。传统武术千百年来,扎根于乡土,如今随着现代社会进程的到来,乡土社会中所形成的生活方式处处与时代不适应。陌生人所组成的现代社会是无法用乡土的习俗应付的。
于是,“保护”成了传统武术发展的代名词,“乡”也不再是传统武术衣锦荣归的去处了。传统武术被迫脱离乡土,难免会产生文化转型所带来的阵痛,这也是一部分武术界人士无法接受现实的原因所在,所以导致了人们对传统武术产生割舍不了的浓浓情感。但是,应了那句,“人总要面对现实,也总要面向未来”的俗话,武术也同样如此。我们不得不承认传统的乡土社会将一去不复返。因此,那种期望武术完全回归传统的发展观念或许只能成为一种美好的愿景。但是,认为传统武术将会从此逐渐消失的悲观心态同样是不必的。虽然传统武术从自在到自觉、从日常到非日常、从非正式制度迈向正式制度这一系列变迁中似乎显示了极强的二元对立的矛盾,但是这种矛盾并不是不可调和的。
如何调和?首先需要有更多人来关注,关注作为中国乡土文化代表的传统武术,以免使之进一步陷入被遗忘的境地。从“自在文化”与“自觉文化”这一层面来看,前者象征着传统武术;后者代表着现代武术”。“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的道理,同样告诉我们,未来传统武术的发展仍应以“自在”为根基并积极寻求“自觉”改造;传统武术的体育化、影视武术的特技化、竞技武术赛场的门庭冷落等等都说明我们的武术越来越脱离生活,因此,“非日常化”的发展方式应进行合理的“日常化”回归;最后,从传统武术存续制度的层面来看,正式制度对于武术事业的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支撑与保障作用。如今,学校武术名存实亡、大众武术乏力、民间传统武术荒芜等,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正式制度介入的力度还不够,武术事业发展的“国家意识”还很淡薄。今后,还需要更有力度、更完善、更成熟的政策出台,使武术发展在相关领域必须加以强制性的执行与落实。
参考文献:
[1] 费孝通. 乡土中国[M].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7.
[2] 衣俊卿. 世纪之交的中国文化哲学研究述评[J].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3,20(1):72-81.
[3] 刘富兵. 对当前文化哲学的一点思考[J]. 西安社会科学,2010,27(10):12-14.
[4] 刘然. 中国现代文化建构中的传统文化反思[J].中共济南市委党校学报,2011(4):57-61.
[5] 徐新建. 乡土中国的文化困境——关于乡土中国的解论说[J]. 人类学与乡土中国,2005(10):122-139.
[6] 王岗. 民族传统体育与文化自尊[M]. 北京: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0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