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着开篇第一章题为“文学: 主体的特殊活动”,即是对文学活动的基本定位,也是整体立论的逻辑起点。作者认为,文学活动是在人类社会实践活动的基础上产生的一种特殊的艺术创造活动,它根源于人作为实践活动主体的内在精神需要,从而通过创造一个文学的对象世界来满足这种需要。文学活动的特性在于自由,“文学是主体的特殊活动,是自由的达到自由的活动。所以,文学活动处在自由的最高位置上”⑤。也就是说,不仅文学活动本身是自由的,而且文学活动也是人作为主体达到自由精神境界的方式和途径。可见,论者是以人的“主体性”为中心,从“主体”“活动”“自由”三者的关系中来理解文学的本质特性,从而建构文学本质论观念的。在这个核心观念的基础上,论着围绕人的“主体性”在文学活动中的实现,按照文学活动的系统展开逻辑论证: 作家是文学活动的第一主体,是精神价值的创造者,在文学创造活动中实现和确证自己的主体性; 读者是文学活动的第二主体,通过文学阅读活动实现和确证自己的主体性; 文学作品是主体对人性的审美把握活动的产物,蕴含着丰富的人文精神内涵。在“人学”的观念和视野中,文学的本质特性必然关联着文学的价值功能,主体文学活动的功能就在于对人的建设,具体而言在于促进人的主体人格的建构与完善,由此形成对文学本质观的呼应。为了给主体论文学观寻找理论依据,论者还由此扩展到对其他理论资源的对接与借鉴。在他们看来,主体论的文学观念,并不是现在才出现的,实际上是根源于马克思主义人学观与文艺观,并且在中国古代文论和西方文论中,都有关于文学主体活动论的丰富理论资源,值得当代文艺理论加以吸收和借鉴。这种引古今文论特别是马克思主义文艺学来作为理论后盾的做法,既体现了论者比较宽阔的理论视野,同时也可以理解为当时特殊时代背景下理论创新建构的一种策略。
如果说上述论着还只是“主体性”理论观念的一种初步建构,作为文学理论教科书还不够完整系统的话,那么,此后不久畅广元等人编着《文艺学导论》时,便把文学活动论和主体论的文学观念纳入其中,作为其理论建构的核心观念和逻辑起点。该着第一编集中论述文学活动的发生、性质和特征,其中对于文学活动的性质概括表述为: “文艺活动是人的理想愿望的物化活动”,“文艺活动是人类情感的最高表现形态”,二者归一就是把文学活动理解为主体的精神价值的创造性表现。⑥这一文学本质论观念,既来源于传统的情感表现说,但又置于文学主体性的视野之中加以阐释,与上述《主体论文艺学》的理论观念基本一致,显示出向“人学”转向的趋势。
其次是“人生论”或“心灵论”的文学本质论观念建构,这可以裴斐的《文学原理》为代表。该着第二章“什么是文学”是直接回答文学本质论问题,在对各种文艺观念和文艺类型进行比较分析后,对文学做出了一个概括性的判断: “文学是直接诉诸心灵的语言艺术。”⑦论者认为,不管中外文论具有怎样的表现论与再现论的区别,也不管在美学风格上存在怎样的壮美与柔美的差异,从根本上说,文学的对象都是表现人生。与这一文学本质特性相对应的价值功能也在于此,即文学的功能虽具有多样性,诸如兴观群怨、寓教于乐、服务政治等等,但“文学的最大功利是按照美的原则塑造人的心灵,使人更加热爱人生”.从人的个体性存在延伸到社会性存在,在这个基础上来理解文学表现人生,才能够进一步理解和说明文学的社会性、民族性和全人类性。
从该着的整体观念来看,它并不否定以往的文学观,仍然承认文学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具有审美的特性与功能; 但它并不从意识形态论或审美论的角度立论,而是从“人生论”或“心灵论”的角度切入,以“文学表现心灵”的观念立论,循着心灵-人生-个体性人生-社会性人生的逻辑思路,向外逐层扩展来建构文学本质观念及其理论系统,其理论观念建构的“人学”特色显而易见。
还有则是以“诗意生存论”为基点的文学本质论观念建构。傅道彬等着的《文学是什么》看上去是一本阐述文学理论基本知识的普及性读物,它的特点是以理论问题为引领,“问题”意识、理论观念性和理论系统性都比较强,在文学观念的反思与建构方面具有一定的开拓性。该着在阐述一些具体的文学理论问题之前,先设置了一个“引论”,首先对“文学是什么”这样一个“元问题”进行探讨,也就是首先解决一个总体文学观念的问题,然后再引向对其他具体问题的探讨。论者的基本看法是,要直接回答“文学是什么”的问题可能比较难,不如转换一个角度,把“我们为什么需要文学”的问题作为切入点,更有助于接近前一个问题的答案。论者主要依据从海德格尔存在论哲学和诗学所获得的启示,认为“人类之所以需要文学需要诗,是源于生命与生存的需要,本真的生命就是诗化的生命,是人类诗意的栖居。文学从来不是少数人掌握的一种技艺,而是人类的生存状态。”从这样一个角度来认识理解文学,就可以说,文学是人类满足精神需要的一种方式; 或者说文学不是别的,文学正是人类的一种生存方式。这样,文学的真正意义也就上升为生命与存在的意义,人类的本真生存总是要寻求诗意的栖居,伟大的文学家总是通过作品揭示出世界的意义。
这显然是对“文学是什么”与“我们为什么需要文学”问题的一个“本源性”的回答,具有文学本体论或本质论的意义。这个回答所表明的文学本质论观念,又显然是建立在人的存在论和人学价值论的根基上的,由此决定了论者对其他文学理论问题的理解和阐释。这种文学本质论观念建构,有利于将“人学”向度的文学理论研究进一步引向深入。
三、以“人学”观念为核心的文学本质论建构。
除上述“人学”向度的文学本质论观念的多维拓展探索之外,还有另一种情况,一些文学理论教科书更为明确地将“文学是人学”的理论观念纳入进来,以此观照和阐释文学的本质特性与价值功能,标志着一种更为自觉的理论观念嬗变,乃至寻求以“人学”观念为核心的文学本质论的系统建构。
这种观念嬗变与理论建构又大致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属于多元文学本质论,即在整体性的文学观念中纳入“文学是人学”的理论命题,将文学置于“人学”视野加以整体观照,成为多维度理解和阐释文学本质特性与价值功能的首要方面,以此为基础建构文学本质论的系统观念。
孙子威主编的《文学原理》出版于 1989 年,较早将“文学是人学”的理论命题引入文学理论教科书。该着第一章论述文学的本体、本质及基本特征,分别从文学是人学、艺术形象、语言艺术三个层面或维度进行阐述。
从整体理论框架和思路可以看出,该着基本上还是 20 世纪 80 年代教材那种“三段论”的文学本质论模式。而与其他教材的明显不同之处在于,它以“文学是人学”的理论取代了“文学是社会意识形态”的命题及其地位,标志着文学本质论观念变革转型的一种新趋向。不过从该着的整体情况来看,还未能将这一“人学”思想观念真正转换成为文学本质论的核心命题,对其理论内涵也未能加以充分阐释,所论文学本质论观点仍不太明确和集中,但它朝着以“人学”为基础的文学本质论建构的努力趋向还是十分明显的。
陈传才、周文柏合着的《文学理论新编》也是持多元本质论的观点,但明显突出了以“人学”为其理论基点。该着第一编“文学活动论”,把文学理解为一种具有系统结构的活动,文学作品是这个文学活动系统的核心要素和中介环节,这一看法显然与当时比较流行的“文学活动论”观念相通。在此基础上,第二编“文学本质论”集中对文学本质进行多维观照和阐释。论者认为,文学本质是由多方面的本质要素构成的,主要包括文学的社会意识形态本质,文学审美实践的特殊本质,以及文学区别其他艺术即语言艺术的特质。
由此不难看出它对以往文学观念的继承与融合,但问题是把这几个方面或层次的文学本质,分别用“本质”“特殊本质”“特质”来表述,似乎显得概念逻辑有些不太清晰。该着的独辟蹊径之处在于,它在阐述了文学的多元本质之后,专门列出一章( 第五章) 来讨论“文学的人学特质”,也就是意在文学的多元本质观念中,把文学的“人学特质”作为理论基点和核心观念凸显出来。而这一文学的“人学特质”,既与上一编考察文学活动的特性,把文学活动视为“人的生命表现的对象化”的观点相呼应,又与后面关于文学价值与功能的阐述相关联,形成其理论的自洽性。这一理论思路显然是有新意的,体现了 20 世纪 90 年代初期文学理论观念的“人学”向度的转型趋向。只不过,从该着对文学的人学特质的具体论述来看,它所着眼的主要是文学作为文化现象的人性表现,文学追求超越现实的理想品格,以及文学的民族性与世界性交会的人类性等几个方面,所论显得比较宽泛和一般化,似乎并未把文学的人学内涵和特质充分阐释清楚,这表明了论者当时认识上的局限性。
另一种情况则可以说是一元或多元归一的文学本质论,更为明确地从“人学”基点立论,将“文学是人学”的理论观念,作为文学本质论建构的理论基点和核心观念,以此建构比较完整系统的理论体系,在新时期以来文学理论观念向人学方向变革转型的整体性趋向中,这也许更具有代表性和理论意义。
曾庆元编着的《文艺学原理》没有明确引用“文学是人学”的说法,而是直接以马克思主义的“人学”思想作为理论基础来建构文艺本质论观念。在该着“导论”部分,首先提出了一个“文艺学的逻辑起点”问题,也就是从什么视角切入来认识说明文艺现象。作者认为,过去以认识论或反映论、生产论为逻辑起点的文艺学研究都存在各自的局限和不足,而只有以马克思的“掌握论”为逻辑起点,也就是把文艺理解为人类艺术地掌握世界的方式,才更为切近文学艺术的本体,这表明作者力图依据马克思主义文艺观来研究文艺学问题。第一章通过追溯“文艺的本源”说明文艺的由来,包括文艺的原始发生即起源,具体文艺创作活动的发生( 包括文艺发生的社会动因和主观动因) ,最终得出结论性的看法,即揭示“艺术是人类掌握世界的一种特殊方式”.而艺术掌握世界方式的特点,就在于它表现情感和追求美。在这个“文艺本源论”的基础上,第二章进而专论“文艺的本质”,其核心观点是: “文艺是人追求自由精神的产物。”围绕这个核心观点,作者将文艺与宗教、哲学等进行异同比较,论证文艺的根本特性就在于追求人的自由精神,它以积极的姿态确证人的本质力量,人只有在艺术世界里才能摆脱感性世界的束缚,才能创造完美的世界,才能充分实现自己。顺着这一逻辑思路,进而探讨文艺创造及其文艺作品的审美特性,以及文艺导向审美自由和多方面的精神功能,文艺的这种审美特性和功能,显然是根源于文学的人学本质。
总体而言,该着立论的根基是两个关键词: 艺术掌握和自由精神; 文艺本质观念的表述是两个判断句: “艺术是人类掌握世界的一种特殊方式”; “文艺是人追求自由精神的产物”.它的整个理论体系,包括文艺创作论、文艺作品论、文艺鉴赏批评论、文艺发展论,也都是围绕这个基本命题和核心观点进行论述,从而形成比较系统的以“人学”为基点的文艺本质论观念及其理论体系建构。
狄其骢等着的《文艺学通论》是一部比较晚出的教材,它试图直接以“文学是人学”命题作为文艺本质论观念及其理论体系的立论基础,其论证思路是,首先考察文学的多重本质属性,然后归结到“人学”的总根基上来立论建构。该着第二章“文学的外在属性与人学根基”,是集中讨论文学本质特征问题的部分,前四节分别讨论了文学的四种外在属性,即文学的社会属性、文化属性、语言属性和艺术属性,然后在第五节专门讨论“文学是人学”问题。
作者认为,上述文学的所有外在属性,都可以归结到一个总的根基即“人”的根基上来。“因为说到底,社会、文化、语言、艺术等不仅是人所创造的,也是为了人而存在和发展的,而文学自身也是人以一种特有的方式所创造的一种特有的价值。所以,我们认为,如果说有必要给文学的根本属性做一个界定,那么,这个界定的最恰切、最简洁的表述就是‘文学是人学'.”
在这个立论的基础上,作者从多个角度论证了这一命题: 从文学的整体特性与功能而言,文学的表现对象主要是人,文学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人,文学是人的自我认识; 从文学的具体表现内容而言,文学可以说既表现整体的人,也表现具体的人,在表现人时总是融进文学家的情感因素,等等。尤为值得注意的是,作者在建构以人学为根基的文学本质论观念及其理论体系时,具有一种可贵的当代意识和理论自觉。在该章全面论述了上述文学本质观之后,结尾专门设置了一个部分“重申文学是人学”,阐述了在当代条件下坚守这一文学理念的重要意义。作者认为,在当代社会商品化和技术化的条件下,文学越来越趋向于“物化”了,人的因素越来越被物的因素所取代,人的主体地位越来越受到异化和颠覆。“因此,文学本质上是人的创造还是物的制作,是精神的追求还是物质的获取,一句话,文学本质上是’人化‘的还是’物化‘的,在当代就成为一个关系着文学的前途命运的严峻问题。我们认为,要扭转当代文学的物化趋势,在理论上所能作出的最大努力,就是重申文学是人学……重申文学是人学,就是要大力弘扬文学的人学根基。这种人学的根基性就体现在,文学可以伴随着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语言、艺术、科技的变化而变化,可以不断出现种种前所未有的形态和样式。但有一点是不会改变的,文学是人为了人而创造的,是为了不断提高人的自我认识、提升人的生存状态和精神境界而存在和发展的。”
这就实际上意味着,对于“文学是人学”这个命题的探讨,既是一个理论问题,是一种关乎学理性的探讨; 同时,也是一个现实问题,关乎对文艺现实的认识和价值评判。对现实问题的这种理论回应,既体现了以人学为根基的文艺观念所应有的理论品格,同时也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实践意义。
总的来看,上述以“人学”为向度的文学本质论观念变革与建构,应当说是新时期以来文学实践创新发展和理论探索不断积累与沉淀的结果,可以看作是当代文学理论思潮发展的一种风向标。一方面,这种理论观念变革反映了当代文学实践中人的主体意识觉醒和强化的新现实,也反映了改革开放时代条件下人们追求人性解放与自由发展的新要求,当然也反映了文学理论自身逐渐突破既定理论观念束缚,实现自我解放和创新发展的新探索。而从另一方面看,这种文学理论观念的变革与建构,不仅为说明和解释文学现象开拓了新的理论视野,而且它也能够以理论的力量反过来影响文学实践和社会现实,促进现实的进一步变革发展。也许从这样的视角来看,才能更好地认识这种理论观念变革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