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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舞的文化正义解析

来源:学术堂 作者:李老师
发布于:2017-07-07 共3874字
  广场舞作为一种大众文化形式,具有大众文化所具有的特点,但是又具有自身所独有的东西,如何把广场舞作为一种大众文化在“正义”的维度内进行讨论将是下面所要进行的研究,文章将从自由、平等和差异的角度分别都广场舞进行解析。
  
  第一节 争议中的广场舞。
  
  广场舞是近些年来发展起来的大众文化形式,城市中越来越多的广场舞随处可见,甚至在国外的一些广场上也都能看到“大妈们”的身影,她们把广场舞这一文化形式带出国门,呈现在世界的面前。
  
  任何一种文化形式的产生都不会凭空出现,都是在一定文化基础之上逐渐发展形成的,这种发展要经历一个渐变的过程。广场舞的起源最早可以追溯到一些宗教仪式上的群体舞蹈,经过漫长的发展过程,现在已经成为城市生活娱乐的重要内容,占据着中老年人娱乐生活的很重要一部分时间。
  
  广场舞具有广泛性、开放性、形式多样等特点,在全国各地迅速传播,并且开始逐渐向职业化发展的趋向。广泛性主要是指广场舞参与者群体广泛,涉及各阶层、群体、年龄段和地区,不管是精英阶层还是底层群众、中老年妇女或者年轻一代、社会精英还是普通大众都有参与到广场舞活动中,不仅东部地区有广场舞的身影,全国各地城市均能看到广场舞活动。开放性主要是其以开放的姿态欢迎所有的人参与进来,在广场上只要音乐响起,所有人都可以随着音乐一起舞动,在其中没有阶层、群体和年龄的区分,广场舞的动作一般比较简单,没有复杂的高难度动作,也很容易让大家接受和学习,所有的人都可以并且能够参与,这也是广场舞能够迅速发展壮大的原因所在。
  
  不同的地域和群体发展过程有其自身的特点,广场舞的发展和自身的特点相结合,创新出具有自身特点的广场舞,使广场舞形式多样化,这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保护地方文化的作用。虽然在与广场舞结合过程中有一部分文化会被排除,但在地方文化被城市化进程淹没的今天,广场舞与地方文化相结合的文化创新也可作为一种文化保护的手段。广场舞可以让参与者强身健体,保持身心的健康,让中老年人的休闲时间充实快乐,让“无处可去”的大妈们找到发挥作用释放活力的地方,这些都是广场舞起到的积极作用,应当受到鼓励和保护。
  
  新生事物的产生都会伴随着与旧事物的斗争,这是新事物发展,与旧事物相互适应的一个过程,而随着广场舞的发展,也产生出一系列新的问题,其中最主要的有广场舞“扰民”问题。大妈们对于广场舞的热情很高,很多人一大早就开始在广场跳舞,下午和晚上更是随处可见广场舞的身影。对于城市来说,人口是密集的,城市空间利用率很大,广场舞音乐的音乐一般声音很大,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周围居民的休息和工作,从而产生各种矛盾,广场舞大妈们需要跳舞,但是周围的居民需要安静,这就形成了广场舞与周围居民之间的矛盾。
  
  城市空间一般比较狭小,空间利用率较大,每个人能够分配的空间相对较少,广场舞需要很大的空间,这在一定程度上挤占了其他城市居民的空间,在自己自由跳舞的同时挤占了别人在广场上活动的自由,在自由行使自己权利的同时侵犯了他人行使权利的自由。这些矛盾都促使广场舞越来越受到关注,各方面都是努力寻求解决广场舞矛盾的途径。
  
  第二节 广场舞文化的自由解析。
  

  广场舞的节奏是欢快的,同时也是自由的,这种自由是指广场舞本身具有的自由元素,同时广场舞文化的获取、消费、再生产以及传播也是自由的。广场舞资源的获取是自由的,广场舞音乐一般以快节奏为主,这种音乐在网上随处可以找到,广场舞的教学视频也可以在网上获取,舞蹈的动作一般比较简单,这使得广场舞很容易能够参与,一个“新手”可以很快的参与到广场舞中,这些都说明了广场舞文化的获取是自由的。
  
  广场舞文化的消费是自由的,广场舞以其欢快的节奏吸引着众多的爱好者,这种欢快的节奏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自由与随性,与城市中压抑的快节奏生活形成对比,所以很多人原意参与到广场舞活动中,通过广场舞放松自己。广场舞的的参与是自由的,没有任何限制,任何人在广场上都可以随着音乐舞动,这种参与没有强迫性,只要你愿意参与到其中。广场舞在实际发展过程中往往与地方文化相结合,演变出具有地方特色的广场舞形式,这种特色能够突出一定群体不同于其他群体的特点,这也是广场舞的再创造过程,不仅如此,个体也会根据自己的理解和喜好对广场舞进行再创造,比如很多的广场舞领舞者就都会根据自己的理解进行舞蹈的编排,这些都是广场舞的再生产过程,这个过程也是没有任何限制的,只要是能够符合音乐和广场舞的基本特点,且能够被大众所接受和喜爱就可以。
  
  广场舞活动的发起是自由的,没有制度规定一定要进行广场舞活动,但是一定时刻总能看到广场上出现群体舞蹈,这种发起和成立的“团体”是流动和自主的,团体松散,但自发性特点突出,组织者并没有经过任何人的推选,由热心的大妈们负责带音乐和设备,可能这些设备是有几个人共同出资购买的,但不会限制其他人员的参与,没有出资的人同样可以和他们一起跳舞。很多广场舞参与者更是购置了专业的服装,这当然够有利于参与到广场舞活动中,这种购置活动往往也是个体独立完成,或者由某个人帮忙代买,这种购买同样是在自愿的基础上,是否购买由自己决定。
  
  第三节 广场舞文化的平等解析。
  
  广场舞参与者以中老年妇女为主,和年轻人喜欢的流行音乐相比显得没有那么“潮”,但这是大妈们喜欢的文化形式,与主流文化或者流行音乐相比并不显得层次低,广场舞文化和其他文化相比是平等的,均是作为文化的一种形式,作为文化生态的一份子存在,这种存在具有其自身的合理性和优越性,发展的过程中会受到其他文化的影响,比如广场舞音乐中甚至可以加入年轻人喜欢的动感音乐在里面,广场舞舞蹈也可以掺入武术方面的一些动作,重点是参与者喜欢,而且能够起到健身的效果,这些都是广场舞文化作为一种文化形式对其他文化的吸收和借鉴。
  
  广场舞文化通常会通过与其他文化的交流发挥影响,比如很多年轻人会把大妈们的广场舞编辑到自己的说唱歌曲中,这些都是广场舞对于其他文化的影响。文化与文化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应当是平等的,不应有高低之分,不同的文化可以吸收借鉴彼此优秀的东西,同时排斥自己不喜欢或者低劣的成分,这应当是文化应有的开放态度和包容。
  
  广场舞参与群体主要是女性,在近代以前女性的地位一般较低,男性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主导作用,在政治、经济领域也是以男性为主力军,女性往往处于辅助的作用,很少会走到“台前”,随着近代以来女权运动的发展,女性越来越注重自身地位的提升,提倡男女平等,女性的身份地位得到普遍提升,我国的各行各业中越来越普遍的看到女性的身影,女性在社会生活中起到的作用也越来越大,这是我国女性地位提升的结果,女性需要争取自身的权利,争取自身的解放,从“幕后”走到“台前”.
  
  广场舞给了中老年妇女展现自我的一个机会,她们普遍出生于改革开放之前,那个时期的文化相对比较保守,妇女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普遍偏低,现对于男性很少有展示自己能力的机会,广场舞给了她们新的展示自己的舞台,更给予她们参与公共活动的机会,积极大胆的展示自我,追求生活的乐趣,这也是女性在争取自身社会地位的活动,同时也是社会发展过程中女性作用提升的结果,社会的发展需要女性的更多参与。法律上规定男女的地位是平等的,在广场舞活动中男女平等地位得到体现,男性可以参与到其中,女性同样可以获得公平的机会,甚至在其中还起到主导的作用,广场舞文化对女性争取自身解放的运动起到推动作用。
  
  第四节 广场舞文化的差异解析。
  
  现在有一些年轻人也开始参与到广场舞活动中,甚至一些陪爷爷奶奶活动的小朋友也已经开始跳广场舞,作为一种大众文化,其影响力在不断提升,吸引了越来越多不同阶层、年龄、文化层次、身份等群体的参与,但是主要参与人群还是中老年妇女,这就决定了其自身不同于其他文化形式的特点,动作简单明快,音乐通俗就是其中普遍存在的特点,这和其他复杂的文化艺术形式有所区别。
  
  健身效用是广场舞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城市生活中适合于中老年人的健身项目很少,这些项目中很多也是枯燥的,广场舞欢快而富有活力,且在跳舞的过程中能够锻炼身体,在打发休闲时光的同时达到身体和心灵的愉悦。广场舞的舞蹈形式多以集体舞为主,在宽阔的场地上集体舞蹈,很少有单人舞或者双人舞,几乎都是多人一起舞蹈,这也是区别于其他舞蹈形式的方面。有些广场舞融入了民族舞或者地域风格的元素在其中,和大众文化时代统一形式的广场舞有所差别,但又具有统一的特点,同一首音乐在不同的地方可能舞蹈也会有不同的表现方式,这是广场舞与广场舞之间的差异,这也是广场舞缺少统一的标准,形式上比较自由的特点决定的,一切都很随性。
  
  广场舞的编排一般所需要的艺术造诣不高,任何人都可以随着音乐编排自己喜欢的舞蹈,舞蹈编排水平层次不齐,很多时候编排水平不高,舞蹈与音乐的结合不是很到位,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广场舞的发展,但同时也成就了广场舞文化形式多样性的特点,广场舞与广场舞之间的差异随处可见。由于不同群体理解和接受的能力不同,广场舞在教授过程中会出现偏差,经过多个环节的教授之后,可能就与最开始的样子完全不同,且同一支舞蹈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在跳的过程中根据自己的兴趣和偏好随意的更改,加入自己喜欢的元素,这是广场舞保持活力的源泉,同样也会造成广场舞之间的差异。
  
  广场舞文化内部、广场舞文化与其他文化形式之间均存在着差异,这种差异应当受到保护,允许不同文化形式的存在,保持不同文化形式平等的交流和分享,同时这种差异应当保持在合理的方位内,一旦一种文化形式脱离了“普遍认同”的价值底线,那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不能够发挥积极的作用,反而起到了污染文化氛围的效果,这样的“异类”文化还是越少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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